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收支公示应根据根据《物业收费规定第六、七、八条规定公式。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
第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可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的,也应当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的有关内容和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起诉状怎么写?
物业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起诉状在网络搜一篇,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修改即可。
参考范本民事诉状原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 负责人:** 职务:总经理 电话:********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性别:* 年龄:** 岁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住所地:***** 电 话:********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给付****年**月至****年**月物业管理费****元2、请求判令被告按照每日千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的滞纳金直至结清全部物管费,截止****年**月**日应支付滞纳金为****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被告系原告所管理的********的业主,被告在接收物业时(****)按《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定了《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并约定按建筑面积**元/㎡收取物业管理费。
在被告欠费期间,原告对其物业安全、清洁及维护等进行了系列的物业管理工作,在原告提供服务之同时被告从****年**月起一直未交物业管理费。
经原告工作人员多次催促未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请法院给予判决。
此致!**市**区人民法院具状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未签物业合同要不要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所以,不管业主本人是否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只要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签了合同,甚至几方之间均未签立合同但物业已提供服务,就该对物业已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偿。
物业准备撤出了未交物业费通知怎么写
验房注意事项 一、收房日期和形式 已经买过房人可能有过这样的遭遇:如期接到收房通知单后,全家人兴冲冲地赶到新居现场,却发现,现场已经是非常热闹,人来人往。
也许你早上8点多钟就来现场了,却要排到中午甚至下午才能验收房子。
面对这种情况,你要有绝对的耐心。
既不要被现场热闹的气氛感染,急着交钱收房,也不要失去耐心,冲工作人员发起脾气,甚至在验房的时候“找碴儿”,一定要本着“新生活开始第一天”的心态,和开发商、物业公司配合好,要知道,从此,这就是你的新家园。
我们建议,大家在接到开发商验房通知后(不论是否分批接到),请及时联系各楼栋的牵头人,尽量分批集中统一前往,人多力量大嘛! 如果收(验)房通知单的寄达日期超过了契约的规定日期,应属延误了交房时间,大家看契约规定的赔偿条例是如何规定的,要向开发商提出。
验房时,一定要先验收,检查过房屋没了问题,或所有的问题都已得到圆满解决后,再签字。
千万不能同意先签字再拿钥匙看房验收。
只要业主签署了房屋交接单,办理了入住手续,那么开发商就会以“业主已经认可”为由,对质量问题拒绝赔偿。
所以,在房屋交付时,邻居们弄清楚该房屋是否已经具备交付条件十分重要。
前往验收房屋,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最终签署房屋交接单和办理入住手续。
业主相应义务的履行,首先要存在前提,即开发商交付的房屋除了具备房屋交付的法律文件外,该房屋的实际质量也应当符合规定。
切记!到时大家分批集体验收。
人多、眼多、智慧多!如果开发商不同意,有问题找组织---临时业主委员会,联合起来抵制开发商、物业公司的各种侵权行为。
临时业主委员会应该设验房专题,将验房中出现问题及时发布,提醒大家随时关注。
二、需要准备的验收工具 1、 房验小锤:用来检查墙面、地面、窗台空鼓。
2、 稍大一点的水桶:用来检查地漏、排水管是否通畅。
3、 卷尺:用来检查房屋净高等。
4、 验电插头:用来检查插座有无脱线、不通。
5、 网球:用来检查排污管道有无障碍物。
有显示日期功能的相机(带闪光灯),律师建议最好用光学相机—用于房屋有问题时留影取证。
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00去。
有条件的可请专业人员帮你验房。
三、验收过程和具体步骤 要根据购房契约和补充协议验收房屋,下面提供验房的参考步骤,通过的项目可在后面打“√”,未通过的注上说明,最后汇总,请开发商代表签字确认。
各位邻居有认为需要添加的其他验收内容,就自行添加或发到网上来,相互提醒相互帮助! 第一项:查验文件 业主在收楼时,首先要审核开发商是否具备交付的全部法律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核对相应原件。
只有证件(原件)齐全,才能签署收楼单。
只要开发商手续不完整,即便该房屋实际不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实际居住,也不能视为法律意义上的交付。
业主也有权拒绝在相应手续上签字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如果确实被要求收楼,也要在相关文件, 如《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证书》”等字样并妥尚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分别有以下文件资料需要查验: 1、规划部门出具的《南京市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2、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表上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还属于“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3、区级以上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
—必须具备。
4、开发商提供的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必须取得,要带走。
5、开发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据此承担保修责任。
必须取得,要带走。
6、房产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
标明实际建筑面积是多少,分摊多少,什么地方是公用面积。
或者由有权部门(如南京市规划国土局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正式测绘报告:《南京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
—必须具备,否则至少无法计算实际的公摊面积,也就无法结算最终房款,无法开具正式发票。
7、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生活供水系统《用水合格证》。
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9、民防部门出具的《民防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10、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电梯(扶梯)验收结果通知单》。
11、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合格证》。
12、燃气主管部门出具的《燃气工程验收证书》。
13、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档案认可书》。
14、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
房屋的设计图纸和水电路图纸,管线如何走,哪些墙可以打,配电箱及配线箱的使用说明等。
第二项:核实面积,计算和落实房款得多退少补问题。
面积结算是验房手续当中比较重要的一项。
请带上契约或副本,确认售楼契约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
契约面积是期房的销售面积,而在工程完工后,开发商还要请测绘单位对已完工的住宅楼进行实测。
测绘部门出示的面积实测表,就是开发商和我们要进行面积结算的依据(一般在入住后开发商才请测绘单...
房屋没人住物业费怎么交
一般情况是,绝大多数商住小区的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都要求业主只要有拿到钥匙的房子在小区,就不管你住不住都要与常住者一样,交纳相同标准的物业费。
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作出的决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
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
当然,以上只是目前的通说,在各个地区可能还会有某些特别的规定,比如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
1、以业主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作为业主入住的开始。
因为“有时候业主会直接把毛坯房出租,事实上就是入住了,就应该按100%交纳物管费”。
2、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由业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纳,对已购买但未入住的业主一年内按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同时为了尽量避免一些“炒房”的业主长期将房屋闲置,又规定“一年后仍未入住的按100%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用”。
《办法》中对是否“入住”的标准确实没有明确规定,他个人认为不能以业主拿到钥匙为界限,但根据张女士反映的情况,房屋已经开始装修,表示已经有人正在使用房屋了,也正在开始享受小区的部分配套服务了,所以按50%收取物业管理费更为合理。
3、国家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物业费须多长时间缴纳一次,那么物业费的缴纳时间问题可在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注明。
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交房之前物业公司要与开发商进行验收,在验收完后,物业公司正式接管该小区,那么小区已竣工、且验收合格后的房屋的资料、钥匙都是必须要移交给物业公司的。
5、业主在接到开发商发放的入伙通知书后,根据入伙通知书上的时间开始缴纳物业费,并且在该时间以后房屋的一切费用、责任都由业主自己承担了。
也就是说从那天开始,房屋的一切权利、责任都归业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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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在什么情况下业主无需支付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小区物业服务不好。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
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 进一步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 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
进入起诉程序后,除非法院判决业主可以免交物业费。
如果法院判决业主败诉,那就必须缴纳物业费了。
接到法院判决仍拒不缴费的,物业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直接从业主的银行存款中转账或扣押其财物拍卖抵账。
...
未按时交纳物业费会怎样
未按时缴纳物业费会有以下几种情况: 不交物业费或被起诉至法院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 进一步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 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 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 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 费的,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
不交物业费或被列入黑名单 另外,物业公司提供了相应标准的服务,而少数业主住户却长期拖欠物业费,也将建立黑名单制度。
进入黑榜后,不诚信的业主各个方面都将受到制约,比如不能购买机票,乘高铁不能坐特等舱一等舱,宾馆酒店限制消费等等。
不按时缴纳物业费被征收滞纳金合法吗?在没有合理的情况下,物业费是需要按时缴纳,不然的话用户会被罚缴纳违约金的。
希望采纳...
没有交物业费,被物业告上了法庭
你不要准备任何资料只要带好身份证去应诉,如果你不去法院会判决物业公司完全胜诉,你必须支付所欠的物业费、滞纳金、诉讼费,物业公司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你去了可以请求法庭调解,一般法官会做物业公司的工作,把你所欠物业费缴纳就可以了,制作调解书,如果你当庭支付,法官立即让物业公司撤诉,庭审结束。
还告诉你家中被盗与物业公司没有关系,你们这些业主什么事情都怪物业公司,你没有支付物业公司保镖的费用不可能天天给你看你家大门,你家里的保险箱钱被偷了物业公司也要负责吗?就不怕物业公司看到你的隐私?只能怪你自己门窗防盗设施没有做好。
你以此为由不支付物业费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难怪我国的物业法规比较完善了,就是业主的法律意识不强,什么歪理都是不付物业费的理由,是社会的宣传力度不够,所以物业从业人员说:物业难做呀!...
物业费可以不交吗?
不可以,不管你住与否。
例1: 著名歌手朱明瑛拖欠物业费一案在朝阳法院一审判决,朱明瑛被判向建国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2.2万余元,并赔偿延期付款滞纳金1200余元。
建国物业公司的代理人王贵明表示,2004年5月17日,因业主与物业管理委员会发生矛盾,朱明瑛所居住的朝阳区清境明湖花园小区原物业公司撤离。
2004年5月21日,建国物业公司与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签订《临时托管协议》,当日,该公司进驻小区开始工作。
王贵明称,朱明瑛作为业主之一,在建国物业工作期间接受了服务,但自2004年6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却一直未交纳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请求法院判定其交纳物业费2.2万余元,并赔偿滞纳金1200余元。
法院认为,物业管理委员会是小区产权人大会产生的执行机构,其在小区无物业管理情况下与建国物业公司签订了《临时托管协议》,这一委托行为合法有效,要求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无不当。
例2: 张先生觉得自己住的小区管理不规范,就连续17个月不交物业费。
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将张先生告上了法庭。
今年7月,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张先生需给付物业管理费2075元。
张先生住在和平区的南湖新园小区,从2003年8月起,他就没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几次催促其交费,但张先生都有自己的理由:“这费用我不能交。
你看咱这小区管理多乱啊!好几家的自行车被偷了;电梯也不作定期检查,存在安全隐患;更让人不能容忍的是,居民楼下的歌厅、浴池和药房的噪音太大,业主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 而物业公司觉得张先生是强词夺理,并通知张先生拖欠的物业费必须交。
但从2003年8月到2004年12月长达17个月的时间里,张先生坚持自己的看法,一直没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无奈将张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交纳拖欠的物业费管理费共计2075元。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认为:原告物业公司与张先生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有效。
被告张先生作为小区的业主,应受合同的约束。
关于被告提出的,小区未规范管理发生住户被盗、车辆丢失等问题,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歌厅、洗浴和药房的噪音、废气及扰民问题,属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范围,且上述问题是否给张先生造成了事实上的侵害,以及该侵害行为是否属于物业公司的过错,张先生的证据不足,故法院也不予支持。
被告在接受原告提供的物业服务后,未履行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义务,属违约行为。
物业官司多为业主输的多,就其原因,主要是业主举证难和物业管理条例不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