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选要爷爷奶奶放弃继承权,你也要放弃继承权,你还要把你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女儿,同时都要写出书面声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如果你们的财产是200万,100万是你的;另外100万是遗产,你、你女儿和女儿的爷爷、奶奶作为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平均继承。也就是各继承25万。因此女儿的爷爷、奶奶要各放弃25万的继承权,你也要放弃25万的继承权,同时还要将你所以、有的部分赠与给女儿,你女儿才能获得全部的财产。
继承房产申请书要由你女儿写,其中包含以上内容。
房屋继承申请书 范本
一、如何办理房屋继承过户(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二、办理房屋继承过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的注意点(一)许多产权继承人在没有处分房产时都没有继承概念,产权证是爷爷或奶奶的,到了孙子辈,卖房过户时才知道需要继承。
这样的继承应先顺序到父辈,父亲的姊妹兄弟应全部到场。
一般家庭之前对房产做了内部分割,这样、其他子女应放弃继承,由房屋实际占有(分配)人一人继承。
(二)如果房屋产权人子女多,且房屋实际占有人去世,办理继承公证时,在其他子女放弃继承后,由房屋实际占有人的配偶和子女代为继承。
(三)产权人死亡,其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
为便于交易,配偶和子女任何一方可放弃产权,由一人继承。
上述三种情况,取得继承公证书后,应在产籍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换证后方可交易。
(四)共有人死亡,产权人(其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
这种情况办理继承公证后不用换证即可交易。
现实中、在过户环节“卡壳”的这种情况最多,产权人往往以产权、名字都是自己的,不需要征求别人意见为由而要求过户,忽略了产权共有的客观事实。
当然、也有丧偶后购买的房屋的情况,这种情况交易前需要析产(证明丧偶后购买)后才能过户。
房屋继承过户申请格式
继承申请书被继承人:***,于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死亡。
被继承人***死亡后,留有***县**乡**村的房屋三间, 建筑面积为七十四.一〇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编码号为:村房字第01010000******号。
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姐姐。
特此申请继承该遗产。
继承申请人: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申请房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①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②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③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④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⑤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⑥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继承房产申请书怎么写
办理继承登记的条件 已经领取房地产权证。
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属继承登记。
申请人申请办理房屋继承登记的步骤和缴交的资料: 继承公证书 合法继承人应当先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 申请人办理公证手续后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
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先到咨询服务窗口领取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认真填写(办证大厅已公示样版)。
继承公证书上所有继承人都必须在申请书签名。
提交房地产权证(如两人以上共有的还须提交共有证)。
委托书 所有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受理窗口共同申请办理,不能亲自前往办理的,应当依法办理委托书。
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及代理人申办时,必须提交其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警官证等,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缴交复印件。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缴交的其它资料 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流程图: 申请人到公证办理继承公证手续,领取继承公证书。
申请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结果。
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继承登记。
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后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
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
办理期限: 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之日计算: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领证须知: 权利人(或合法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已缴交税费收据(原件)及《房地产申请 登记回执》(原件)到发件窗口领证。
领证时请仔细核对领取的权属证明文件。
农村宅基地继承申请书
农村的宅基地不能继承:1,所以不存在写申请书的问题(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属于遗产);2,如果宅基地上有房产的,才能继承房产后继续使用该宅基地(但不是继承宅基地本身);3,如果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产的,根据申请书的一般格式,写明因何原因需要继承该房产(被继承人死亡,当事人是法定继承人等)即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房屋继承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哪些文件?
(一)《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四)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五)地籍图(原件二份); (六)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七)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案例:房屋遗产继承(死亡数年后如何申请继承)案例:老人生前有三...
首先不能宣告死亡。
《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 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目前只能宣告失踪。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宣告失踪只能改变财产的待定状态,为失踪人的财产找到代管人,不能改变财产的所有权。
《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所以从法律上讲,还不能确定老人死亡,房屋的继承还需要等宣告死亡后才发生。
房屋产权继承过户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呢?
需要的提交的申请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求一份土地继承申请书
土地局那个人在忽悠你。
在我国,土地是公有制,由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被继承的,而且你父亲还在世,根本谈不到继承的问题。
继承是被继承人去世后才能发生的法律行为,被继承人还在世是不可能由继承人去申请继承的,建议你去看一下《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对农村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
遗产必须是公民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
由于你父亲还在世,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你现在还不能申请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你父亲如果想把他的房屋在将来去世后遗留给你,他可以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赠或公证遗嘱,这样在法律上就确保了你将来继承你父亲房屋的权利,在你父亲去世后你可以根据这些法律手续去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房屋过户后再去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范文或申请的格式现在是不需要的,你申请也没用。
除非是现在你父亲现在就将房屋通过公证赠送给你(另外你母亲是否还在世?房屋是不是父母的共同财产?你有没有兄弟姐妹?)。
怎样申请房屋继承公证书
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死者的死亡证明,亲属证明等,和其他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
程序参考《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到 公证处 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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