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看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投资主体是谁了,一般情况只要写上:某某某(投资主体)现决定注销某某某企业,公司因注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本(投资主体)承担。最后盖上这个投资主体的章就行了
如何写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批准企业法人注销的文件
遗失证明格式范文篇一: 遗失证明 本人张三,于20xx年x月x日申请办理沙井街道图书馆借阅证退证业务,因个人原因将办理0440070070000图书借阅证的押金收据第二联不慎丢失,收据编号0000000,收据金额人民币壹佰元整/伍拾元整,特此证明。
张 三 20xx年x月x日 遗失证明格式范文篇二: 遗失证明 一、身份证: 1) XXX不慎于20xx年x月x日早晨将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医保卡丢失,身份证号为:120221198607011125,特此声明作废。
证件遗失证明的格式 2)兹证明我单位XXX,男,xx-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码:**********,其不慎将原一代身份证丢失。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公章) 年月日 3)某某某人遗失第二(或一)代居民身份证,请保留此标记号:36232XXXXXXXXXXXXXX,自本声明发布日起所有与本身份证有关事情概与本人无关,特此声明。
备注:身份证遗失刊登挂失广告,登报主要是防止非法分子利用身份做一些违法犯罪活动,故公安部门规定处分证丢失当日应联系报纸广告代理商办理登报挂失登记. 二、个人证件遗失证明格式: 学校编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交通大学 专业(本科/研究生)(毕/结)业生**** (男、女)学号 ,于 年 月按就业方案到 报到。
因XXX 原因,于 年 月将原就业报到证遗失(原就业报到证号: ),现申请予以补办遗失证明。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院校就业部门负责人签名: 院校就业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三、护照遗失证明格式: 某某人遗失中国护照一本,护照号码:G00XXXXX,声明作废。
一般护照遗失都刊登在文汇报中缝,还有新民晚报和解放日报.登完报可带报到出入境管理局补办。
四、房产证遗失证明格式: 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旺达路江山名居4-3-1103的房屋,由XXX持有的证号为200702011711的所有权属登记证明,流水号为00251837已遗失,特此声明。
声明人:XXX 五、单位遗失证明格式: 1)营业执照: XXXXX有限(责任)公司遗失营业执照副本,证照编号:4000003200XXXXXXXXX,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XXXXX遗失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1201033031776,特此声明。
营业执照遗失有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般内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只要刊登市级报纸就可以了,大部分外资企业都要登大报。
2)组织机构代码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遗失作废公告:XXXXX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为;55653777-8,颁发日期:2010年7月6日,证书登记号为:组代管120112-035363、120112-035363-1,不慎丢失,现声明作废。
3)税务登记证: XXXXX,遗失国税津字12022219670628221931号,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声明作废。
4)单位印章: 遗失声明:天津中信祺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遗失公章、法人章(姓名:李国光)财务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作废。
5)发票 : 天津是嘉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遗失国税普通十万元版发票08554651—08554675号,普通千元版空白发票02117326-02117350号,声明作废。
6)银行开户许可证 上海XXXXXX有限公司遗失中国XXXX银行上海分行XXX支行开户许可证,证号:XXXX 遗失声明:天津金泉实业有限公司遗失中信银行天津华津支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1100001574202,特此声明。
XXX,声明作废。
六、注销公告格式: 上海XXXXXXXXX有限公司注册号310XXXXXXXX,经股东会决议即日起注销,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格式有有两种,这种是最常见,也是刊登最多的一种.另一种注销公告格式就是有公司债权债务的要写名,还有要成立清算小组,要求债权人在45内到公司申报。
如下: 注销公告:天津市奇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注册号120105000058578,申请注销,警告债权债务人45日内到本公司申请债权债务事宜,特此公告! 七、变更公告: 公告:天津三星毛纺织有限公司根据企业经营需要,拟将外方转股,企业性质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已获市有关部门初步同意。
债权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本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变更。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28514771—812 八、减资公告: 减资公告:天津XXXXXXXXX公司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将原注册资本5XXX万元人民币现减至2XXX万元人民币,请相关债权人在见报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要求清偿或相应的担保,逾期本公司将依法减资,特此公告。
九、清算公告: 清算公告:XXX有限公司(注册号120221000005315)股东会决议清算,请债务、债权人于本公告见报起45日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电话XXX1201刘先生。
十、离职启事: 通告:XXX,自4月9日至今你已经连续旷工,现通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请务必在见报1周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XXX设备有限公司 十一、解除劳动通知: XXX: 你与本单位于2011年1月1日签订了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你连续旷工22天,经公司研究决定于2011年4月2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请你于2011年5月3日前到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将按自动解除劳动...
户口迁回原籍申请书
可以在网上查:合作社注册.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名 称 备选名称 (请选用不同字号) 1. 2.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成员出资总额 (元) 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 成员总数: (名) 其中:农民成员: (名)所占比例: %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 (名)所占比例: %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
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份数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身份证明 5 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 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 住所使用证明 8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10 登记前置许可文件 (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经办人为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 同意 □ 不同意 □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委托人(全体设立人 □ 法定代表人 □ 清算组全体成员 □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备案等;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 □中打√。
2. 在选择的委托人类型 □ 中打√,委托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名;委托人是法人的由其盖章。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件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本人签名或者单位盖章。
4. 委托人签名、盖章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签名、盖章。
特别提示: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不必向登记机关提交此证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姓 名 联系电话 现住所 邮政编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项目 序号 出资成员 姓名或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元) 出资成员 签名或盖章 成员出资总额: (元)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须知 1. 出资方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货币作为出资的填写“货币”。
以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的,填写非货币财产的具体种类,如房屋、农业机械、注册商标等。
2. 出资额是成员以货币出资的数额,或者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的货币数额。
3. 出资成员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名,是单位的由其盖章。
单位盖章可以加盖在出资清单的空白处。
4. 因出资成员多出资清单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载明。
5.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和签名。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 项目 序号 成员姓名 或名称 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成员类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成员总数: (名) 其中:农民成员: (名)所占比例: %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 (名)所占比例: %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须知 1.单位成员主体资格: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农业植保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检疫站以及卫生防疫站、水文检测站等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
2. 证件名称及号码:成员为自然人的,填写“居民身份证”及其号码;成员为单位的,填写主体资格证书及其号码。
3. 住所: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是自然人的住所为现住所,是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为登记证书上载明的住所。
4. 成员类型:分为农民成员、非农民成员和单位成员(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三类。
5. 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农民成员应当提交农业人口户口簿复印件,因地方户籍制度改革等原因不能提交农业人口户口簿复印件的,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土地承包...
遗失证明要如何写?
遗失证明范文 部分证件挂失声明,企业公告,寻人启事登报样稿及登报前准备材料如下: 银行开户许可证声明登报范本: 遗失声明:北京xx-xxx-x发展有限公司不慎将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东北旺支行上地分理处银行开户许可证丢失,账号:0407040xx-xxx-xxx-xxx-x,核准号j1000xx-xxx-xxx-xx,特此声明作废 海运提单声明登报范本: 遗失声明:xx公司不慎将正本海运提单遗失(提单号是:x x x x,船名:x x x x x,航次:x x x x,卸货港,x x x x),特此声明该票正本作废 组织机构代码证声明登报范本: 遗失声明 :北京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办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丢失,(代码号:xx-xxx-xxx-xxx-x) 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登报材料:(1)上级单位的批准文件;(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在国内的,法人亲自签字;(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有限公司的,需要在公告上加盖公章,法人签字;(5)股份公司的,公告上加盖公章,法人签字,还需要董事会决议;(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登报范本) 注销公告:北京xx公司(注册号:11024252667xx-xx)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由xx-x组成,请债权人与见报之日起45日 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登报所准备材料:(1)需刊登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注册资本和减至注册资本的数据;(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登报范本) 减资公告:北京xx公司(注册号:11024252667xx-xx)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金,由500万人民币减少为200万人民币,请债权人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提出xx-xxx-xxx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
特此公告
需要代理商法律规范,规定方面的资料
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方共同出资设立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XX区XX路XX号XX室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开发研究;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房屋出租。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 资额 股东-1 货币 人民币10万元 股东-2 货币 人民币10万元 股东-3 货币 人民币10万元 股东-4 货币 人民币10万元 股东-5 货币 人民币10万元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七条 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九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
申报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书范文
可以在网上查:合作社注册.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名 称 备选名称 (请选用不同字号) 1. 2.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成员出资总额 (元) 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 成员总数: (名) 其中:农民成员: (名)所占比例: %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 (名)所占比例: %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
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份数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身份证明 5 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 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 住所使用证明 8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10 登记前置许可文件 (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经办人为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 同意 □ 不同意 □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委托人(全体设立人 □ 法定代表人 □ 清算组全体成员 □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备案等;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 □中打√。
2. 在选择的委托人类型 □ 中打√,委托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名;委托人是法人的由其盖章。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件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本人签名或者单位盖章。
4. 委托人签名、盖章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签名、盖章。
特别提示: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不必向登记机关提交此证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姓 名 联系电话 现住所 邮政编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项目 序号 出资成员 姓名或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元) 出资成员 签名或盖章 成员出资总额: (元)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须知 1. 出资方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货币作为出资的填写“货币”。
以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的,填写非货币财产的具体种类,如房屋、农业机械、注册商标等。
2. 出资额是成员以货币出资的数额,或者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的货币数额。
3. 出资成员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名,是单位的由其盖章。
单位盖章可以加盖在出资清单的空白处。
4. 因出资成员多出资清单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载明。
5.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和签名。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 项目 序号 成员姓名 或名称 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成员类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成员总数: (名) 其中:农民成员: (名)所占比例: %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 (名)所占比例: %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须知 1.单位成员主体资格: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农业植保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检疫站以及卫生防疫站、水文检测站等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
2. 证件名称及号码:成员为自然人的,填写“居民身份证”及其号码;成员为单位的,填写主体资格证书及其号码。
3. 住所: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是自然人的住所为现住所,是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为登记证书上载明的住所。
4. 成员类型:分为农民成员、非农民成员和单位成员(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三类。
5. 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农民成员应当提交农业人口户口簿复印件,因地方户籍制度改革等原因不能提交农业人口户口簿复印件的,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农村房屋产权证明应该怎么写
抵押行为无效,你的权益无法保证:1、农村住宅用地属于农村宅基地,只拥有使用权,不得上市销售,只能在集体内交易;2、如果你是本村户口,才可以合法交易这栋房子,而且你也只能出售给本村人,请三思而行,农村房屋证明。
一、联建的定义及特征所谓的联建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他方提供资金,进行合作建房,并对建成后的房地产共同经营管理或进行利益分配的行为。
我们通常所说的联建协议、合作开发合同、联合开发合同都属于联建合同。
从概念的界定我们不难发现联合开发房地产属于《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联营,具有如下特征:(一)、主体特定性。
体现在联合开发双方中必须有一方以上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至少一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的资格,否则,联建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限定了较高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
以确保进入该领域的公司具备相应的开发能力。
(二)贯彻责、权、利统一的原则。
实践中,有很多联合开发行为就是因为违反了联营个这一基本原则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比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联合开发协议中约定:甲公司仅负责提供建设用地,不参与项目的建设管理,不论项目是否赢利,乙公司均应向甲公司支付若干收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此类条款属于联营合同的“保底条款”,应认定为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新的规定,这类合同不再直接认定无效而是作改性处理,即认定为借款合同.需要指出的是,所谓的责权利统一,是从整个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角度而言的,是指从宏观上看,双方权利和义务向统一,并非指在开发的任何环节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均等的付出和收益。
比如说,在项目的建设工程中,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往不参与具体管理工作(或者仅派人监督),而是由房地产公司全权负责,这并不意味着违反了该原则。
(三)法律关系复杂。
联合开发房地产涉及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
首先是合作双方的关系,如上文所说应属联营关系,而联营又分为法人型联营和松散型联营,组织形式和权利义务分配都需要仔细约定(文将详细分析);其次是联合体与政府主观部门的关系,开发房地产的各个环节,立项、到规划、开工、预售、验收都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监督,最直观的表现就是要申请办理若干个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而联合开发更需要向政府部门做好审批工作,办-理-证-件或批文都应以合作双方的名义办理,只要这样联合开发行为才能获得法律的认可。
由于没有做好联合开发的审批工作而导致某一方的权利受到损害或合作合同被法院认定无效的案例俯首皆是,教训非常惨痛。
再次是联合体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关系,包括与建筑承包商、拆迁安置人员、购房业主、贷款和按揭合作银行等,证明范文《农村房屋证明》(http://www.unjs.com)。
二、房地产联建的主要类型及其法律性质在房地产联合开发领域中,由于存在许多不规范的操作,联建的类型则多种多样,正确区分其类型则有利于判断其法律性质,确认合同的效力。
现就几种常见类型的联建合同及其法律性质分析如下:第一、双方共同提供建设用地,共同出资,共同办理建房审批手续,共同负责建设施工,房屋竣工后,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共同取得或分别取得竣工房屋的产权,在此种类型合同中,因为规划许可证是以双方的名义取得,根据建设部《关于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中几个涉及政策性问题的原则意见》的有关规定,双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投资的比例取得竣工房屋的产权,办理产权登记。
从此类合同的具体权利义务内容可以看出,这类合同的主体双方是为共同的事业而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这种房屋联建行为实质上是一种经济合作行为,其权利义务关系类似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合伙关系。
联建合同,应认定为房屋合建合同。
第二、一方提供建设用地,另一方出资,双方办理了土地出让及合建审批手续,共同负责建设施工,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共享利益,共担风险。
此类合同因符合房地产经营开发的法定条件,则属典型的房屋联合开发形式。
第三、一方提供建设用地,以自己的名义取得了建房审批手续,另一方出资,并负责建设施工。
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分别取得竣工房屋的产权。
这种房屋联建方式较为常见,主要发生在有地无钱和有钱无地的双方之间。
在此类合同中,另一方是以投资方式参与一方的房地产开...
农村房屋产权证明应该怎么写
抵押行为无效,你的权益无法保证:1、农村住宅用地属于农村宅基地,只拥有使用权,不得上市销售,只能在集体内交易;2、如果你是本村户口,才可以合法交易这栋房子,而且你也只能出售给本村人,请三思而行,农村房屋证明。
一、联建的定义及特征所谓的联建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他方提供资金,进行合作建房,并对建成后的房地产共同经营管理或进行利益分配的行为。
我们通常所说的联建协议、合作开发合同、联合开发合同都属于联建合同。
从概念的界定我们不难发现联合开发房地产属于《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联营,具有如下特征:(一)、主体特定性。
体现在联合开发双方中必须有一方以上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至少一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的资格,否则,联建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限定了较高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
以确保进入该领域的公司具备相应的开发能力。
(二)贯彻责、权、利统一的原则。
实践中,有很多联合开发行为就是因为违反了联营个这一基本原则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比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联合开发协议中约定:甲公司仅负责提供建设用地,不参与项目的建设管理,不论项目是否赢利,乙公司均应向甲公司支付若干收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此类条款属于联营合同的“保底条款”,应认定为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新的规定,这类合同不再直接认定无效而是作改性处理,即认定为借款合同.需要指出的是,所谓的责权利统一,是从整个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角度而言的,是指从宏观上看,双方权利和义务向统一,并非指在开发的任何环节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均等的付出和收益。
比如说,在项目的建设工程中,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往不参与具体管理工作(或者仅派人监督),而是由房地产公司全权负责,这并不意味着违反了该原则。
(三)法律关系复杂。
联合开发房地产涉及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
首先是合作双方的关系,如上文所说应属联营关系,而联营又分为法人型联营和松散型联营,组织形式和权利义务分配都需要仔细约定(文将详细分析);其次是联合体与政府主观部门的关系,开发房地产的各个环节,立项、到规划、开工、预售、验收都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监督,最直观的表现就是要申请办理若干个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而联合开发更需要向政府部门做好审批工作,办-理-证-件或批文都应以合作双方的名义办理,只要这样联合开发行为才能获得法律的认可。
由于没有做好联合开发的审批工作而导致某一方的权利受到损害或合作合同被法院认定无效的案例俯首皆是,教训非常惨痛。
再次是联合体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关系,包括与建筑承包商、拆迁安置人员、购房业主、贷款和按揭合作银行等,证明范文《农村房屋证明》(http://www.unjs.com)。
二、房地产联建的主要类型及其法律性质在房地产联合开发领域中,由于存在许多不规范的操作,联建的类型则多种多样,正确区分其类型则有利于判断其法律性质,确认合同的效力。
现就几种常见类型的联建合同及其法律性质分析如下:第一、双方共同提供建设用地,共同出资,共同办理建房审批手续,共同负责建设施工,房屋竣工后,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共同取得或分别取得竣工房屋的产权,在此种类型合同中,因为规划许可证是以双方的名义取得,根据建设部《关于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中几个涉及政策性问题的原则意见》的有关规定,双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投资的比例取得竣工房屋的产权,办理产权登记。
从此类合同的具体权利义务内容可以看出,这类合同的主体双方是为共同的事业而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这种房屋联建行为实质上是一种经济合作行为,其权利义务关系类似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合伙关系。
联建合同,应认定为房屋合建合同。
第二、一方提供建设用地,另一方出资,双方办理了土地出让及合建审批手续,共同负责建设施工,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共享利益,共担风险。
此类合同因符合房地产经营开发的法定条件,则属典型的房屋联合开发形式。
第三、一方提供建设用地,以自己的名义取得了建房审批手续,另一方出资,并负责建设施工。
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分别取得竣工房屋的产权。
这种房屋联建方式较为常见,主要发生在有地无钱和有钱无地的双方之间。
在此类合同中,另一方是以投资方式参与一方的房地产开发,因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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