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员工办理辞职和离职的流程如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单位人事部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部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如果属于部门主管以上岗位,可能需高层领导批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销售员离职交接内容表
离职交接内容:1、 离职交接包括与本部门间的工作交接、与行政部间的门禁卡/名片/工装/办公用品/电脑/车辆的交接、与人力资源部的制度文件交还等,有三类资料的交接非常重要:2、 技术资料交接——包括技术研发信息、产品配方、技术测试信息等,一般交给技术部负责人;3、客户资料交接——包括客户的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个人兴趣爱好、曾发生的业务记录等,一般交给客服部负责人;4、帐务资料交接——包括应收、应付款记录、预支款项交割等,一般与财务部进行交接。
5、注意,只有在所有交接手续办理完成后,方结算领取薪资。
6、业务情况:包括您跟进的客户数、名称、跟进情况、联系电话、地址等;(您公司让您写工作交接,不就是这个重点吗?!)
员工辞职交接表怎么写
岗位工作交接1、资料类(员工在职期间所产生或持有的所有工作资料(文本、电脑资料)、技术资料、方案、计划、档案等)2、物品类(公司配置的办公用品、从公司或其他部门借出或领用的物品3、工作事项类(离职离岗前尚未处理完毕的业务或工作事项)4、其他类(除上述类型外的其他事项)...
如何做好业务员离职交接工作,避免带
1 招聘把关,业务员离职的时候带走公司客户,很大一定程度上业务员人品的问题,招人的时候选择的人品很重要,人品好的即使自己要出去开公司了,也不会拿走公司一个资源。
员工入职签好竞业协议。
2 岗位分工明确,业务,跟单,单证,收款,售后分开。
每一步都有一个详细的程序,即使业务员离职,单证那有客户信息,售后那有客户信息,无论哪一个岗位上离职,都会被其他几方牵制。
如果业务员个人能解决所有问题,客户自然是跟着个人走,如果是公司整个团队整体合作的,客户自然是跟着公司走。
3 离职前要求业务员给每个客户发送一个正式的离职通知,全部发送之后办理个人离职手续,防止有些业务员明明已经离职了换了公司,还在假借原来公司的名义联系公司。
4 业务员离职之前,让他带着主管或者交接人员去拜访重要客户,防止重要客户的流失。
5 管理好客户档案,客户的联系方式,客户的跟进动态,客户的兴趣爱好等个人信息公司信息,在平时都要有完善的制度建立下来,或者用客户跟进表,或者word文档记录好,资料在自己手上,即使该业务员离职,也不用怕,可以把客户从他手中抢回来。
6 平时多和业务员谈心,关心员工,了解业务员的想法,年底离职高峰期,提前摸底,提前了解业务员动向。
7 善待离职业务员,当有业务员提出来要离职,积极沟通,了解其中的原因,并祝福他未来的发展。
而故意刁难,克扣工资,必然带来员工的逆反心理,造成他对公司的怨恨。
其实作为老板来说,更多的并不是防范为主,是要让业务员们做出更多的业绩,业务员带走客户不可怕,你有能力你带走,等他带走客户的时候公司至少已经在他身上赚了一大笔了,可怕的是业务员开发不了一个客户,一点用都没有。
员工离职未做交接怎么办
建议首先和员工积极沟通,完成交接工作:原则上只要完整地将工作交接完,并将各项工作明细列清楚,都有接交人签字确认即可。
用人单位不应该存在一个月后才能让该员工走人的想法,只要文接完,剩余的天数可采取让其请假的方式解决,到最后一天再来正式办理离职。
望采纳
怎样才能做好员工的离职交接
交接存档。
交出方资料整理完毕后第一。
交接内容应包含负责的工作任务或项目描述及进展情况、对外联络的资源信息,各类文档资料的书面及电子资料等。
第二,就要明确资料交接包括的内容及重点,并指导员工在办理离职审批的同时,做好对其工作的梳理、交接资料的整理,以及交接表的填写,资料整理。
对于离职员工(以下简称“交出方”),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经理在与其进行离职面谈时...
员工离职的工作交接如何到位
第一,资料整理。
对于离职员工(以下简称“交出方”),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经理在与其进行离职面谈时,就要明确资料交接包括的内容及重点,并指导员工在办理离职审批的同时,做好对其工作的梳理、交接资料的整理,以及交接表的填写。
交接内容应包含负责的工作任务或项目描述及进展情况、对外联络的资源信息,各类文档资料的书面及电子资料等。
第二,交接存档。
交出方资料整理完毕后,填写好《**岗位工作交接资料清单一览表》,并注明资料的存储方式及存放地后,一并交接给直接上级,由直接上级负责对提交资料全面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签收与存档。
第三,转交备份。
直接上级将通过审核的电子与纸质资料,转交新接手该岗位的员工(以下简称“接收方”)存档与备份,并应要求接收方尽快学习与熟悉相关资料。
当然,为了加强知识管理,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还可以细化规定,例如:一定级别以上或者公司核心关键岗位的文档资料,除用人部门必须备份外,人力资源部或知识管理部门还应双重备份。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员工岗位和接收方对要接替工作的熟悉程度,接收方也可以直接与交出方进行交接,这样一是可以节省时间,同时也能够一起熟悉一下工作内容,但是直接上级必须一同参与交接,并且要对交接的内容做好审核,避免出现重大疏漏。
...
员工突然离职不交接,怎么办?
员工突然离职不交接应该:一、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上述规定,员工提出离职后,单位有权要求员工继续工作三十日,原因其一就是预留一定的时间以便员工与单位之间的工作交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对“闪离”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1.拒绝出具离职证明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时,用人单位有权拒绝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员工不履行交接手续。
2.造成损失的,要求员工赔偿 员工未履行工作交接手续,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锚点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但要注意,实践中用人单位需有证据证明存在经济损失,且经济损失与员工未履行交接手续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如员工恶意将公司某些重要文件、密码等物品及信息带走,造成公司业务停滞或遭受其它直接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3.紧急情况下可以扣发工资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扣发工资在法律上都存在风险。
但是,如果员工将公司的重要财物,如汽车、笔记本电脑、手机或其他重要信息带走拒不归还或拒不告知公司的,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那么公司可以适当扣发其工资。
司法实践中,对于公司扣发工资的行为,往往是有权机关要求公司予以纠正,只有在公司拒不改正的情况下,才会处以罚则。
熟悉劳动法的亲帮帮忙…已提交离职申请书,并完成离职交接,公司在...
既然提出辞职了,公司就可以决定交接时间。
员工通常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如下:一、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做健康检查。
二、办理工作交接。
离职员工除工作交接外,应立即停止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从事一切业务。
将该员工经手的工作交接到其他人员或主管。
工作交接有助于防止员工仓促离职,出现工作脱节,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及清偿债务。
员工在公司期间,由公司配发的或者由员工本人掌管的属于公司的财物,企业应指定专人接收。
并将员工在职期间保管和使用的全部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如客户名单、各种图表图纸、财务账本、工作计划、技术资料等。
另外,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公司应清查该员工在职期间是否欠有公司债务,如借款、赔偿款、罚款等。
四、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
五、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对于公司认为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则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明确员工的相应义务。
七、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相关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离职工作交接报告
一、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上述规定,员工提出离职后,单位有权要求员工继续工作三十日,原因其一就是预留一定的时间以便员工与单位之间的工作交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对“闪离”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1.拒绝出具离职证明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时,用人单位有权拒绝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员工不履行交接手续。
2.造成损失的,要求员工赔偿 员工未履行工作交接手续,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锚点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但要注意,实践中用人单位需有证据证明存在经济损失,且经济损失与员工未履行交接手续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如员工恶意将公司某些重要文件、密码等物品及信息带走,造成公司业务停滞或遭受其它直接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3.紧急情况下可以扣发工资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扣发工资在法律上都存在风险。
但是,如果员工将公司的重要财物,如汽车、笔记本电脑、手机或其他重要信息带走拒不归还或拒不告知公司的,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那么公司可以适当扣发其工资。
司法实践中,对于公司扣发工资的行为,往往是有权机关要求公司予以纠正,只有在公司拒不改正的情况下,才会处以罚则。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快销业务员离职入职的工作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