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程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法医鉴定制度
(一)程序公开
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
6、如两次鉴定的结论不同,办案单位应按《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给当事人开具委托书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鉴定。
(二)鉴定公开
1、被委托的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对办案单位的委托应予受理,不得无故拒绝,对没有委托书的当事人,鉴定机构有权拒绝。
2、法医伤情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检验鉴定所根据资料要详实可靠,要调阅原始病历,客观公正地做出是鉴定结论。
3、法医鉴定机构做出鉴定后,应向办案单位公开鉴定书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
4、当事人如对鉴定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有疑义,法医鉴定人应当做出解释。
5、法医鉴定人在接案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除因功能性损伤需要有观察伤情变化期限的)向办案单位送出;疑难案件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向办案单位送出;如伤情复杂不易下结论,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鉴定机构移送。
6、被鉴定人在接受检验时必须与鉴定人密切配合,必须向鉴定人提供真实的全部治疗病历、检查报告单、各种摄片,不得造假,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收费公开
法医鉴定收费应严格按当地物委有关规定项目进行,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公安机关伤情鉴定
伤情鉴定程序: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法医鉴定制度(一)程序公开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
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
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
6、如两次鉴定的结论不同,办案单位应按《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给当事人开具委托书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鉴定。
(二)鉴定公开1、被委托的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对办案单位的委托应予受理,不得无故拒绝,对没有委托书的当事人,鉴定机构有权拒绝。
2、法医伤情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检验鉴定所根据资料要详实可靠,要调阅原始病历,客观公正地做出是鉴定结论。
3、法医鉴定机构做出鉴定后,应向办案单位公开鉴定书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
4、当事人如对鉴定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有疑义,法医鉴定人应当做出解释。
5、法医鉴定人在接案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除因功能性损伤需要有观察伤情变化期限的)向办案单位送出;疑难案件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向办案单位送出;如伤情复杂不易下结论,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鉴定机构移送。
6、被鉴定人在接受检验时必须与鉴定人密切配合,必须向鉴定人提供真实的全部治疗病历、检查报告单、各种摄片,不得造假,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收费公开法医鉴定收费应严格按当地物委有关规定项目进行,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公安机关的鉴定文书是否可以向受害人提供
公安机关的伤害鉴定结论,应当告知双方。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二十二条 规定: 人身伤情鉴定文书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规范要求。
鉴定文书中应当有被害人正面免冠照片及其人体需要鉴定的所有损伤部位的细目照片。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制作《鉴定意见通知书》,送达被害人和违法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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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单位组织鉴定材料有哪些
1、个人自传(1)从小学到大学及参加工作的简历(时间要具体)。
(2)本人学习或工作期间所获表彰情况。
(3)个人的成长经历及个人有哪些优点、特长等。
(4)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准确出生时间、工作单位或住址(所属村、社区、街道名称)、政治面貌,主要包括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
2、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人事档案的存放地。
3、提供户籍证明材料(户口复制件)。
4、提供本人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应届生由学校及当地派出所出具、历届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街道及派出所出具)。
5、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所在单位、村、社区、街道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及所在地派出所的政审材料(非警察类只需开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即可)。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
7、未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8、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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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安机关提出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书怎么写?急求答案
精神鉴定程序: 一、委托与受理 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
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机关委托鉴定。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遇到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案件,可以委托鉴定。
2.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
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5.中心在接受鉴定委托或鉴定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受理后,应当向委托机关或申请单位出具《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不予受理: 1) 以个人名义申请鉴定的; 2) 不能按本规定提交材料和交纳鉴定费,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但因案件特殊无法收集到有关材料,经委托机关详细说明正当理由,由专家研究是否受理委托鉴定); 二、鉴定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
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精神病司法鉴定书 (范本) 申请人:许某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系被告人***的父亲。
被申请人:许***,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请求事项: 请求对被告人许****的精神状况进行司法鉴定,并作出被告人许****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结论。
事实和理由: 被告人许*******于**年**月**日因涉嫌盗窃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刑事拘留,于**年**月**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被逮捕,现XX区人民检察院已向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理由部分略)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被告人许*****的精神是反常的,有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的必要。
为了对被告人许****负责,为了防止人民法院办错案,根据2001年11月16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特向你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被告人许**的精神状况,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司法鉴定。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附:1.被告人许**曾患精神病的病历证明复印件1份; 2.被告人许****精神状况反常的证实2份。
些情况下,公安机关需要进行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做出的伤残等级鉴定,如果另一方当事人不予认可,法院不予认定。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
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治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申请伤残鉴定,当事人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如果一方申请,另一方不予认可的情况下,属于单方申请作出的鉴定,等于剥夺了对方选择鉴定机构的权利,因此必须双方都认鉴定机构的情况下作出的鉴定法院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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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取保侯审,现公安机关要求作司法鉴定!
对犯罪嫌疑人作司法鉴定,是侦查机关负责进行,不是由当事人自己申请。
是否构成重大疾病,是否能被羁押,只能由司法机关委托省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鉴定,如鉴定符合条件,司法机关可以批准变更羁押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变更羁押措施,可以向执行机关缴纳保证金或是人担保。
但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不是取保后就没事了,仍然可能还要接受司法机关对其进行的侦查、起诉、审判。
纵横法律网-四川神咏律师事务所-张联平律师...
做伤情鉴定需要经过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吗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根据。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于一九九0年七月一日起颁布试行,共计六章第五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于发布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司发[1990]070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发[1990]6号)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GA/T 146-1996)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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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鉴定要哪个部门鉴定?对于官司方面有哪些建议.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申办流程 申办材料:1、申请表;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司法鉴定受理的过程:决定受理前,委托人应与鉴定机构共同办理以下事项:1、检验司法鉴定委托书,审查委托方的主体资格。
2、听取委托方与鉴定相关的案情介绍和鉴定的具体要求。
3、双方共同审查核对鉴定材料。
4、根据鉴定材料的状况共同商定鉴定要求。
5、符合受理条件并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鉴定机构与委托方约定鉴定的相关事宜并签定合同,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向委托方出具材料收领单,在法定期限内决定受理与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及时退回鉴定材料并说明理由。
6、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最迟7天内作出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