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法律方面的分析格式是什么样的
说说从药品监督方面的分析
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如,前不久的刺五加注射液,适合上述的第4款-被污染的,可以按假药论处。
关于某假药的案例分析
不知道法律方面的分析格式是什么样的说说从药品监督方面的分析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如,前不久的刺五加注射液,适合上述的第4款-被污染的,可以按假药论处。
请举出一个现实经济生活中政府干预失败的例子,并剖析失败的原因
弗里德曼曾经研究过美国政府医药管制的实例,发现负责医药管理的那些官员,负有极大的责任――如果他们审批后,发出许可的药出了问题,那是有责任的,但是,药卖了多少钱,他并没有收益。
这样,对一个理性的官员来说,把新药的申请报告压在抽屉里,就是最合理的选择。
只要不批准,就不会有新药,当然也就不会有假药。
因此,在实行药品管制后,美国新药上市的速度大大减缓,其后果是很严重的,用弗里德曼的话说,大量患者因为吃不到更新更有效的药而导致的死亡人数,可能远远超出了政府防假药减少的死亡人数。
这可以说是管制失败的一个具体例证。
管制是西方的一个概念,英文是“regulation”,也就是使你按照某种规则行事。
好比说,一个垄断企业的定价高于正常的边际成本,可能对社会造成效率损害,于是通过价格管制使得企业行为接近理想性竞争所能达到的行为,避免社会福利损失。
通常,西方的管制只是给你提供一个市场竞争的框架。
也就是说,它制定一种规则,你只能在这种规则下运转。
相比之下,政府干预走得更远,它是由政府部门、行政部门而不是让你自己去决策的一种博弈规则。
另外,政府之所以直接对企业决策进行干预,往往为的是达到政府想要达到的非经济目标,这个目的可能与市场竞争和社会福利目标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完全偏离了市场竞争和社会福利目标西方在工业革命之后,奉行的是自由市场制度的原则,人们相信有一只“看不见的手”会完善地引导着经济运行,每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后达到全社会最优,即所谓的“帕累托最优”。
后来,人们认识到,市场本身可能存在着不完善,这个不完善会使得个人利益最大化行为无法达到帕累特最优,生产者可能损害消费者,或者对社会中交易的第三方造成损害。
一种情况是信息不对称。
比如说卖者坑蒙拐骗,买者不知底细,这在药品市场最典型,所以美国成立了成立了专门对食品和药品市场进行管制的食品医药管理局。
另一类问题是外部性。
企业得到了全部的好处但有一部分成本它没有承担,象企业排放污染就是这样的例子,政府为此制定各类标准来限制企业排污。
再就是企业的市场运作,可能会采取一些反竞争的行为。
比如说,几个企业联合起来搞“卡特尔”定价,或者垄断企业制定垄断价格剥削消费者。
从根本上讲,西方的管制是对他们所认为的正常的市场运转出了问题后的一种纠正,西方人心中的基本理念仍然是怎么去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怎么使市场更加有效地运转。
他们普遍同意,自由签约是最重要的,只要交易双方的协议不形成对第三方的损害,管制就没有必要;只有市场运转会形成对他人利益的损害,而这种损害又无法通过当事人之间解决时,才需要有政府管制。
我们不能否认管制有一定的理论合理性,但要进一步问,你管制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你的管制建立在什么样的管制动机的基础上?另外,你的管制究竟能不能达到你所期望的效果?讲市场可能会不完善,交易当事人可能会对第三者造成损害,而他本人不顾及这种损害,这只是指出了市场本身有不完备的地方,但是,我们不能由此简单地推断管制一定能解决这些问题。
过去简单地推论,只要市场有毛病,政府就应该管制,但国外几十年管制的经验,大量的案例已经证明管制可能比市场做得更坏而不是更好。
我们必须清楚并不存在一个最优(first-best)选择,我们只能选择次优(second-best),或者说。
两害相权取其轻。
许多管制其实都是这样。
有一个楼堂馆所失火了,我们马上去追究消防队员的责任,问你们当初是怎么审批的。
那么这样一种做法会有什么效果呢?消防部门最好的一个决策就是我不批准搞楼堂馆所。
不批准,你就没法失火。
中国目前的通货紧缩也是管制失败的例子。
银行家在市场中放出贷款,他知道有风险,与此同时他也有一个预期的收益。
他与借款人谈判,设法达到最好的风险收益比。
而我们的金融体制呢?以往贷款没有责任,银行就乱贷款,刹都刹不住,现在是谁贷出去要终身负责,那我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贷或少贷,我贷出去我要终身负责,但贷得好我能享受多少收益呢?第一,在中国,管制之出现与西方经典理论的论述有很大不同,政府之所以要实施管制,主要不是因为市场失败,而是因为政府作为国有企业所有者的利益驱动。
第二,管制成本之高,超乎人们的想象,是社会所无法承受的。
第三,管制之初衷也许是为了维护市场,但管制的内在逻辑决定了它一定会走向反面:管制越多,骗子越多,腐败越多,效率越差,令市场经济无法正常运转。
第四,市场经济有两大支柱即维护市场公平的法制和市场本身的信誉机制,而管制与信誉机制背道而驰,管制泛滥的地方,信誉必然沦丧,市场经济的信誉支柱不复存在。
第五,全球化、中国加入WTO以及互联网发展的重大意义是使得政府面临全球性竞争压力,进而不得不放松管制,因此全球化可以说是政府变革的动力所在。
第六,张维迎教授将“信贷配给理论”引入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分析,这对理解争论不休的中国证券市场提供了新的视野,极富理论价值。
第七,从管制的话题中,张维迎教授还引申出...
求法律案例分析范文1500字左右
案例:2004年6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某临街小百货店的老板魏某准备回家吃午饭,刚刚迈出店门,突然就有一个东西砸在自己的头上,疼得他大叫起来,赶紧用手捂住头部,鲜血从手中流了出来。
他的妻子和儿子急忙上前扶住,发现其头部砸伤。
同时发现,“肇事者”原来是从楼上掉下来的一只圆盘大小的乌龟。
魏某的小百货店在小区的一楼,上面还有2到7层是居民住宅,乌龟肯定是住在2至7层的居民在阳台上饲养的。
魏某儿子拿着乌龟从2楼找到7楼敲门让邻居认领,但是这些邻居均不承认自己饲养乌龟。
报警后,魏某表示,希望养龟的住户能够自觉承认,承担责任,如果无人承认,他将向2至7楼居民集体索赔。
请用侵权法的相关原理对本案进行分析。
分析 这个案件虽然简单,但是在法律上却非常复杂,主要涉及的是本案究竟是动物致害,还是一般的物件致害的问题。
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的是动物致害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本案造成损害的是乌龟,当然是动物。
但是,这个乌龟又不是一般的动物致害,而是在楼上坠落下来造成的损害,因此又比较接近《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的建筑物的悬挂物、搁置物脱落、坠落造成损害的物件致害责任。
前者是无过错责任,后者是过错推定责任。
更为复杂的是,本案致害物乌龟的所有人不明,目前还没有查明究竟谁是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如果最终无法查明这一点,那么就有可能存在魏某所说的有可能是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楼上6户居民承担连带责任,因为这又接近建筑物抛掷物的侵权责任。
对此究竟应当怎样适用法律,确定侵权责任,我的意见是: 1.本案的实质确实是动物致害的侵权行为。
不论怎样,这个案件造成损害的都是乌龟,是动物,而不是其他没有生命的物。
但是这个案件与一般的动物致害侵权行为有所区别。
《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的动物致害侵权责任,说的是动物的自主加害,是因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动物没有管理好,而使动物由于其本性,自主加害于他人。
而本案则不然,是因动物管理不当在楼上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尽管如此,这个案件终究是动物造成的损害,适用《民法通则》第127条确定的规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侵权责任,是有道理的。
因此,只要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造成了损害、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就构成侵权责任。
2.但是,本案毕竟与一般的动物致害侵权行为有所不同。
因此在确定其侵权责任的时候,应当参考《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这就是,乌龟是在建筑物上由于坠落而造成的损害,因此可以按照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规则处理。
如果确认坠落的乌龟是何人所有或者何人管理,那么就应当由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
对此,尽管没有更为重要的意义,但是却对下面的意见具有指导意义。
3.如果经过警方侦查也无法确定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那么,这个案件就极类似于建筑物抛掷物的侵权责任。
在重庆法院判决的建筑物抛掷物的侵权责任案件中,一个高层建筑上有人抛掷一个烟灰缸,造成过路人伤害,无法确定究竟是该建筑物的哪一个人所为,因此,法院为了保护受害人损害赔偿权利的实现,确定由该建筑物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实施这个行为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就是建筑物抛掷物责任的规则。
尽管有很多人反对这个案件确立的规则,但是,法理认为这样的规则是合理的,从保护受害人的角度上说是公平的。
当然,在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物件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中,没有规定这个规则,因为存在很大的争议。
如果无法查清致害的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但可以肯定一点,就是乌龟必然是魏某楼上2至7楼的居民之一所有或者管理,不可能是他人。
因此,为了保护受害人的损害赔偿权利得到实现,也就是依据民法同情弱者的原则,可以参照物件致人损害的建筑物抛掷物的规则,确定由2至7楼的6户居民对魏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其中有人能够证明自己从来没有养过乌龟,也就是不可能实施这样的管理不当的行为的,可以免除自己的责任。
结论 可见,这个案件在适用法律上的复杂程度,没有现成的规则可以适用。
因此,要经过以上这些复杂的过程才能够确定。
至于其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倒是简单,就按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的确定标准确定即可,没有特殊的规则。
法律案例分析范文1500字左右
【案情简介】 李女士和她的丈夫张先生婚后拥有一套房屋,最近他们为了购置新房决定将房子卖掉。
张先生与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委托中介公司寻找买家,挂牌价为230万元,签约后张先生就到国外出差一个月。
刘先生通过中介看了这套房子觉得非常满意,但希望价格再能便宜一点,通过双方几次协商,李女士最后同意以138万元卖给刘先生,双方又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为此刘先生支付了定金20万元。
谁知签约后半个月,张先生就从国外回来了,当他得知房价为138万元,觉得太便宜了,于是找到刘先生,告知刘先生这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李女士一个人无权处分,要求解除合同,但刘先生认为李女生有权签订合同,且已经交付了定金,坚决要求履行这份合同。
双方协商不成,为此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系争房屋系李女士和张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同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
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对共同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应为无效。
法院判决购房合同无效,李女士返还刘先生定金20万元及其利息。
【律师评析】 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有等共同共有财产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部分共同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要看事后该处分行为是否获得其他共同共有人的追认。
获得其他共同共有人追认的,该处分行为合法有效。
没有获得追认而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合同无效。
目前法律实务中存在着如下几种共有形式:1、家庭共有:夫妻是一种人身关系。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另有约定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夫妻共同共有:家庭成员相互之间,也是人身关系,是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关系。
不能把亲属关系都当成家庭关系。
如张某与其妻、子一同居住,其父、母单独居住。
张某的家庭成员就只有3个人,而不是5个人。
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
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基于农村共同生产生活而产生几代同堂的现象,其共同居住人对家庭财产是共同共有。
3、尚未分割遗产形式的共同共有:共同继承的财产,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数人(相互之间是亲属,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享有共有权的财产。
一般认为,这种共有是共同共有。
在购买房产时,一定要核实所购房产是否属于共有,买卖共有房产的一定要取得全体共同共有人的一致同意。
为规避最终认定为共有房产而产生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购房人可以采取如下措施:1、如果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多个人的,一定要核实每个人的身份,并由每个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除非有公证的委托书,否则不同意代签字。
2、如果房产所有人是在婚状态,且房产证上产权证为一个人名字的,也需要其配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或者由其配偶出具房屋并非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声明。
3、如房产所有人系单身,且房产证上产权人为一个人名字的,需要该所有人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
4、为防止出卖人故意隐瞒其他共有人,买受人可以让出卖人出具一份无其他共有人的承诺,并明确约定违反承诺的违约责任。
【法条链接】 1、《合同法》(1999年)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89.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十八条 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05年) 第二条 未经房屋共同共有人同意,出卖人对外签订的 “ 二手房 ” 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答: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房屋共有人以其他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为由,主张其他共有人对外签订的 “ 二手房 ” 买卖合同无效。
对此问题,应区别不同的情形分别处理。
一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出卖人一人的...
案例分析类论文范文怎么写
2011年幼儿心理学案例分析题及解析幼儿心理学的案例分析与幼儿教育学的案例分析一样,都是要利用已有的理论,来分析案例中的所反映的问题。
下面我就通过几个案例来领大家练习一下这类题。
案例一一个14个月的孩子被成人抱着时,着急地往柜子的方向挣扎,嘴里叫“ta,ta”(音)。
成人先给他拿出奶糕粉,他又摇头又摆手,说:“xi,xi”。
成人于是给他拿糖罐,问:“是这个吗?”他用尽力喊:“xi,xi”。
成人拿一块糖放在他嘴里,他脸上露出了笑容。
分析案例中现象回答如下问题:(1) 此案例反映出儿童言语发展中掌握语法的什么特点?答案:此案例中的儿童言语发展处于单词句阶段,特点是表达不够明确,语音不够清晰,必须辅以表情和动作。
(2) 老师和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应注意什么?案例二幼儿教师在幼儿园教学中要使用大量直观形象教具,以帮助幼儿理解教学内容;在给孩子讲故事时,讲到“大象用鼻子把狼卷起来”总是用手作出“扔”的样子。
孩子们也学着老师的样子做出相应的动作,脸上会露出会意的笑容。
分析案例中现象回答如下问题:(1)此案例体现了儿童思维发展中的什么特点。
(2)根据该特点,教师应如何有针对性的教学?案例三国外有媒体指出,中国的小孩越来越不会玩了。
他们发现,中国的父母总是希望自己的孩子穿着干干净净,不允许他们做那些可能会使衣服弄脏的游戏。
同时,中国很多的年轻父母觉得游戏对于孩子的成长意义不大,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应该花更多的时间来学习画画、英语、钢琴等。
请结合游戏对成长的作用分析这些父母的做法。
案例四强强是4岁幼儿,他喜欢自言自语。
搭积木时,他边搭边说:“这块放在哪里呢……不对,应该这样……这是什么……就把它放在这里作门吧……”;搭完一个机器人后,他会兴奋地对着它说:“你不要乱动,等我下了命令后,你就去打仗!”请根据学前儿童言语功能发展的有关原理,对此例加以分析。
案例五某幼儿特别喜欢听古典音乐,他也很崇拜音乐家。
有一天,他跟妈妈说:“今天,肖邦叔叔到我们幼儿园来了,还给我们弹钢琴呢!”妈妈听了吓了一跳,以为孩子在说谎。
请根据幼儿想象的有关原理,对此例加以分析。
请根据幼儿想象的有关原理,对此例加以分析。
案例六宝宝的爸爸妈妈都是大学教授,有人说,遗传了这么好的素质,以后一定非常优秀;也有人说还是要看教育。
爸爸妈妈说环境和遗传对孩子的影响大约一半一半吧。
请简要评析。
案例七红红3岁,喜欢的小鸭子玩具碎了,她就伤心地哭起来,妈妈给她一块巧克力,她就又笑了;看见小朋友哭了,她也跟着哭起来。
根据情绪发展的趋势原理加以分析。
案例八小南是独生子女,妈妈对小南百依百顺,爸爸则非常粗暴,家里玩具很多,但她看到别人玩什么,她就要什么,还经常和小朋友打架。
老师开始严厉的责备他,后来谁也不管了。
妈妈开始担心。
分析小南的特点及成因。
案例九亮亮3岁了,妈妈给亮亮讲故事,可是亮亮一会说外面有小猫在叫,一会说要玩皮球~~~,总是不能专注地坐下去。
结合幼儿注意发展的特点加以分析。
1答案:教师和家长不能笑话儿童,应教儿童正确的发音和完整的语句。
2答案:幼儿思维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要特点。
答案:教师应大量使用直观教具和丰富的体态语言组织教学活动,以帮助儿童理解教学内容。
3答案:儿童的活动,除了日常生活活动外,主要有游戏、学习和劳动三种基本形式。
幼儿期的主要活动是游戏。
1.游戏是满足儿童需要的一种基本的活动方式到了幼儿期,由于动作和语言的发展,由于生活范围的扩大,独立性的增强,对周围的事物有强烈的兴趣,产生了渴望参加成人的某些社会实践活动的强烈愿望。
但是幼儿年龄小,由于受到知识、经验、能力等的限制,不可能真正像成人一样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这也就是说,幼儿渴望参加成人社会实践活动的需要同从事这些活动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水平之间发生了矛盾,而游戏是解决这个矛盾的最好的活动方式。
2.游戏是促进幼儿认知发展的强有力工具游戏是幼儿认识世界的一种手段,是促进其认知发展的强有力的工具。
游戏中蕴涵着大量的学习。
例如,儿童在搭积木、玩沙等建筑游戏中,能够认识各种建筑材料、各种物体的性质和特点,获得初步的物理经验,认识到只有把大积木放在下面,小积木放在上面,“楼房”才能站稳。
游戏时,儿童的各种感官都要参加,从而促进了感知能力的发展。
游戏所表现的往往是幼儿经历过的事情,为了正确、确切地表现某些事物,幼儿必须有意识地回忆以往的知识经验。
特别是在规则游戏中,幼儿必须有意识地去记住某些游戏规则,这就促进了有意记忆和有意注意的发展。
游戏并非是以往经验的简单再现,而是一个积极主动的再创造过程。
幼儿在共同确定游戏主题、构思情节、制作“道具”等一系列活动中,总是在积极思考,不断解决问题,这样,思维发展。
3.游戏有助于儿童去自我中心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
游戏以想象为前提,同时又不断增进想象的目的性,并促使它朝着创造想象的方向幼儿在游戏中总是以角色自居,力图像扮演的人物那样行动,要做到这一点,...
市场营销案例分析
稀世宝矿泉水整合营销策划案例案例:在武汉,稀世宝矿泉水供不应求,成为湖北省矿泉水第一品牌。
在北京,稀世宝矿泉水跻身水市五强。
稀世宝矿泉水在中小学生中异常风靡,孩子们亲切地把它昵称为“格格水”。
这是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旗下的湖北稀世宝矿泉水有限公司与北京匹夫营销策划公司审时度势,经过快速垄断稀缺资源,抢先礼聘明星赵薇和大胆“借东风”合作实施的一场精彩的市场营销战役。
市场调查与分析1.市场背景(1)饮料市场竞争激烈饮料市场品种和品牌众多,市场推广投入大,利润薄。
新品种、新品牌果汁、功能饮料不断涌现,饮料市场不断被切碎细分,瓜分着消费者的钱袋,挤占着饮料水的市场。
(2)品牌繁多饮料水分为纯净水(包括太空水、蒸馏水)和矿泉水两大类。
全国有纯净水生产企业1000多家,矿泉水生产企业1000多家。
在武汉市场,有纯净水29种,矿泉水21种。
(3)纯净水各方面较之矿泉水占上风从广告宣传、营销水平、品牌号召力到消费者选择偏好,整体上矿泉水不敌纯净水。
纯净水利用的客观优势是成本低廉,消费者现阶段对饮料水选择上的误区。
(4)矿泉水前景良好,潜力巨大在发达国家,饮用矿泉水才是讲健康、有品味的标志。
世界知名水饮料品牌都是矿泉水,如法国“依云”。
矿泉水在世界上已有近百年的悠久历史。
我国消费者对矿泉水的认识有较快的提高,饮水已不仅仅是解渴,同时还追求对身体有益。
我国矿泉水质量有大幅度提高,合格率从1992年的34.5%上升到1997年的78.2%,部分品牌矿泉水销量也相当大。
2.竞争者状况第一集团军:乐百氏、娃哈哈、康师傅,他们是领先品牌;第二集团军:农夫山泉、怡宝、小黑子、获特满,他们是强势品牌;其他40余种水饮料是杂牌军,是弱势品牌。
第一名康师傅30.64%第二名乐百氏28.56%第三名娃哈哈15.74%特点;品牌知名度高,企业实力强大,广告投入大,其中乐百氏既生产纯净水又生产矿泉水,既靠纯净水低成本赚钱,又靠矿泉水树形象从长计议。
乐百氏、娃哈哈相继在湖北抢滩登陆建分厂,实施本土化战略,降低成本,强化竞争力。
3.消费者状况消费者已形成购买饮用水的习惯,经常购买者占48.89%,偶尔购买者占48.15%,只有 2.96%的人从来不购买。
年龄结构明显偏轻。
消费行为特征:重品牌,重口感,对矿泉水、纯净水概念模糊,但已有一部分消费者认识到,长饮纯净水无益,开始留意选择优质矿泉水了。
4.市场潜量武汉是四大“火炉”之一,饮料水销量极大。
武汉市750万人,经常购买饮料水的人夏季日均购买1瓶(600mL,1.20元)以上,销量是3.96亿。
偶尔购买的人夏季周均购买1瓶,销量是5572.88万。
其他季节暂忽略不计,武汉市饮料水实际潜量至少为4.5亿元,即使再打5折也有2个多亿的潜量。
5,稀世宝市场表现知名度、美誉度不高。
在武汉,稀世宝原市场占有率仅1.70% 。
消费者对稀世宝“不了解”者占87.41%,“了解”者占12.60%;品牌知名度为16.20%。
销量极低,1998年共生产1700吨,各地总销售额不足400万元,武汉地区年销售额仅80万元左右。
稀世宝有特点,但表现不突出。
稀世宝富硒特点区别于其他纯净水、矿泉水,但较少人知。
售价高。
在消费者不知是好水的情况下,价格缺乏竞争力。
铺货工作很不好,购买不方便。
包装设计极差,瓶贴显得陈旧,无档次,无品味。
有品牌生存基础。
稀世宝在武汉靠人际关系销售了三年,维持住了品牌生存基础。
企业诊断稀世宝矿泉水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生产地在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1995年产品试销,1997年3月公司设立销售总公司,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2万吨。
稀世宝上市已三年,市场占有率、美誉度、销售总量还处在一个很低的水平上,到底是哪些因素影响了稀世宝,经调查研究发现其主要问题是:1.经营管理粗放随意。
尤其在销售系统上,不适应现代市场竞争环境,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统一的、权威的销售指挥中心和专业高效的销售队伍。
武汉分公司和商贸公司各自为战,互相扯皮。
2.人员布局失衡。
做管理的多,做业务的少;闲着的人多,干事的人少。
3.营销人才短缺。
由于营销专业人才不足,造成只知道理头生产,却不知怎样打市场;只知自己和产品是好东西,以为会人见人爱,不知人家凭什么非得爱你;只知在生产设备上勇敢地投入,却不敢在广告宣传上大胆地花钱,等等。
4.无明确定位。
稀世宝无市场定位,无产品功能定位,缺乏独特的销售主张(USP),产品形象模糊。
没有给消费者利益点,人家凭什么买。
5、无市场调查,天广告宣传。
无市场调查就像让瞎子打前战,无广告宣传,消费者怎么敢喝“从没听说过的水”。
因此,消费者对它无兴趣,经销商也没信心。
6.铺贷工作极不到位。
商场、超市、旅游景点、街头摊头很少见到稀世宝的影子。
矿泉水这种即买即饮的商品铺货差到这个程度绝不可能买得好。
因为谁也不会为一瓶水跑细了腿。
7.营销乏术。
由于营销人才短缺,造成稀世宝的营销水平很低,没有市场研究,无战略策划,无长远规划,营销策划不连贯,不系统。
广告定位模糊,广告力度不够,手法落后。
盲目开拓市场,...
市场预测的案例分析
简介金星中国公司为案例,运用运筹学及计算机辅助管理原理,对其生产的产品——大屏幕彩色显视器(简称彩显)在市场上的营销历史和现状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建立数学模型并运用计算机进行科学预测,制订未来时期的经营战略。
本文使用数学模型和自行开发的软件包建立了一体化的市场营销管理信息系统。
该系统可以自动地从营销交易和企业环境中收集、处理和分析有用、适时、准确的信息。
同时,它可以将已分类和重新组合的信息实时地向公司的管理层和各部门传递。
产品的销售概况金星公司在世界范围内销售形势是乐观的,由于各国显示器生产厂家纷纷在中国办厂或大批向中国放货,行业中的竞争日趋激烈,该公司中国公司的销售量却增长不大,除去竞争因素外,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企业内部未充分挖掘潜力,尤其是缺乏科学的战略性的市场观测,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经营管理信息系统,致使该公司销售形势处于一种“凭市场摆布”的局面。
因此,当该公司面临不利的宏观经济环境时,便不能作出灵敏的反应,去制订有力的对策,以取得营销的主动权。
产品市场分析和营销计划系统总框架在世界范围内,金星公司是有一定的优势的,但中国市场销售情况表明,该公司产品在中国市场销路已经潜伏着危机,为此金星中国公司提出开发一个“市场营销管理信息决策系统”,其主要功能是为该公司管理人员提供可靠及时的市场信息。
为了实现目标功能,系统包括四个功能模块:(1)市场预测和分析(2)计划和市场研究(3)订货和用户服务(4)调运和分配本文着重对市场营销的预测分析和计划模块进行重点研究和论述。
因为预测分析和计划研究是市场经营管理的首要环节,它是企业作出正确经营决策的前提和依据。
市场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流程市场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来源有两方面:第一个来源是市场的调研人员,他们收集有关市场的情况资料,供市场预测和研究分析之用;第二个来源是用户,就是指所有要购买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它向企业提出订货要求,以及对产品质量、性能等方面的要求等。
这些原始数据输入到系统后,经过适当的处理,产生各种市场信息,有的存入相应的数据库中,有的输出给有关的部门或其它子系统。
市场预测模型一个企业要作出正确的经营决策,预测和分析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预测和分析,将市场中的未知状态转变为科学预测的期望值状态,使企业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市场风险。
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不仅要加强定性预测和分析的主导作用,而且更要重视定量预测和分析的研究工作,特别是充分发挥计算机的作用,使定性预测分析和定量预测分析密切结合起来,创造一种崭新的,更符合产品市场和公司实际的科学预测和分析方法。
一方面,随着中国宏观经济的发展,大屏幕显示器市场需求量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延续性。
另一方面,显示器为通用产品,各种品牌竞争激烈。
显示器的固定配套用户比较少,所以屏幕显示器的研制和销售也具有某种不确定因素,即较难考虑它发展的因果关系。
此外,显示器的市场需求量,受兼容PC机销售的支撑,有一定的季节波动,如一、二月像冬眠期一样销售迟缓,三月形势转为明朗,随后是在缓慢下滑中的维持状态,八月销售突然转旺,是受暑期购买兼容PC机高潮的影响。
根据这一情况,本人认为预测方法宜采用两种方法:即时间序列分析法中的指数平滑法和季节性变动法。
前者主要对短期的销售趋势进行预测,后者则着重预测季节性变化及长期的销售变化状态,弥补了短期预测的不足。
用两种预测方法相结合就可以获得较好的预测效果。
1、用改进的指数平滑法预测短期销售趋势。
利用指数平滑法可以较好地进行短期销售趋势预测。
这种方法的基本原则是强调数据对预测值的作用,可以任意选择数据的权值,但是并未完全忽视远期数据的作用。
指数平滑法的数学模型如下:F[,t+1]=F[,t]+α(V[,t]-F[,t]) (3-1)又可以写成:F[,t+1]=αV[,t]+(1-α)F[,t] (3-2)α——平滑系数,其值介于0与1之间(0<α<1);V[,t]——第t个周期(年或月)的实际值;F[,t]——第t个周期(年或月)的预测值;式(3-1)中的F[,t]又可写成:F[,t]=αV[,t-1]+(1-α)F[,t-1]而 F[,t-1]=αV[,t-2]+(1-α)F[,t-2]……如此连续推算下去,然后再将不同期的预测值代入式(3-2),展开后得:F[,t+1]=αV[,t]+α(1-α)V[,t-1]+α(1-α)[2]V[,t-2]+…(4-3)式中α值的大小要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如果要加强数据的作用,α值可取得大些。
假设令α=0.9代入上式,得:F[,t+1]=0.9V[,t]+0.09V[,t-1]+0.009V[,t-2]+…可以看出,数据在上式中起着主要作用,其余各项历史数据的作用按等比级数(公比为1-α)的权值迅速下降。
因此,这种方法是加权滑动平均法的一种改进型,它可以通过α值的选择,改变权值调节数据的作用,同时也考虑到远期数据的作用。
在实际运用中α值的选择,可根据经验来定,如果数据波动不大,图线较为平稳时,α值应取得小一点;如果数据波动较大,α值应取大一点,可令α=0.7~0.8。
这样使预测值对实际值的变化能得到迅速的反应,从而减小预测值与实际值的偏差。
现以显示器历年销售的历史数据为例...
谁帮我写个呼格案案例分析,谢谢
1价格歧视,是指同一个出售者的同样的物品,对不同的顾客或在不同的市场以不同的价格出售。
2价格歧视是商家为了榨取消费者剩余,它可以使得社会总剩余增加。
3捆绑销售是指这样的现象:不同的物品或不同的部分,明显地可以散买,而事实上起码有某部分在市场是有散买的,但卖家坚持捆绑在一起,否则不卖。
4捆绑销售的目的是商家为了降低信息费用。
麦当劳经常以某种形式发放优惠券,例如,在麦当劳的网站上发放,顾客只要打印这张优惠券,就可以凭券到麦当劳以7-8折不等的优惠价格享受某种套餐。
或者把优惠券夹在麦当劳的宣传报纸里,顾客只要看这张报纸就会得到优惠券,或者在路边免费发放。
等等,事实上,不仅仅是麦当劳,许多餐厅也有类似的优惠券。
为什么要发放优惠券呢?一种容易想到的解释是:吸引更多的顾客,扩大销售量。
但如果是这样的目的,那么为什么不直接降价呢?可见,这个解释不对。
另一种解释是:麦当劳想借此进行价格歧视——把顾客分开。
请读者注意,要获取麦当劳的优惠券,总是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成本的,而不是随手可得——上麦当劳的网站浏览寻找优惠券,打印优惠券,或者阅读麦当劳的宣传报纸,或者倒路边索取,都是需要花费少许成本,主要是时间成本。
通常是什么人才愿意花费这些成本呢?是时间成本比较便宜的人。
能上麦当劳的人中,什么人时间比较便宜呢?显然是一些收入偏低的人——工薪阶层。
另外,优惠券能够购买的通常是某种指定的商品组合,而不是随意购买。
也就是说,使用优惠券的顾客,是要付出代价——不能随意挑选商品的代价。
这也是一种成本。
总而言之,使用优惠券,是要付出代价的——代价者成本也。
通过上述种种方式,麦当劳成功地把麦当劳的顾客中的富人和穷人分开,然后,对于富人——不持有优惠券的人,麦当劳供给他们的商品就比较贵(没有优惠),而对于穷人——持有优惠券的人,麦当劳给他们打折。
时间地点商品相同但价格不同,这就是典型的价格歧视。
通过价格歧视,麦当劳向消费者榨取了更多的消费者剩余,增加了利润。
如何验证上述理论解释呢?首先,我们需要由上述理论解释出发,推出可以验证的含义:按照上述理论解释,穷人应该消费额低一些,而富人消费额高一些,所以,拿优惠券的人消费总额必定低一些,而那些不拿优惠券的人,必定买的东西更多更贵一些。
这显然是可观察的一个含义。
其次,观察事实是否与推出来的可观察含义相符。
这一步骤不难:只要找一个好位置,仔细观察麦当劳的销售情况就可以知道验证结果是否与理论的推测是否一致了。
案例内容:在广州很容易以750元左右的价格买到从广州到济南的经济仓飞机票,但是在济南只能买到1420元的从济南到广州的经济仓飞机票,乘的是同一航空公司的飞机,甚至是同一架飞机,同样的机组,时间里程也一样,价格虽然相差如此悬殊。
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这种事也是常有的。
以美国为例,航空公司之间经常发生价格大战,优惠票价常常只是正常票价的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
然而,即使是价格大战航空公司也不愿意让出公差的旅客从价格大战中得到便宜。
但是,当旅客去买飞机票的时候,他脸上并没有贴着是出公差还是私人旅行的标记,那航空公司如何区分乘客和分割市场呢?原来购买优惠票总是有一些条件,例如规定要在两星期以前订票,又规定必须在目的地度过一个甚至两个周末等等。
老板叫你出公差,往往都比较急,很少有在两个星期以前就计划好了的国内旅行。
这就避免了一部分出公差的旅客取得优惠。
最厉害的是一定要在目的地度过周末的条件。
老板派你出公差,当然要让你住较好的旅馆,还要付给你出差补助。
度过一个周末,至少多住两天,两个周末更不得了。
这笔开支,肯定比享受优惠票价所能节省下来的钱多得多,更何况,度完周末才回来,你在公司上班的日子又少了好几天。
精明的老板才不会为了那点眼前的优惠,而贪小便宜吃大亏。
就这样,在条件面前人人平等,这些优惠条件就把公差者排除得八九不离十了。
五、案例评析 上述行为在经济学上就叫“价格歧视”。
“价格歧视”也叫差别定价,是指企业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把同一产品按购买者不同而规定的不同价格,一部分购买者所支付的价格高于另一部分购买者所支付的价格。
1、“价格歧视”是否违背市场经济规律,人们有不同的看法。
有人认为“价格歧视”是违反市场经济规则的,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必须实行严格管制。
有人认为,“价格歧视”有其合理性,应允许存在。
认为“价格歧视”不应该存在的人的理由是,根据择优分配的原理,商品和资源的最佳配置必须达到均一的边际产出,在市场经济中就是均一的价格。
因为公平有效的定价是“长期边际成本”,这种成本是一个确定的数,不能因人而异。
所以歧视价格破坏了市场规则,必将破坏资源的最佳配置,降低社会的经济效率。
认为“价格歧视”有合理性的人的理由是,“价格歧视”完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
“价格歧视”中的歧视是经济学的术语,而不是一个贬意词。
如果由于扩大市场,使生产者能得到规模经济利益,在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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