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促进农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由市场开办者提供固定的场地、设施,进行经营管理,若干经营者集中在场内独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活动的场所。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开办者(以下简称市场开办者),是指依法设立,从事市场管理,通过提供场地、设施以及服务,吸纳农副产品经营者入场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场内经营者(以下简称场内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独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活动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 农贸市场交易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市场管理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本市城区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管理以及相关的行政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区人民政府、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本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各街道办事处应当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管理责任,负责市场日常监管,协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依法确认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对经营主体、商品质量、交易行为等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和处理投诉、申诉,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适时组织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参加培训,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农贸市场建设、提质改造工程,拟定城乡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标准,牵头制定验收办法和组织验收。
第八条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周边和场内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查处市场违法建设和场外违法占道摆摊设点经营行为。
第九条 物价部门负责规范对农贸市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监督市场开办者的收费行为,督促经营者进行价格公示,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打击。
第十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内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计量行为等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市场经营户用于贸易结算计量器具的定期强制检定;负责农贸市场定量包装商品、零售商品等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农业部门负责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包括进行监督抽查,对蔬菜、水果等食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督促批发市场开办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等。
第十二条 畜牧水产部门负责市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包括进行监督抽查,对畜禽水产品进行检疫检验等。
第十三条 建设、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建筑物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环保、卫生、房产、食药监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农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 市场开办者
第十五条 开办农贸市场应当依法进行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农贸市场未经名称核准登记不得招商、招租。
第十六条 市场开办者依法自主经营,收取场地、设施租金和其他相关服务费用,有权拒绝违法收费和摊派,享有法律、法规赋予的合法权利。
第十七条 市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建设、维护和市场经营秩序、市场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的管理责任。
第十八条 市场开办者应当在市场内设立市场服务管理机构,配备服务管理人员,佩戴标志上岗。在市场办公场所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经营许可证,并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公布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名称、管理人员分工、市场管理制度。市场管理制度由市农贸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
市场开办者应在市场内设立投诉受理点,接受消费者投诉并进行调解,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易纠纷。
第十九条 市场开办者应当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开办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本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 市场开办者应当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场内经营者分别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
第二十一条 市场开办者应当与场内经营者签订书面入场经营合同。合同应当明确产品安全责任、消费纠纷解决途径、违法经营责任、治安消防安全、计划生育、市场环境卫生、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和解除合同条件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 农贸市场应当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查验检测凭证、记录和保存购销台账等制度,对从本市场售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农产品经营市场应当要求入场农产品销售者交验有效的产地检测合格凭证或者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标志(以下统称有效合格凭证),认真查验并予以记录。
农产品经营市场应当配备检测设备和检测技术人员或者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销售者不能交验有效合格凭证的农产品,应经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检测不合格的,及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或者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 市场开办者应当维护市场环境卫生,加强环境卫生宣传,建立健全市场清扫制度,及时清除场内污水、垃圾和废弃物,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环境优良。
第二十四条 市场开办者应当确保市场消防安全,与经营户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治安、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治安纠纷调解员,及时制止扰乱市场和危害市场的突发事件,维护治安秩序。明确消防责任人,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定时定点对安全消防设施进行检查。配备符合消防标准的消防器材和设备。不准乱拉、乱搭、乱接电线和改动供电装置,确保安全用电。
市场开办者应当经常检查市场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使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委托有法定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市场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安全鉴定,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建筑物(构筑物)安全隐患。
第二十五条 市场开办者要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人员职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并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第二十六条 市场开办者应当对场内使用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并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要求场内经营者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督促经营者依法正确使用、维护计量器具,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禁止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市场开办者不得为场内经营者的无照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提供经营场地、保管、仓储、运输等条件。市场开办者发现市场经营户有违法经营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和督促改正;对督促不改的应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请求依法查处。
市场开办者直接参与场内经营的,市场登记注册时,还应核准相关经营项目,且不得利用其管理服务职权与其他经营者进行不正当竞争。
市场开办者可在市场内设立农民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专区,供消费者自主选择。农民在市场出售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应当在市场开办者划定的专用区域内经营。
第二十八条 有财政资金投入进行建设或提质改造的农贸市场,非因规划调整原因,不得变更经营范围或关闭,不得改变农贸市场建设或提质改造时所确定的市场功能布局。农贸市场因规划调整原因确需迁移、合并、转向或关闭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市场开办者提出书面申请;
(二)经所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区农贸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获得批准后,市场开办者应在转向或关闭前1个月内通知场内经营者。以零售为主的农贸市场,还应提前1个月在市场入口张贴公示;
(四)市场开办者应全额退还各级财政投入的建设或提质改造资金。
非财政资金投入建设的农贸市场需变更或撤销的,应当在作出变动决定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销手续。
第二十九条 转让有财政资金投入进行建设或提质改造的农贸市场,须经所在区商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受让方须从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转让行为发生后,受让方应当遵循本办法的规定,依法享有市场开办者的权利,履行市场开办者的义务。
第四章 场内经营者和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 场内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公平竞争,遵守市场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场内经营者不得在市场内经营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经营的商品,不得在市场内从事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 场内经营者依法自主决定农副产品价格,有权拒绝违法收费和摊派,享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场内经营者应当持证照经营,并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许可证件。农民在集贸市场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不办理前款规定的证照。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场内经营者用于商品交易的计量器具必须强制定期检定,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建立定量包装商品进货验收制度,确保商品净含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第三十四条 场内经营者要保持商品堆放整齐,通道畅通,不准占道经营,乱摆乱放。
第三十五条 场内经营者采购商品,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应当查验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如实记录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
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食品进货记录、票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其他商品应当在该商品售完后半年内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票据、单证等。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成立农贸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七条 各级应当建立和完善农贸市场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对农贸市场和市场监管单位进行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级农贸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可以向考核成绩优异的农贸市场、管理单位给予奖励,经费来源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由市农贸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报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第三十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市场内设立管理站(点)或派驻人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符合要求的复检计量器具。
第三十九条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有关执法证件。对未出示执法证件的,相对人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责进入农贸市场依法监督检查,发现应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告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十条 行政管理部门在对涉及农贸市场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后,应将处罚文书报送同级农贸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无营业执照或虽有营业执照但超出核准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场内经营者有违法交易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湖南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场内经营者违反商品质量管理规定,制售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合格商品,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予以查处。
市场开办者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市场场内环境卫生不合格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据《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予以查处。
市场开办者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安监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迁移、合并、转向或关闭农贸市场,或改变农贸市场功能布局的,由商务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责依法予以查处。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市所辖县(市)的农贸市场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市场部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目前许多企业都成立了市场部和销售部,市场部和销售部的职能有很大的区别的,市场部是找潜在客户,销售部是将产品推销给潜在客户。
市场部所从事的工作往往都是项目性质的工作,他们对外与客户打交道,对内主要与开发部门、生产部门、财务部门、储运部门有业务往来。
因此,对他们绩效考核的设计除了包含公司对市场部的任务指标(部门内分解),还应包括客户对他们的评价,以及其他部门对他们工作的评价。
方案的细节太多,可以参考:http://www.shprocess.com/newsdetail.asp?keyno=23
农贸市场经营户评比考核制度怎么制订
各农贸市场:为认真落实全市开展的农贸市场管理“最佳”与“最差”评比活动,巩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成果,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我区创建“最清洁江干”活动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农贸市场中开展“管理流动红旗岗”评比活动。
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和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健全农贸市场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更优的服务。
二、评比范围全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设立的、具有固定设施的室内和棚顶农贸市场(见附件1)。
三、活动目标和重点坚持以保障食品安全为中心,以打造整洁舒适的购物环境和良好的经营秩序为重点,以提高经营管理人员和经营户素质为手段,以强化日常管理为基本内容,以开展 “管理流动红旗岗”为有效载体,采取经常性的动态检查,褒优贬劣,促进农贸市场加强管理,改善服务,调动市场举办单位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区农贸市场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四、评比内容以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与消费者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对参评农贸市场的卫生环境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市场秩序管理、市场设施维护、市场制度落实和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考评(各职能部门考核评分试行标准见附件2)。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农贸市场“管理流动红旗岗”评比活动在区市场整合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指导下,由区商贸旅游局牵头,区卫生局、城管办、行政执法、公安局,江干工商分局、质监分局、环保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密切配合。
工作职责如下:1、牵头单位职责:根据活动方案要求,制订工作方案,加强开展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组织人员对“管理流动红旗岗”活动进行考评。
2、镇、街道职责:根据方案要求,组织所属农贸市场开展“管理流动红旗岗”评比活动,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订工作目标和措施,开展对农贸市场的日常检查,督促农贸市场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各项制度,协调农贸市场与周边单位的关系,维护农贸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及时研究、总结和推广农贸市场管理的成功经验,开展农贸市场经营户培训工作,完成市区政府下达的有关农贸市场的各项工作任务。
3、举办单位职责:根据组织单位下达的工作目标,按照市区政府开展农贸市场管理活动的要求,对本市场存在的脏、乱、差现象进行自查,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组织农贸市场管理者参加培训,明确管理者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建立岗位责任制,强化内部考核机制,确保农贸市场管理到位。
4、有关部门职责:按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根据活动要求,积极参加检查和考评工作,配合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六、评比办法1、“管理流动红旗岗”评比活动每月进行一次,由商贸旅游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农贸市场进行检查考核评比。
2、活动设流动红旗6面,授予农贸市场评比中分数高的前6名。
3、活动评比结果每月在《江干服务业》上进行通报;年度综合考评依据各职能部门的单项考评情况,每个月流动红旗取得的次数,结合区组织的明查暗访情况综合打分。
按得分高低,确定区年度6家“管理流动红旗岗”活动的优胜农贸市场,并在江干报上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议。
七、奖惩办法1、每月评比中获得“管理流动红旗岗”的农贸市场负责人分别给予800元的人民币奖励;2、被评为年度“管理流动红旗岗”的6家优胜农贸市场负责人,分别给予4000元的人民币奖励;3、在全年评比“管理流动红旗岗”活动中,未取得流动红旗的农贸市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市场举办单位和市场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附:1:江干区农贸市场名单和责任单位2:江干区农贸市场考核评分试行标准 二○○八年三月十六日 抄送:市贸易局,区四办,各镇、街道,创建办、满意办、商贸旅游局、行政执法局、卫生局、城管办,江干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质监分局,徐立毅、蔡仲光、洪永跃、郑桂岚、陈祥兴、周志宏、刘兴仙江干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2008年3月17日印发共印70份附件1:江干区农贸市场名单和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市场名单闸弄口街道机神农贸市场、三里亭农贸市场凯旋街道南肖埠农贸市场、景芳农贸市场采荷街道采荷一区农贸市场、采荷二区农贸市场、碑亭农贸市场、观音堂农贸市场、清泰农贸市场四季青街道三堡农贸市场、五福农贸市场、水湘农贸市场笕桥镇笕桥农贸市场、濮东农贸市场、弄口农贸市场、闸弄口农贸市场彭埠镇彭埠农贸市场、七堡农贸市场、中远农贸市场、严家弄农贸市场九堡镇九堡农贸市场丁桥镇丁桥农贸市场 附件2:江干区农贸市场开展“管理流动红旗岗”评比活动内容与标准检查项目检查内容、部位、目标要求评分标准满分实得分备注硬件设施管理1、建筑物立面外形完好,无断墙残壁;外墙整洁。
0.5分 15分 2、市场大门上方标识清晰、明确、完整;标...
绩效考评制度的范本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对员工的考察与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绩效考核目的 1、在公司造就一支业务精干的高素质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的人才队伍,并形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2、通过绩效指标体系的设计、考核,使员工明确工作重点,追求工作成果,实现公司目标。
3、及时、公正地对员工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的绩效改进做好准备。
4、通过客观公正的评价进行合理的绩效奖金分配,树立以业绩为导向的绩效文化。
5、为培训、薪资调整、年度评优、岗位调整、考核辞退提供参考依据。
四、绩效考核原则: 1、基本原则:客观、公正、公开、公平。
2、以岗位职责为主要导向原则:关注本岗位业绩指标是否达成,即“人与标准比”。
3、要求个人考核以事实和数据反映工作的成效性。
4、主管对下属的绩效表现负直接责任,下属的成绩就是主管的成绩,主管应通过绩效辅导和过程管理,提高个人的能力及素质水平以促进持续的绩效改进。
五、绩效考核对象 1、公司部门经理级、主管级、普通级管理干部 2、另有下列情况人员不在考核范围内: 2.1 试用期内,尚未转正员工 2.2 连续出勤不满三个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职六个月以上员工 六、绩效考核周期:月度考核 具体地说:绩效考核时间安排:月度考核时间为:下个月度1日至5日;月度考核需在月度5日前完成 七、考核责任 1、直接上级和部门负责人:下属员工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设计被考核对象的考核方案,包括考核指标、目标值、评分标准,观察、记录员工的日常绩效表现,辅导员工进行绩效改进,提供必要的反馈和指导,帮助下属完成绩效计划和达到绩效目标,对下属进行绩效评估,与下属进行持续的绩效沟通。
2、公司总经理:依据公司年度目标和计划,制定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指标并进行考核,对各部门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指导,促进整体绩效目标的达成和提高。
3、人事行政部:考核制度的制定与解释,宣传与沟通,考核工作的组织、监控与督导,考核数据整理统计、考核分布状况的审核,结果的应用与反馈,向员工和主管提供指导、支持与培训,受理员工的考核申诉。
八、绩效考核流程 1、设定绩效考核指标 1.1 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目标,由总经理设立各部门月度绩效目标,部门经理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和内容拟定下属每位员工绩效考核目标。
其考核的内容是每个岗位,每个人最主要的且必须完成的工作。
1.2 由上下级双方经过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在《月度绩效考核任务书》上签字确认。
1.3 工作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任务目标进行必要的调整。
2、绩效考核与评估: (1)考核结果划分:就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对下属工作结果进行评分,评分方法参考《月度绩效考核任务书》中说明。
然后按分数排序并根据“1、2、3、4”绩效定义,得出四个等级的考核结果。
(2)1级员工绩效定义:在完成全部考核目标的基础上,对公司团队作出突出的贡献的;为公司挣得了荣誉或降低了成本的;主动承担额外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的;能积极主动提升素质技能,使工作绩效有显着提高的。
(3)2级员工绩效定义:完成了全部考核指标,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了基于本岗位应知、应会、应做、应想的全部事情,并完全无投诉的。
(4)3级员工绩效定义:没有全部完成考核指标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的;与客户、上/下级、同事发生争吵,破坏组织气氛的;不按业务流程操作,造成工作失误或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的。
(5)4级员工绩效定义:有重要工作指标未完成的;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财务秘密的;未能及时解除事故隐患,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公司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的;不遵守制度流程的;徇私舞弊;被有效投诉的。
(6)对被评为“1、3、4”级的员工,须说明评估理由,并有书面的事实依据。
连续三次被评为“3”级、“4”级的员工,将被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将考虑岗位调整或辞退。
3、绩效考核操作程序: (1)、考核对象先自评,目的是让所有被考核人积极参与到绩效考核中来,被考核人按照《月度绩效考核任务书》,自我评定自己当月工作得失,然后发给直接上级复评。
(2)、上级复评:直接主管对员工的表现进行复评,并对考核绩效定义最后评定,然后汇总部门考核发送行政人事。
(3)、行政人事:行政人事协助总经理对各部门经理绩效考核复评,然后汇总当月所有被考核人绩效工资,提交总经理签字后交由财务,原件为财务工资核算依据,印复件为行政人事存档。
一. 基本概念 绩效考评,是企业绩效管理中的一个环节,常见绩效考评方法包括BSC、KPI及360度考核等,主流商业管理课程将绩效考评的设计与实施作为对经理人的一项重要人力资源管理能力要求包含在内。
二. 基本原理 1、结构——功能原理结构和功能原理表明:客观事物都有自身的结构,任何结构都由一定的要素构成。
任何一个要素的功能都由它的结构所决定,并对结构具有反作用。
因此,依据结构——功能原理,就应该科学设计员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急求一份市场部提成绩效考核制度
商场超市绩效考核制度 第1章 考核的目的 第1条 绩效考核的目的:提升组织运营效能、提高员工工作效率。
第2章 考核的范围 第2条 公司及下属分店。
第3章 定义 第3条 绩效——员工在一定时间和条件下,利用必要的资源为实现预定的工作目标而采取的有效工作行为和实现有效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效果、效率和效益等。
第4条 绩效管理——对员工实施动态指导与管理,以促进其绩效水平的提升与公司发展目标一致的管理过程。
第5条 工作目标——为使工作成果达到规定要求而设定的目标。
第6条 关键绩效指标——决定或密切影响员工实现工作目标的关键工作层面和工作要素。
第7条 绩效标准——界定关键绩效指标的实现程度对工作目标的实现是否有效的规定尺度和衡量标准。
第4章 职责 第8条 总经理1.制定公司战略发展格局,确定公司保持长期发展的方针、政策、策略和目标。
2.审批公司年度或阶段性经营目标。
3.审批分管副总经理的年度或阶段性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及标准。
4.分管副总经理的绩效评估和改进指导工作。
第9条 总经理办公室1.拟定公司年度或阶段性经营目标。
2.拟定分管副总经理的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及标准。
3.审批各部门、分公司、分店的总体工作目标。
4.审批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及标准。
5.审批各级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的绩效评估结果。
6.分管副总经理的绩效评估和改进指导工作。
第10条 分管副总经理1.拟定分管部门的年度或阶段性总体工作目标。
2.拟定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
3.审批各级管理岗位的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
4.审核各级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的绩效评估结果。
5.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评估和绩效改进指导工作。
第11条 各部门、分店负责人1.拟定管理岗位的年度或阶段性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
2.审批其他工作岗位的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
3.所属员工的绩效评估和改进指导工作。
第12条 各级管理人员1.拟定管理范围内各工作岗位的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
2.所属员工的绩效评估和改进指导工作。
第13条 员工1.与主管人员共同拟定所属岗位的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
2.完成设定的目标、绩效指标和标准。
第14条 人力资源部1.提供有关绩效管理体系相关内容的培训和咨询。
2.协助制定和评估各级工作岗位的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
3.监督绩效管理过程符合规范操作要求。
4.就绩效管理过程的有效性和效率与公司高层保持顺畅沟通。
5.绩效管理过程形成的文件、资料和其他信息的收集、保存和管理。
6.受理绩效投诉。
第5章 考核的程序 第15条 绩效管理原则1.工作目标及关键绩效指标管理原则。
以各层级工作目标为绩效导向,以支持工作目标达成的关键绩效指标的实现程度为绩效评估的重要参数。
2.实效原则。
通过绩效管理过程的实施,促成实际工作成果和业绩的实效提升。
3.关键绩效指标设定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的设定来源于财务、顾客、内部经营和学习成长四个方面。
4.职业规划原则。
将员工绩效评估和改进提升与其职业生涯规划紧密结合起来。
5.物质激励原则。
将员工绩效水平与其工作收入部分挂钩。
第16条 绩效管理手册1.建立《绩效管理手册》的部门包括:(1)本部各部门;(2)本地分公司;(3)异地分公司、分店各部门。
2.《绩效管理手册》采用活页文件夹的形式,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作和发放,各建立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领取、记录和管理。
3.《绩效管理手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所属部门各岗位的《岗位说明书》;(2)年度或阶段性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3)“关键绩效指标明细表”;(4)“绩效管理日志”;(5)“绩效面谈(指导)记录表”;(6)“绩效信息(数据)采集表”;(7) 《绩效评估报告》。
4.确保加入《绩效管理手册》中的任何有关信息都是经其直接上级确认和隔级上级承认的。
5.各部门每月25日至30日将《绩效管理手册》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检查:本地分店的手册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查;异地分店的手册送交行政人事部门。
第17条 绩效管理区间1.完整的绩效管理区间应包含以下内容和阶段。
(1)设定工作目标。
(2)设定关键绩效指标、标准和统计方法。
(3)制订工作计划和进行绩效面谈。
(4)中期改进指导。
(5)绩效评估与面谈。
(6)绩效评估结果输出。
2.设定阶段性绩效管理区间一般不超过半年;设定年度绩效管理区间,应在每个季度终了时进行中期改进指导与修正。
第18条 设立工作目标1.依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相关管理人员在各管理层面上设定年度或阶段性工作目标。
部门的工作目标由部门负责人的直接上级设定;各工作岗位的工作目标由该岗位的直接上级设定。
2.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和性质,应拟定合理和适当的工作目标。
当业务状况须形成阶段性成果时,应设立阶段性工作目标;当业务状况以年度为总结区间时,应设立年度工作目标。
3.设定年度工作目标或跨季度的阶段性工作目标时,应在每季度对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评估、检查与修正,以确保目标的达成。
4.设定好的工作目标应与责任人签订“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经直接上级确认、隔级上级承认后,加入《绩效管理手册》...
员工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针对如何制定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谈一点看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部门绩效考核体系改进设想 1,部门考核体系的设计 a.部门绩效考核定量指标体系的建立——确定部门关键业绩指标 确定部门关键业绩指标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关系到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 需要各级领 导及各个部门的积极配合,参与.在制定关键业绩指标的过程中,企业总经办,人力资源部 起着组织,协调,培训等作用.制定关键业绩指标的步骤可分为:罗列指标,筛选指标,设 置权重,修改确认. b.部门绩效考核定性指标体系的建立——360 度绩效考核法 定性指标的提取主要通过与分管领导,各职能部门,下属分公司的调研和访谈,了解被考核 部门与各考核者之间工作流程中起重要作用的关键点和典型工作行为表现, 对一些重要的却 无法量化的指标如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支撑进行定性考核. c.部门关键绩效考核指标的来源 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绩效考核, 特别是量化考核被认为是评价员工业绩优劣的一个相对 公平合理的考核方式.实践中,大家发现:业务部门的业绩评估比较容易量化,例如有销售 额,利润,产量,客户开发数量等数字性可量化的指标.但对于职能部门来说,确定客观, 量化的绩效考核指标则比较难. 一个考核指标一般有三个来源:公司级目标,岗位职责或部门职责,上级和客户的需求与期望. (1)公司级目标 公司级目标是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重点形成的, 公司级目标确定后, 就需要把目标分解 到各个部门,业务部门体现为业务指标,职能部门体现为工作计划.然后再将部门指标,计 划分解到岗位,每个岗位也就有了明确的考核指标.通过考核部门指标,计划的达成率,就 使个人目标, 部门目标同公司的战略目标紧密相连. 例如某公司年度工作目标为新产品销售 收入 500 万元, 那么对于生产部和销售部来说, 其目标分别是产值与销售收入分别达到 500 万元. 这是比较明确的考核标准. 但对于部门来说, 公司目标的分解是一个过程, 需要转换, 分解成为容易测量的考核指标. 公司用 hoshin plan 作为他们的目标分解工具.hoshin plan 是一套策略规划与执行表,在上 下级之间连接,从而让目标"接力棒"一级一级交到不同人手中.人力资源部经理小江以他的 目标分解为例.他去年一个目标是统一集团绩效考核,而这个目标关键考核指标即 KPI,是 全集团绩效考核覆盖率达到 100%.为此,他的策略是:第一季度发布集团统一绩效管理办 法;上半年试点效果满意度达 80%;第三季度前完成全集团下半年目标下达.小莉是小江 的绩效主管,小李接过"接力棒",他的目标是:实现集团绩效管理覆盖率 100%,这占他年 终绩效考核 20%的权重.为此他的策略之一是:做好绩效管理宣传,通过绩效快报和培训 使员工对绩效管理有更深入的了解.其中他的 kpi 关键指标是:及时发布绩效管理快报,任 务是发布 5 期绩效管理快报.这项工作的完成,占他绩效考核权重的 10%.小江说:"每个 层级的目标都这样层层分解,从公司战略,到高管目标,到中层管理者策略,到员工任务和 工作.接力棒从高落实到低,传递到企业的神经末梢—— 员工." 而对于难于分解的目标, 如果是非量化目标,可以把它转化为策略,通过做一些具体事,从贡献到这个目标的实现. 这些事情就是可衡量的,再制定 KPI. 同时认为:"策略规划与执行表是分解的工具,工具之外,最重要的是人的理解,因此,目 标分解过程,一定要上下级参与和沟通,而不是简单地派任务.为此,管理者就要掌握目标 分解的能力和技巧." 某部门经理说:"目标分解讨论一般按步骤进行.首先感谢员工参加,并综述目标讨论的重 要性;接着,向员工介绍我们部门要实现的目标有哪些,而员工工作参与将对完成这些部门 具有怎样的重要意义;之后,一定要先征询员工如何看待这些目标的,他们有什么看法和意 见;然后,经理人应该从自己把握的角度,介绍自己对目标的想法;这中间或许会产生一些 不同点,经理人和员工要对其中的分歧进行商讨,最终一定要达成一致.完成最关键的目标 统一步骤后, 就要把如何实现这些目标所要采取的任务, 行动确定下来. 确定好任务行动后, 落实到表格上,员工签字承诺.这样完成了目标分解讨论流程,最后,经理人还要表达对员 工完成任务的信心." (2)岗位职责或部门职责 考核标准的第二个来源是岗位职责或部门职责. 岗位职责或部门职责可以回答以下问题: 公 司为什么设立本部门和本岗位?本部门或岗位应该行使哪些职权?本部门或岗位做哪些工 作能够对公司完成年度目标有所帮助? 部门或岗位职责是通过工作分析得出来的, 一个部门要完成许多项工作, 我们可以把这些工 作分成三种类型:必须做的(must) ,应该做的(ought)和适宜做的(need) .而考核指标的设置就是从中找出必须做,应该做的工作,提炼,加工成为可考核的指标.这些工作应能 够涵盖部门或岗位 80%以上的工作内容.职能部门的日常行政管理,业务支持等工作的目 标通常无法直接体现在公司经营的目标里面, 它们的绩效指标主要体现在岗位职责中. 下面以人力资源部为例说明考核指标的设置...
农贸市场管理方案范文(包括人员配备、招商管理等等)
以下是一份完整的绩效考核标准,仅供参考。
生产车间员工绩效考核方案1、 目的1.1 为了推动公司人员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尽快完善好绩效考核运行机制,使考核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考核方案;2、适用范围2.1 生产部所有车间员工(试用期后);3、本考核方案3.1 分为5部分:工作表现、工作技能、执行制度、敬业与协作、日常行为;3.2 以扣分考核为基本形式,扣分与绩效考核工资挂钩。
每日考核一次,每月汇总评比一次,考核绩效工资(奖金)为200元,考核结果处理按照《记分方案》执行;4、考核绩效计分方案4.1 工作表现(扣分共30分、奖励共5分)4.1.1 上班迟到、早退扣3分/次;4.1.2 工作不积极、做事拖拖拉拉扣5分/次(例如车间安排的事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4.1.3 脱岗、离岗超过10分钟,扣3分/次;4.1.4 上班时间看报纸、杂志、玩手机或干与生产无关的事情扣3分/次;4.1.5 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哗、起哄、妨碍他人的工作扣3分/次;4.1.6 不写请假条,无故旷工扣5分/次;4.1.7 对本岗位的设备及生产情况不按时制作及检查、不保养扣3分/次;4.1.8 做假记录、提前做记录或之后做记录扣5分/次。
4.1.9 工作认真仔细,及时发现不良品,并得以控制,奖5分/次。
4.2 工作技能(扣分共22分、奖励共10分)4.2.1 不按规定摆放物料扣2分/次;4.2.2 对本岗位的设备不熟悉扣3分/次;4.2.3 公司和车间组织的培训考试不合格扣4分/次;4.2.4 因操作失误造成物料损失扣8分/次;4.2.5 对本岗位的操作方法不熟悉扣5分/次;4.2.6 熟练本岗位操作,并能带领新进员工及时掌握相应技能的奖5分/次。
4.2.7 生产现场8S做得好,工装设备保养到位的奖5分/次。
4.3 执行制度(扣分共33分、奖励共15分)4.3.1 不按操作方法操作,违反工艺或自行更改工艺条件扣5分/次;4.3.2 存在跑、冒、漏检现象扣2分/次;4.3.3 在生产区内(包括各车间、厕所等)吸烟或未经允许私自带入火种扣5分/ 次;4.3.4 在上班时发现上班前饮酒扣5分/次;酗酒的扣7分/次;4.3.5 拒绝参加公司或车间组织的安全、消防、环保等学习及培训扣4分/次;4.3.6 未经允许私自带外人进入生产车间的扣5分/次;4.3.7 对生产工艺提出合理建议,并行之有效,奖5分/次4.3.8 对生产过程中检举某些岗位漏检的奖5分/次。
4.3.9 参加公司或车间组织的相关培训考试优秀(超过90分)的奖5分/次4.4 敬业与合作(共77分)4.4.1 物料浪费未及时阻止扣4分/次;4.4.2本岗位作业未完成或者未达到工艺指标的要求就将物料(或半成品)转入下一岗位(未经组长和车间主管同意)扣5分/次;4.4.3 不服从公司和车间领导指挥扣8分/次(例如不服从工作安排、临时安排等);4.4.4 本岗位发生事故时该岗位操作员工不参加抢救扣10分/次;4.4.5 与同事之间打架、斗殴扣10分/次;4.4.6 破坏、损坏厂房、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及产品扣20分/次4.4.7 泄露公司机密、经营机密扣10分/次;4.4.8 无中生有、弄虚作假、搬弄是非、拉帮接派,造成同事之间不团结扣10分/次。
4.5 日常行为(共38分)4.5.1 上班衣着不整,不穿工作服扣3分/次;(没有发服装的除外)4.5.2 故意毁坏灭火器、消防栓和消防水带扣4分/次;4.5.3 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就私自外出扣3分/次;4.5.4 撕毁文件、档案材料及公告文件扣5分/次;4.5.5 对同事及家属实施诽谤、恐吓、威胁、侮辱扣10分/次;4.5.6 损公肥私、盗窃公司财物扣10分/次。
4.5.7 本岗位卫生不干净扣3分/次。
5、绩效工资(奖金)处理办法:5.1 员工请假(事假)超过1天,次数超过1次/月的无绩效工资(奖金)。
5.2 扣分在10分以内者为合格;10分以上按百分比扣发绩效考核工资(200元就是200分;扣1分就是扣1元钱);5.3 按200分数计算扣分在80分以上的进行淘汰(无绩效工资)。
5.4 每天的绩效考核表、由部门主管统计后,每日上交副总核实,弄虚作假、不交或涂改扣主管全分,无绩效工资。
5.5 员工绩效考核奖励得分的就是嘉奖(1分就是1元钱)。
6、相关表单6.1 部门员工每日绩效考核登记表
绩效考评制度的范本怎么写?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对员工的考察与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绩效考核目的 1、在公司造就一支业务精干的高素质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的人才队伍,并形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2、通过绩效指标体系的设计、考核,使员工明确工作重点,追求工作成果,实现公司目标。
3、及时、公正地对员工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的绩效改进做好准备。
4、通过客观公正的评价进行合理的绩效奖金分配,树立以业绩为导向的绩效文化。
5、为培训、薪资调整、年度评优、岗位调整、考核辞退提供参考依据。
四、绩效考核原则: 1、基本原则:客观、公正、公开、公平。
2、以岗位职责为主要导向原则:关注本岗位业绩指标是否达成,即“人与标准比”。
3、要求个人考核以事实和数据反映工作的成效性。
4、主管对下属的绩效表现负直接责任,下属的成绩就是主管的成绩,主管应通过绩效辅导和过程管理,提高个人的能力及素质水平以促进持续的绩效改进。
五、绩效考核对象 1、公司部门经理级、主管级、普通级管理干部 2、另有下列情况人员不在考核范围内: 2.1 试用期内,尚未转正员工 2.2 连续出勤不满三个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职六个月以上员工 六、绩效考核周期:月度考核 具体地说:绩效考核时间安排:月度考核时间为:下个月度1日至5日;月度考核需在月度5日前完成 七、考核责任 1、直接上级和部门负责人:下属员工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设计被考核对象的考核方案,包括考核指标、目标值、评分标准,观察、记录员工的日常绩效表现,辅导员工进行绩效改进,提供必要的反馈和指导,帮助下属完成绩效计划和达到绩效目标,对下属进行绩效评估,与下属进行持续的绩效沟通。
2、公司总经理:依据公司年度目标和计划,制定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指标并进行考核,对各部门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指导,促进整体绩效目标的达成和提高。
3、人事行政部:考核制度的制定与解释,宣传与沟通,考核工作的组织、监控与督导,考核数据整理统计、考核分布状况的审核,结果的应用与反馈,向员工和主管提供指导、支持与培训,受理员工的考核申诉。
八、绩效考核流程 1、设定绩效考核指标 1.1 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目标,由总经理设立各部门月度绩效目标,部门经理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和内容拟定下属每位员工绩效考核目标。
其考核的内容是每个岗位,每个人最主要的且必须完成的工作。
1.2 由上下级双方经过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在《月度绩效考核任务书》上签字确认。
1.3 工作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任务目标进行必要的调整。
2、绩效考核与评估: (1)考核结果划分:就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对下属工作结果进行评分,评分方法参考《月度绩效考核任务书》中说明。
然后按分数排序并根据“1、2、3、4”绩效定义,得出四个等级的考核结果。
(2)1级员工绩效定义:在完成全部考核目标的基础上,对公司团队作出突出的贡献的;为公司挣得了荣誉或降低了成本的;主动承担额外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的;能积极主动提升素质技能,使工作绩效有显着提高的。
(3)2级员工绩效定义:完成了全部考核指标,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了基于本岗位应知、应会、应做、应想的全部事情,并完全无投诉的。
(4)3级员工绩效定义:没有全部完成考核指标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的;与客户、上/下级、同事发生争吵,破坏组织气氛的;不按业务流程操作,造成工作失误或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的。
(5)4级员工绩效定义:有重要工作指标未完成的;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财务秘密的;未能及时解除事故隐患,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公司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的;不遵守制度流程的;徇私舞弊;被有效投诉的。
(6)对被评为“1、3、4”级的员工,须说明评估理由,并有书面的事实依据。
连续三次被评为“3”级、“4”级的员工,将被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将考虑岗位调整或辞退。
3、绩效考核操作程序: (1)、考核对象先自评,目的是让所有被考核人积极参与到绩效考核中来,被考核人按照《月度绩效考核任务书》,自我评定自己当月工作得失,然后发给直接上级复评。
(2)、上级复评:直接主管对员工的表现进行复评,并对考核绩效定义最后评定,然后汇总部门考核发送行政人事。
(3)、行政人事:行政人事协助总经理对各部门经理绩效考核复评,然后汇总当月所有被考核人绩效工资,提交总经理签字后交由财务,原件为财务工资核算依据,印复件为行政人事存档。
一. 基本概念 绩效考评,是企业绩效管理中的一个环节,常见绩效考评方法包括BSC、KPI及360度考核等,主流商业管理课程将绩效考评的设计与实施作为对经理人的一项重要人力资源管理能力要求包含在内。
二. 基本原理 1、结构——功能原理结构和功能原理表明:客观事物都有自身的结构,任何结构都由一定的要素构成。
任何一个要素的功能都由它的结构所决定,并对结构具有反作用。
因此,依据结构——功能原理,就应该科学设计员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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