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基建、维修项目结余资金情况表
基建、维修项目结余资金情况表
(项目完成,以审计报告为准)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最后一笔
凭证日期、凭证号
质量保证金金额
结余金额
基建处负责人意见
财务处负责人意见
备注: 一式二份,一份交财务处计划科,另一份交基建后勤处。
基建、维修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工程名称及编号
合同编号 合同造价
累计已付金额 本期申请金额 致:,,,,,,,,,(监理单位)
我方已完成了 工作,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建设单位须支付该项工程款共计(大写) ,小写 元,现报上工程付款申请表,请予以审查(附件:1、工程量清单 2、计算方法 )
施工单位: 盖章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审查意见:
监理单位: 盖章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现场工程师及造价师(员)意见:
年 月 日
现场科室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基建部门分管副处长意见 :
年 月 日 基建部门负责人意见 :
年 月 日 基建财务科审核批注:支付日期、凭证号
年 月 日
备注:一式二份,一份交财务处报账,另一份基建后勤处留存。
范文二:“结余资金”正解
某地开人代会,财政局局长刚进会场不久就被代表问到上年结转及结余资金的问题,“第5页第5项上年结余和结转收入那里,154亿,结转这么厉害?是不是很多工程没完成?”又有代表发声“是不是钱用不完啊?”“财爷”急忙说:“千万别说花不完,不是用不完。”他解释说这是一种误解。 面对代表和各路记者的“逼问”,显然这位局长被这种“不专业”的提问蒙住了。之所以会有财政结余的问题,原因很复杂,这位财政局长似乎用一两句话解释不清。 另外,2013年审计署发布了一组数据,《中央部门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开了外交部、发改委、教育部等57个中央部门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相关情况。公告显示,2012年度审计署实际财政支出11.06亿元人民币,较预算结余1.16亿元,中央各部门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结余问题。 人们确实不禁疑惑,一方面,政府喊穷,支出压力大;另一方面,政府钱多用不出去,年终结余巨大,为何出现这种会现象呢? 解开误区 财政资金结余真的是“钱多了花不出去”吗?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金融研究室副主任马洪范告诉记者,从理论上讲,财政结余资金是在财政年度内,国家预算执行结果收入大于支出的余额。在财务处理上属结余资金,表现为国库或商业银行的财政性存款结存。适度的财政结余是保障财政平衡的重要因素,而运用财政结余则是弥补财政赤字的手段之一。这是理解财政结余资金的第一视角,是站在一个国家或一级政府全局的角度对其年度内财政收支运行结果的总体判断。从微观视角分析,财政结余资金可能出现在部分单位或部分项目。这是理解财政结余资金的第二个视角,是从一级政府或一家单位或一个项目的角度对其年度内财政收支运行结果的具体评判。“我认为,我国当前出现的财政结余资金的问题,需要基于第二个视角进行分析。”马洪范说道。 如果认为是钱多了花不出去,那就忽视了全局态势。财政赤字是我国收支运行的常态,而财政结余资金仅仅是出现在局部地区,个别部门,或者是某个项目上面,属于预算管理层面上的一个问题。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泽彩给记者分析,其实那些具有二次分配权限的部门才是产生结余资金的主要原因,在财政部把资金的大盘子切分到具有分配权限的部门之后,这些部门往往没能把资金落实到项目预算管理上去。因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一系列的预可研论证,由于预可研论证的时间比较长,导致项目资金在当年无法及时划拨,于是形成了项目结余。换句话讲,这是具有二次分配权限的预算部门和单位形成的结余;另外,在预算的执行环节,如政府采购当中,虽然有预算单位启动了采购项目的程序,经过招拍挂等过程,但是到了下半年又由于种种原因停止了,因此导致了政府采购资金的结余;另外还有一些单位为了弥补当年预算执行的一些资金缺口,从其他暂存科目里面调入一些资金,使得账面好看,结果在年末的时候还没有支出去,于是就产生了调入资金的结余。 综上所述,出现财政资金结余的情况,各个预算管理部门具有很大的责任。去年财政部连续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提出了各级财政部门每年要定期组织清理本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摸清底数、分类处理,切实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2013年和2014年底,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要在上年的基础上分别压缩15%以上,2015年底各地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均不得超过9%。据记者了解,近年来,财政部一直在国家本级和各省结余资金的管理中做出努力,明确规定每年的执行需要提高几个点,结余要减少几个点。从效果中看,预算部门和单位正在逐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结余”的类型 但是,对于结余资金的的诟病并非能在短时期内化解,也许要经历几年或几十年,那么这种财政结余资金为何久拖难解?究其原因,要从结余资金的形成途径来理解。 第一个类型是政策性的,政府根据宏观调控需要,将预算批复的某些资金延缓支出或结转到下年使用,这是形成结余资金的一个重要途径。由于财政超收收入的具体数额要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的预计,且其使用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一般要到11月份才做出增加支出的安排,并且主要在12月份支付,当项目无法执行时,只能结转下年使用。 第二种类型是主观意识性的,而且涉及到了预算编制过程。马洪范说:“由于编报不实,支出部门与预算单位多头申报资金,或过多考虑自身利益,不考虑国家财力负担情况,编制过于理想化的部门预算,最后在预算执行环节形成资金结余。”确实如此,一些单位多年以来都形成固性思维,按照惯例要多报预算,钱剩下了总比不够花好一些。并且预算项目不够细化,因为预算做得越粗,单位领导的自由裁量权就越大,可操作的空间就越大。另外由于一个部门只对应一个财政业务处室,那么各业务处室也会站在自身角度考虑,为分管部门争资金,争项目,从而变成各部门的利益博弈的工具。 第三种是制度性的结余,这种结余往往是第二种类型的客观结果。比如,由于部门预算不够细化,尤其是项目支出没有细化预算,使得国库集中支付时依据不充分,不能顺利完成支付,从而导致一部分财政资金沉淀在国库里面。 如何解决 上文提到审计署发布的关于预算执行结果的公告中可以看出,对于预算执行中的几大问题每年都会提及。从中反映出我国在预算管理的理念及制度方面的一些漏洞,每一次的改进都很艰难。 “因此,这就需要运用智慧来进行财政管理理念的改革。”马洪范说,“首先要明确结余资金的归属。对于政策性结余和节约性结余资金,应该继续留归部门或预算单位下年使用。对于编报性结转,制度性结转与体制性结转资金,应该归财政所有并进行重新分配或相应扣减下年度预算资金额度。并且可以细化到具体条文,一方面严格财政管理与预算约束,一方面发挥部门单位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能够做到有奖有罚。”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政府预决算报告提到,财政部将推动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即根据国家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需要,编制三年财政规划。据记者了解,编制中期财政规划(三年财政预算)在地方早有试点,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地方没有落实下去。现在将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列入改革事项,有望逐步推进,这也能为解决财政资金结余问题打开一条出路。王泽彩认为,三年滚动预算是西方发达国家早已推行的预算管理模式和预算编制方式。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这是我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因为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是5年一个规划,经济波动也是5年一周期,那么财政政策应该和这5年的经济政策要相匹配。其核心就是跨年度,如果把某一项资金全部累计到某一年,这样对经济周期的波动是不利的,任何一项制度的实施,要有一个路径依赖。中期滚动预算让资金的平衡周期延长了。这是赋予了项目单位更多的自主权,能够更好的提高财政资金利用率。”王泽彩解释道。 其实,财政结余资金的问题是被一些人误解的一个概念,这并不是某一个部门的问题,而是作为共性问题普遍存在。真正能够把结余资金规范好,必然要从根本入手,建立绩效预算。王泽彩说:“这就需要建立建全绩效考评体系。不仅要完善现行的共性指标评价体系,同时也要完善行业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如果能够分行业建立财政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在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中,从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到决算的全过程进行绩效考评。那么,财政资金的结余就会大大的减少。”
范文三:结余结转资金
结 余 结 转 资 金
一、预算执行系统操作和国库、预算单位账务处理
1、当年年底操作和账务处理
2、第二年的操作和账务处理
二、手工账和对账查询
三、结转项目调整用途的处理
——预算执行系统处理
四、超过结转年限后的处理
1、预算执行系统的处理
2、国库和预算单位的账务处理
注:1、业务系统操作限于现行系统的操作,如果2017年新的执行系统上线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2、2014年度的以前的结余结转惯例还按现行方式进行。
3、随着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制度实施的契机,要改变以前一些惯用的观念和不规范的做法,诸如部门年初结余不能变、相关预算科目支出数不能为负数、记账依据等方面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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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结转有两个范畴~第一个是财政的结余结转~即财政结算的结余结转,与财政决算单的数据相一致,~第二个是部门的结余结转~即预算单位会计账上反映的结余结转~决算中体现在各预算单位的结余结转,只指财政拨款的结余结转,。今后~原则上科室本级不再虚列支出。在此~我们主要讲的是“部门的结余结转”的处理方法。
一、首先强调几个概念
财政结余结转:与各部门没有关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结转、转移支付结余结转等,即凡是已下达到预算单位的指标~就不是产生财政结余结转。
部门结余结转:是针对各单位的~凡是批复到单位的预算资金当年未支出完的资金~都应在部门结转中反映。
权责发生制:以应收应付作为确定本期收入和支出的标准~而不问货币资金是否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仅限国库集中支付下的财政列支~所以权责发生制事项的资金~其实就是指年底单位未支出形成的结转资金。
对于权责发生制~大家可以这样理解:下达给单位的指标~可以视同已是单位的资金~只不过年底单位无法支出~暂存在财政局。2006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前~下达给单位的指标~是要年底拨付给预算单位基本户的,即是单位的资金,~改革后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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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年底不能拨付预算单位~所以造成有个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情况出现。
二、存在的问题
1、虚列问题:目前~《新预算法》实施~“虚列支出”已经在法上明确要有相应的法律后果~几次检查~此类问题也是比较突出的。
2、年底资金无法正确结转问题:我们最近几年的结转处理~是通过拨付单位基本账户和财政虚列两种方式处理的。
为了规范结转资金的处理~我们和国库科、用友软件对现行的指标系统、支付系统和总预算会计系统进行了优化和完善~解决了无法结转和虚列的问题。下面就注意事项和软件操作进行讲解:
三、注意事项
1、各部门预算单位严禁违规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含基本账户,。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预算年底剩余资金都作为追减预算指标处理~不产生结余结转资金。但单位12月已列支的代扣代缴事项~可以结转到下年1月份~1月份之后还未支出完~收回财政统筹,但~注意今年代扣代缴的养老和年金结转到什么时候~视养老改革进度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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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支出预算资金
各支出科室、发改部门和各预算单位要认真分析、梳理和清理未执行完毕的项目资金~并确定需结转下一年的项目和资金。
,1,对已执行完毕和未开展的项目~年底剩余资金通过追减预算指标的方式处理。
,2,对当年已开展项目但未执行完毕的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中央和市级专项~年底做结转处理。
四、预算执行系统操作
1、当年年底操作
,1,执行系统操作
每年11月30日至12月25日~支出科室、发改部门和各预算单位要确定需要结转下一年的项目和资金~并填写《XXX,科室,结转项目统计表》,见下页,加盖公章报预算科,该表报送可待各支出科室把应追减的指标追减完毕后再通过《单位指标余额表》导出~具体时间年底再予以通知,。同时~科室参照工资统发核销指标的方式将需结转资金的明细指标通过“直接支付”的方式空拨至“大兴区财政局8200170预算内户”~摘要注明“不拨款~列预算内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目的在于一是国库科和单位年底记账~二是年底指标清零对账,。
,2,国库科账务处理,明年新制度执行按照新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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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科室,结转项目资金统计表
预算单位 功能分类 业务科室 分管科室 经济分类 项目 指标来源,填写年
结转指
初预算/中央追加/代代名
标金额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名称 代码 名称
市追加/区追加, 码 码 称
合计
注:1、该表各支出科室可依据执行系统中的《单位指标余额查询,明细,》导出~并按照此表样进行修改即可。
2、指标来源:需各支出科室进行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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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依据科室填制的直接支付单据~按照相关功能科目列支~不再区分年度。
借:一般预算支出
贷:暂存款—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部门结转资金
,3,预算单位账务处理
预算单位依据财政局《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进行入账~同时办理结转下年处理。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收入/财政补助收入
2、第二年操作
,1,预算执行系统
下年年初~由用友公司依据《XXX,科室,结转项目统计表》导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结转资金在“资金性质为预算内上年结转”中体现~相关支付程序和查询功能与当年预算支出的程序一样。结转项目下年不用再下达指标文号。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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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库科账务处理,明年新制度执行按照新科目核算,
国库依据科室审核的授权支付和直接支付单据~按照相关功能科目冲减“暂存款”。
借:暂存款——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部门结转资金
贷: 国库存款
,3,预算单位业务处理
参照“当年预算指标做用款计划和直接支付”的做法进行操作~但预算单位要在“资金性质”中选择“预算内上年结转”。,见下图,。
A(用款计划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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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直接支付申请
,4,预算单位账务处理
第二年使用~预算单位依据财政局《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书》和《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进行账务处理:
授权——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
借:经费支出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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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支付——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
五、手工账和对账查询
各专管员要按照预算单位、年度和具体项目建立手工账~填列至“上年结转”区域。同时~要写明支出功能科目。
预算执行系统中的相关报表查询业务都可以参照“当年预算指标”的做法操作~唯一不同的就是结转项目要在“资金性质”上选择“预算内上年结转”。
六、结转项目调整用途的处理
第二年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可以调整用于本部门其他项目。调整项目参照“当年项目调整”操作~不同的是“资金性质”要选择“预算内上年结转”~同时~科室要下发单位指标单,调整项目,。
七、超过结转年限后的处理
1、结转资金~经费类要在一年内使用完毕~政府投资类要在两年内使用完毕。超过使用年限还未执行完毕~年底财政收回统筹。
2、收回统筹的资金~在两年内使用完毕。由预算科统一用于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预算执行系统操作参照“上年结转”做法进行~相关指标文由相应科室下发,写明资金来源为收回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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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使用资金~同时单位采取调整年初结余的账务处理方式,。
3、国库科账务处理,明年新制度执行按照新科目核算,
,1,财政收回统筹资金
年底国库科将列在“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部门结转资金”下的各单位的剩余资金~调整至“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收回部门结余资金”下~并按支出功能科目核算。
,2,安排使用
A.按原有功能科目支出的:
借: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收回部门结余资金
贷:国库存款
B.调整功能科目支出的~应先按原结转功能科目做冲销处理:
借: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收回部门结余资金
贷:一般预算支出等,原功能科目,~
同时按实际支出功能科目做列支账务处理~
借:一般预算支出等,新功能科目,
贷:国库存款
注:收回统筹资金相关业务处理和账务处理~我们将在“新上线执行系统”中予以考虑。
4、预算单位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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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收回统筹
财政局各支出科室要下发指标文~写明收回该资金、项目、支出功能科目等~并依据此冲销“财政拨款结转”等科目。
A.实有资金账户
借:财政拨款结转—归集上缴
财政拨款结余—归集上缴
贷:银行存款
B.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的国库单一账户
借:财政拨款结转—归集上缴
财政拨款结余—归集上缴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注:如果预算单位把“应当结转的资金”已经在当年列支~单位依据指标单把“往来款项”冲销。以后~各预算单位严禁“虚列支出”。
,2,收回统筹资金拨付给单位使用
支出科室下发指标文~写明资金来源为收回统筹资金~同时单位依据此调整年初结余的账务处理方式。
A.国库集中支付系统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经费支出—项目支出
贷:财政拨款结转—归集调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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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经费支出—项目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B.非国库集中支付系统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拨款结转—归集调入
借:经费支出—项目支出
贷:银行存款
预算科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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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管 理
一、指标内涵
二、指标管理
(一)指标管理分工和方式
(二)指标单书写要素
(三)拨付企业指标处理
(四)往来款资金的处理
(五)指标系统操作——明细指标
1、明细指标分配
2、明细指标调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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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标内涵
其实是“支出指标”的简称~是核算和控制财政支出的重要手段~并对预算资金支出变化过程的记录。所以指标是与“支出”紧紧挂钩的~这个“支出”指的是纳入预算指标管理的支出,即财政要通过“支出”类科目列支的,~而不是指的是现金流的流出和预算单位的支出。相应地~指标对于预算单位是“收入”的概念。
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只要是通知财政国库是列支的~就需下发红头指标文~这里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支出的~二是调整支出的,即支出科目和支出金额调整的~也需下达指标文,。
二、指标管理
,一,指标管理分工和方式
目前~用友这套系统实行的是“三级指标”管理~即总指标——科室指标——明细指标。2017年实行新系统后~我们计划变为二级指标~即科室指标——明细指标。
1、职责分工
预算科负责总指标和科室指标,
各支出科室负责各科所管单位明细指标~明细指标也是单位指标。
2、归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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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的管理方式进行。自己科室下达的指标自己管理~涉及交叉的指标~要加强沟通~避免出现错位审核的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按照经建科的要求执行。
但大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涉及交叉管理的指标~纳入部门管理的预算单位要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进行资金拨付~非部门管理的预算单位,如企业、市直管部门,通过“有指标拨款”的方式进行。
,二,指标单书写的要素
1、指标文号:京兴财X指??XXX号~所有指标要以“明细指标”的内容下发和以支出科室名义下发。注意年初预算指标下发也要以支出科室名义下发。
2、预算单位:与“明细指标”的预算单位相对应~可以是部门预算单位、非部门预算单位,企业和市直管单位,、镇街基地财政所,不可以是政府,。
注:部门预算单位必须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非部门预算单位采取“有指标拨款”直接拨付用款单位,其实是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
3、预算性质:要在指标单明确写明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预算等。
4、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市级资金,写明市级文号,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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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资金。
5、支出类别:明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该事项大家注意~因为各单位在进行账务处理和预决算编制时~都要依据其填报。将来预决算公开~要划分基本和项目。
6、预算科目:包括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细化到“项”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细化到“类”,~但基本支出的支出经济科目要细化至“款”。
7、具体项目名称及资金数额:指标下达要有具体的项目~不可出现笼统的项目名称~如教育、卫生专项等。
8、时间:一定要重视“时间”的填写。因为《新预算法》实施以来~对于时间限制特别明确。所以~大家下发指标单的时间一定要按照“不晚于支出科室完成明细指标分配”的时间书写。
9、其他:预算执行中需要注意事项,如政府采购、开支范围等,等内容,可加挂附件~如项目批复明细表,抄送单位等。
,三,指标单的用途
科室下发的红头《指标单》是作为预算单位“资金预算的批复”证明材料~而不是作为预算单位记账原始凭证的依据。只有在由于政策性因素需收回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时~财政下发的《指标单》,收回统筹资金,才作为记账依据。
预算单位应以什么原始凭证作为依据记账,应将国库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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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的授权额度通知单和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原始发票、银行进账单等凭证作为记账依据。
,四,拨付企业指标处理
首先明确该项资金是否有相应的主管部门:,指除政府投资项目按照经建科的要求执行外,
1、若有主管部门~要把指标下达到“部门预算单位”~通过“直接支付”的方式进行拨付。指标单下达至“部门预算单位”。此类资金~经科室确认后~年底可以结转~采取权责发生制核算。
2、若没有主管部门~要把指标下达到“企业”或市直管部门,统称为“非部门预算单位”,~通过“有指标拨款”的方式进行拨付。指标单下达至“非部门预算单位”~同时要在用友系统中添加“非部门预算单位”为预算单位~分配明细指标时~预算单位选择该企业或市直管部门~不再选择“支出科室本级”,见下图,。决算时~还是科室代编。此类资金~年底支不出去的~不可采取权责发生制核算~一律核减指标处理~不再采取现行的方式列科室本级暂存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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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往来款资金的处理
“往来款”资金指的财政与单位的往来款项~具体为列在财政国库科的“暂存款、暂付款、与上级往来”等科目的资金。
通过“往来款”支付的资金~不需下达指标文~但要出具不带“指”的通知单。,京兴财X??XXX号,。单位相应进行“往来”处理。如果将来通过下达“指标”来消化往来~再进行计入“收入”和“支出”核算。
但有个例外~财政统筹资金再使用时~要给单位下发指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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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要写明“收回统筹资金”~其他要素参照“指标单书写的要素”要求书写。单位要进行“调整年初结余结转”处理。国库要根据变化的功能科目进行调整支出处理~并冲减“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六,指标系统操作——明细指标
1、明细指标分配
首先~明细指标是支出科室管理的一级指标。
除已经明确具体预算单位和具体项目名称的科室指标外~支出科室可以对科室指标进行再次分配和细化~包括科室待分配、市级专项等。
但大家要注意:
(1)功能科目和指标来源不能改变,转移支付系统配臵指标时要选择自己科室确定的项目代码,即明细指标中的项目代码,。具体操作由王工演示。
(2)年底追减明细指标时~要注意。,按王工的演示进行操作,
2、明细指标调整处理
,1,预算资金一经批复~原则上不得调整。这个调整内容包括预算科目,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项目名称等。若确需调整~按照相关规定报批。
,2,人员支出预算、公用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资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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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不可相互调整。
,3,项目变更~指的是在本预算单位内~已分配到具体项目的明细指标~包括项目名称和项目资金额度变更。具体为:
A变为B ; A拆分为A、B、C… ;等等
首先需由预算单位报送新的项目请示和项目文本,包含项目申报书和项目预算明细表,~经科室审核后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支出功能科目不变的资金~由支出科室依据单位申请填制《科室待分配指标审批单》描述调整事项~提出相应意见~报送主管局长审批。审批后由支出科室指标管理员对预算执行系统中的指标进行相应的项目名称和金额变更。,2,支出功能科目改变的资金~由支出科室依据单位申请填制《预算指标审批单》描述调整事项~提出相应意见~报送局长审批。审批后由预算科指标管理员对预算执行系统中的指标进行相应的变更~支出科室指标管理员再进行指标分配。,3,调整项目预算资金额度~超过原预算的原则上不予安排~若确实需安排的~按照追加预算的管理要求填报。
,4,支出经济科目变更的资金~由支出科室指标管理员对对预算执行系统中的指标进行相应的变更即可。
预算科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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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性指标
一、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不得超过8%~以前年度比重低于8%的应只减不增。
二、财政的暂存款,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下的权责发生制核算事项,财政收回统筹的,~要在两年内消化完毕。
三、经费类,财政部门审批下发,可结转一年~政府投资类,发改部门审批下发,可结转两年。超过结转年限~收回财政统筹,统筹资金要在两年内消化完毕。
四、转移支付结转资金~超过结转年限的尚未分配到部门的资金~由区财政上缴市财政,已分配到部门的资金~由区财政收回统筹使用,收回的~要在两年内使用完毕。
这里强调一下:
1、当年的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到部门的~一般要按照批复的项目执行~不得调整~但确实需改变用途的~由支出科室咨询相关处室进行相应的报批。
2、结转的专项转移支付~可以在大“类”下面调整项目~但需向市财政备案。
3、超过年限的专项转移支付~由区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五、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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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的5%~超过5%的~要偿还到期债务。
六、一般转移支付占比要60%以上,专项转移支付要分地区、分项目编制。
七、财政应在收到市级指标30日内分解下达预算资金。区对下级政府一般性转移支付在区人大批准预算后30日正式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在60日内正式下达。,各科室应按照此项要求~梳理本科室对下级政府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并通过改变自有的管理方式适应《新预算法》的要求。,
八、6月30日前和11月30日后财政部门原则上不受理部门追加事项的申请。
九、代编预算,科室待分配和切块资金,要在6月30日前分配下达基层单位和具体项目~9月30日前仍未落实到单位和项目的~要收回总预算。
十、2014年底的财政存量资金~到今年底要消化90%以上。年后年度类推。
十一、部门预算单位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非部门预算单位执行“有指标拨款”。
预算科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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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结余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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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资金管理办法
结余资金是指同各级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在预算年度结束时,尚未列支出的财政拨款资金。下文是最新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最新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部门是指与中央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中央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结转结余资金是指按照财政部批复的部门预算,在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未列支出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第四条 中央部门结转资金是指预算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预算资金。中央部门结转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和项目支出结转资金。
第五条 中央部门结余资金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已结束、项目目标完成或项目提前终止,尚未列支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因项目实施计划调整,不需要继续支出的预算资金;预算批复后连续两年未用完的预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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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中央部门统计结转结余资金,应以单位会计账表相关数字为基础,并保持一致。
第七条 中央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应扣除以下两项资金:一是已支付的预付账款;二是已用于购买存货,因存货未领用等原因尚未列支出的账面资金。
第八条 预付账款在以后年度收回资金,或出售存货收回资金的,收回的资金应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管理。
第二章 基本支出结转资金管理
第九条 中央部门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包括人员经费结转资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结转资金。
第十条 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原则上结转下年继续用于基本支出。
第十一条 编制年度预算时,中央部门应充分预计和反映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并结合结转资金情况统筹安排以后年度基本支出预算。
第十二条 财政部在批复部门年初预算时一并批复部门上年底基本支出结转资金情况。部门预算中批复的基本支出结转资金数与部门决算批复数据不一致的,以部门决算数据为准。
第十三条 中央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因增人增编需增加基本支出的,应首先通过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安排。
第三章 项目支出结转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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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周期内(基本建设项目竣工之前均视为在实施周期内,下同),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除连续两年未用完的预算资金外,已批复预算资金中尚未列支的部分,作为项目支出结转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 项目实施周期内,项目支出结转资金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
第十六条 编制年度预算时,中央部门应充分预计和反映项目支出结转资金,并结合结转资金情况统筹安排以后年度项目支出预算。
第十七条 财政部在批复部门年初预算时一并批复部门上年底项目支出结转资金情况。部门预算中批复的项目支出结转资金数与部门决算批复数据不一致的,以部门决算数据为准。
第四章 结余资金管理
第十八条 中央部门结余资金包括:项目目标完成或项目提前终止,尚未列支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实施周期内,因实施计划调整,不需要继续支出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实施周期内,连续两年未用完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实施周期结束,尚未列支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
第十九条 部门机动经费在批复当年未动用的部分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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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中央部门应在45日内完成对结余资金的清理,将清理情况区分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和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报财政部。清理后的结余资金,中央部门不得继续动用。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收到中央部门报送的结余清理情况后,应及时发文收回结余资金。
第二十二条 年初财政部发文收回的结余资金数与部门决算批复数据不一致的,以部门决算数据为准,并根据部门决算批复情况对收回资金数进行调整。
第二十三条 年初收回的结余资金数如需调整,中央部门应在8月31日前提出调整申请报财政部。财政部收到中央部门申请后,应及时发文予以调整。
第二十四条 年度预算执行中,因项目目标完成、项目提前终止或实施计划调整,不需要继续支出的预算资金,中央部门应及时清理为结余资金并报财政部,由财政部发文收回。
第二十五条 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的管理,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按照《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精神,中央财政科研项目结余资金中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财政部确认后,可在一定期限内由项目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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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章 控制结转资金规模
第二十七条 中央部门应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安排分年支出计划,根据实际支出需求编制相关年度支出预算。
第二十八条 预算执行中,中央部门应及时跟踪预算资金使用情况,按照财政部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统计,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加快执行进度的意见和建议报财政部,并采取措施合理加快执行进度。
第二十九条 对当年批复的部门预算支出中,预计年底将形成结转资金的部分,除基本建设项目外,中央部门报经财政部批准,可调减当年预算或调剂用于其他急需资金的支出。
第三十条 对结转资金中预计年底前难以支出的部分,除基本建设项目外,中央部门报经财政部批准,可调剂用于其他急需资金的支出。
第三十一条 中央部门申请调减预算或对支出用途进行调剂的,原则上应在8月31日前报财政部批准。财政部收到中央部门申请后,应及时办理。
第三十二条 中央部门调减预算或对支出用途进行调剂后,相关支出如在以后年度出现经费缺口,应在部门三年支出规划确定的对应年度支出规模内统筹解决,财政部不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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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安排。
第三十三条 中央部门结转资金规模较大、占年度支出比重较高的,财政部可收回部分结转资金。
第三十四条 财政部对中央部门控制、消化结转资金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对考核排名靠前的部门,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奖励。对排名靠后的部门,适当压缩以后年度支出规模。
第三十五条 中央部门应对所属单位结转资金规模控制情况进行考核,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第六章 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管理
第三十六条 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中央部门与财政部就预算指标、资金支出情况进行核对。根据核对情况,财政部于1月31日前将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数据发给中央部门。
第三十七条 中央部门收到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数据后,应在15日内将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申报核批表报财政部。财政部收到核批表后,应及时发文批复。
第三十八条 年初中央部门申报和财政部批复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时,不得调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如确需调整,在预算执行中另行办理。
第七章 结转结余资金的收回
第三十九条 中央部门应按照财政部收回结转结余资金的文件,及时将资金交回国库。
第四十条 中央部门交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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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部门应及时调整用款计划,财政部应相应调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指标。
第四十一条 中央部门交回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应在财政部发文规定的时限内将资金交回国库,并将缴款单据印送财政部备查。
第四十二条 收回结转结余资金时,财政部应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库〔2015〕192号)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四十三条 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收回,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中央部门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中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财政部应责成其进行纠正。对未及时纠正的,财政部可将有关资金收回。
第四十五条 中央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规定,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参照本办法的原则,另行制定管理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2010年1月18日发布的《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0?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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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结余按资金 事业单位的结余按资金用途不同分为经常性收支结余和专项资金收支结余。经常性收支结余按资金获得渠道不同又分为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
(一)事业结余的核算“事业结余”科目核算
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以外各项经常收支相抵后的余额。贷方登记收入转入数,借方登记支出转入数。本科目平时一般不核算,只在期末(一般在年末)转账时,将“ 财政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贷方
(二)经营结余的核算“经营结余”科目核算
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入与其相对应支出相抵后的余额。本科目平时一般不核算,只在期末(一般在年末)转账。应将“经营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经营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实现的经营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则为经营亏损。年度终了,单位应将实现的经营结余全数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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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竣工结余资金的管理
竣工结余资金的管理
竣工结余资金是指项目完建后,剩余的货币资金、库存材料以及往来帐款等。
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相应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资产。 非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归还项目贷款。如有结余,30%作为建设单位留成收入,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70%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
但财政部在2006年印发了《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06〕489号)。财政部在这一办法中将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分为净结余资金和专项结余资金。项目支出净结余资金包括:项目当年已完成形成的结余资金;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项目中止或撤销形成的结余;某一预算年度安排的项目支出连续两年未动用、或者连续三年仍未使用完形成的结余。
项目支出专项结余资金是指项目当年已执行但尚未完成而形成的结余,或项目因故当年未执行,需要推迟到下年执行形成的结余资金。
办法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除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应执行本办法,其中:净结余资金的70%上交中央金库,30%部分按照本办法有关项目支出净结余资金规定条款执行,按照规定的范围使用,使用时报财政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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