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中国古代三省六部制
唐代三省六部制 官员名称
三省六部制
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
唐朝的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负责定旨出命,长官中书令二人,门下省掌封驳审议,长官侍中二人,中书、门下通过的诏敕,经皇帝裁定交尚书省贯彻。尚书省职责为执行,长官尚书令一人,副长官左、右仆射各一人。
尚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长官尚书,六部分理各种征政事务,每部又领四司,计24司。
三省长官共议国政,执宰相之职,他们议政的场所叫政事堂。尚书令位高权大,自隋以来,基本不设(炀帝曾封杨素为尚书令),加之唐太宗曾任此职,故此后,唐朝不再授人以尚书令之职。左、右仆射代领尚书省事,亦职为宰相。
唐太宗在贞观年间常以品位较低的官员同三省长官共议国政,加以“参知政事”、“参预朝政”、“参议得失”等名号,执行相职。以后又出现“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宰相名号。
从唐太宗开始的这些做法,表明皇帝任用宰相的范围扩大了,已不限于三省长官;宰相成员增多,既便于集思广议,又使之互相牵制,从而避免出现权臣专权的局面。这样,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防止了皇帝大权旁落。
三省六部制度的设立
特指明清中央行政机构中直接对皇帝负责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及工部。汉光武帝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吏部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书,为六部前身。西晋时,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属尚书省。南北朝亦有六部,然名称因王朝而异。隋初六部名为吏部、礼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至唐代改度支为户部,改都官为刑部,遂成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统於尚书省。宋代因之。元代改统於中书省。明代废中书省,六部乃直接对皇帝负责,成为主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各部置尚书一人,总管本部政务,下有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尚书之副。清代於天聪五年(1631)仿明制设六部。初以贝勒(亲王、郡王)分别总理各部部务;各设满洲、蒙古及汉承政、参政、启心郎、额哲库等官。顺治元年(1644),停贝勒总理部务;并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理事官为郎中,副理事官为员外郎,额哲库为主事;启心郎未改,至顺治十五年裁。雍正元年(1723)以后常以大学士兼管各部,尚书以
下各官时有增减。据光绪朝《大清会典》及《历代职官表》记载,清代各部职官设有:尚书(从一品)、左右侍郎(正二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以及堂主事、司务、笔帖式、七品小京官等。六部职掌,明清略同,各部下辖诸司及官属,则有出入。
三省
中国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即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隋唐中书省的长官为中书令(隋称内史令),副长官为中书侍郎(隋称内史侍郎),主要职官为中书舍人。门下省的长官为侍中(隋称纳言),副长官为黄门侍郎(后改称门下侍郎),主要职官为给事中。中书、门下二省都设在宫内,所以又有谏诤之责,以匡正皇帝的过失。尚书省设在宫外,长官为尚书令,实际不任命,由副长官左、右仆射代行职权 。仆射负责都省职事,总领六部。“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奉而行之”,是三省分工原则,从而彼此制约,以掌管国家大政。这个原则并没有始终贯彻。唐初以三省长官为当然宰相,合议军国大事于政事堂;但又择他官参加议政,号为参知机务、参议得失等,也是宰相。此时,决定政事之权已不全由三省长官,其后又有以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名的他官参政。唐中叶以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成为真正的宰相,三省长官却先后被排斥出宰相行列,成为荣誉职。玄宗以后,中书舍人起草诏敕之权又为翰林学士所分割;尚书省各部司的职权,在安史之乱后也大部分为各种使职所瓜分。故唐中叶后,三省制已名存实亡。
宋承唐制,设门下、中书、尚书三省。但主要职权都已转移至其他机构,其长官也都只作为寄禄官衔,另派升朝官分别主判,以处理残留细务。元丰改制,以三省取代中书门下为最高行政机构,与枢密院对掌文武大权。除正、副宰相外,左、右正言掌原谏院所领谏诤弹劾职务,起居郎、起居舍人掌原起居院所领修起居注职务,又分设门下后省、中书后省,为门下省及中书省下属机构,分别以给事中及中书舍人主管,以给事中掌原封驳司的封驳职务,并以封还词头的方式行使封驳权。尚书省下领六部。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反变法派执政,改为三省共同议事,奏请取旨,分省治事行下,实际上使三省合一,后习惯上常统称三省。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又实行三省合一。辽代南面官系统中也设三省(其中中书省初名政事省),设官同于宋制。金、元、明只设一省 ,金为尚书省 ; 元 、明为 中书省 。明洪武十三年(1380)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
魏晋以后,尚书机构得到迅速发展。尚书台的总人数由秦时的七人猛增到六十多人,成为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关。以后尚书各曹逐渐变为部,到隋唐时确定为六部,唐代定名为吏、户、礼、兵、刑、工,此后一直沿用到清代。六部是隋唐以后主要的政务部门。
?吏部掌管全国文职官吏的任免、考课、勋封等事;
?户部掌管全国户口、土地、赋税、钱粮、财政收支等事;
?礼部掌管礼仪、祭祀、科举、学校等事;
?兵部掌管武官选用及军事行政;
?刑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
?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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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书省
官署名。魏曹丕始设,为秉承君主意旨,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沿至隋唐,遂成为全国政务中枢。隋代因避讳改为“内史省”或“内书省”,唐代先后曾改称西台、凤阁、紫薇省,旋复旧称。在唐代,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同为中央行政总汇,由中书省决策,通过门下省审核,经皇帝御批,然后交尚书省执行,故实任宰相者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中书省长官在魏晋为中书监及中书令,隋代废监,仅存中书令一职。唐在中书令之下设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皆为要职。宋代虽设尚书、门下、中书三省,而中书省之权特重。《宋史?职官志》说:“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尚书、门下并列于外,又别置中书禁中,是为政事堂。与枢密院对掌大政。”宋代中书省之职是“掌进拟庶务,宣奉命令、行台谏章疏,群臣奏请兴创改革及任命省、台、寺、监、侍从、知州军、通判等官员。”中书省掌握行政大权,它与掌管军事大权的枢密院,合称“二府”。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门下、尚书两省皆废,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地方行政一部分亦由中书省掌握。边远地区,设十一个行中书省分区统辖。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废中书省,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机要之任则归“内阁”。此后即无中书省这一机构。
中书省一般设有:中书令二人,正二品。掌佐天子执大政,而总判省事。
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贰令之职,朝廷大政参议焉。临轩册命,为使,则持册书授之。四夷来朝,则受其表疏而奏之;献贽币,则受以付有司。
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掌侍进奏,参议表章。
主书四人,从七品上。主事四人,从八品下。有令史二十五人,书令史五十人,能书四人,蕃书译语十人,乘驿二十人,传制十人,亭长十八人,掌固二十四人,装制敕匠一人,脩补制敕匠五十人,掌函、掌案各二十人。
右散骑常侍二人,右谏议大夫四人,右补阙六人,右拾遗六人,掌如门下省。
起居舍人二人,从六品上。掌脩记言之史,录制诰德音,如记事之制,季终以授国史。有楷书手四人,典二人。
通事舍人十六人,从六品上。掌朝见引纳、殿庭通奏。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则导其进退,而赞其拜起、出入之节。
尚书省
中国魏晋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之一。始名尚书台 ,后称尚书省。是由汉代皇帝的秘书机关尚书发展起来的。秦及汉初,尚书是少府的属官,是在皇帝身边任事的小臣,与尚冠、尚衣、尚食、尚浴、尚席合称六尚,因其在殿中主管收发(或启发)文书并保管图籍,故称尚书。三国时,尚书台已正式脱离少府,成为全国政务的总汇。因为它威权升高,引起最高统治者的疑忌,所以最高统治者又开始剥夺它的权力。曹操为魏王时,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魏明帝时,中书监、令号为专任。于是在尚书台之外复有中书省,而原来作为皇帝侍从的侍中也逐渐成为参预机密的要职,尚书台不再有独占机枢的地位。东晋以后,录尚书之权渐分,有时以三四人并录尚书事。宋孝武帝孝建中,为防大臣威权过盛 ,遂省去录尚书之职,以后置废不常。西晋灭亡后,在北方建立的十六国,除前凉、西凉遥奉江南正朔,不立尚书台外 ,其余政权均有尚书令、仆射、尚书等官职。北魏出自鲜卑族,有部落大人会议决事的制度,魏道武帝拓跋珪破后燕,皇始元年(396)始仿魏晋立尚书台,置三十六曹 。东魏 、北齐承袭北魏,而尚书之权较重。西魏时,宇文泰以大行台执政。大行台的组织略同于尚书省 ,有仆射 、尚书 、丞 、郎等职。隋文帝杨坚代周称帝,于开皇元年( 581 )恢复了尚书省 ,并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最高行政机构。唐沿隋制,也是三省(尚书、门下、中书)并置,而尚书省事无不总,是全国行政的总汇机构。唐代后期,尚书省已有名无实。北宋初,形式上还保留尚书省的组织系统,但权力既不归属,郎官又不治事,权借此以寄禄秩,别无差遣,尚书省的制度名存实亡。辽、金有尚书省,与宋制略同。元代以后,尚书省遂废除。
尚书省之组织,至隋而定型,尚书皆以部为名,而郎官以司为名。有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民部、工部等六部及吏部、主爵等24司。
尚书令一人,正二品,掌典领百官。
左右仆射各一人,从二品,掌统理六官,为令之贰,令阙则总省事,劾御史纠不当者。
左丞一人,正四品上;右丞一人,正四品下。掌辩六官之仪,纠正省内,劾御史举不当者。吏部、户部、礼部,左丞总焉;兵部、刑部、工部,右丞总焉。郎中各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各一人,从六品上。
都事各六人,从七品上;主事各六人,从八品下。吏部考功、礼部主书皆如之。诸司主事,从九品上。有令史各十八人,书令史各三十六人,亭长各六人,掌固各十四人。
门下省
官署名。《旧唐书?职官志》说:“秦汉初,置侍中,曾无台省之名。至晋,始置门下省。南北朝皆因之。龙朔改为东台,光宅改为鸾台,神龙复旧”。东汉时即设侍中,秩比二千石,属於少府,职掌为侍从皇帝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皇帝外出,则侍从参乘。晋称门下省。唐曾改为东台、鸾台、黄门省等,旋复旧称。门下省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权机构的重心。隋唐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或称纳言、左相、黄门监,皆因时而异。其下有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等官。宋初门下省仅主朝仪等事。神宗元丰改官制,始恢复审查诏令的旧制。南宋初,中书、门下合并为一。辽金亦置门下省。元以后废。
门下省一般设有:侍中二人,正二品。掌出纳帝命,相礼仪。凡国家之务,与中书令参总,而颛判省事。后垂拱元年曰鸾台侍郎,天宝元年曰门下侍郎,乾元元年曰黄门侍郎,太历二年复旧。
左散骑常侍二人,正三品下。掌规讽过失,侍从顾问。隋废散骑常侍。贞观元年复置,十七年为职事官。显庆二年,分左右,隶门下、中书省,皆金蝉、珥貂,左散骑与侍中为左貂,右散骑与中书令为右貂,谓之八貂。龙朔二年曰侍极。
左谏议大夫四人,正四品下。掌谏谕得失,侍从赞相。武后垂拱二年,有鱼保宗者,上书请置匦以受四方之书,乃铸铜匦四,涂以方色,列于朝堂:青匦曰“延恩”在东,告养人劝农之事者投之,丹匦曰“招谏”,在南,论时政得失者投之;白匦曰“申冤”,在西,陈抑屈者投之;黑匦曰“通玄”,在北,告天文、秘谋者投之。以谏议大夫、补阙、拾遗一人充使,知匦事;御史中丞、侍御史一人,为理匦使。其后同为一匦。天宝九载,玄宗以“匦”声近“鬼”,改理匦使为献纳使,至德元年复旧。宝应元年,命中书门下择正直清白官一人知匦,以给事中、中书舍人为理匦使。建中二年,以御史中丞为理匦使,谏议大夫一人为知匦使;投匦者,使先验副本。开成三年,知匦使李中敏以为非所以广聪明而虑幽枉也,乃奏罢验副封。武德元年置谏议大夫,龙朔二年曰正谏大夫,贞元四年分左右。
给事中四人,正五品上。掌侍左右,分判省事,察弘文馆缮写雠校之课。凡百司奏抄,侍中既审,则驳正违失。诏敕不便者,涂窜而奏还,谓之“涂归”。季终,奏驳正之目。凡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颁之。三司详决失中,则裁其轻重。发驿遣使,则与侍郎审其事宜。六品以下奏拟,则校功状殿最、行艺,非其人,则白侍中而更焉。与御史、中书舍人听天下冤滞而申理之。
门下省有录事四人,从七品上;主事四人,从八品下。有令史二十二人,书令史四十三人,甲库令史十三人,能书一人,传制二人,亭长六人,
掌固十四人,脩补制敕匠五人,装潢一人。起居郎领令史三人,赞者六人。武德三年,改给事郎曰给事中。
左补阙六人,从七品上;左拾遗六人,从八品上。掌供奉讽谏,大事廷议,小则上封事。武后垂拱元年,置补阙、拾遗,左右各二员。
典仪二人,从九品下。掌赞唱及殿中版位之次,侍中版奏中严、外办,亦赞焉。隋谒者台有典仪,武德五年复置,隶门下省。
城门郎四人,从六品上。掌京城、皇城、官殿诸门开阖之节,奉管钥而出纳之。开则先外后内,阖则先内后外;启闭有时,不以时则诣閤覆奏。有令史二人,书令史二人。武德五年,置门仆八百人,番上送管钥。
符宝郎四人,从六品上。掌天子八宝及国之符节。有事则请于内,既事则奉而藏之。大朝会,则奉宝进于御座;行幸,则奉以从焉。大事出符,则藏其左而班其右,以合中外之契,兼以敕书;小事则降符函封,使合而行之。凡命将、遣使,皆请旌、节,旌以颛赏,节以颛杀。有令史二人,书令史三人,主宝二人,主符四人,主节四人。武后延载元年,改符玺郎曰符宝郎;开元元年,亦曰符宝郎。
吏部
中国古代官署。东汉改尚书常侍曹为吏曹,又改为选部,魏晋以后称吏部。隋唐列为六部之首。长官为吏部尚书。历代相沿。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 、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宣统三年(1911),清政府的责任内阁设立制诰、铨叙等局,吏部遂撤。
吏部设有: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
吏部主事四人,司封主事二人,司勋主事四人,考功主事三人。武德五年改选部曰吏部,七年省侍郎。贞观二年复置。龙朔元年改吏部曰司列,主爵曰司封,考功曰。武后光宅元年改吏部曰天官。垂拱元年改主爵曰司封。天宝十一载改吏部曰文部,至德二载复旧。有吏部令史三十人,书令史六十人;制书令史十四人;甲库令史十一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司封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司勋令史三十三人,书令史六十七人,掌固四人;考功令史十五人,书令史三十人,掌固四人。
户部
中国古代官署名。三国时设度支尚书,掌财政。隋代以度支尚书为民部尚书。唐代改称户部,遂为六部之一,长官为户部尚书。历代相沿。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 、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
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隶于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户部改为度支部。户部遂废。
户部一般设有: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天下土地、人民、钱谷之政、贡赋之差。其属有四:一曰户部,二曰度支,三曰金部,四曰仓部。
户部巡官二人,主事四人;度支主事二人;金部主事三人;仓部主事三人。高宗即位,改民部曰户部。龙朔三年,改户部曰司元,度支曰司度,金部曰司珍,仓部曰司庾。光宅元年,改户部曰地官。天宝十一载,改金部曰司金,仓部曰司储。有户部令史十七人,书令史三十四人,计史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人;度支令史十六人,书令史三十三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金部主事三人,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一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仓部令史十二人,书令史二十三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
工部
中国封建时代中央官署六部之一。掌管营造工程事项。汉代有民曹。西晋以后置田曹掌屯田,又有起部掌工程,水部掌航政及水利。隋代始设立工部,与吏、民(度支)、礼、兵、刑并称六部。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长官为工部尚书。历代相沿不改。清代工部设于天聪五年(1631),是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在“筹备立宪”、改革官制时,将工部并入商部,改为农工商部。
工部一般设有: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山泽、屯田、工匠、诸司公廨纸笔墨之事。其属有四:一曰工部,二曰屯田,三曰虞部,四曰水部。
工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城池土木之工役程式,为尚书、侍郎之贰。凡京都营缮,皆下少府、将作共其用,役千功者先奏。凡工匠,以州县为团,五人为火,五火置长一人。四月至七月为长功,二月、三月、八月、九月为中功,十月至正月为短功。雇者,日为绢三尺,内中尚巧匠,无作则纳资。凡津梁道路,治以九月。
工部主事三人,屯田主事二人,虞部主事二人,水部主事二人。武德三年,改起部曰工部,龙朔二年,曰司平,屯田曰司田,虞部曰司虞,水部曰司川。光宅元年,改工部曰冬官。天宝十一载,改虞部曰司虞,水部曰司水。工部有令史十二人,书令史二十一人,计史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屯田令史七人,书令史十二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虞部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水部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
礼部
中国古代官署。南北朝北周始设。隋唐为六部之一。历代相沿。长官为礼部尚书。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
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原设之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礼部内部机构中添设承政、参议二厅,仪制、太常、光禄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宣统三年(1911),将礼部改为典礼院,成为清政府专管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礼乐、更定章制的机关。
礼部一般设有: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其属有四:一曰礼部,二曰祠部,三曰膳部,四曰主客。
兵部
官署名。三国魏置五兵尚书,掌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晋代又增驾部、车部、库部,掌车马兵械等。隋唐因北周兵部旧名,设为尚书省六部之一。掌管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器、军令之政,长官本兵部尚书。后代沿置,取权范围不尽相同。
《通典.职官五.兵部尚书》:“《周礼.夏官》大司马之职......即今兵部之任也。魏置五兵尚书。”又“后周置大司马,其属又有兵部......至隋乃有兵部尚书,统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四曹,盖因后周兵部之名,兼前代五兵之职。”《新唐书.百官志一》:“兵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其属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职方,三曰驾部,四曰库部。”
兵部一般设有: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其属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职方,三曰驾部,四曰库部。凡将出征,告庙,授斧钺;军不从令,大将专决,还日,具上其罪。凡发兵,降敕书于尚书,尚书下文符。放十人,发十马,军器出十,皆不待敕。卫士番直,发一人以上,必覆奏。诸蕃首领至,则备威仪郊导。凡俘馘,酬以绢,入钞之俘,归于司农。
兵部主事四人,职方主事二人,驾部主事二人,库部主事二人。龙朔二年,改兵部曰司戎,职方曰司城,驾部曰司舆,库部曰司库。光宅元年,改兵部曰夏官,天宝十一载曰武部,驾部曰司驾。有兵部令史三十人,书令史六十人,制书令史十三人,甲库令史十二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职方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驾部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四人,掌固四人;库部令史七人,书令史十五人,掌固四人。
刑部
中国古代官署。东汉尚书置二千石曹掌刑狱,三公曹掌决案。魏晋以后有都官、比部各曹。隋初设都官尚书,后改为刑部尚书,刑部遂为六部之一。长官为刑部尚书。历代相沿。明清两代,刑部作为主管全国刑罚政
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清代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此外,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物件,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律例馆,掌修订法律。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刑部改称法部。刑部之称遂撤。
刑部一般设有: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律令、刑法、徒隶、按覆谳禁之政。其属有四:一曰刑部,二曰都官,三曰比部,四曰司门。
刑部郎中、员外郎,掌律法,按覆大理及天下奏谳,为尚书、侍郎之贰。凡刑法之书有四:一曰律,二曰令,三曰格,四曰式。凡鞫大狱,以尚书侍郎与御史中丞、大理卿为三司使。凡国有大赦,集囚徒于阙下以听。
刑部主事四人,都官主事二人,比部主事四人,司门主事二人。龙朔二年,改刑部曰司刑,都官曰司仆,比部曰司计,司门曰司关。光宅元年,改刑部曰秋官。天宝十一载,改刑部曰司宪,比部曰司计。有刑部令史十九人,书令史三十八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人;都官令史九人,书令史十二人,掌固四人;比部令史十四人,书令史二十七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司门令史六人,书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
范文二:[三省六部制是哪三省]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是哪三省]三省六部制:三省六
部制
篇一 : 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历史演变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的一种政治制度。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对于三省制,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做过一些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的调整和补充。
六部尚书_三省六部制 -历史演变
权,设立以大将军为首的内朝,专门处理军国大事。以原属少府的尚书以及中书谒者来转达表章,沟通内外朝,为后世尚书省的发端。
东汉时设置尚书台,统领百官政事,长官称尚书令。但是此时的尚书台在体制上仍然属于少府序列,官品低微,所以另派大将军、大司马、太傅以录尚书事的名义秉政。
东汉末设侍中寺,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置侍中、散骑常
侍等官,多以卓有学识的士人充任,为一时清选。
3、魏晋南北朝
三国曹操自任丞相,移原隶少府的尚书吏部曹、选部曹等尚书诸曹为丞相属官,将汉武帝建立的内朝转为外朝官署,这是尚书省建立的开端。按:东汉时虽有尚书台、已经成为处理政务的主要机关,但毕竟是隶属于内廷的官署,不能说是国家的正式政务机关。
曹丕以尚书诸曹权力过大,遂以曹操设立的专门处理机密文书的秘书省为基础另设中书省,掌管机要,起草和发布诏令。置中书监、令各一人,以中书监为长官。
南北朝时侍中、散骑常侍的权力逐渐扩大。北朝则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治机构的重心。晋代,正式有门下省的建制。
4、隋
隋朝建立后,将北周仿照周礼设立的官爵制度废除,设立了以三省六部制为主体的中央官僚体系。隋设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五省,秘书省类似于后来的馆阁,内侍省则是1个专门的宦官机构,主持中央政权的就是尚书、门下、内史三省。三省互相牵制,共同向皇帝负责。其中,决策者为内史省,长官称内史令;审议者是门下省,长官称纳言;处理日常政务的机构是尚书省、置尚书令、左右仆射各一人,下设吏、礼、兵、度支、都官、工六部。隋朝,三省长官均为相职,同时,三公、三师也参预朝政,也是宰相。
5、唐
三省六部制 唐代三省制的特点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转变。这种变化的动因在于皇权对于相权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
首先、为了控制相权,皇帝逐渐使用一些资历较轻的官员参预朝政,实际行使宰相的权力,但是由于没有宰相崇高的体制,所以便于控制。渐渐的,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以及左右仆射这些宰相职务已经变成了1个崇高的虚衔,而真正的宰相却成为1种临时性质的职务,这符合从汉代开始的相权不断下降的规律。
唐代以三省首长“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主要有“平章事”和“同中书门下三品”等。唐太宗贞观八年,仆射李靖因病辞去宰相职务,太宗不同意,要求他“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之名始于此。唐高宗永淳元年,始以某官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衔者为宰相。长兴四年为避讳,曾改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因为尚书仆射是职事官从二品。贞观十七年,萧瑀、李积并“同中书门下三品”,因为侍中、中书令是正三品,“同中书门下三品”之名始于此。高宗以后,宰相必须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之衔,否则即使担任中书令也不能称为宰相,品位高者亦如此。
三省合署议事、办公,三省职能逐渐趋向混同合一。
三省分权,势必造成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弊端。为了三省之间协调行动,三省首长定期在门下省的政事堂议事。自武德年间开始,中书、门下集议于政事堂,政事堂设于门下省。。唐高宗永淳年间,“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由此,确立了中书省的
中心地位。开元十一年,中书令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政事堂印也改为中书门下印,且于其后分列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从此,中书门下正式成为宰相的办事机构。
尚书省在唐代一度改称文昌台、都台、中台,旋复旧称。
中书省在唐代一度改称西台、凤阁、紫微省,旋复旧称。
门下省在唐代一度改称东台、鸾台、黄门省等,旋复旧称。
6、五代 制度与唐无异,但是由于连年征战,实际上宰相并不掌握权力。三省形同虚设。政事多由皇帝特派使臣办理,成为宋代以差遣为正官的开始。
7、宋 在宋代,虽然三省名义始终存在,但是已经混同为一省。同时由于枢密院、三司的设立,宰相的军权、财权被剥夺,三省制度名存实亡。
宋代官制“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着,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其次又有阶、有勋、有爵。故士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迟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不但宰相为临时职务,天下无官不为临时职务,至于“非奉别敕,不得治本官事”。
按《宋会要?职官》“中书令,侍中,及丞郎以上至三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并为正宰相。”但实际上,有以侍中衔出任宰相职务的现象、却没有以中书令衔出任为宰相者,中书令与尚书令一样,都是荣誉头衔。其他皆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拜相。
宋代通常二相并任,较唐朝时少了许多。也有独相一人或三相
并置的。三相并置时,以昭文馆大学士为首相,次相监修国史,末相兼集贤殿大学士。二相并任的,首相并兼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
神宗元丰改制时,尽废差遣职。以三省长官任宰相,诸官均以本官治事。以尚书令、中书令、侍中,官高不便轻授。遂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左仆射例兼门下侍郎,为门下省长官;右仆射例兼中书侍郎,为中书省长官。
政和二年,废尚书令,改侍中为左辅、中书令为右弼,皆虚其位;并改左仆射为太宰,右仆射为少宰,仍兼中书、门下两省侍郎。靖康元年,复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三省长官名称皆依元丰官制。
南渡后,凡事力图复太祖、太宗旧制。建炎三年,尚书左、右仆射皆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并中书与门下二省为中书门下。
孝宗干道八年,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废侍中、中书令、尚书令虚称,遂为定制。
8、元 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尚书省时置时废、门下省不复置,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
9、明 明初不设中书令,仍以中书省统六部,长官称左右丞相。太祖洪武十三年,诛胡惟庸,废中书省与丞相,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至此,三省六部制的三省彻底废止。
10、清 清沿明制,以六部尚书任天下事,其上先后有议政王大臣会议、上书房、军机处。
六部的历史演变
三省六部制 从隋唐开始,对中央行政机构中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的总称。又叫“六曹”。发端于秦少府尚书,经后汉尚书台诸曹演化而成。
六部的职务在秦汉时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由曹渐变为部,至隋唐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中的六官,秦汉九卿的职务大部并入。元代六部改属中书省。明太祖废宰相不置,以尚书任天下事,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地位更加提高。清末,新设外务等各部,六部之名遂废。
吏部
官署名。东汉始置吏曹,改自尚书常侍曹,魏晋以后称吏部。隋唐五代列为尚书省六部之首。
吏部下设吏部司、司封司、司勋司、考功司,掌管天下文官的任免、考课、升降、勋封、调动等事务,唐朝前期主持科举考试,开元二十四年将主试权转礼部管辖。唐朝中期,尚书省职权为诸使职侵夺,本部对于官员的任免权力也日渐削弱。长官称吏部尚书,置吏部侍郎二人。一度曾改称司列、天官、文部,旋复旧。后代相沿不改。唯宋代使职盛行,吏部职务为审官院、东西铨所掌,吏部尚书亦不治本部事。
户部
户部是中国古代官署名。
三国时设度支尚书,掌财政。
隋代以度支尚书为民部尚书。
唐代改称户部,遂为六部之一,长官为户部尚书。历代相沿。
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政务,职责多有交叉。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隶属于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
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户部改为度支部。户部遂废。
礼部
礼部是中国古代官署。
南北朝北周始设。
隋唐为六部之一。历代相沿。长官为礼部尚书。检查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
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原设之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礼部内部机构中添设承政、参议二厅,仪制、太常、光禄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
宣统三年,将礼部改为典礼院,成为清政府专管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礼乐、更定章制的机关。
兵部
兵部,中国古代官署名。六部之一。源于三国魏五兵制,隋唐以后设立兵部,掌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械、军令之政,历代相沿。
清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兵部改为陆军部,后又添设海军部。兵部的名称遂废。
工部
官署名。周代属冬官事,秦汉属少府。曹魏自少府分置水部曹,隶尚书台,掌水利工程,兼领航运之政。
晋置屯田曹、起部曹,掌农垦和水利事业。
南北朝时期,南朝沿置不改,北朝损益不定。
隋朝将前述诸曹合并置为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沿用北周工部的名称,列为尚书省六部之一。
工部下设工部司、屯田司、虞部司、水部司。工部司为工部头司,掌营建之政令与工部庶务;屯田司掌天下田垦;虞部司掌山川水泽之利;水部司掌水利。长官称工部尚书,置工部侍郎一人,后代相沿不改。唯宋代使职盛行,工部职务为诸使所夺。
明朝初,工部下设总部、屯部、虞部和水部四属部,洪武二十
六年,改尚书二十四部为二十四清吏司,工部各属部分别改为营缮清吏司、虞衡清吏司、都水清吏司和屯田清吏司,职掌、设官仍前。
刑部
东汉尚书置二千石曹掌刑狱,三公曹掌决案。魏晋以后有都官、比部各曹。隋初设都官尚书,后改为刑部尚书,刑部遂为六部之一。长官为刑部尚书。历代相沿。
明清两代,刑部作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
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
清代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此外,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物件,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律例馆,掌修订法律。
篇二 : 地理中部六省是指哪六省?
地理
中部六省是指哪六省?
中国中部六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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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份,总面积102.8万平方公里,约占中国国土面积的10。7%,总人口3。61亿,占中国总人口的28。1%。中部地区在中国对外开放格局中,具有明显区位优势和综合资源优势,是中国重要的浓产品、能源、原材料和装备制作业基地。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中部地区已经具备了很好的发展条件。
一是中部地区具有承东启西、连南通北的独特区位优势,既是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升级转移的腹地,又是西部地区开放的前沿。已初步形成便捷通达的水陆空交通网络,有条件成为开放、有序的中国大市场的物流中心和平台。
二是中部地区已经拥有比较雄厚的工业基础和较好的科教基础,产业门类齐全、承接能力强,能源工业、原材料加工业、装备制造业在中国国内具有较大的优势。有能力成为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可承接东部沿海地区的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外商投资企业中部再投资,以及国内大型企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对中部投资。
三是中部地区积淀了丰富的自然、历史、文化资源,有着广阔的旅游市场空间,可以吸引人流、烘托人气、创造更多商机。这里是中华民族母亲河黄河、长江的重要流域,江河湖泊密集,水利资源丰富,拥有三峡、葛洲坝、三门峡等大型水电工程;这里历史文化底蕴浓厚,湖湘文化、中原文化、楚文化、晋商文化、徽商文化源远流长;
这里气候宜人,风景秀丽,名胜古迹众多,各省都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湖南的张家界、南岳衡山、凤凰古城、岳阳楼、韶山,湖北的黄鹤楼、神龙架旅游区,江西的鄱阳湖、庐山,安徽的黄山、九华山,河南的龙门石窟、少林寺,山西的云冈石窟、平遥古城等都是中国乃至世界的著名的旅游景区。
四是中部地区具有劳动里资源优势。集中了中国20%以上的科技人员和高等院校,劳动力普遍具有较高素质,是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劳动力的主要来源
范文三: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继三公九卿制之后的别一套中央政府机构组织形式。三省分别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则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三省六部制的出现是皇权侵蚀相权的结果。汉武帝时,设尚书台。三国时期,魏文帝曹丕又设另一个秘书机构中书省,以削弱尚书台权力。至晋,皇帝的侍从机构门下省也开始处理政务。至此,由皇帝的小臣组成的“三省”开始成为全国政务中枢。到隋朝,朝廷明令确立三省制度,三省成为正式的政府机构,三省长官共议国政,执宰相之职。至于六部,则是尚书省下设的六个具体部门。汉光武帝时,尚书台已开始分为三公曹、吏部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书分曹办事。后六曹经魏晋南北朝发展演变,至隋唐时期形成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后世将三省六部制视作隋朝除科举制度之外的另一个重要制度贡献。三省六部制结束了自汉光武以来的皇帝与政府(以宰相为代表)权限不分的混乱局面,可以说是中国政治史上的绝大进步。三省六部制虽然在唐代以后多有变化,但其基本骨架为后世历代中央政府所采用,尤其六部制度直至清末连名称都未曾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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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三省六部制
隋唐时期的中枢制度。三省指中书省(隋称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三省为中央最高中枢政务机构,一般为中书决策,门下审核,尚书执行。三省六部制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
中书省
中书省,古代官署名。魏曹丕始设,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沿至隋唐,遂成为全国政务中枢。隋代改为“内书省”。中书省掌握行政大权,它与掌管军事大权的枢密院,合称“二府”。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门下、尚书两省皆废,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地方行政一部分亦由中书省掌握。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废中书省,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明永乐帝时设内阁,机要之任开始归“内阁”。
中书省与行中书省 唐初为何改“内史省”为中书省 中书省和内阁的异同 唐朝和元朝中书省的异同 中书省的职能 中枢省和中书省的比较 尚书省的官衔 中书省与行中书省的联系 隋朝和元朝的中书省的区别 乃令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书省内 元朝的中书省相当于唐朝的什么省? 设立中书省的时间 元朝实行中书省治的目的和影响 明太祖为何废除行中书省 中书省的设立 行省制与行中书省 元朝中央设立中书省是否有利于加强君主专制 “罢宰相不设行中书省之政归六部” 元朝行省制度下有几个行省? 行书省和行政机构中书省的异同
尚书省
官僚机构。南朝宋得名,前身为“尚书台”。由汉代皇帝的秘书机关尚书发展而来。是魏晋至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机构,为中央政府最高权力机构之一。“尚书省”的组织机构于隋朝定型。以唐代制度为例:有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民部、工部等六部,下辖吏部、主爵等24司。六部尚书都以所在“部”为名,而郎官以所在“司”为名。
尚书省简介 尚书省对皇帝决策的影响 尚书省职责 尚书省长官官衔 尚书省的职能 尚书省六部的二十四司 明朝的什么机构相当于唐朝的尚书省 尚书省的六部职能 二十四曹是何时改称二十四司 三省六部的出现 三省六部制的历史背景 唐朝的官职分类和爵位分封制度 三省六部制如何加强皇权? 唐代官员的品阶 唐代的官制 唐代主要政治制度 宋朝的中央官制 唐代尚书省的工作情况 唐朝科举制度 尚书台简介
门下省
“门下省”为官署名称。东汉时即设侍中,秩比二千石,属于少府,职掌为侍从皇帝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皇帝外出,则侍从参乘。门下省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权机构的重心。隋唐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或称纳言、左相、黄门监,皆因时而异。其下有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等官。
隋唐门下省职责 中书省和门下省的工作流程 唐太宗门下省侍中人物 门下省简介 古代的监察和谏议制度 隋朝官制 宋朝官爵 尚书、中书、门下各是做什么的? 唐朝的官制 唐朝的官吏制 古代的监察制度 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工作流程 明清监察制度的变化 两汉时期监察制度有什么变化? 西汉的监察制度的特点 中国封建社会监察制度的产生 专制时代监察制度的本质 西周的监察制度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对现代政治的启示? 历代的监察制度的演变
吏部
中国古代官署。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司的长官为郎中,副长官为员外郎,其属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等。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 、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吏部官员 六部职责 崇祯年间是否有吏部尚书一职? 吏部尚书的历史沿革 清代吏部 六部名称 明朝吏部尚书简介 内阁首辅和吏部尚书 吏部尚书为何又称为吏部天官? 御史大人、刑部上书、吏部上书、户部上书的职责分别是什么? 清明朝吏部的官员工作地点 汉代已有吏部了吗? 吏部侍郎相当于现在什么职位? 唐朝礼部与吏部考试有何不同? 雍正乾隆期吏部尚书兵部尚书人员名单 吏部介绍 韩吏部是指什么? 吏部掾属题名记 明朝官职 唐代科举制度是怎么样进行的?
户部
户部,中国古代官署名,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户部尚书,曾称地官、大司徒、计相、大司农等。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 、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
户部简介 宋朝户部官员品级 户部巷的名人 户部的职责 清朝户部尚书品级 户部的管辖范围? 清朝户部郎中品级 海瑞担任过的“户部主事”官职职能 户部侍郎和巡抚官级大小比较 古代户部相当于现在什么单位? 古代户部的工作 户部侍郎任浚 中国古代财政收入 中国历朝财政历史 什么是税赋? 古代税收 古代的税收制度和意义 历代户籍管理 中国历史上的税收 中国古代户口演变史
礼部
中国古代官署。南北朝北周始设。隋唐为六部之一。历代相沿。长官为礼部尚书。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礼部尚书和吏部尚书官职大小 礼部侍郎 四司职能的区分 礼部简介 “礼部尚书”的职责 中国现代“礼部”的职能 明朝礼部尚书 礼部尚书 礼部尚书的具体职责 古代的礼仪的特点 张璁事迹 张璁的传说 古代祭祀礼仪 古代的祭祀文化和礼乐文化 古代祭祀的常用玉器 古代祭祀风俗 嘉靖之父与礼部的争论 《明史·夏言传》 古代礼仪文献 我国古代礼仪的特点
兵部
官署名。隋始置,六部之一,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源于三国魏五兵制。曹魏始置五兵(中、外、骑、别、都)尚书,另有有关军事的驾部、车部、库部等曹。各曹设郎。隋始合为兵部,以尚书为主官,侍郎为次官。迄至清末,历代沿袭,职权则不尽相同。宋、辽、金、元兵部不辖兵政。明代兵部尚书号为“本兵”,权最重,凡武卫官军选授简练,均为其掌。清光绪三十二(1906),废兵部,改设陆军部。
清朝的兵部尚书 宋初兵部侍郎 明朝兵部兵权 宋朝是否有兵部 明朝历代兵部尚书官阶 南宋兵部尚书刘玉 兵部尚书的现代名称 兵部主事 检校兵部尚书 兵部的最高长官 北宋兵部侍郎官阶 明英宗朝兵部尚书于谦 中国古代国防官员 古代军事思想对现代战争的影响 我国古代军事思想的萌芽时间 古代军事人物 古代军事思想的主要成就 古代军事中“三军”是指哪三军? 古代军事艺术最精彩的时期 中国古代军事
刑部
中国古代官署。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齐置都官,主官为尚书;次官,炀帝定为侍郎。后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明清两代,刑部作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
刑部职责 宋朝刑部品级 刑部尚书郑勇 大理寺与刑部 唐代的刑部和大理寺的异同 大理寺与刑部之间的隶属关系 明朝刑部的设置 万历四十三年的刑部尚书 明朝刑部右侍郎官阶 刑部尚书职能 刑部枢密 明代刑部各司的分工 刑部尚书是现在的什么官? 中国古代的司法制度的发展变化 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特点 三公九卿 中国古代法律思想与近代法律思想区别 古代法律文化特色 影响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社会原因 宗法制度对我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影响
工部
工部,中国封建时代中央官署名,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工部尚书,曾称冬官、大司空等。 工部起源于周代官制中的冬官,汉成帝置尚书五人,其三曰民曹。后汉以民曹兼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之事。西晋以后置田曹掌屯田,又有起部掌工程,水部掌航政及水利。后周依《周官》,置冬官府,长官为大司空。隋代开皇二年始设立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
工部简介 水部与工部 工部职责 为何工部又作水部? 杜工部杜甫 杜甫杜工部一名的来源 工部之起源 工部尚书薛祥 直工部简介 工部侍郎 中国古代的建筑特点 中国古代建筑艺术 中国古代建筑成就简介 中西古代建筑特色差异 我国著名的古代建筑 中国古代建筑形式 中国古代建筑的发展 中国古代建筑的主要特征 中国古代建筑风格 中国古代建筑发展的四个阶段
范文五: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隋文帝建国以后废六官制,建三省六部制,以加强中央集权。三省方别是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尚书省是最高行政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尚书省下设六部,分别是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民部(后该称户部)、工部。门下省是审议机构,内史省是决策机构。三省长官同为宰相,一方面他们从职司上分割了原来的相权,互相制约,避免了权臣独断专权的局面,有利于中央集权;另一方面,三省又互相补充,集思广益,共同辅佐皇帝,有利于提高执政与决策水平,对唐以后的封建统治体制影响很大。
大索貌阅:开皇三年(583年),隋文帝下令在全国彻底清查户口,州县官吏根据户籍簿上登记的年龄与本人的体貌进行核对,从中检查隐漏户口,以解决诈老诈小的行为,即为“大索貌阅”。通过检查,大量隐漏户口被查出,有利于国家的赋税收入,有效地打击了豪情世族的势力,从而加强中央集权,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
玄武门之变:玄武门之变是唐初李世民兄弟争夺皇位继承权的政变。李渊建唐后,立长子李建成为太子,次子李世民为秦王,四子李元吉为齐王。在李唐创业和统一全国的战争中,李世民功勋显著,威望甚高,其势力也迅速发展起来。这引起了以李建成、李元吉为首的太子集团的强烈不满。双方为争夺皇位继承权而进行的明争暗斗愈演愈烈。武德九年(626年)六月四日,李世民先发制人,率心腹将领长孙无忌、尉迟敬德、张公瑾等人伏兵于宫城北门玄武门,射杀了准备参加早朝的李建成、李元吉,史称“玄武门之变”。李渊被迫立李世民为太子。同年八月,高祖将皇位传给太子,李世民即帝位,李渊被
尊为太上皇。次年改元贞观。
贞观之治:唐太宗在位的贞观年间(公元626~649年),政治比较清明,经济发展较快,社会秩序稳定,国力强盛,人民生活得到改善,民族关系融洽,边境也较安宁,是中国封建社会少有的太平盛世,史称“贞观之治”。他在位期间,做到君臣论治、轻徭薄赋、知人善任、兼听纳谏、法令严明,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隋末以来的社会危机,客观上促进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贞观之治”是我国历史上最为璀璨夺目的时期,是唐朝的第一个盛世, 同时为后来的开元盛世奠定了基础。 安史之乱:安史之乱是玄宗末年边镇守将安禄山和史思明掀起的反唐叛乱。玄宗天宝十四年 (公元755年) 十一月,身兼平卢(今辽宁朝阳) 、范阳(今北京) 、河东(今山西太原西南)三镇节度使的安禄山以诛杀奸臣杨国忠为名起兵反唐。经过长达八年的拉锯战,在大将郭子仪、李光弼等人的艰苦努力下,终于于公元763年成功平叛。安、史叛乱虽然被扑灭,但是长期的战争缺使社会生产遭到了极大的破坏,开元盛世所积累的社会财富一时消耗殆尽。安史之乱后,大唐王朝再也没有了昔日的繁荣富强,成为由盛转衰的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