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法律效力的,这类文书统称为主张权利的文书。但是,你的主张可能不规范,无法精准表达你的要求,所以可以委托律师代写。
此外,如果涉及诉讼、仲裁,你还需要证明其内容、送达行为与举证一致、符合法律规定。你可以向公证处办理邮寄的行为公证,从而保障法律效力。
法律告知函是什么?
告知书XX单位:为了管理的需要,请贵公司要求住我公司宿舍的员工配合我公司宿舍管理的规定,出入必须佩戴员工卡.如有不遵守者,我司将通知贵公司安排该员工另住他处.(类似的话语)特此告知
求法律案例分析范文1500字左右
案例:2004年6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某临街小百货店的老板魏某准备回家吃午饭,刚刚迈出店门,突然就有一个东西砸在自己的头上,疼得他大叫起来,赶紧用手捂住头部,鲜血从手中流了出来。
他的妻子和儿子急忙上前扶住,发现其头部砸伤。
同时发现,“肇事者”原来是从楼上掉下来的一只圆盘大小的乌龟。
魏某的小百货店在小区的一楼,上面还有2到7层是居民住宅,乌龟肯定是住在2至7层的居民在阳台上饲养的。
魏某儿子拿着乌龟从2楼找到7楼敲门让邻居认领,但是这些邻居均不承认自己饲养乌龟。
报警后,魏某表示,希望养龟的住户能够自觉承认,承担责任,如果无人承认,他将向2至7楼居民集体索赔。
请用侵权法的相关原理对本案进行分析。
分析 这个案件虽然简单,但是在法律上却非常复杂,主要涉及的是本案究竟是动物致害,还是一般的物件致害的问题。
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的是动物致害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本案造成损害的是乌龟,当然是动物。
但是,这个乌龟又不是一般的动物致害,而是在楼上坠落下来造成的损害,因此又比较接近《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的建筑物的悬挂物、搁置物脱落、坠落造成损害的物件致害责任。
前者是无过错责任,后者是过错推定责任。
更为复杂的是,本案致害物乌龟的所有人不明,目前还没有查明究竟谁是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如果最终无法查明这一点,那么就有可能存在魏某所说的有可能是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楼上6户居民承担连带责任,因为这又接近建筑物抛掷物的侵权责任。
对此究竟应当怎样适用法律,确定侵权责任,我的意见是: 1.本案的实质确实是动物致害的侵权行为。
不论怎样,这个案件造成损害的都是乌龟,是动物,而不是其他没有生命的物。
但是这个案件与一般的动物致害侵权行为有所区别。
《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的动物致害侵权责任,说的是动物的自主加害,是因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动物没有管理好,而使动物由于其本性,自主加害于他人。
而本案则不然,是因动物管理不当在楼上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尽管如此,这个案件终究是动物造成的损害,适用《民法通则》第127条确定的规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侵权责任,是有道理的。
因此,只要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造成了损害、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就构成侵权责任。
2.但是,本案毕竟与一般的动物致害侵权行为有所不同。
因此在确定其侵权责任的时候,应当参考《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这就是,乌龟是在建筑物上由于坠落而造成的损害,因此可以按照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规则处理。
如果确认坠落的乌龟是何人所有或者何人管理,那么就应当由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
对此,尽管没有更为重要的意义,但是却对下面的意见具有指导意义。
3.如果经过警方侦查也无法确定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那么,这个案件就极类似于建筑物抛掷物的侵权责任。
在重庆法院判决的建筑物抛掷物的侵权责任案件中,一个高层建筑上有人抛掷一个烟灰缸,造成过路人伤害,无法确定究竟是该建筑物的哪一个人所为,因此,法院为了保护受害人损害赔偿权利的实现,确定由该建筑物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实施这个行为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就是建筑物抛掷物责任的规则。
尽管有很多人反对这个案件确立的规则,但是,法理认为这样的规则是合理的,从保护受害人的角度上说是公平的。
当然,在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物件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中,没有规定这个规则,因为存在很大的争议。
如果无法查清致害的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但可以肯定一点,就是乌龟必然是魏某楼上2至7楼的居民之一所有或者管理,不可能是他人。
因此,为了保护受害人的损害赔偿权利得到实现,也就是依据民法同情弱者的原则,可以参照物件致人损害的建筑物抛掷物的规则,确定由2至7楼的6户居民对魏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其中有人能够证明自己从来没有养过乌龟,也就是不可能实施这样的管理不当的行为的,可以免除自己的责任。
结论 可见,这个案件在适用法律上的复杂程度,没有现成的规则可以适用。
因此,要经过以上这些复杂的过程才能够确定。
至于其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倒是简单,就按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的确定标准确定即可,没有特殊的规则。
QQ邮箱收到交行发的法律告知函,要一日内还款
道德比法律重要的例子: 安定应该以法为主以德为辅。
虽然说法律与道德对社会的安定对国家的治理都起着相当重要的重用,但是我们必须得主次分明,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从社会的实践角度出发。
我们不可否认道德对社会的安定是有多么的重要,没有道德的确不行。
但是从我国的基本国情考虑,法律对社会的安定还是起着最重要的作用,只有通过法律的明文规定,法律的制裁才是最有效的,毕竟每个人都不是可以用道德就来治理的。
即使以法治国,但是我们还是不可以忽视道德的作用。
我们应该在以法治国的同时以德治国,应该以法为主以德为辅,这样才可以更好的维护社会的安定。
法律比道德更重要的例子: 一、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的。
道德往往并不立即对本人有利,如见义勇为,如随地吐痰。
特别是在一个人与人都不熟习的环境里,道德之柔性更是明显。
法律是刚性的,在严格执法的情况下,无论什么人,无论是在你家乡还是在北京上海乃至美国,只要违法必然被惩处。
因此,绝大多数人在法律面前都会谨小慎微的,都会遵守。
因为他知道,否则有牢狱之灾。
二、犯罪的人之所以犯罪,并不是他缺乏道德。
犯罪和道德并不属于同一个范畴。
如果没有法律,缺少道德的人,会发展得更坏。
三、一个所谓缺乏道德的社会,只要有法律存在,就可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存在下去。
从古至今,从没有只有道德而没有法律的社会。
即使原始社会,也存在原始习惯,法学界称之为:习惯法。
四、说法律比道德重要,并不是说没有道德的社会会长治久安。
并不是说,我们的社会可以不需要道德。
良好道德的存在,将有助于法律的遵守和执行。
自古以来人们就有道德,有道德才产生法律,但并不表示道德比法律更重要。
因为道德没有约束性,并不能约束人们做不该做的事。
因此我们需要法律来维持社会治安。
很多蓄意犯罪的人们没有道德。
倘若我们没有法律,就无法制裁他们,而妥善完整的法律,可以给人民带来压力,减少犯罪。
如果没有法律,只依靠道德,社会将会如何乱?众所周知,中国人从古代就自称文明人而称外族为野蛮人。
但现在我们常常看见有人破坏公共场所的东西,只能责怪其不道德。
追根溯源,是因为没有相应法律的制裁。
所以一个社会的安定一个国家的安稳,法律比道德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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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函需要签收才具有法律效益吗
是有法律效力的,这类文书统称为主张权利的文书。
但是,你的主张可能不规范,无法精准表达你的要求,所以可以委托律师代写。
此外,如果涉及诉讼、仲裁,你还需要证明其内容、送达行为与举证一致、符合法律规定。
你可以向公证处办理邮寄的行为公证,从而保障法律效力。
开发商延期交房,写的告知函有没有法律效用
如果事先和预购房主没有就合同中交房时间约定条款进行协商并挣得同意,这只是单方面的的一个告知,根据《合同法》对房主没有约束力,到期不能交房房主可根据该法以合同违约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商按合同中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合同中有因不确定因素允许开发商了延期交房的条款,对房主就有约束效果了。
至于其他费用可以拒绝交或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开发商拒不交房,房主可推举代表授权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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