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审监庭
一般很难证明偏袒,法官会说审案件侧重点不同。
如果对一审不服,可以上诉处理
法院换执行厅法官申请怎么写
开庭时法官会问,是否申请回避?你如果申请就此时提出。
那该次庭审不再进行,法院将核实你提出回避的理由后作出决定。
如果回避的理由确实是法定事由,法院将同意你提出的申请。
如果回避的理由不是法定是由,法院将不会同意你的申请。
所谓法定是由就是四十五条中所述的。
法庭开庭我可以申请换一个法官吗
1、《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
2、当事人有理由认为以下情形的,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法官判决不公,偏袒一方,可否申请法院更换法官
根据你说的情况,即使你申请法官回避,也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回避的理由因案件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法定范围内的人员,如果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其他直接利害关系;(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回避方式有两种自行回避与申请回避。
民间借贷案二次庭审结束前,法官要求原告提供被告夫妻婚姻状况信...
您需要起诉后,申请法院调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可是没有协助调查函就拿不到证据,我是想请有关单位给外地人开在北京居住的证明,拿不到这个证明法院不让我起诉,所以我没办法先起诉再请法院开这个调查函...
法官偏向医院,我可以申请换法院或者法官吗
百度知道法院在审理任何案子的情况下,可以更换执行法官吗?如果法院接受了一庄案子,已经开过好几庭了,但在之后开的一庭却突然换了一个执行法官,并重新审理了该案件(也就是要求双方重新把案子的事情经过叙说一遍).希望回答我这个问题的人是专业人事,并能告诉我根据什么来做出对我问题的判断,如果只是个人猜测的话,请您止步,谢谢.我要的是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来解答我的这个问题.展开我来答?法妞问答律师在线 知道合伙人百度知道合伙人官方认证企业 2018-07-271、这是可以的。
你说的情况不是“更换执行法官”,而是“审理过程中合议庭成员的更换”,现行有关规定规定,合议庭成员因为需要回避或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可以更换。
2、“要求双方重新把案子的事情经过叙说一遍”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
这是该法官在司法实践中遵守“集中审理原则”和“直接原则”的体现。
根据这两个原则的要求,该法官在重新参与到这个案件中后,需要自己亲自审查证据,检验物证,让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出庭并亲自听取他们的口头陈述,听取法庭辩论,所以也就需要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
附上相关规定,供你参考:《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
更换合议庭成员,应当报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
合议庭成员的更换情况应当及时通知诉讼当事人。
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不中断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除特殊情况下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
直接原则指法官、陪审人员必须亲自接触案件的所有材料,在审判庭上直接审查证据,检验物证,让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出庭并亲自听取他们的口头陈述,听取法庭辩论,然后据此对案件的实质问题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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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执行法院申请书怎么写最好有范文,非常着急等着要用
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执行法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申请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二)执行法院名称; (三)执行案件编号或执行依据的文号; (四)执行案件立案的时间; (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事实及理由。
申请书符合前款规定要求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立案部门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移送审查。
可否向该院执行局申请更换执行法官
百度知道法院在审理任何案子的情况下,可以更换执行法官吗?如果法院接受了一庄案子,已经开过好几庭了,但在之后开的一庭却突然换了一个执行法官,并重新审理了该案件(也就是要求双方重新把案子的事情经过叙说一遍).希望回答我这个问题的人是专业人事,并能告诉我根据什么来做出对我问题的判断,如果只是个人猜测的话,请您止步,谢谢.我要的是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来解答我的这个问题.展开我来答?法妞问答律师在线 知道合伙人百度知道合伙人官方认证企业 2018-07-271、这是可以的。
你说的情况不是“更换执行法官”,而是“审理过程中合议庭成员的更换”,现行有关规定规定,合议庭成员因为需要回避或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可以更换。
2、“要求双方重新把案子的事情经过叙说一遍”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
这是该法官在司法实践中遵守“集中审理原则”和“直接原则”的体现。
根据这两个原则的要求,该法官在重新参与到这个案件中后,需要自己亲自审查证据,检验物证,让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出庭并亲自听取他们的口头陈述,听取法庭辩论,所以也就需要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
附上相关规定,供你参考:《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
更换合议庭成员,应当报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
合议庭成员的更换情况应当及时通知诉讼当事人。
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不中断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除特殊情况下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
直接原则指法官、陪审人员必须亲自接触案件的所有材料,在审判庭上直接审查证据,检验物证,让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出庭并亲自听取他们的口头陈述,听取法庭辩论,然后据此对案件的实质问题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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