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养是为了完成主要目标而需要的一切物力资源。比如打仗,上阵杀敌是主要任务,但需要吃的喝的,这吃的喝的或者其他的需求都可以说是给养。
养老保险申请书范文
不想买可以,但单位也不会把这部分钱给你。
因为养老保险属强制险,单位如果不给职工缴纳,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当然你一定要写不买养老保险申请书也可以,很简单,把你身份介绍-下,然后直截了当表明我不买养老保险,最后写上申请人三字,再把你的名字写上就行了。
【养老保险申请书范文】委托他人缴纳养老保险申请书怎么写
参加社会保险申请书 敬爱的公司领导: 我于2007年10月参加公交公司工作,我非常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和本职工作,我决心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为公司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劳动法》关于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特向领导提请为我办理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手续并履行缴费义务。
特此申请,恳请批准!
两个女儿,父母六十岁后的养老申请怎么写?
楼主给你一个标准的范文吧:养老保险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栽培和帮助。
我是一名XXXX,XXX年X月进于入公司工作,至今已有X年。
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我个人的能力也在不断提升和进步。
由于珍惜并且热爱这份工作,因此在自己的岗位上,我一直努力工作,认真负责。
在此,特向公司申请给予我购买社保的请求,希望公司能够批准为盼,谢谢!此致敬礼!申请人:XXXX年X月X日
养老院办照申请范文
申办养老院申请书范文xx市民政局:我叫xx,兹因开办养老院一事提出申请。
为了更好地做好老年人的养老工作,经过各方面论证我决定办一所养老院。
姜庄北原华达立交桥收费站,既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又有优美的环境和清新的空气,周围土地可以种植花。
草。
树。
木,可以养鸡。
猪等生态食品。
是开办养老院的上佳地段。
当前无论农村还是城市中,五保户、无子女户、双女户和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比比皆是。
无人即时照料,生活上有很大的不方便。
吃饭、购物、娱乐、就医等无人陪护、无人即时照料,和当前欣欣向荣的社会形势极不和谐。
传统的分散供养的方式已经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兴办养老院集中安置这些老人将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方法。
本院将坚持以“老人为本”的服务宗旨,以“奉若父母,情同亲生”为服务理念,依靠一流设施和一流服务,让入住的老人在生活上、身体健康上真正体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让养老院真正成为老年人的“福地”。
开办养老院是新时期民生工作的新模式、新趋势,是“十二五”时期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也是新农村建设中的新举措和必然要求,恳请领导尽快予以批准,使这一好事能尽快实施。
此致敬礼申请人:xxxxx年xx月xx日
有分!急求!关于中国养老问题写一篇议论文,有什么论点,可以写些...
赡养协议书格式上,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居中写“赡养协议”四个字。
2、要在开头写明甲乙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
3、在协议中不得出现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冲突的内容。
4、赡养协议中必须写清楚被赡养人与赡养人是否共同生活,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
5、必须写明被赡养人生病时,赡养人必须给予及时的医治,并且生活照料与护理。
6、被赡养人如果无力支付医疗、护理和照料产生的费用,应有赡养人承担。
7、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时候,由赡养人护理。
8、除了以上保障被赡养人的权益的同时,必须在条款中体现赡养人不得未经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侵占被赡养人的财产。
在起草赡养协议的时候尽量写的具体,全面。
防止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
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
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第二十二条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
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
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第二十六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