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相关意见如下:
一、分类推进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以供水人口多、环境敏感的水源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支持建设的水源为重点,由地方人民政府按规定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划定时限,按期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对供水人口在一千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按照《水污染防治法》《水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科学编码并划定水源保护区;日供水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的水源,应于2016年底前完成保护区划定工作。对供水人口小于一千人的饮用水水源,参照《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分散式指南》),划定保护范围。
对已建成投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程建设及管理单位应于2015年底前向当地环保和水利部门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协助做好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划分及规范管理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饮水工程,工程建设单位应在选址阶段进行水量、水质、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分方案的论证;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的划分、标志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应与农村饮水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
二、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
1、设立水源保护区标志。地方各级环保、水利等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以下简称《集中式指南》)及《分散式指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饮用水水源标志及隔离设施的管理维护。
2、推进农村水源环境监管及综合整治。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参照《集中式指南》《分散式指南》等文件,自2015年起,分期分批调查评估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对可能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化工、造纸、冶炼、制药等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要加强执法监管和风险防范,避免突发环境事件影响水源安全。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水源规范化建设,加强水源周边生活污水、垃圾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理处置,综合防治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针对因人类活动影响超标的水源,研究制定水质达标方案,因地制宜地开展水源污染防治工作。
3、提升水质监测及检测能力。地方各级水利、环保部门要配合发展改革、卫生计生等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部署,结合《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落实,提升供水工程水质检测设施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满足农村饮水工程的常规水质检测需求。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的水源及水厂水质监测和检测,重点落实日供水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的供水工程水质检测责任。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工作。
4、防范水源环境风险。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排查农村饮用水水源周边环境隐患,建立风险源名录。指导、督促排污单位,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做好突发水污染事故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以及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演练等工作。参照《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以县或乡镇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编制农村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污染事件,立即启动应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三、健全农村饮水工程及水源保护长效机制
地方各级水利、环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多渠道筹集水源保护资金;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落实用电用地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推进县级农村供水机构、环境监测机构和维修养护基金建设,保障工程长效运行,确保饮水工程安全、稳定、长期发挥效益。严格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未按要求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明确供水工程及水源管护主体。指导、督促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单位,建立健全水源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制止威胁供水安全的行为;规范开展水源及供水水质监测和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启动应急供水。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切实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
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会同水利、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部门,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抓紧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组织编制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及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地方各级水利部门要会同环保、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部门,因地制宜优化水源布局,推进区域集中供水,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及管理,组织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提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五、强化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
地方各级水利、环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水源保护等相关知识及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村居民水源保护意识。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要求,逐步公布水源水和出厂水水质状况,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强化社会监督,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切实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农村低保证明书范文
申 请 书 XX县XX镇XX村委:我叫XXX,性别,XX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现均住XX县XX镇XX村X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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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源污染问题
关于农村饮水安全的几点探讨及解决对策1.水源选择。
目前,农村供水的水源选择主要为浅层地下水及山泉水,基本上都是由农户在没有水质采样化验报告、勘测资料的前提下自行开采,造成部份供水设施建成后水源不足或水质不符合饮用标准。
根据水样检测表明,全县仍有33.3%的农村饮水水源水质达不到国家卫生要求。
2.水源保护。
对水源保护的存在问题,对水源保护的监管力度不够,特别是对主要的污染源缺乏有效监督;其次是由于农村整体文化水平不高,农民对水源保护意识薄弱,对水源保护的技术水平偏低。
3.工程建设。
一是由于工程费用投入较少,一些必需的配套设施跟不上,特别是较大居民区、工业区没有建造污水处理设施;二是现有的工程供水规模偏小、工程老化,净水工艺落后,用于工程更新、维修的资金难于全面解决。
4.水质检测体系。
我县的水质检测工作主要由县疾病控制中心负责,定期对水质情况进行抽查检测,但由于我县存在面广点多等原因,有关部门对水源水质的追踪监测投入不够,在农村显得较为突出,成为农村饮水不安全主要因素之一。
三、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思路和建议1.总体思路根据《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和“十一五”规划工作大纲》,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改善我县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确保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促进我县的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
(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根据农村供水发展的特点,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分两阶段(即“十一五”和“十二五”两阶段)逐步开展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至2015 年全面解决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优先解决对农民生活和身体健康影响较大的水质性饮水安全问题。
(2)水源保护和水质净化相结合,防治并重。
(3)因地制宜、远近结合、合理确定工程方案。
根据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当地自然、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状况,合理选择方案。
(4)建管并重,强化用水户参与管理。
为管好用好工程,让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工程在规划设计之前,要广泛进行社会动员,征求群众意见,对于工程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工程建成后的水价一定要尊重群众意愿,要让群众广泛参与,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拥护。
(5)扶持引导,多渠道筹资。
按照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困难大的多补、困难小的少补等原则制定资金筹措计划。
引入市场机制,吸收社会资金,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2.农村饮水工程规模农村饮水工程规模其影响因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分述如下:(1)水源保障饮水安全,首先应保护好饮用水源。
水源布局要合理,既要考虑当前,又要考虑长远;既要考虑水量,又要考虑水质。
水源的选择应符合我县水资源规划和管理的要求,优质水源应首先满足生活用水需要,水源水质要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避免选用污染水源。
(2)饮水工程建设饮水工程的类型主要有扩网、引水、打井。
供水方式主要采用集中供水点、打井和引水,打井取水主要采用分散供水。
由于在水源选择中优先考虑采用符合饮用水标准的水源以节省净水工程的投资,此类工程的净化措施主要以一般净化工艺为主。
3.工程投资问题的解决对策农村饮水工程是一项公益性很强的基础设施,投资较大、回收期长,要以政府为主导,按照城乡统筹的科学发展观,各级政府要通过公共财政增加投入,扶持引导,资金筹措实行多渠道、多层次筹措,根据农民的收入情况,确定群众自筹能力.4.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工程管理结合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意见》和《关于加强我省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来进行工程管理。
同时要吸收现有供水厂管理经验,行业管理应制订各项严格的管理办法,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和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积极培育农村供水服务市场,明确水价水平和水费征收方式。
望采纳。
贫困生证明书的格式
贫 困 证 明(小2黑,居中)XX学校(顶头。
学校具体名称)(空2格)兹有我乡(镇)(居委会等)***(父母亲姓名)之子(女)***(学生姓名),于**年**月考入贵校学习。
由于***原因(每个家庭的具体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希望学校、银行能为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偏页面右下合适位置)***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居委会等(公章)**年**月**日(和上行对比居中间位置)(正文均为宋体3号)
政府强占农民承包山地水源,并在山地水流段施工建设
为进一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逐步把全市广大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协调、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扶持新农村建设优惠政策的规定。
一、加快新村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 1、在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动工兴建住宅楼的农户,可按造价的一定比例,凭乡政府或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证明,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扶持。
2、在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动工兴建住宅楼的农户,其占用非耕地建房的,免收一切税费,占用耕地建房的,其耕地开垦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3、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住宅楼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图纸,由乡镇(街道)组织进行,市国土局、市建设局进行指导,并免费向农户提供相关资料、图纸。
4、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兴建的住宅楼办房产证只收工本费,免收登记费,测绘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5、在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兴建的住宅楼,其供电设施、广电设施、电信设施均由供电、广电、电信部门统一总线到点,安装到户,分户安装其入户材料费按现行价格收取,免收安装工资,初装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6、市试点村规划区内结合改厕兴建沼气池的,经验收合格后,由每个补助800元(含实物)。
7、市试点村规划区内的主道路,按最低3.5米宽的标准浇水泥路面的,除交通部门按标准补助外,市财政在通村公路标准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重新补助。
8、水泥路建设由行政村自行组织施工,不对外承包的,税务、工商等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实行零税、零费。
9、上级下拨的新农村建设的项目资金,试点村项目实施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足额拨付到有关试点村使用,其他部门不得从中代扣任何款项。
10、凡行政村新建村部,市财政按主体工程投资的15%予以补助,乡镇(街道)予以配套补助。
11、凡用于农民新村建设的木材,纳入农民自用材管理,由乡村两级出具有效证明,由当地林业工作站核实用材数量,免收林业规费并给予放行。
12、市委、市政府鼓励改造“空心村”。
对利用“空心村”闲置土地建设新村并达到新村建设标准的由市政府将予以适当的补助,并按规定重新核发相关证照。
二、大力发展新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13、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均允许农民投资进入。
14、积极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在用地、税费、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当地政府全程提供服务,享受客商待遇。
15、鼓励农民创业,对农民初次申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免收登记费。
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可以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其依法有偿转让。
可享受原村级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的权益,同时承担相应义务。
农民从事手工业生产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收工商登记和有关税费。
农民兴办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和独立核算的农村信息服务机构,自开业之日起分别免征所得税1年和2年。
16、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对农民经商办企业银行、信贷部门要积极扶持,努力拓宽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覆盖面。
17、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
鼓励企业录用当地农民工,实行定向订单或职业培训,只要培训时间超过3个月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市政府再就业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在促进再就业资金的出资,适当补助企业和培训机构。
18、允许农户将自己没有能力开发的耕地、山地,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通过调换、转让、租赁、入股、反租倒包等方式流转给有能力的经营者开发。
19、投资农林牧渔业(含农产品加工企业),除了国家政策法规允许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外,还可以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优先取得土地使用权,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出让金按每平方米10元人民币收取。
20、利用“五荒”资源或在边远贫困山区从事农林牧渔业开发项目,所需集体土地经当地村集体同意,投资者可以采取租赁、承包、合资入股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国土部门免收报批规费。
21、从事农林牧渔业开发的企业(含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期十年以上,自有收入年度起,新增的所得阁地方所得部门,前十年将50%纳入地方财政建立的企业技改基金和新产品开发基金,用于支持企业扩大规模、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
22、2006年5月起,猪饲养量达到10000头以上的,可按种猪价格一定的比例,经有关部门核实后,凭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证明,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由市财政贴息扶持。
23、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确认为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由市财政市财政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24、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绿色农产品,对获得国家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由市财政分别一定的奖励。
25、加大对带动农户100户以上、年产值超过100万元的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流通型农业龙头企业、基地型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市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扶持,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快培育新农民,推进农民知识化工程 26、为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实用农业技...
谁有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的证书 样本
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的证书 样本
农村特困家庭子女低保证明书怎么写?
城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居民,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117.00元标准的,均有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下简称“低保”)的权利。
申请享受低保的居民,以户主本人的名义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一)申请书。
申请书的标题应为“享受城市低保申请书”。
申请书的内容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姓名、年龄、劳动能力、身体状况、职业、月收入及收入渠道,申请享受低保的原因等。
申请书必须真实反映家庭状况。
申请书一律使用钢笔或毛笔书写一式两份,使用正规的信笺纸,否则社区居委会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在向社区居委会申请低保时,应根据家庭成员的不同情况,如实向社区居委会提供相应的材料,主要有: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下岗证;3、离退休证;4、结婚证;5离婚证(判决书);6、残疾证;7、学生证(学生证复印件必须加盖学校公章或附入学通知书);8、就业状况证明;9、收入状况证明;10、劳动能力状况证明;11、养老保险证明;12、失业保障证明;13、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14、企业改制买断工龄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金额及用途证明;15、有病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16、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人员,需首先到劳动就业部门进行求职登记,并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求职登记证明书;17、有工资的申请人在出具工资证明时,必须提供正规的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劳资部门公章,并有劳资部门负责人签名,谁签名谁注明“本工资表真实有效,本人对出具的工资证明负责”。
为了保证单位证明的真实性,申请人单位出具证明时必须真实反映申请人收入情况。
单位证明必须要有出具证明人和盖章人签名,并承诺“我出具的证明我负责”,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单位证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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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养殖鸭子是否能污染饮用水源
在农村养殖鸭子,是否能污染饮用水源;需要当地环保、以及相关的科研部门技术鉴定后,才能确定。
对于环保不达标的养殖企业,环保部门会要求养殖户"关停或整改"处理。
饮用水的污染源,主要来自人畜粪便、生活污水、医院污水以及畜牧屠宰、皮革和食品工业等废水。
以及居民的卫生习惯、饮用水的净化和消毒的措施等,都有关系。
饮用水污染,主要源于在取水、制水、输配水、贮水等过程中,由于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生活废弃物(垃圾)或工业固体废弃物(废渣)的乱排放、忽视水源卫生防护、水净化和消毒不彻底、输配水和贮水环节的卫生管理差等各种原因,造成污染物进入水中,使水质理化特性和生物种群的特性、组成发生改变,造成水质恶化,危害人体健康。
...
意外伤害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证明书怎么写
意外伤害所发生的住院费用一般农合医保是不予报销的。
但有的地区是可以报销的,如果你们那儿可以报销,给你个范本: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人报销医药费用证明书 (供意外伤害等申请医疗救助时专用)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岁 身份证号 住址: 乡(镇) 村 村民组。
住院医院: ,诊断疾病名称 住院总费用 元,其中,经审查,符合本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 销规定的费用 元,减去门槛费 元, 按 %比例补偿,实际补偿金额 元, 特此证明。
注:不符合合作医疗报销规定的项目名称及费用说明如下: 项目名称: 金额 元 项目名称: 金额 元 项目名称: 金额 元 项目名称: 金额 元 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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