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契约精神和诚实守信就是一个东西。
我想到了“尾生抱柱”的故事。
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
这则故事出自《庄子》。意思是为何说呢过又一次和一名女子约定在桥梁下见面。到了这一天,天降大雨。尾生在桥下等了很久,女子都没有来。但尾生一直没有离开,水位上涨,尾生就抱着桥梁,直到水位继续上升,将尾生淹没,尾生被淹死。
契约的古代契约
现存的汉代契约原件是在居延发现的,是居延汉简中的一部分。
因之我之为“居延汉代契约”。
居延在今内蒙古自治区西部额济纳旗,西汉时属于张掖郡居延都尉和肩水都尉辖区,东汉曾置张掖居延属国。
这里在两汉时,一直是重要驻军区,近60年来,考古工作者在这里采集或发掘到汉简约有3万余支。
已公之于世的,是1930年由西北科学考察团掘得的一批,约有一万余支。
劳干先生将这批汉简进行分类、考释,编成《居延汉简考释》一书,于1943年在四川南溪石印出版。
1949年,上海商务印书馆铅印再版。
1962年,又在台湾出修订版。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汇辑这批汉简的图片,一律按原简号顺序,制成图版,并全部释文,编成《居延汉简甲乙编》,于1980年由中华书局出版。
这批汉简有年号的,“起自汉武帝太初三年(公元前102年),迄于东汉光武帝建武七年(公元31年)”[1]简中有十余件契约。
有年号的只有三件。
最早的一件为《西汉本始元年(前73年)居延陈长子卖官绔券》,最晚的一件为《西汉建昭二年(前37年)居延欧卖裘券》[2]。
其他无年号的,有卖衣物、布匹契约,有卖田地契约,还有一些廪给凭证。
这批契约的数量虽不多,但却是中国现存最早的一批契约原件,距今已有两千多年了。
有了这批契约,我们才得知汉代契约的原貌,才有可能利用这秕契约对照文献资料,进行有关的研究。
现存的自魏晋至唐后期的契约,主要发现于新疆地区。
此外,在甘肃敦煌也发现有唐代后期的契约。
新疆地区出土这类契约的地点很多,我以地名契,可别为海尖契约、吐鲁番契约、龟兹契约、于阗契约等。
海头在罗布泊西岸,孔雀河南岸,为汉代楼兰旧地,魏晋时名海头,为西域长史府驻地。
本世纪初,英人斯坦因三次深入新疆、甘肃内地,盗窃文物。
其中的文书部分由法人沙畹整理出版。
中国学者罗振玉和王国维又据之分类、考释、编成《流沙坠简》一书行世。
其中有一些比较完整的廪给凭证,为契约性质。
年代最早者为三国魏景元四年(263年)的遗物,最晚者为西晋建兴十八年(330年)的遗物。
史实是西晋在建国时期,长江流域入进东晋时期。
可是此时的今甘肃中西部和新疆一带,为原西晋凉州刺史张氏世代统治着,史称前凉,继续沿用“建兴”年号至建兴四十九年。
建兴十八年为十六国后赵建平元年,东晋咸和五年。
吐鲁番地区在汉代为车师前部地。
这里的高昌城为汉、 魏,晋几个朝代的戊己校尉驻地。
公元327年,凉州统治者张氏在此置高昌郡,治高昌城。
其后西凉,北凉因之。
公元460 年,柔然灭沮渠氏的北凉残余政权,立阚伯周为“高昌王”。
此后,张、马、麴诸氏相继在此称王,史称“高吕国”,都以高昌为都城。
贞观十四年(640年),唐灭高弓国,以其地为 西州,高昌城又为西州都督府驻地;9世纪中叶以后,这里又是“西州回鹘” (即“高昌回鹘”)的王城。
由此看来,在千余年间,高吕城一直是这一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文化遗存很多。
近数10年来,这里屡有古文书出土。
1959—1975年间,新疆的考古工作者在高昌古城遗址附近的阿斯塔那与哈拉和卓两村附近清理晋——唐墓葬近400座,发现了大批古文书,这就是为中外学者瞩目的《吐鲁番出土文书》,现由唐长孺教授主持整理,已出版至第八册。
其中有近200件契约,种类丰富,有卖葡萄园、田地、房舍,奴婢、牲畜契约,有租田地、菜园、果树、葡萄园契约(包括习书),有借钱物契约,有雇佣契约,还有遗嘱文书等。
少数尚完整,大部分有不同程度的残损,有的只剩几个宇。
龟兹在今库车县东。
汉代为龟兹国,属西域都护。
唐为安西都护府和龟兹都督府驻地。
于阗在今和田县南,汉代为于阗国,亦属西域都护。
唐为于阗镇和毗沙都督府驻地。
在这两个地区发现的古文书中,也有一些契约,时间约在唐天宝至贞元(约744—790年)之间,多为借贷契约,亦有雇佣契约. 敦煌在今甘肃敦煌县西。
汉武帝时为敦煌郡,魏、晋因之,十六国前凉都于此。
北魏和隋唐时期,为郡,县治所。
在今敦煌县东南鸣沙山有石室,亦称敦煌石窟、莫高窟、千佛洞,约在清光绪二十五六年(1899、1900年),发观石室内有藏书,后为斯坦因和法国学者伯希和等大量盗走,今分藏在伦敦大英博物馆和巴黎国家博物馆。
1910年,清政府把残余部分调运北京,藏在今北京图书馆.解放后建立的敦煌文物研究院(所)等本地文化教育单位,亦收集了一些散于民间的藏书.石室藏书总数约有3万卷左右。
时代上起公元3世纪中叶,下至10世纪末。
大部分文书已制成显微胶卷,为研究者提供了方便。
又黄永武主编《敦煌宝藏》一书,将敦煌石室藏书按原编号制成图版,由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印行, 为研究者提供了更大的方便。
石室藏书中有一部分为契约,我称之为敦煌契约。
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于1960年编成《敦煌资料》第一辑,由中华书局出版。
其中就有这部分契约,共120余件,分为买卖、典租、雇佣、借贷和其他契约、文书五个部分。
买卖契约有田地、宅舍,车牛,奴婢等契约。
在这批契约中,有书年号的.有用干支纪年的。
敦煌地区在唐德宗建中二年(781年)曾为吐蕃所占,...
古代卖祖产契约咋写
买房契约(仅供参考)出售方——简称甲方(***)买方——简称乙方(***)甲方现有现房一套坐落于*******,愿意出售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愿达成买卖协议,具体条款如下:四、乙方在办理所有房屋证件过程中,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办理。
(费用乙方自理)。
五、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此协议涂改无效: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法律同时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网页链接...
卖身契格式怎么写?
卖身契 本人于XX年X月X日,将洁净的神一般的自己卖给XX,买家具有折磨,疼爱,抛弃等自由权,而卖者要无条件接受买家的要求,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XX年X月X日卖者: 买家:在古代,卖身契是一种买卖人口的契约。
在现代社会,这种契约一般被认为是一种无效合同。
但在允许人口买卖的古代社会,这种契约具有法律效力,是主人对奴仆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
《官场现形记》读书笔记范文
官场的黑暗和肮脏是不可闻睹的,中国古代的官场尤其如此。
几千年了,那阴秽依然如故,真叫人痛心,叹息、憎恨!官宦们凌驾于百姓之上,大官凌驾与小官之上,层层叠叠使百姓不得翻身,不见天日! 《官场现形记》里所提到的尽是写贪官污吏,没有一个干净的。
而那千年社会现实中的官、吏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为了名和利,层层欺骗倾轧,无利不为,为名而劳。
从古到今,清官可曾有几个?古今中外,纯粹的人又有几名?可悲的世间,可憎的人类! 《官场现形记》是晚清谴责小说的开山之作,也是同类小说中较为优秀的作品之一。
在当时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可谓轰动一时,所以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将它列为“四大谴责小说”之首。
作品以官场为对象,着重揭露各种官僚的“龌龊卑鄙”“昏庸糊涂”(《官场现形记》),集中暴露晚清官场的污浊,吏治的败坏,统治集团的腐朽。
作者李宝嘉,又名宝凯,小名凯,字伯元,别号有南亭亭长,笔名游戏主人、二春居士、讴歌变俗人等。
江苏武进人。
1867 年生于山东,六岁那年父亲死了,由伯父李念仔抚养。
李念仔历任山东肥城和胶州知县、 衮 州同知,东昌府知府,山东候补道。
1891 年,李念仔辞官,第二年回故乡。
这期间,李宝嘉一直随伯父到任职地生活,基本上过着衣食不愁的公子哥儿的生活,闲居读书。
但这段生活经历让他在日常的见闻中熟悉了许多官场的内幕,为以后的创作《官场现形记》积蓄了素材。
李宝嘉岁伯父还乡后不久就参加了科举考试,结果名落孙山。
此时他已经 26 岁,快近而立之年,实在无颜面再过依人寄食的生活。
1896 年,李宝嘉携带家眷来到上海,开始独立谋生。
当时全国各地都兴起办报,上海尤为洋务中心地,报业发展很快。
李宝嘉利用自己的文字工夫,瞅准了办报业,在此后的十年间,先后创办《指南报》、《游戏报》和《世界繁华报》,成为我国近代小报的先驱。
而且应商务印书馆之聘,他担任了晚清四大小说杂志之一的《绣像小说》的主编。
在此期间,为了充实报纸版面,他亲自写了大量作品,再加上为他人写的改稿,共计有长篇章回小说五种、长篇弹词两种、剧本一种、杂著好几种。
李宝嘉多才多艺,除精通诗词外,书、画、篆刻无一不精,这些作品散见名报刊,为他赢得极大声誉。
虽然如此,李宝嘉的后半生仍是贫困僚倒,晚景更是凄凉。
1906 年他去世时,丧葬费都是伶人孙菊仙赠送的。
? 从 1903 年至 1905 年,李宝嘉随写随刊,在《世界繁华报》上推出这部《官场现形记》,在社会上造成极大反响。
按李宝嘉原来的写作计划,该书分为十编,每编十二回,可惜在第五编尚未全部完成之时,他就因病死去。
因此我们现在看到的《官场现形记》只有六十回,最后的极少一部分,还是他的朋友代为补齐的。
该书在《世界繁华报》上刊行的同时,报馆就陆续刊印单行本。
现存的版本有 1903 年《世界繁华报》本、 1904 年奥东书局石印本以及 1909 年崇本堂石印本。
作品涉及的官僚十分广泛,外官从“未入流”的佐杂,到州府长吏,直至督抚大员;内官从小京官,到各衙门大吏,直到位居中枢的军机、大学士。
这些大大小小的官僚胥吏,为了升官发财,无不蝇营狗苟,迎合、钻营、蒙混、罗掘、倾轧、极尽卑污苟贱之能事。
军机大臣华中堂在京城开了个古董店,专门经营买卖官缺的生意。
黄胖姑公然说出“一分行钱一分货”( 25 回)。
最高统治者也公开提倡“捞钱”。
一个旗员出身的兵部堂兼内务府大臣,被派赴江浙查办重大案件的钦差,就是因为在京里苦了许多年,“上头有意照应”, “好叫他捞回两个”。
这个钦差到浙江后,很快捞到 2 万两银子的贿赂。
所以连慈禧太后也不得不承认“通天底下一十八省,哪里来的清官。
”胡统领奉命赴严州剿 " 匪 ", 心里恐惧 , 一路上吃喝玩乐 , 有意拖延 , 待得到 " 匪 " 已远去的情报 , 却兼程进军 , 纵容兵丁 " 洗灭村庄 , 奸淫妇女 ", 并乱拉良民 , 指作 " 强盗 ", 以报功邀赏 (12 ~ 18 回 ) 。
作品还揭露了统治阶级对帝国主义奴颜婢膝的丑态和丧权辱国的劣迹。
外国人打死中国小孩子,当地官员迫于群众压力,将凶手判处监禁五年。
而清政府的总理衙门,却按照 " 同外国人打交道 "" 只有顺着他办 " 的逻辑,竟依照外国公使的要求,将巡抚撤换,并由他们指定继任巡抚( 57 、 58 回)。
徐大军机糊糊涂涂地在出卖安徽省矿产的契约上签字,将国家主权拱手献给洋人( 52 回)。
这些描写充分地揭示出朝廷大小官吏惧怕外国人的无耻嘴脸。
《官场现形记》的过人之处,在于它并非全如鲁迅所说那样“千篇一律”,而是能将大同小异的官场伎俩根据各人不同的身份、地位,教养,写得千姿百态。
例如同为贪得无厌的赃官,何藩台、傅钦差、华中堂在表现上就各不相同。
何蕃台公开,卖官大胆无耻,却也笨拙得可以。
相比之下,傅钦差就不显山不露水了:“穿的是灰色搭连布袍子,天青哈喇呢外褂,挂了一串木头朝珠。
补子虽是画的,如今颜色都不大鲜明了。
脚下一双破靴。
头上一顶帽子,还是多年的老式,帽缨子都发了黄了”,似乎很“清廉”。
但实际上,“骨底子也是个见钱眼开的人”,...
古代拜师帖式怎样写
古代拜师帖格式如下:“师道大矣哉,入门授业投一技所能,乃系温饱养家之策,历代相传,礼节隆重。
今有XXX(师赐艺名XXX)情愿拜于XXX门下,受业学演XX。
X年期满,谢师效力X年。
课艺期间,收入归师,吃穿由师供给。
自后虽分师徒,谊同父子,对于师门,当知恭敬。
身受训诲,没齿难忘。
情出本心,绝无反悔。
空口无凭,谨据此字,以昭郑重。
”下面是艺徒签字画押,引保代师签字画押。
X年X月X日立。
所谓拜师帖,又称门生帖、写字或字据。
意思是,写过拜师帖,给师傅留下一个字据,白纸黑字,代表着你从此投在师傅门下,立此为据。
拜师帖中,一般都会说明拜师学艺的正当性,规定授业内容、学艺期限、收入分配方法及应负担的责任,承认师傅的绝对权威。
字据是徒弟和师傅关系的重要凭证,所以师傅把字据看得非常重。
如果徒弟要回字据或者师傅将字据归还徒弟,就意味着师徒关系的终结。
...
古代中国是个法治社会吗
讨论到中国古典时期的法治文化,我们首先就要了解,中国古代是一个皇帝专制的社会,专制跟人治是挂钩的。
再说得稍微高尚一点,中国是一个德治的社会,德治跟法治是两个不同的范畴,那么,法律在国家的治理当中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地位? 古典时期制度有部分法治色彩我们去理解中国古典时期制度的时候,一般人就会问,这到底是一个人治的社会还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在一定的程度上,根据我的研究,我会觉得它有部分法治的色彩。
中国从秦朝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帝国以后,又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官僚体制建立起来了。
到明朝和清朝,尤其是清朝,中国幅员辽阔,官僚的人数是非常多的,《大清会典》里面设立的官僚,全国大概有2万多人,怎么去管理好这2万多个官僚,就是皇帝必须考虑的问题。
这2万多官僚要进行有效的管理,如果没有一套制度是做不到的,所以中国古典时期的法治有一部分内容——非常核心的内容——涉及官僚机构的组织、官僚的选拔、官僚的考核、官僚的奖惩这个层面。
所以,管理官僚的需要实际上是中国法治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因。
还有一个原因,中国是一个庞大的国家,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各个地方都有它的习惯和风俗,这种习惯和风俗是贴近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在日常生活中进行经济交往、社会交往,都遵循了这样一套规则。
但是问题就在于,要维持一个庞大国家的统一,没有相应的法律的统一是很难做得到的。
建构一个庞大的国家,维系这个国家常规的运作,那么基本法是必需的。
古代如何普法?正是基于对基本法的需要,所以,从明朝开始,国家的基本法典比如《大明律》里面专门有一个条文叫做讲读律令。
第一个层面,就是要求所有的官僚必须阅读、研究法律,要通晓法律的含义,如果不阅读、不掌握法律的含义,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第二个层面,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讲,这个条款也要求大家来学习法律、来了解法律。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老百姓犯罪,他可以减轻制裁,就是懂得法律的人犯罪了,可以减轻制裁,不懂得法律的人犯罪了就没得减轻。
中国古代的皇帝对普法实际上是很重视的,比如说朱元璋的那个时代,他曾经制定过所谓“圣谕六条”,也就是六条语录,要求每半个月组织老百姓来学习。
到了清朝,到了康熙的时候,搞了“圣谕十六条”。
到了雍正的时候又对这十六条圣谕进行了注解,变成了1万字的讲解文本,叫《圣谕广训》。
这样的圣谕在清朝也贯穿在乡村的基层社会里面,当时叫做乡约。
因为古代的识字率不太高,不像我们现在教育这么普及,学术界有讨论。
清朝的识字率平均是20%左右,人口中大概20%是认字的,大多数人是不认字的,尤其是妇女是不认字的,对于不认识字的人,讲稿他也看不懂,怎么办?有些地方官甚至给讲稿配图,看图画以后,小孩子就问爸爸这画里讲了什么,然后大人就会跟他讲解。
这个图像是为了便于把皇帝的语录、注解的文字更好地加以传播,更好地去普及这样的法律。
古代有关于《大清律》《大明律》的注解这样的书,光是注解还不够,为了使法律的解释会变得比较通俗,会对一些地方官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必须要运用到的那些法律内容,加以摘要,摘出来了以后再加以注解。
还有一种方式,就是考虑到法律有时候记不住,古代也有一些作者,他会把法律条文一条一条编成5个字,或者是7个字的韵文,像诗一样,押韵的文字,把它编写下来,方便背诵记忆。
还有的把法律条文制成图表,看起来一目了然。
古代司法审判及司法经验古代关于司法审判的著作,明代、清代加起来量很大,据法国的一个学者统计,大概有上千种之多,这么多的书籍编出来,大家可以想象,一定有大量的读者,有大量的需求,这就意味着,官场的官僚虽然没有经过法律的训练,没有受到行政工作的训练,但是事后会通过这样一种途径去了解行政工作的知识、司法审判工作的知识。
司法审判工作的知识有的时候写得非常仔细。
我举一个例子,比如说一个起诉书要写多少字,都是有规定的。
而且古代的法官不像我们现在是专业的法官,在清朝一个县里,国家编制内的官僚才四五个,一个县长,管理整个县的事务,他有的时候工作很繁忙,如果写得很长,他要把法律的要害问题抓到是很费劲的,所以规定只能是144个字以内。
甚至这个诉状都是有格式的,格式都是印刷好的。
这些书会把司法的经验都写在里面,一个不懂法律、没有司法经验的人去读这种书,大致能掌握一些这方面的知识,了解一些这方面操作的技术、注意事项,所以法官实际上也会找这样一些书来阅读。
中国古代法律里面有一条规定,官员在写判决文书的时候,凡是定罪量刑的都要引证法律条文,如果不引证的话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这个在唐朝的时候已经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很完整的。
所以法律是强制要求引证的,如果不引证就是违法。
此外,如果引证错误的话也算是违法,也要承担责任,如果造成冤假错案责任就更大。
古代司法程序是怎样的?在中国古代,特别是明清两代,凡是徒刑以上的案件,它的审判程序比我们今天的要复杂。
比如说在福田县——我们把福田区(深圳)假设为清代...
求2010年高考语文热门话题和主流价值观(如诚实、坚持等)的范文。
...
1、高考作文命题基本原则:反映时代,但不直接以政治热点为命题材料2、2010年高考作文命题依然不会脱离五大主题:理想(责任、爱国)、道德(公德、品质、思想境界)、情感(亲情、友情、同情、怜悯)、意志、法纪3、并请注意如下关键词或倾向,责任、信心、奉献、合作、和谐、团结、理解、感恩、宽容、同情、诚实信任、独立自信、健康、环境。
特别是与责任和尊严相关的主题。
4、答题中,一定要注意下面几个原则,一、思想健康二、围绕五大主题来确定文章灵魂三、不要脱离联系、一分为二、发展三大辩证思维观点。
四、化虚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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