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新型政商关系研究报告
新型政商关系研究报告
新型政商关系的努力方向
新型政商关系的努力方向
——学习****关于新型政商关系重要讲话精神
游立寿
大家好~今天,有机会同大家一起讨论交流,感到非常高兴。首先,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向在座各位企业主,并通过你们向广大员工,致以诚挚的问候~
过去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妥善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经济保持低速增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全年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过去的成绩来之不易,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镇干部职工努力奋斗的结果,也凝结着在座各位企业老板们的心血和智慧,我向大家表示衷
心的感谢~
政商关系涉及政府与市场、公职人员与企业家的关系,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密切相关,是一个既复杂又敏感的问题,也是当前各级党政干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热点话题。今年3月4日,****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将新型政商关系精辟而深刻地概括为“亲”“清”两字,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指明了努力方向,廓清了新时期政
商交往的方向和内涵,明确了政商交往的新标尺。
当前,省、市提出要加大企业创新发展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健康新型政商关系对于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和经济生态,规范市场秩序,坚定发展信心,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挑战,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党政官员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政商关系总体上处于良性互动状态。****在3月4日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从小
到大、由弱变强,是在我们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指引下实现的。”“长期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非公有制经济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是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是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是政商之间相互协作和共同努力的结果。
当前,公有制经济也好,非公有制经济也好,在发展过程中都有一些矛盾和问题,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需要我们一起来想办法解决。主要问题是:市场准入限制仍然较多;政策执行中“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大量存在;一些政府部门为民营企业办事效率仍然不高;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狭窄,民营企业资金链紧张,等等。
对目前遇到的困难,有的民营企业家形容为遇到了“三座大山”: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
习**指出,我国发展一时一事
会有波动,但长远看还是东风浩荡。我国经济发展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大的优势凸显,我国仍然是全球投资机会最好的国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施展才华面临的空间更加广阔、机遇更加充分、前景更加美好,完全可以有更大作为。
信心很重要。我国发展一时一事会有波动,但长远看还是东风浩荡。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准确把握我国经济发展大势,提振发展信心,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激发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才能,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和创造力,推动企业不断取得更新更好发展。
但是,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在一些领域也出现了不健康的政商关系,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变成权钱交易、利益输送,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效应,破坏了政治生态环境,败坏了社会风气。
去年,全国工商联就政商关系多次赴地方开展调研,访谈550多名党政部门负责人、企业家和商会负责人,召开5次由纪检、政法部门有关人员和
专家学者以及民营企业家参加的研讨会;同时,开展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2700多份。通过分析阶段性调查结果,国内不健康政商关系的部分原因包括以下方面:
政府干预市场过多过宽。问卷调查显示,大多数公职人员和企业家认为,“政府主导资源配置的权力过大”是导致官商勾结的主要原因。很多企业反映,当前通过审批、管理、监督、处罚、资格认证等
环节进行寻租,仍是形成官商勾结的重要因素。有干部说:“政府的权力就像火焰,企业家离得远了,得不到温暖;离得太近了,又会被烧伤。”
公权力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过度集中。各级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是腐败高发人群。一些副省级或副厅级干部落马,其问题大多是在担任市委书记、市长或县委书记、县长等一把手期间发生的。
行政执法司法自由裁量权过大。有的企业家反映,一盒薯片过期,罚2000元合法,罚5万元也合法。在司法审判中,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等常交叉
发生,与滥用自由裁量权关系很大。
公权力行使缺乏有效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问卷调查显示,大多数公职人员和企业家认为,“党政官员的权力缺乏约束和监督”是产生不健康政商关系的重要原因。一些工程项目、政府采购依然存在暗箱操作、违规招投标等现象,有些招标文书为锁定对象而设计,中标后转包出去,“抽提成”已成为民营企业经常反映的问题。
法治规则不健全。某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说:“十八大以前,我们办理的民商事案件中,来自方方面面的官员过问甚至干预的非常多。由于法治缺失,潜规则替代了法治规则,导致不健康政商关系滋生蔓延。”某检察院干部反映,目前立法对不作为规定不清,乱作为界定不明,检察机关不好介入。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斗争呈高压态势向前推进,经济和政治生态不断改善,官商勾结现象明显降低。问卷调查显示,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家对反腐败工作表示支持,认为腐败现象得到了遏制。但
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党政干部不作
为、不担当、不与企业家联系交往的现象。
有些党政干部见到企业家“躲着走”。调研中发现,有的党政干部感到“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有的采取“不接电话、不批文件、不办事情”等。个别官员谈商色变,故意离其甚远,只怕不“清”,不怕不“亲”。问卷调查显示,大多数公职人员认为,不愿与企业家接触的原因是“怕惹麻烦”。
有些党政干部对企业家采取“软拒绝”。企业家反映:有的官员虽然接触企业客客气气,但就是不拍板、打“太极拳”、推诿扯皮,为避责而不作为,抱着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做事的心态;或新官不理旧账,前任领导定的事,后任不予承认。有企业家说:“以前是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现在是饭不吃、礼不收、事不办。”根据问卷调查,少数党政官员不作为的原因,其中“怕担责任”占76%,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占65%。
不少党政干部感到“不清楚如何交往”。他们感到与企业家交往的度不好把握,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不得不采
取消极的态度。随着被查处的官员数量不断增多,一些企业家也感到“害怕”与官员接触,以防万一受到牵连。
不健康的政商关系,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不利于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投资和发展信心,更不利于共同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挑战。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论述,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对破
篇二: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典型案例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典型案例
县政协委员沁县法院副院长 张辉
****三月四日在政协十二届七次会议上讲话指出,要把新型政商关系构建成“亲、清”型政商关系。这对政府和企业如何交往指明了方向。
我在审判工作期间,接触到这样一个案例。2015年沁县清华苑小区发生了农民工集体上访讨要工资事件,在全县具有一定影响。事件发生后,沁县政府立即进入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到该房地产商由于破产,未能支付农民工工资,致使农民工集体上访。在这种情况下,
政府一方面督促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另一方面会见农民工代表,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工资问题。很快平息了事态,维护了社会治安和稳定,也帮助企业解决了面临的难题。使问题解决步入法制化轨道,同时也开创了新型的政商关系。
笔者认为:政商关系就像双刃剑,处理得当,政商共荣,处理不当,两败俱伤,贻误发展。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对政府而言,就是要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权责对等。坚持改革先导,坚持法治支撑,坚持监督保障,争当新型政商关系的引领者。对领导干部而言,要坚持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落实有力,交往有度,敢于当担,主动作为。理直气壮亲商,安商,官商。对企业家而言,要坚持坦诚相对,规范行为,守法诚信,依法经商,争当新型政商关系的拥护者。
篇三:新型政商关系
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要明确国家与市场、官员与企业家之间的互动边界,出台详细的、可操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但政商关系要想富
有活力、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新引擎,仅仅靠“管起来”是不够的,政、商两端都要“活起来”。这就涉及权力结构和社会结构如何重组的结构性问题,也意味着是制度建设、结构流动、心态引导的问题。
****日前用“亲”和“清”两个字来概括新型政商关系,不仅为干部作风建设指明了方向,对形成健康的政治生态、构建公正的市场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也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必须破除旧式政商关系中阻碍“亲”“清”建立的主要矛盾。具体来说,就是企业家依法经商、维权的诉求与少数领导干部以权代法的现实之间的矛盾;企业投资经营需求无法满足与审批垄断制造寻租空间之间的矛盾;民营资本利益表达需求旺盛与官方维权游说渠道效能不足之间的矛盾;官员激励机制不足与投机性财富增长过快、社会贫富分化加剧之间的矛盾,等等。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要明确国家与市场、官员与企业家之间的互动边界,出台详细的、可操作的法
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但政商关系要想富有活力、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新引擎,仅仅靠“管起来”是不够的,政、商两端都要“活起来”。这就涉及权力结构和社会结构如何重组的结构性问题,也意味着是制度建设、结构流动、心态引导的问题。为此,不妨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落实好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路线图,推进司法改革,理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权力关系。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在经济领域里,应该确立法律的权威而不是权力的权威。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路线图已经明确,真正的难点是各级党政官员如何落实的问题。将司法的事情留给司法,才能树立真正的权威。
其次,进一步压缩审批、垄断造成的寻租空间。简政放权是过去3年来政商关系改革中的最大亮点,下一阶段,要着重消除行政审批“灰色地带”,整治“红顶中介”。如今,一些拥有特殊利益关系的”红顶中介”机构悄然换了“马甲”,从政府手中接过认证、审查、评估、收费等审批权限,蚕食简政放权的改革红利,隐蔽性更强,也增加了改革的难
度,需要我们下更大的决心、拿出更切实的举措加以整治。
再次,充分尊重民间行业协会商会的自主权。其实,企业家组织起来以集体的方式有序参与到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并不可怕,况且,要想破除官员与企业家之间的“私相授受”、打破权力与资本之间的团团伙伙,更需要将权力与资本之间的沟通建立在组织化的基础之上。政府应积极引导这类机构的发展,更多依靠企业家集体管理自己的事务。
当然,财政制度是调节政商关系的关键手段,推动公平正义的税收改革有助于缓解政商冲突。当前,包括结构性减税、提高财政赤字率、归并五险一金在内的财政手段已经明确。但税收对政商关系的调节不仅仅限于企业一端,还应从社会角度寻求破解公务员改革的思路。一个有助于“亲”“清”政商关系的税收制度,应该真正做到抑制不合理的、投机性的高收入,促进中等收入阶层的成长,最终形成橄榄形的财富分配格局。
范文二: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对于任何政?府来说,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始终?是最重要的?关系,是决定自身?盛衰兴亡的?基础。在当代社会?,人民群众是?划分为阶层?、界别、地域、团体的。作为人民政?府,正确处理与?各阶层、界别、地域、团体的关系?,及时解决彼?此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促进社会和?谐和良性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2016年?3月4日,**主席?在同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见面时,特别强调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这个问题,应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是净?化政治生态?、理顺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一些地方腐?败丛生,政治生态恶?化,市场秩序混?乱。一个直接的?重要原因,是那里的政?商关系出了?问题。有的政府官?员与私营企?业主过从甚?密,“勾肩搭背”。凭借这样的?关系,官员进行权?力输送,以权谋私,完成权力“变现”;商人进行利?益输送,借权谋利,实现利益最?大化。这种不良的?政商关系和?权钱交易带?来的腐败,给社会发展?带来极大的?损害。理所当然,党和政府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打击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行?为。然而,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一些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又走上另?一个极端。他们对商家?敬而远之,该办的事不?办,生怕被冠以?“权、利输送”之名;商家到政府?部门办事时?,“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事却难办了?”。不论是官的?乱作为还是?不作为,都是政商关?系病态的表?现。从根本上说?,它是封建社?会官僚和“红顶商人”之间那种旧?式政商关系?的延续,必须坚决摒?弃。在“破”的同时,应“立”起健康、科学、透明的新型?政商关系。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关?键是作好“亲”“清”二字文章。**主席?提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二字。之所以首先?讲“亲”,是因为我们?的政府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唯一宗旨的?,其中就包括?全心全意为?经商办企业?的这部分人?服务。政府官员对?人民必须有?“亲”的情感,绝不可对民?营企业家不?理不睬,对他们的正?当要求置若?罔闻,对他们的合?法权益不予?保护,而要懂得亲?商、安商、富商。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但,凡事须有度?,交往有底线?。政商交往应?该为君子之?交,不能超越“清”的底线。彼此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更不能搞成?吃吃喝喝、酒肉朋友的?那种关系。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只讲“政”一方不行,“商”一方也必须?相向而行,正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不论是民营?企业家,还是其他经?商者,都是中华民?族一份子,都应该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事,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与时俱进,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有了这个基?础,“亲”“清”二字文章就?好做了。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只要政商双?方都按照“亲”“清”二字去做,新型政商关?系就一定能?够建立起来?。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需要?健全的法律?制度为保障?。这是历史经?验的启示,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其基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家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府应把“亲”“清”的成熟做法?固化为制度?。按照制度规?定,努力搭建有?利于商家发?展的平台,改进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以优质服务?赢得商家的?信赖;坚决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政府?各项廉政规?则,自觉斩断与?商家的各种?非法利益链?接,杜绝
建立起纯粹?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作为商家,要把政府当?成“娘家人”。当企权力寻?租,
业经营?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及时通过法?制渠道反映?和解决。如果遇到政?府人员故意?刁难和不作?为,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内控?制度,坚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有了健全的?法律制度,新型政商关?系就一定能?够巩固和发?展下去。
范文三:新型政商关系
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要明确国家与市场、官员与企业家之间的互动边界,出台详细的、可操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但政商关系要想富有活力、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新引擎,仅仅靠“管起来”是不够的,政、商两端都要“活起来”。这就涉及权力结构和社会结构如何重组的结构性问题,也意味着是制度建设、结构流动、心态引导的问题。
****日前用“亲”和“清”两个字来概括新型政商关系,不仅为干部作风建设指明了方向,对形成健康的政治生态、构建公正的市场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也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必须破除旧式政商关系中阻碍“亲”“清”建立的主要矛盾。具体来说,就是企业家依法经商、维权的诉求与少数领导干部以权代法的现实之间的矛盾;企业投资经营需求无法满足与审批垄断制造寻租空间之间的矛盾;民营资本利益表达需求旺盛与官方维权游说渠道效能不足之间的矛盾;官员激励机制不足与投机性财富增长过快、社会贫富分化加剧之间的矛盾,等等。 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要明确国家与市场、官员与企业家之间的互动边界,出台详细的、可操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但政商关系要想富有活力、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新引擎,仅仅靠“管起来”是不够的,政、商两端都要“活起来”。这就涉及权力结构和社会结构如何重组的结构性问题,也意味着是制度建设、结构流动、心态引导的问题。为此,不妨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落实好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路线图,推进司法改革,理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权力关系。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在经济领域里,应该确立法律的权威而不是权力的权威。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路线图已经明确,真正的难点是各级党政官员如何落实的问题。将司法的事情留给司法,才能树立真正的权威。
其次,进一步压缩审批、垄断造成的寻租空间。简政放权是过去3年来政商关系改革中的最大亮点,下一阶段,要着重消除行政审批“灰色地带”,整治“红顶中介”。如今,一些拥有特殊利益关系的“红顶中介”机构悄然换了“马甲”,从政府手中接过认证、审查、评估、收费等审批权限,蚕食简政放权的改革红利,隐蔽性更强,也增加了改革的难度,需要我们下更大的决心、拿出更切实的举措加以整治。
再次,充分尊重民间行业协会商会的自主权。其实,企业家组织起来以集体的方式有序参与到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并不可怕,况且,要想破除官员与企业家之间的“私相授受”、打破权力与资本之间的团团伙伙,更需要将权力与资本之间的沟通建立在组织化的基础之上。政府应积极引导这类机构的发展,更多依靠企业家集体管理自己的事务。
当然,财政制度是调节政商关系的关键手段,推动公平正义的税收改革有助于缓解政商冲突。当前,包括结构性减税、提高财政赤字率、归并五险一金在内的财政手段已经明确。但税收对政商关系的调节不仅仅限于企业一端,还应从社会角度寻求破解公务员改革的思路。一个有助于“亲”“清”政商关系的税收制度,应该真正做到抑制不合理的、投机性的高收入,促进中等收入阶层的成长,最终形成橄榄形的财富分配格局。
范文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更健康发展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何自力
2016年03月12日15:48 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
原标题:【光明网特稿】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更健康发展
习**在看望参加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委员时,用“亲”和“清”两个字深刻阐明了新型政商关系的内涵和特点,为党和政府各级领导指导和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表达了党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关心和期待,对新常态下塑造风清气正的新型政商关系,更好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在这个基本经济制度和大政方针的有力支撑和正确指引下,我们党广泛动员和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努力调动各种经济成分积极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充分发挥多种经济成分各自的独特优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得到显著提高,人民生活得到很大改善。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符合现阶段中国国情的,体现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这一客观规律。
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是与民营经济的贡献分不开的。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数量已占市场主体的90%,对GDP的贡献率超过60%,就业贡献率超过80%,固定资产投资贡献率超过65%,对外直接投资的贡献率超过67%。为了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实现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健康运行,要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要抓好用好战略机遇,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努力迈向中高端水平,在推进结构调整、培育新增长点、加快转型升级中发挥更大作用。
毋庸讳言,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无论是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还是非公有制经济自身的发展,都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政商关系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扭曲。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对非公经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缺乏为非公经济发展真诚服务的热情和积极性,更有甚者,一些领导干部缺乏廉洁自律意识,与民营企业家的关系不清不白,借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扭曲了政商关系,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一些民营企业家自身缺乏守法意识,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机会,不惜以种种违法方式拉拢腐蚀一些意志薄弱的领导干部,把这些人当作自己的保护伞,以谋求不当利益,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毒化了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这些都有损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有损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为了使非公有制经济更加健康地发展,必须克服政商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具体来说就是:
其一、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深刻认识坚持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工作实践中切实巩固好和发展好公有制经济,切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不能因为要维护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就岐视非公有制经济,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损害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权益,也不能因为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就放任非公有制经济无
序发展,削弱甚至放弃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全体人民共同利益的物质基础。
其二、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和情感上关心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良师益友,践行“亲”与“清”,“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地同民营企业加强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要廉洁奉公,不能有贪心私念,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
其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加强政治学习,了解和熟悉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正确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内涵和制度特征,在思想上情感上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行动上自觉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要因为公有制在基本经济制度中居于主体地位,就不思进取,妄自菲薄,自暴自弃,丧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信心,也不要因为党和政府鼓励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贬低和轻视公有制经济,更不要一遇挫折就把怨气和怒气撒向公有制经济。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共同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共同基础,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
其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是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为了实现健康成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应当积极践行“亲”与“清”,“亲”,就是要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清”,就是要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十分珍视和维护好自身社会形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光彩事业,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其五、要确保制度的稳定性和政策的连续性。习**指出,“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这“三个没有变”表达了我们党的一贯立场,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应当坚定信心、把握大势、奋发进取,充分利用前所未有的良好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推动企业取得新的更好的发展。
范文五:新型政商关系
新型政商关系
政商关系是什么关系,有人说是政治和商业的关系,有人说是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还有人理解为政治家或者官员个人与企业家个人之间的关系。在政治与商业层面,政商关系涉及哪些方面,在政府与企业关系层面,政商关系所指是政府的哪个部门与哪类企业的关系,是这些部门和这类企业的哪方面关系,在官员和企业家个人之间的关系层面,政商关系是否是绝对灰色的,多少仰赖制度和法律,多少仰赖个人自律,
从上述问题可以看出,政商关系是复杂的。在社会热点问题中,官商勾结、受贿收贿、国企高管拿多少钱、国企改革,似乎占据了舆论和社会对政商关系认知的主流。但其是否是政商关系的主要方面,决定健康政商关系的主要、结构性因素是什么,不同的发展时期,政商关系有怎样的变化,在新的发展阶段,政商关系面临什么新的问题,
不同的企业家对于政商关系有不同的理解。开创了阿里巴巴传奇的马云说,要“跟政府谈恋爱,但不要嫁给他”。2015年伊始,这个声称要跟政府谈恋爱的企业,却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吵了一架,事情起因是:就假货问题的调查,国家工商总局指出淘宝管理存在漏洞,要求其改正,但因处理中存在的程序问题或沟通问题,阿里某员工觉得其处理不当受了委屈,对工商总局的不够客气颇有微词,后阿里又声称要上诉工商总局,指称工商总
局“一碗水端不平”,结果工商总局一个“白皮书”,这场不大不小的“口水战”导致“阿里巴巴市值蒸发逾百亿”。
由此可以看出,政商关系不主要是勾结、贪污问题,两者之间更根本上存在着管理、监督、协作、服务等关系,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两者关系更加多元、丰富,更为错综复杂,沟通形式的变化则使得两者间关系更加透明,影响迅速放大。
阿里巴巴的例子只是政商关系一个小小的方面。在不同领域,政商关系所指涉的问题及其表现方式也不一样,投资、金融、石油、能源、教育、文化等等各有各的表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商业文明的进步,以及商业力量介入社会建设和人们生活程度的加深,比如参与保障体系、养老产业、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等,政商关系必将面临更多挑战,也将迎来更深刻的变革。健康政商关系不仅关乎中国企业的发展壮大,关乎健康商业秩序的形成,关乎中国经济的发展,更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研究政商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健康政商关系的形成需要双方解决老问题,也需要双方正视新问题,还需要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讨论和监督。
本期策划邀请政治、经济、企业管理、国际研究等各领域专家共同探讨中国政商关系的演变、现状以及新型政商关系的内涵、构建,希望多方位多角度的讨论和研究,能帮助公众对政商关系有更全面的认识,并助推新型政商关系的建设和发展。
—人民论坛“特别策划”组
建立新型政商关系,不仅是非公经济的要求,也是当前政府转变职能,调整经济结构,满足民生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改革的全面推进,政商关系必然朝着平等、和谐、法治化的方向迈进。
—李轶楠 房广顺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上,中国政商关系的健康演变,必须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上,并且保证各级政府在制定和执行政策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监督。我们要终结传统的“政商勾搭”时代,寻求建立一种健康、正当的“政商关系”。以国家治理现代化基础上的法治精神来创造新型官商关系,才是最科学合理、最健康和谐的政商关系。
—邱 实 赵 晖
政商关系不但有着自身的斑斓色彩,而且还是一面棱镜,能够透视出改革开放背景下中国特色的政治经济模式。政商关系本身就是一种复合结构,涉及到国与民、政与商、公与私、政治与经济等多个方面;同时,它还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它是当代中国政治经济背景下政商博弈的后果,受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的多重影响,体现为一种外在的复合结构。
—佟德志
在新时代,如何认识和评价中国历史上及至当前的政商关系,只有规范、制约和监督政府权力,合理界定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治理边界,才能从根源上根除腐败现象,建立起健康
的政商关系,才能同时解决好效率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真正推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长治久安。
—田国强 陈旭东
从政治规律上看,有参政需求和参政资源,参政就会成为一种必然。首先,企业家有参政需求。企业家群体也可以被看作是一个利益群体,这一群体的存在与发展、利益获取与维护等,需要有良好的政治、行政环境,而良好的政治、行政环境是通过企业家与政治家之间的互动得到的。其次,企业家有参政资源。金钱财富、公共职能、社会声望是企业家参政的三大资源。
—郎佩娟
概括而言,在美国的政府与企业关系中,尽管“反监管”、“小政府”在企业界仍颇有市场,但是,在拓展海外市场、吸引外资和人才、提供基础设施以及确保信息安全等方面,企业仍需要得到政府的支持。未来,在国际竞争不断加剧的背景下,美国政府与企业的合作有望呈不断加强的趋势。
—刘得手
在我国经济发展处于体制改革、结构调整、增速降低的紧要关口,如何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尊重、落实和保障广大居民充分、平等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权利,同时规范、约束政府的权力,使广大居民真正成为经济发展的主体;二是建立健全知识创新和知识市场体制,使知识和知识创新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普遍、决定性的因素。
—李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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