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院判决书作出之后,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还款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前提下签订的,还款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法院离婚判决书样本
上诉人(原审被告)徐启勋,男,1963年7月25日出生,汉族,农民,益阳市人,住益阳市赫山区沧水铺镇花亭子村道子坪组19号。
委托代理人刘正良,湖南公言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财产部分特别授权。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陈艳妮,女,1962年11月3日出生,汉族,农民,益阳市人,住益阳市赫山区沧水铺镇花亭子村道子坪组19号。
委托代理人徐健,湖南天声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财产部分特别授权。
委托代理人袁勇,湖南天声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上诉人徐启勋与被上诉人陈艳妮离婚纠纷一案,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于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作出(2008)益赫民一初字第1192号民事判决,徐启勋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3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徐启勋及其委托代理人刘正良、被上诉人陈艳妮及其委托代理人袁勇均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认定,原、被告于1985年农历1月8日按当地风俗习惯举行婚礼,形成事实婚姻关系。
同年农历10月18日婚生长女徐林立,1988年6月30日婚生次女徐杰,1990年10月30日婚生三女徐偲。
婚后,因为性格不合等原因,双方常因家庭生活琐事争吵、打闹。
原告曾于2005年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后经亲友劝解,原告撤回了起诉。
但此后原、被告夫妻关系仍未改善。
2008年6月13日,原、被告亲自拟订离婚协议,约定原、被告离婚,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即在被告支付110 000元给原告的情况下,共同债权归被告所有,共同债务归被告负担,除房屋平均分割外,其他如吹膜厂等财产全归被告所有。
后因故原、被告就该离婚协议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原告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原、被告共同财产有:楼房1栋(现正由有关部门拆迁补偿安置,补偿款为241 800元)、穿膜设备1套(价值约20 000元)、三相用电户口1个(价值8000~10 000元)、本田牌摩托车1台、29英寸彩电1台、空调机1台(现由原告保管)、洗衣机1台(现由原告保管)、液化汽灶具1套、四组合家俱1套、床铺2张、木柜2只、写字台2张、矮柜1套、木沙发1张、建房材料若干以及其他一些日常生活用品。
原、被告无共同债权,证据证实有共同债务14 000元(其中陈斌享有8000元、陈令文享有6000元)。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已形成事实婚姻关系。
其在形成事实婚姻关系之后,因双方性格不合等原因,常因家庭生活琐事争吵、打闹,原告曾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经亲友劝解撤回起诉后仍未能改善夫妻关系,并曾达成离婚协议,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故法院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原、被告离婚后,其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负担的共同债务依法应予共同偿还,积累的共同财产依法应予平均分割,原告在庭审陈述中明确表示其共同财产中除房屋拆迁补偿款、房屋安置地基及其他拆迁安置待遇以外的其他财产可以30 000元拆价归被告所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予以确认。
但现由原告保管的洗衣机和空调归原告所有为宜。
原告所诉的房屋拆迁安置地基因其所有权属于原告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原告要求予以分割于法无据,其享有的使用权可按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的有关规定执行。
原告诉称的房屋拆迁安置待遇因系不确定事项,法院不予审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故判决:1、准许陈艳妮与徐启勋离婚;2、陈艳妮与徐启勋所有的房屋拆迁补偿款241 800元由陈艳妮与徐启勋平均分割,陈艳妮分得120 900元;3、陈艳妮与徐启勋所有的共同财产除洗衣机和空调由陈艳妮所有外,其余由徐启勋一次性折价30 000元支付给陈艳妮后归徐启勋所有;4、陈艳妮与徐启勋共同负担的债务14 000元,由陈艳妮偿还7000元、徐启勋偿还7000元;5、陈艳妮与徐启勋个人经手的债权、债务各自享有和承担。
本案案件受理费200元,由陈艳妮负担。
徐启勋不服原审判决,上诉提出:1、一审认定房屋拆迁款全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当;2、一审认定其他财产折价30 000元归陈艳妮所有不合理;3、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不实,处理不公。
请求二审依法改判。
陈艳妮答辩称:1、原审认定事实清楚;2、原审认定其他财产折价30 000元给被上诉人的处理合理合法;3、徐启勋与她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品德不好。
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期间,徐启勋向本院提供如下证据:1、2004年2月21日徐启勋在益阳市赫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沧水铺信用社借款30 000元,借期至2004年11月21日到期的借据复印件一张,用以证明在2004年曾借过信用社30 000元至今未还。
2、徐启勋在2006年2月13日所借徐卫平30 000元的借条一张;3、徐卫平的调查笔录一份;4、徐启勋在2008年2月2日所欠邓安辉5000元的欠条一张;5、徐启勋在2008年2月2日所欠王学龙5500元的欠条一张;6、徐启勋在2008年3月14日所欠范文胜50 ...
民事诉讼追索劳动报酬案,终审判决被告10日内付清欠款,但被告收到...
一、步骤: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证明、判决书原件、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到法院的立案庭去进行执行案件立案。
立案受理之后,强制执行申请就算是完成了。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在判决书生效之后要求被告或者第三人自己主动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按照你所说的对方收到判决书已经超过十天的话,主动履行义务的期限已经届满,你已经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三:材料准备:1.强制执行申请书,请参考网上的相应模板。
2.原告身份证明:同起诉的时候提交的原告身份材料;具体个人的话,就是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3.判决书原件,判决作出后法院都会送达或者通知前去领取。
4。
生效证明:找审理该案的法官或者书记员去开具,证明该案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四、法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本怎么写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债务转让必须征得债权人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下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本一份:债务转让方:XXX(以下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债务受让方:XXX(以下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债权人:XXX(以下称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缔约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债务承担中的相关问题,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2、甲方丙方之间原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有效,乙方受让甲方债务,业经丙方同意。
合同正文第一条 三方同意,由乙方承担下列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共计()元1、XX年XX月XX日订立的借款合同,借款到期日为XX年XX月XX日,甲方尚欠丙方()元;2、其他甲方未向丙方清偿的债务(如应付货款、应付劳务费等) 元。
第二条 甲方承诺如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本协议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则甲方仍继续向丙方承担原债务。
第三条 乙方承诺1、乙方通过审查甲方、丙方债权债务发生的相关文件,已确知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真实,并自愿接受本合同第一条中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接替甲方成为丙方债务人;2、乙方与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以其与甲方、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本协议的履行;3、乙方不以甲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4、或有事项:如甲方对丙方的原有债务上设有担保,则乙方承诺已办理完毕由于承担甲方债务而发生的有关担保合同重新确认手续或提供了经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第四条 丙方承诺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本协议中已被转让的债务的履行。
第五条 其他事项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款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于XX年XX月XX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签订。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强制执行申请范本
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申请人:张某某,男,汉族,1976年11月15日生,住咸阳市某某区某某镇某某村107号。
被申请人:陈某某,男,汉族,1979年12月13日生,住咸阳市某某路某某小区1号楼1单元213室。
请求事项: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2014)咸民终字第00000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陈某某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业经廊坊市某某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21日作出(2010)廊民初字第000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人陈某某搬离申请人张某某所有的位于区某某路某某市场西楼3号房屋,并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损失费6000元整。
后因被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30日作出(2010)廊民终字第0000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
该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无奈,申请人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咸阳市某某区人民法院申请人: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八日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下列文书:l、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以及台湾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诉讼离婚 当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愿意离婚、但未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起诉条件 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
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应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呢?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情形有: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⑴、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⑵、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⑶、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⑷、被告被监禁的。
(5)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何办理离婚起诉手续?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可到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同时应提交起诉状,离婚诉状的格式和范本可参考本站文章“离婚起诉书格式与范本”。
离婚诉讼费用: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起诉离婚应提供哪些证据?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
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
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
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
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
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离婚诉讼有无必要聘请律师? 有些人查看了一些婚姻法律知识或者阅读了一些书籍,就自认为自己足可出庭应对,不必聘请律师。
这其实是危险的尝试,以自己的权利作赌注。
实际上,专业知识和诉讼技巧决非一朝一夕所能掌握,一个你不注意的细节可能就是案件的关键,而诉讼程序、举证技术和决窍、询问应答技巧、随机应变能力等也非专业人士所能把握。
为了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必要委托律师代理。
那么,应委托什么样的律师呢?我的建议是: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资深的婚姻法专业律师将会更好地维护你的权益。
当然,如果事实清楚,对离婚、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等各方面都没有争议的话,也可以不必委托律师代理。
法院审理期限 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
强制执行委托书范本
申请强制执行授权委托书委托单位:(单位名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现委托 、 两位同志作为我局就**案件(执行案号为( )**行非执字第 号)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有关活动。
委托权限:一般委托代理。
委托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本案终结之日止。
特此授权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二OO 年 月 日
债权转让要到法院吗,还是自己写债券转让书就好了
别人(借款人)借你钱到期未还,已形成借贷纠纷,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
向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起诉书(起诉书范本可以从网上下载),写清楚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请求法院判令别人立即偿还欠款,作为证据的借条复印件可以在立案时交给立案庭,原件在开庭审理质证时交给法庭。
判决胜诉后,别人仍不还钱时,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如果你掌握别人的资产情况,为了确保胜诉后欠款能尽快执行到位,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申诉状怎么写
***人民法院申诉人:***年月日附:一、原审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份;二、证据材料份。
【 范 式 】民事申诉状(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申诉用)申诉人: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企业性质:经营范围和方式:开户银行:帐号:申诉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 ,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此致人民法院申诉人:***年月日附:一、原审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份)二、证据材料份。
【 范 文 】民事申诉状申诉人:唐**,女,**岁,**省**县人,**县**村**厂合同工。
住**县**路30号。
申诉人因房屋产权一案,不服**省**县**人民法院(**)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
现依法申诉如下:1.我和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住的房子,房款是我独自筹措,也是我独自承担偿还的,有债权人吴**、马**证明。
2.买房子时,我的丈夫,对方当事人的父亲余昌富公开表态:不与我共买此房。
我坚持要买,故请刘**代写了不愿共买房的声明。
声明内容请见代写人刘**的书面证明。
3.一审法院只是简单地认定了事实,援引法律条文,对我提出的证人证言则不加调查,不作分析。
这样主观武断地认定案件事实、作出的判决怎能使人信服呢?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应理解为包括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所得。
如属这样的性质,其产权应归夫妻所共有。
我买的房子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买房用款是由我个人借债来支付的,还债则是在我丈夫死后,靠我个人的劳动所得偿还的。
一审法院引用我国《婚姻法》第13条,只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不提该条的最后句“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是不适当的。
以上理由陈述,敬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调卷审理,依法判处,以维护法制,保护公民合法财产。
此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申诉人:唐******年*月*日附:一、证明材料4份;二、房产影印本一份;三、一审判决书副本各一份。
急求借款类民事起诉书 详细点
我把我一个案子的起诉状给你吧,最好委托律师起诉,诉状不难写,关键在于证据目录民事起诉状原告:杨xx,女,1960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杨浦区xxxxxxxx,邮编:200093,联系电话:65xxxxxx。
身份证:3101101960xxxxxxxxx被告:朱xx,女,1958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宝山区虎林路xxxxxxxx,邮编:200431。
身份证:3101111958xxxxxxxx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归还本金人民币14.4万元;2、要求被告支付自2009年3月30日起至判决书指定付款履行期满之日止人民币44000元本金的逾期付款利息(其中,计算至起诉之日共计2193.62元);3、要求被告支付自2009年2月28日起至判决书指定付款履行期满之日止人民币100000元的逾期付款利息(其中,计算至起诉之日共计5428元);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被告朱xx与原告杨xx是朋友关系。
被告朱xx于2008年12月19日以夫妻合伙做生意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4.4万元,并承诺卖掉房子后,以卖房款分别于2009年3月30日归还人民币44000元和2009年2月28日归还人民币10万元。
现已逾还款期限,但被告经原告多次催讨不还。
后原告去被告处催促时得知,被告已于2009年5月份通过其弟朱xx将其通河三村的房产卖掉,并将户口迁至虎林路xxxxxxxxx,但一直没有与原告联系还款。
期间,原告多次联系被告,均没有答复。
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借款协议,故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七条、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归还借款并给付利息,恳请法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具状人:201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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