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机制是什么三项机制,即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机制。建立三项机制,是落实****“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制度安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一、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法(试行)第一条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激励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充分调动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法。第二条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价,考用结合、奖优罚劣,分级管理、简便易行的原则。第三条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第四条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包括评优评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第五条评优评先方面:(一)按照35%的比例,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得分排序靠前的单位,以各级党委、政府名义授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二)以省政府名义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前10名的县(市)和前5名的城区,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十强县”和“五强区”称号;对名次进位快的前10名县(市)和前5名城区,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三)按照35%的比例,对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综合得分排序靠前的县(区),以省委、省政府名义授予“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第六条考核奖励方面:(一)按照优秀、良好、一般等次给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象核发奖金,奖金依据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发放。(二)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第一名和首次进入“十强县”“五强区”的县(市、区),各奖励100万元;其他“十强县”“五强区”,以50万元为基数给予奖励,较上年每进步或后退1位分别增加或减少10万元。对“争先进位”前10名的县(市),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前5名的城区各奖励50万元。(三)对获得“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区),各奖励100万元。奖金分配方案由各市(区)、县(市、区)制定,奖金应发放到人。第七条选拔重用方面:(一)拟提拔使用的党政干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党政正职拟提拔使用的,所在单位近三年一般应获得一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二)对连续三年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市(区)和省直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三)每年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和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等结果,按照一定权重,综合评定出10名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优先提拔使用(贫困县党政正职就地提拔)。(四)对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党政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五)对被评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成效特别显著、脱贫攻坚成绩特别突出的党政干部,可破格提拔使用。第八条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省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由各级考核委员会公室具体负责,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由省统计局具体负责,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由省扶贫具体负责。第九条各市(区)、各部门可参照本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具体法。第十条本法由省委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公厅商省委组织部承担。第十一条本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法(试行)第一条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努力营造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合理容错的良好环境,充分调动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法。第二条容错纠错是指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第三条容错纠错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把纪律挺在前面,依纪依法,坚守底线;(二)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宽严相济;(三)鼓励改革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四)注重抓早抓小,着眼预防,及时纠错;(五)支持干事创业,勇于担当,激发活力。第四条容错纠错应当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坚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第五条建立合理容错机制。把支持改革发展与严格执纪相结合,正确处理执行政策、严明纪律与调动和保护干部积极性的关系,历史辩证地分析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和偏差,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动机目的、政策依据、情节轻重和性质后果等方面因素,认真甄别、准确研判、妥善处置。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容错:(一)在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出现工作失误和偏差,但经过民主决策程序,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且积极主动消除影响或挽回损失的;(二)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三)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不可预知的因素,在创造性开展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四)在推动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五)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的;(六)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变化,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七)在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其他急难险重任务中,因主动揽责涉险、积极担当作为,出现一定失误或非议行为的;(八)在化解矛盾焦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因勇于破除障碍、触及固有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引发信访问题的;(九)工作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十)按照事发当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应追究责任或从轻追究责任的;(十一)其他符合容错情形的。第七条容错认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提出申请。相关单位或个人受到问责追责时,认为符合容错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提出申请。(二)调查核实。受理机关或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容错情形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广泛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充分听取有关单位或个人的申诉意见,形成调查报告。对于不符合容错情形的,受理机关或部门应当给予解释答复。(三)认定反馈。核实结束后,受理机关或部门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为准绳,作出容错认定结论并反馈给申请单位或本人。属于免责的,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第八条对容错的单位或个人,可在以下方面免责或减责:(一)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受影响;(二)干部提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不受影响;(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后备干部资格不受影响;(四)个人评优评先不受影响。对确需追责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减责,酌情从轻、减轻处分或组织处理。有一定影响期的,影响期结束后提拔任用不受影响。第九条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对存在过错或失误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掌握动态,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完善制度机制。(二)查找原因、纠正错误。采取纪检监察建议书、提醒约谈、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或个人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推动问题整改。(三)运用好“四种形态”,实施分类处置。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绝大多数有问题的干部及时纠正错误。对认错态度好、主动挽回损失和影响的,应当体现政策,予以免责,确需追究责任的,从轻减轻处理。对极少数心存侥幸、隐瞒问题、拒不改错、对抗组织的,应当从严审查处理。第十条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对所反映问题失实或受到诬告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对查无实据或轻微违纪但不够追究纪律责任的信访问题,可以通过谈心、召开会议和通报等适当方式,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二)对恶意中伤诬陷他人、干扰改革创新或持续无理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查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三)核查有关问题时,全面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听取被反映单位或个人的解释和说明,客观公正处理。第十一条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容错纠错工作取得实效。(一)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工作部门应担负起容错纠错的主体责任,将其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举措,一级为一级负责,上级为下级担当,支持干部放手大胆工作。(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全面履行职责,严格执纪监督,把握政策界限,通过合理容错、及时纠错、澄清保护,消除干部思想顾虑,鼓励干部积极作为。(三)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对符合容错情形的干部要及时予以容错,客观评价、宽容理解、大胆使用。(四)各级宣传部门应当统筹运用各类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支持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强正面引导,营造容错纠错的浓厚氛围。第十二条各市(区)、各部门可参照本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具体法。第十三条本法由省委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公厅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承担。第十四条本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三、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法(试行)第一条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想为、不会为和不敢为问题,充分调动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重点解决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下问题,建立健全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退出机制。对涉及追责和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第三条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党政同责,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第四条省管党政领导干部下的调整方式主要有: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视情节轻重予以确定。第五条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下,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基本依据,综合运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扶贫绩效考核及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第六条依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等次,或者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市(区)、县(市、区)和省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二)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得票率在30%以上,且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5%的党政领导干部;(三)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或者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党政领导干部。第七条依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一)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连续两年退位幅度在前3名的县(市)和退位幅度最大的城区主要负责人;(二)人均固定资产投资、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城乡居民收入及其增速,连续两年综合排位后3名的县(市)和排位最后的城区主要负责人。第八条依据扶贫绩效考核结果进行问责追责的情形为:(一)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市(区)和县(区)主要负责人;(二)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等次,或者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县(区)主要负责人;(三)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或者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低于90%、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低于80%的党政领导干部。第九条依据生态环境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一)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不力,致使本地区生态资源问题突出,环境明显恶化,受到党中央、国务院批评或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二)对本地区发生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没有及时组织处理,或者处置失当造成次生灾害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第十条依据安全生产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一)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连续两年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3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市(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二)一年内发生2起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连续两年发生二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市(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第十一条依据维稳综治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一)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或一年内发生2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连续两年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市(区)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责任主体在省级部门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二)连续两年被上级单位确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顿单位的市(区)、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第十二条依据党的建设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一)发生严重违规提拔干部问题,或者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中组部或省委通报批评的市(区)、县(市、区)、省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二)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引发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中组部或省委通报批评的市(区)、县(市、区)、省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三)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方面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恶劣影响,受到省委通报批评的市(区)、县(市、区)、省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四)对违法违纪和作风方面的问题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市(区)、县(市、区)、省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第十三条具有上述情形所列条款之一的,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调整或问责追责。按照职能分工,由有关部门和市(区)提出考核结果和责任认定意见。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不及时报告的严肃追责。第十四条省管党政领导干部因上述情形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追责,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告。各市(区)、省级部门对各自职能范围内出现的上述情形,应当及时书面报告省委组织部。报告内容包括认定的过程、依据、结果和初步调整或问责追责建议。(二)审核。省委组织部对受理的报告认真核实、综合研判,注重听取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干部群众的意见。(三)报批。根据审核情况,提出明确调整或问责追责意见报省委审批。(四)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任免程序进行调整或问责追责。(五)谈话。对决定调整或问责追责的干部,应与其进行谈话,告知理由,做好思想工作。第十五条由于身体健康、工作能力等原因,本人主动提出不再担任现职的党政领导干部,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调整。第十六条调整后的领导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第十七条各市(区)、各部门可参照本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干部能上能下具体法。第十八条本法由省委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公厅商省委组织部承担。第十九条本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三项机制解读之党政干部鼓励激励法评优评先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按照35%的比例,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得分排序靠前的单位,以各级党委、政府名义授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二是以省政府名义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前10名的县(市)和前5名的城区,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十强县”和“五强区”称号;对名次进位快的前10名县(市)和前5名城区,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三是按照35%的比例,对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综合得分排序靠前的县(区),以省委、省政府名义授予“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考核奖励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按照优秀、良好、一般等次给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象核发奖金,奖金依据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发放。二是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第一名和首次进入“十强县”“五强区”的县(市、区),各奖励100万元;其他“十强县”“五强区”,以50万元为基数给予奖励,较上年每进步或后退1位分别增加或减少10万元。对“争先进位”前10名的县(市),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前5名的城区各奖励50万元。三是对获得“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区),各奖励100万元。以上奖励,奖金分配方案由各市(区)、县(市、区)制定,奖金应发放到人。选拔重用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拟提拔使用的党政干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党政正职拟提拔使用的,所在单位近三年一般应获得一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二是对连续三年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市(区)和省直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三是每年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和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等结果,按照一定权重,综合评定出10名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优先提拔使用(贫困县党政正职就地提拔)。四是对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党政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五是对被评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成效特别显著、脱贫攻坚成绩特别突出的党政干部,可破格提拔使用。
三项机制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三项机制是什么三项机制,即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机制。
建立三项机制,是落实****“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制度安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
一、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激励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充分调动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价,考用结合、奖优罚劣,分级管理、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三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
第四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包括评优评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
第五条 评优评先方面:(一)按照35%的比例,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得分排序靠前的单位,以各级党委、政府名义授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
(二)以省政府名义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前10名的县(市)和前5名的城区,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十强县”和“五强区”称号;对名次进位快的前10名县(市)和前5名城区,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
(三)按照35%的比例,对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综合得分排序靠前的县(区),以省委、省政府名义授予“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
第六条 考核奖励方面:(一)按照优秀、良好、一般等次给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象核发奖金,奖金依据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发放。
(二)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第一名和首次进入“十强县”“五强区”的县(市、区),各奖励100万元;其他“十强县”“五强区”,以50万元为基数给予奖励,较上年每进步或后退1位分别增加或减少10万元。
对“争先进位”前10名的县(市),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前5名的城区各奖励50万元。
(三)对获得“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区),各奖励100万元。
奖金分配方案由各市(区)、县(市、区)制定,奖金应发放到人。
第七条 选拔重用方面:(一)拟提拔使用的党政干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称职以上等次。
党政正职拟提拔使用的,所在单位近三年一般应获得一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
(二)对连续三年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市(区)和省直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
(三)每年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和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等结果,按照一定权重,综合评定出10名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优先提拔使用(贫困县党政正职就地提拔)。
(四)对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党政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五)对被评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成效特别显著、脱贫攻坚成绩特别突出的党政干部,可破格提拔使用。
第八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省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由各级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由省统计局具体负责,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由省扶贫办具体负责。
第九条 各市(区)、各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具体办法。
第十条 本办法由省委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组织部承担。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努力营造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合理容错的良好环境,充分调动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容错纠错是指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
第三条 容错纠错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把纪律挺在前面,依纪依法,坚守底线;(二)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宽严相济;(三)鼓励改革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四)注重抓早抓小,着眼预防,及时纠错;(五)支持干事创业,勇于担当,激发活力。
第四条 容错纠错应当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坚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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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人民日报评论员一开始就要抓紧学习 人民日报评论员:一开始就要抓紧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系列评论之十九2009年03月24日08:2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让党员干部受教育,是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基本要求。
目前,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已经启动,应当从一开始就把学习摆在首位,并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始终。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首要任务是学习。
学习是把活动引向深入的前提,也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最重要的基础。
万丈高楼平地起。
要使科学发展观在广大党员干部头脑中扎下根,真正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牢固理念,重要途径要靠学习。
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广大党员干部肩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转化为人民群众自觉行动的重要职责,是学习、宣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力量。
学习的深度决定认识的高度,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水平和理解程度,直接影响着科学发展观的广泛普及和深入贯彻。
实际工作中,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存在偏差,理解不够透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够强,根本原因是学习不够。
只有从一开始就抓紧学习,才能从整体上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才能真正搞清楚、弄明白为什么要科学发展、怎样实现科学发展。
也只有把学习搞好了,实践才有基础,行动才会自觉,科学发展观才有可能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学习首先是读书。
要结合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以及**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县处级以上干部还要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
要坚持原原本本学原著。
对重点篇目,要精研细读、反复钻研,做到全面理解、融会贯通。
学习理论,还要靠思考。
学而不思则罔,思考是学习的灵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桥梁,是知识变成力量的途径。
只有紧密联系十六大以来科学发展的实践、本地本单位的具体实际和本人的工作思想实际,带着问题用心思考,才能头脑明澈,豁然开朗,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成,不断把思想认识上的收获转化为指导发展的实际能力,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的实际行动。
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党员干部大多工作具体、事务繁多,既要注意干中学、学中干,又要防止以干代学、干而不学。
学习抓得紧不紧,领导干部是关键。
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是推动科学发展的骨干力量,要充分认识自身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肩负的重大责任,坚持率先垂范,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些。
要采取分散自学、集中研讨、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钻研,努力掌握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进一步更新发展理念,明确发展方向,理清发展思路,推动科学发展。
要合理安排工作和学习,少一些交际应酬,多一些看书学习。
只要我们始终保持那么一股子学习的热情和韧劲,舍得投入时间和精力,坚持深入学、系统学、持久学,做到真学、真信、真用,就一定能提升理论学习的新境界,取得科学发展的新成效,开创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如何建立有效的教师评价机制
一、 有效的教师评价机制,有利于教师素质水平的提高 所谓教师评价,就是通过对教师素质及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行为表现状况的测量,评判教师的素质水平和教育教学效果,并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素质水平和提高其教育教学效果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
教师评价是一种旨在提高教师素质和促进教师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手段,通过它可以判定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高低,并引导教师按教育教学规律办事。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切实感到了建立有效的教师评价机制的重要意义。
首先能正确地评判教师的工作业绩,促进教育教学工作。
通过教师评价,可以评判教师在工作过程中是否忠实地履行了他应尽的职责,是否完成了规定的教育工作任务,是否达到了教育教学要求。
这样,对每位教师都作出符合个人实际的评判。
同时,发现教师在其基本素养以及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为教师提供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创造各种条件帮助教师努力解决这些问题,以便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
教师评价可以促进教师的不断发展,从而也促进教育教学工作。
其次为教师队伍管理提供客观的材料,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教师评价能反映出所有教师工作的实际表现,这在一定程度上能体现教师工作的优劣,全面而科学地显示教师之间的差距, 从而为分析整个教师队伍的现状,树立先进的典型和鞭策落后的人员提供有利的保证。
教师评价的结果可以运用到教师聘任、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教师人员调动与配臵等方面,防止只看教师学历高低或者知识水平而忽略实际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现象产生。
在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中,学校领导必须了解每个教师的情况,包括教师的各方面基本素质,他们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表现以及实际教育教学效果等。
只有这样,才能制订出适合本校实际的教师队伍建设目标和教师发展战略;在实际的教师管理工作中,才能对教师因人指导、因人要求,才能促进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发展,最终实现学校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教师评价机制的有效运作,促进了教师的发展,提高了工作质量 1.评价中注重教师素质与能力的提高 在以往的教师评价中,比较多的是将教师进行分等与排队,目的是将教师分成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几个等级,在此基础上对教师作出奖励或处罚。
在实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过程中,我们对评价的功能有了新的认识,并且意识到教师评价的对象--教师并不是被动的客体,而是评价活动的积极参与者,是评价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所以,教师评价的目的已经不再是原来对教师工作的简单鉴定、认可、判断、证明和区分,而是注重为教师提供信息、咨询和改进的建议。
如我们在教师工作评价中,既有工作数量、工作质量等指标,又有工作方法、工 作态度、工作成效等指标,形成"态度、能力、实效"三维一体的评价机制。
使教师通过评价找出问题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而评价指标本身对教师今后发展也有一个导向作用。
当然,评价结果也为我们考核工作,奖励或处罚提供了依据。
2.评价中注重定性与定量、内部与外部、过程与结果的结合 随着评价机制的逐步规范,我们感到教育活动是一项十分复杂的活动,原来我们广泛运用的定量方法,并不能充分反映一个教师的实际情况,许多评价内容不能用数量关系予以清晰的表示,一味地用定量方法进行评价会影响评价的信度和效度。
因此,我们在运用定量方法开展教师评价的同时,采用一些定性方法。
如座谈、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
这样更全面地了解教师的实际情况,更有利于给教师一个切合实际的评价。
在完善评价机制的过程中,我们不仅注重内部的层级评,而且充分发挥学生、家长、社会在教师评价中的作用,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进行学生、家长的问卷调查等。
在实践中,我们感到这样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评价方法更能发现问题,评价更客观,更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恰当方案。
这样更好地发挥教师评价对平时工作的促进作用。
3.评价中注重师德表现,评价结论关注教师的未来发展 教师素质是教师开展有效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在评价中,必须注重教师素质的评价,而在教师政治素质、业务知识素质、能力素质等各项素质中,我们强调师德表现,将师德评价作为其他教育教学工作评价的前提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
我们在教师 评价中注重发展性指标。
发展性指标主要侧重于教师的现实状况、取得实效与以往情况相比较,目的是为了鼓励教师不断进步,为教师的可持续发展起到导向作用。
发展性指标的评价内容,主要分为态度、能力、水平与工作实绩。
其评价的等次主要分为进步、保持、退步三种。
通过发展性指标的评价,让教师进行纵向比较,看到自己的进步与提高,同时帮助教师找出自己基本素质方面的薄弱部分,发现自己在教育教学方面的不足,因此,我们达成共识,教师评价的结论不在于判断一位教师过去工作的成败,而旨在指明教师进一步发展的方向。
因此,在教师评价中,对发现的问题和获得的结果我们都根据每位教师的实际情况,包括个人特点、教学条件、学生状况等进行分析,寻找...
(8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当代有人评论说:梭伦改革对国?...
(1)内容:恢复公民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设立四百人会议实际执掌最高统治权;设立公民陪审法庭(3分)。
体制:雅典奴隶制民主政治(1分)(2)内容:建立县制(1分) 影响:加强了中央集权(1分)(3)材料一的梭伦改革奠定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基石,而商鞅变法为秦朝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奠定基础。
(2分) 略
如何写2014年民主生活会材料
同志们: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完成好“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规定动作,按照《河南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经市委活动办和市委督导组同意,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xx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市委督导组、市委活动办领导xxx、xxx、xxx、xxx等。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会议正式开始前,由党组织书记在会上通报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并说明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准备工作情况,特别要说明谈心谈话情况。
今天的会议主要有7项议程:一是由党组织书记就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要求;二是市委活动办的同志就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要求(有关单位涉及);三是由党组织书记作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大家开展批评并提出意见建议;四是休会十五分钟,由督导组组长主持,对班子和党组织书记个人开展批评情况进行评议;五是由班子其他成员作对照检查发言;六是请督导组组长xxx同志讲话;七是党组织书记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总结并作表态发言现在会议正式开始。
进行第一项,党组织书记就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几点要求。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是搞好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关键举措,是第二环节的重中之重。
中央和省委对专题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
5月9日,****亲自参加了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真刀真枪、刺刀见红”、有“辣味”的明确要求;5月22日,省委召开全省领导干部会议,郭庚茂书记就贯彻习**讲话精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的工作和当前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全省要以兰考为标杆、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6月16日,省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推进会,夏杰部长对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再次进行动员部署。
6月25日,我市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培训会,新郑市进行了经验介绍,高建慧部长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应该注意的事项进行了安排和强调。
可以说,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级重视程度高、群众关注度高、社会期望值高,大家一定要提高认识、提高标准,从严要求,确保质量。
为确保会议质量,下面我就开好这次民主生活会,先强调四点意见,随后xxx同志还要代表市委活动办就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具体要求(有关单位涉及)。
一要端正思想态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是我们党一项重要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是把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由查摆问题转向解决问题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班子成员党性、作风、胸襟和精神状态的一次集中检验。
在座的党员领导干部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理论基础和领导能力,但也是正处于成长中的干部,领导经验、领导能力、自身素质都处于锤炼和发展阶段,成长过程中在党性上、思想上、个人修养上、工作方式上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甚至在工作中出现一些失误,都是正常的。
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过好党内政治生活,对这个层面的干部是锻炼和提升的重要途径。
组织上不会因为大家自我批评揭短亮丑、相互批评指出不足,而揪辫子、打棍子,影响大家的进步;反而会更关注大家的态度是不是诚恳,对自身的问题认识是不是深刻,同志之间的批评是不是坦诚相见,是不是能够本着治病救人的态度、互相提醒,从中了解大家的党性修养和思想进步程度。
希望大家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系列讲话特别是兰考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瞄准兰考标杆,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敞开心扉、放平心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要开门见山。
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是讲问题。
不是说我们工作没有成绩,但这次主要是洗澡治病,所以大家要开门见山、抓住要害,集中查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0条意见方面的问题、“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希望大家在会上要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自我批评不评功摆好、不穿靴带帽,相互批评不绕弯子、不兜圈子、不相互吹捧,要直接说问题、提建议,有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有什么看法就讲什么看法,“知无不言,言无不尽#from 本文来自学优网http://www.gkstk.com end#”,把问题说透,把根源挖深,触及问题实质,触及思想和灵魂。
通过深入查摆,着力弄清楚问题从哪里来、问题到哪里去、问题怎么解决,使民主生活会成为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重要平台。
三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
敢不敢批评、能不能接受批评,反映了一个党员的党性修养、胸怀境界。
大家要充分认识党内生活的严肃性,按照习**强调的“真刀真枪、刺刀见红”和有“辣味”的要求,切实摒弃“与己无关”的念头、“影响工作”的顾虑、“差不多就行”的想法和怕伤和气、怕揪辫子的担心,放下包袱、抛开顾虑,按照“三统一”谈心形成的共识,坦诚相见、实事求是、表里如一,大胆开展相互批评。
主要领导要发挥好带头作用,每一位同志都要做到虚怀若谷,闻过则喜、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批评时要把...
【语文课堂怎样创建有趣的评价机制】作业帮
教师在平常学习生活中对语文学习档案的使用起引导、激励作用,期中、期末组织评优活动,作为衡量学习态度与能力的一项指标,作为过程评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另外材料要及时更新,每学期拿到班里展示交流一次,通过对比,既可使学生看到自己不断进步成长的足迹,获得成功的感觉,也可激发其学习语文的兴趣和潜能. 由于学生在遗传、环境等非智力因素会造成一定的差异,故可用层次达标法来评价学生,即对不同语文水平的学生制订出不同的评价标准,如教师在平时出卷时,根据学生实际准备几套不同的试卷,不同程度的学生使用不同难度的试卷考试,并允许学生在不同时间达标.只要学生确实已经达标了,即使分数较低,教师也应给予鼓励.教师还应鼓励完成简单题目的学生尝试去做有难度的试卷.采用分层测试有助于学生的纵向发展,使不同层次的学生产生成就感.对于学困生而言,更能发现自己的进步,增强自信心.如果学生对自己某次成绩不满意,教师可考虑对其实施重试制度,给他重考的机会,以促使学生奋发努力,巩固与提升语文知识,促进学生自主发展.
关于竞争的作文材料
《竞争不相信眼泪》 无疑,我们已经进入了竞争时代!这个时代,是个动起来、跑起来、社会快速流动起来的时代。
并驾为竞,相膊为争,力量的积蓄和潜能的发挥,机遇的抓取和临场的应用,都可能导致你的成功或失败。
在考录场上、在知识竞赛中、在火热的足球场上、同样面对评委、观众、领导、总经理,成功者欢呼狂跃,失败者热泪盈眶,牵动不同人的心,引发不同人的情,表现出的场景甚至让人感到残酷!我为成功者祝福,也为失败者痛心,但现实却说:竞争不相信眼泪! 鲁迅先生说过,在赛场上同情那些虽然落后,却能坚持跑到终点的弱者,在他们身上看到的是一种精神,明知落后却能奋起直追,用坚持的意志去奋搏,即使失败了也不气馁。
我想,现代生活中的竞争正需要这种精神。
因为现代竞争无所不在,我所不包。
国内市场国际化,国际竞争国内化,在蔓延到全球的竞争中,我们任何一个人都成了“过河卒子”。
只能拼命向前了! 怎样认识这场竞争呢?社会竞争与自然的物竞天择有类似之处,这是残酷的一面。
同时与过去的平均主义和 依靠裙带关系不同,有公平与公开,又有了更广泛的参与者和机遇,这点是进步的、道德的、向上的,使人的惰性消失,使社会原动力掘进。
正是这种竞争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正是这种竞争,使我们发现了大批新星人才;正是这种竞争使我们的民族性得以改进和升华。
因此,我们同情弱者,但更鼓励竞争。
也许,竞争会把我们及其家人、亲朋淘汰,即使这样,我也只能这样告诫我自己和大家,努力吧!失败了,在努力吧!眼泪是一时的,同情也是一时的! 失败的流泪者们,也许你认“命”和“缘”!也许你为失去机遇而痛心?也许你暂时展现风采不够?我却要对你们大声疾呼:一呼:狭路相逢勇者胜!二呼:机遇是属于有准备的头脑!三呼: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即使机遇与我们擦肩而过,我们应当正确对待,反省自己,调整人生坐标。
因为,改行后成功的例子也不乏存在。
说到头吧,如果你与成功今生无缘,那你也应该记住或学会掌握自己,面对竞争之海大喊一声:我奋斗过了!我参与过了!我风云过了!今生无悔!当然,失败后流出眼泪是正常的,但是面对无用的眼泪,我们何不尽快走出迷茫呢! 《竞争使我成长》 曾喜欢这样一句口头禅:“生物多样性-----不要老让我和你一样,我们是不同的。
”诚然,将自己同别人比较,心里总有些不愉快。
世界之大,为什么不能自由驰骋?此地不留人,自有留人处,何必跟人斤斤计较呢?与世无争,总可以找寻一份生存的空间吧,当时实在为自己的“明智”骄傲,也竭力想营造自己的桃源。
空中楼阁终不长存。
高中生活的现实让我幡然大悟:当你想攀登高峰时,不知多少人要与你竞争,比分数、比名次、比速度、比耐力。
当由年级第一的宝座被人挤下去并且越来越靠后时,我才知道,与世无争的桃花源是不存在的,世界从来都是罗马竞技场,没有竞争意识的人终将一无所获。
竞争无所不在,压力也无处不存。
只要你有所作为,只要别人对你有期望,你就会有压力,就要去竞争。
有了压力,才会有动力。
进化论认可为,许多生物不是逐渐进化,而是突变进化的,而突变往往产生于环境的突变,这就是压力。
试想,如果大地上仍处处温暖湿润、和风细雨,怎么有冰清玉洁的雪莲、傲然挺立的古松、热情似火的枫叶、威武雄健的仙人柱呢?又怎么会有银杏、丁香和挂着“吊死鬼”的国槐呢?有的恐怕只是遍地的蕨类而已。
可见,进步需要动力,动力离不开压力和竞争。
竞争是痛苦的,竞争的恐惧是任何人都无法摆脱的。
知难而上,奋发图强,是竞争的作用;知难而退、消极颓唐,也是竞争的作用。
面对竞争,有的人垮掉了,更多的是涌现一批强者。
真可谓成也竞争,败也竞争。
有竞争,总有淘汰,痛苦吗?当然。
周瑜当年的那声仰天长叹“既生瑜,何生亮”是多么的撕心裂肺、催人泪下。
但时代不需要弱者,对弱者只有同情怜悯,直至遗忘。
淘汰不是错,每个人都有不如他人的权利。
但你想过没有,在竞争中取胜的人也是在压力下创造奇迹的人,让你感到极光般的惊心动魄。
这些人,带给世人的是欢欣,是鼓舞,是信心,还有昂扬斗志。
竞争,不是狭隘的排挤,而是积极的参与,是认识他人,超越自我,是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
竞争,使人难以忍受,使人步履维艰,但它能使强者站得更挺,走得更稳,产生更强的斗志。
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就是竞争的内涵。
敢干面对竞争,才能充分展现实力,展示胜利的希望。
做竞争的崇拜者,我无怨无悔 《竞争不是无情物》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竞争更趋激烈。
有些人在竞争中变得冷漠无情,其实拥有人情的竞争才是最好的竞争,是最成功的竞争。
北京获得2008年奥运会举办权,举国上下一片沸腾,有谁注意到奥运会举办权公布后当时的情况。
一个与北京竞争的最厉害的对手,在结果公布后做出了令许有人都惊讶了举动。
原来在他们高举的旗帜上面写着:祝北京2008年奥运会举办成功。
这一举动是多么让人感动,他们虽然失败了,但依然为他的对手鼓舞。
他们顿时...
试述幼儿园工作评价的内容(经营与管理)
简单来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评价:1)教务a/教学管理,比如教案的整理收集、教研会议的组织、教师培训的规划、教师的考核等b/教学模式及落实,以学习区加方案的教学模式举例,包括学习区的规划、灵活性、材料的丰富程度、教师在学习区的指导、方案的引入、深入程度、经验图标等等2)园务a/园务管理,包括各种后勤表格的完整性、后勤培训的规划和落实、后勤团队的考核等b/校车安全状况、卫生状况、营养配餐的受欢迎程度等3)人事行政包括员工手册、新员工入职、离职员工处理、工会、薪资制度、考核制度完备、人才储备制度、采购成本、采购流程等等4)财务财务报表的及时准确、财务各项制度的完善、财务报表的分析、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等5)学务入学、退学流程、招生进度、品牌推广等想到哪儿写到哪儿,肯定有不少细节的遗漏,但主要是这五个方面。
...
单位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及评价报告怎么写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预防各类消防责任事故,为“平安交通”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我处于八月十八日至九月十三日,对厅直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主要围绕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文案中国,原创代写各类稿件)、各种消防隐患的治理及应急预案的准备、重大危险源的登记检查、特种工作人员持证情况等方面进行。
总的看,各单位安全管理的形势是好的,对厅党组提出的“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全面落实了安全工作责任制,各项应急措施基本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基础性工作扎实有效。
绝大部分单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有制度、有措施,重管理、重防范。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领导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各单位领导普遍比较重视安全工作,组织得力,措施有效,资金落实。
高管局年初专门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布置今年安全工作重点及对策措施,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省航道局提出了“六个一体化”的方针,既安全、质量、成本、廉政、环保、进度,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党政一把手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领导以身作则,实行安全奖惩制度。
设专职安全监管员,施工期间深入生产第一线,省征费局积极配合这次检查,专门组成了安全检查小组,限期在本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认真查找和整改安全隐患;设计院领导重视安全工作(文案中国,原创代写各类稿件),在资金保障上舍得投入,今年仅院办公楼配电线路增容改造就投资三十余万元,而且对应急消防栓、单身宿舍楼等均进行了更新改造,对危险化学药品加强监控与防范,随用随买,单位不再另立库房存放,有效地提升了单位的安全环境。
(二)各种应急措施基本配套齐全 各单位紧密结合安全工作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在事故苗头上强化预防。
省高管局制定了《吉林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处理快速反应规范》,从指挥调度、路政养护等各个方面,分别规定了各自的快速反应原则、措施、程序及应急预案一号至四号;省运管局今年重新制定了《吉林省道路运输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并将省、市(州)、县运管部门主要领导的电话联系号码一并下发,进一步提高了处置紧急事态的快速反应能力;驻交通大厦内高层的部分单位为职工购买了防毒面具,并在部分房间安装了应急救生缓降器,以备应急使用。
(三)突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文案中国),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省规费局重新制定下发了《吉林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局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将安全管理与职工利益挂钩,并做到奖惩分明;把费款安全、车辆安全和日常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头,落实率达100%;吉林分局的领导拓宽安全工作思路,把安全工作渗透到队伍建设、干部职工的政治生命安全,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省公路管理局加大安全防火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局机关建设工作小组每周不定期对安全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科研所把检测中心的用电安全作为检查重点,对老化线路及空开进行了改造更换,同时加强易爆以及有毒的化学试剂的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危险源的防范措施尚需进一步加强。
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吉安监管救援字[2005]169号)文件要求(文案中国,原创代写各类稿件),对厅直单位重大危险源情况一并进行摸底。
交通大厦燃油锅炉及贮油罐、机关服务中心锅炉两处、高管局机关及服务区、收费站锅炉、贮油罐及配电室,航道局贮油罐、自然村加油站、锅炉房等,各单位虽高度重视,重点防范,但仍不同程度存在漏洞。
计算机房内应配置D型干粉灭火瓶,而绝大部分单位配置的是ABC型的干粉灭火瓶;个别单位配电室内住人,不符合安全要求;部分单位的食堂排烟罩油污清理不及时,易引发火灾。
有的单位柴油贮罐外盖是铁制的,不符合防静电保护要求;有的液化气罐距离灶台太近,有的单位食堂配电箱是木质的,不符合防火要求,有的食堂食品卫生很差。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消防演练有待进一步深化。
个别单位忙于事务性工作,忽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个别单位的工作人员对一些基本的消防知识不知道,常用报警电话不知道,灭火瓶不会使用,灭火瓶和消防指示标牌位置摆放不正确,还有的单位没有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有的单位自查不严、不细,日常检查对安全隐患麻痹大意;有的单位灭火瓶失效过期不更换,消防演练没有搞过。
(三)几个具体问题 1、厅机关服务中心建设街宿舍和设计院小平房宿舍(文案中国,原创代写各类稿件),均通过了质量监督部门的危房鉴定,尽管服务中心和设计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两处危房的消防安全工作仍不可忽视。
建设街宿舍与自管锅炉房一体相连,不符合消防要求,一楼住房均已改造成门市出租房,滥拉电源线的现象比较...
依据材料回答问题,你对我国当前土地征收政策的评价
浅析当前我国征地过程存在问题及对策 土地作为不可再生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载体,也是城市发展的第一要素。
我国目前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既要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又要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是土地工作的重要政策目标。
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要求,对健全完善我国征地补偿法律制度,保护失地农民利益提供了方向性指导,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一、当前我国征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相关法律中“公共利益需要”缺乏明确的土地征收范围。
我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这些规定都强调了征用的前提必须是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就是说,只为某个或某些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利益需要,是不能征收或征用集体土地的。
然而,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界定哪些建设项目用地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或界定哪些建设项目用地不是为了 “公共利益需要”。
如何界定并未做出明确解释和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征地审批程序的规定,可以间接推断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城市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需要占用土地,以及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应当属于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
而事实上,为实施城市规划分批次征用土地后,由哪些具体的建设项目来使用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往往是谁申请使用,就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出让或划拨给谁使用,这里面的“公共利益需要”尺度很难把握。
同时,《宪法》与《土地管理法》在赋予政府征地权的同时,并未对这种权力设置范围及其行使程序。
公共利益界定不明,导致征地行为缺乏规范,最终可能导致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侵害。
第二,现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合理,忽略了农民的土地发展权。
在对农村土地进行征用后,政府通常给予四种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前两种费用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后两种费用则是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人的。
虽然国家在对农地征收补偿的标准上兼顾了权益性和保障性补偿,但是从发展的角度看,这种补偿是静态的,没有体现出土地随着社会发展其自身价值的变化过程,也没有考虑到农业生产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等因素。
同时,《土地管理法》仅就补偿的上限和补偿的范围作了大致规定,并不精准,现实操作中存在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导致农民的切身利益受到影响。
第三,农地征收程序不规范,农民参与程度较低。
我国现行的土地征收制度有关征收程序的规定仅仅是针对耕地保护,而没有充分体现出对农民的权利保护。
在征地过程中村民的参与十分有限,有关征地的解释工作过于粗糙,流于形式,造成农户对村委会的不信任,即使是足额补偿仍然心存疑虑。
第四、农村土地征用权的滥用。
农村土地的征用主要针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其中也涵盖了一部分农民个人承包经营的集体土地。
对农村土地的征用也主要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和农民个人的利益。
有的地方政府打着“公共利益”幌子,以较低的补偿强行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甚至要求村集体单方解除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强行征用农民承包的土地。
当农民土地被肆意征用,社会上便出现了一种新的群体-“失地农民”,他们丧失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又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寻求不到新的生存出口,于是,他们不断地上访、告状,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第五,缺乏独立的征地补偿费评定机构及纠纷调解仲裁机构。
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尚未规定设立独立的征地补偿费评定机构,征地双方在确定补偿费意见不一致时,没有独立的权威机构做出裁定。
同时,由于现行《土地管理法》没有将司法审查纳入到土地征收纠纷处理机制之内,法院往往不受理这类土地纠纷的诉讼。
这样一来,政府既是土地征收者同时又是纠纷的调解者,从而使得纠纷的调解或仲裁缺乏公正性,常常导致民众在有异议时求告无门。
以上有关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出现诸多的问题,并非是单一存在的,而是互相关联、交叉共生的。
因此必须综合考虑解决的方案。
二、我国征地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剖析 (一)立法滞后于经济的发展 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
从建国后沿用至今,虽然《土地管理法》从发布实施到2004年以来进行了多次修改,但对土地征收的规定未做过多的修改。
现行土地管理法只是原则性的规定了土地征收必须符合“公共利益”,但具体什么事业符合“公共利益”却没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上对公共利益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实践中政府借“公共利益”之名滥用土地征收权的现象时有发生。
法律限制集体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