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必须有相关执法人员的签章,并有执法机关的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签定合同只签字不盖章有效吗?
根据: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这里有一个问题,即您的问题:只签字了而一方需要盖章而没有盖章,此时合同是否成立?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不过从法理上说,此时双方已经达成一致,符合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只是由于客观原因没有盖章,所以该合同理论上是成立的. 不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不是一回事.根本区别是:成立的合同不一定有效,而有效的合同必然已经成立.换句话说:合同有效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仅成立而没有生效的合同,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 根据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这里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我不知道您的合同的具体内容,不知道它是否属于应当帮里批准\登记的那种合同,因此无法准确回答.要知道,租房子也不是随便的.因为有些房子要出租也要经过批准或登记,比如政府\军队的房子. 假定它是不必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那么合同成立并生效.如果您想修改它,只能与对方协商变更合同了.但在合同变更之前,依照原合同执行.如果乙方不按原合同执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假定它是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的,那么此时它尽管成立了,但没有生效.您只要另行协商就可以了,不必履行合同义务.但,即使是不生效,也不等于您没有责任.由于前一个合同成立了,而您又要求修改,如果您不与对方签定合同,您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附: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这里:(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决定了,对方可以要求你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此复 王世龙律师
股东决定法人股东盖章是盖公章吗
股东会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
自然人股东可签字或盖私印(私印应该合法证明。
) 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并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私印,也可由法人股东授权的其他人出席并签署决议。
也就是说,股东会决议并不是需要公章才可以有效,全体股东签字就表明产生效力,如果要盖章也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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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只盖章不签字生效吗
一般而言,只有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合同才成立 。
但是法律对合同成立也有例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首先,这是由合同的性质所决定的。
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主体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一般情况下只有签字或盖章,才能表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承认。
但是如果在合同书没有签字或盖章之前,一方当事人按合同履行了义务,相对方又接受了该义务,则双方的行为本身即证明了成立合同的愿望和真实意思表示,这时法律就应尊重客观事实,承认合同生效成立,而不拘泥于形式。
否则可能使已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利益受损,有失公平。
其次,这一规定也体现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最为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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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 决定 的格式
决定的一般格式为分为首部和正文两部分。
一、首部,包括标题和成文时间两部分。
1、标题。
标题一般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事由加文种构成;另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2、成文时间。
指发布决定的时间。
在标题正上方注明成文的年、月、日期,或者在标题下方用括号注明某年某月某日某会议通过字样。
二、正文,正文的结构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一是开头部分,简要交代决定的缘由、目的、根据;二是主体部分,主要写决定的内容,落实决定的要求和措施,要求具体明白、层次清楚,便于有关单位执行;三是结尾部分,用于提出希望、要求或执行说明。
有的决定需要带附件。
有附件的决定,应当于正文之后、发文机关署名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或依据,并将附件附在主件之后。
决定是机关、社会团体对某些问题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
决定一经作出,就不容改变,必须照办。
它或者是有法规作用,或者是有行政约束力,所以,作决定时,必须十分慎重。
1.标题写“决定”或“关于**的决定”等字样。
2.写正文内容,交代作出决定的原因和决定本身。
3.最后写作出决定单位的名称(加盖公章)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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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决定书需单位签字盖章吗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只要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不需要单位签字盖章。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由公安机关执行。
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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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名或盖章的处罚决定书合法吗?
行政机关应该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 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 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
行政机关的行为 不仅要符合实体法上的规定,也要符合程序法上的规定。
我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 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 并填写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 侵害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前款规定的处罚决 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姓名、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 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公安机关名称,并由经办的人民警察签 名或者盖章。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经办的人民警察 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所以,行政处罚决 定书应当有经办人民警察的签名或者盖章。
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格式是怎样的?
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XXXX年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二届董事会于XXXX年X月1日在__________召开第一次会议。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______先生/女士主持。
经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选举______先生/女士为公司董事长。
任期至XXXX年X月。
二、会议选举______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任期至XXXX年X月。
三、经董事长提议,聘任______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______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任期至XXXX年X月。
四、经总经理提议,聘任______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______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______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______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任期至XXXX年X月。
附:新任副总经理简历(略) 特此公告。
****XX公司董事会 XXXX年X月1日
股权证明需要哪些部门盖章?有没有标准格式?
7.其它资料(有股份制企业内部制定)。
通常要向工商部门进行股东登记。
这些都可以成为持股的证明,也就是说; 6.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必须载明股东名册)、工商机关查询章等,具体要哪种,要看要这个证明的地方的要求了: 1.企业改制批复; 2.企业章程。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为了把上市公司与非上市企业出资证明书区别开,习惯上把上市公司出资证明书叫作股票,把非上市企业的出资证明书叫作股权证。
股份制企业为股东办理股权证应提供以下资料,能盖到的章包括公司公章; 3.股东名册;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人股东有效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 股份合作制企业必须为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统称为股票...
政审是不是就是发政审表自己去盖章啊,会去实地考察吗
政审就是政治审查主管单位各考核小组分赴有关单位对被考核人进行实地考察。
不实地考察那政审还有什么意义呢?!考察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所在单位(或者学校等不同地方,因为政审还包括升学征兵,公务员考)领导或组织情况介绍、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考核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测评,并写出考察报告,提出考察结果意见。
考察报告要求全面客观地反映被考核人的情况,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要求有证明人签字或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考核工作班子审核考核小组提出的考察报告和考核结果意见,集体研究后确定考核结果,并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并作为决定是否录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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