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是公共安全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不指个人,我国的公安机关安级别分为公安部(部级)——公安厅、直辖市公安局(省级)——市级公安局(市级)——县级公安局(县级)——公安分局、派出所(乡镇级)
警察是外来词,指一种职业,也指从事该职业的人,我国的警察分为人民警察和武警,没有警察局的说法,港澳和国外一般叫警察局,大陆有警察作为名称的一般叫队,如武警中队,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人民警察法规定:中国的人民警察分4种: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监狱与劳教机关,法院、检察院的法警,所以公安属于人民警察的一种。
公安局不予立案如何申请复议?
如果当事人到公安局报案之后,公安局决定不予立案的话会给当事人一个《不予立案通知书》,在通知书上公安机关会对不予立案的原因作说明。
如果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理由不服,携带《不予立案通知书》到上一级的公安机关去申请复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如何申请复议呢?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一、申请复议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
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
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
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二、申请复核 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
对上一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三、向检察院投诉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
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书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仍认为不应当立案,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的,检察院有权力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通知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四、拒绝自诉 公安机关以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到法院自诉为由不予立案的。
被害人坚持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五、到法院直接起诉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检察院不予起诉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法院直接受理这类自诉案件很严格。
被害人很难收集到被告人有罪的证据,这种起诉往往被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被告人无罪。
对公安局行政处罚不服的现在去哪复议?
一、申请复议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
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
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
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二、申请复核 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
对上一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三、向检察院投诉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
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书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仍认为不应当立案,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的,检察院有权力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通知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四、拒绝自诉 公安机关以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到法院自诉为由不予立案的。
被害人坚持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五、到法院直接起诉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检察院不予起诉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公安局的行政复议机关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可以向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安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 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拓展资料: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
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参考资料: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你分错类了,怎么跑英语这来了,下次别忘了啊...:) 王某因不服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处罚过轻,遂改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王某以市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对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2002年卷二第26题) A.决定受理此案 B.要求原告将区公安分局列为共同被告 C.要求原告将被告变更为区公安分局 D.以被告不适格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A.本题考查经行政复议的案件如何确定诉讼被告.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市公安局在行政复议中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把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改为15天,王某起诉时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符合法律规定,而且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该安案符合法院受案范围,因此法院应当受理,A正确.
我对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有异议,要求行政复议公安局说不行怎么办 ...
首先是看公章,看派出所以哪个机关的名义做出的行政处罚。
如果是以分局的名义进处罚,这种情况下复议机关应该为县区人民政府或市公安局。
如果派出所是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处罚的,复议机关为镇政府或县区公安局。
政府与公安局可以二选一,你可以自由选的。
一般情况下,复议机关的就应当是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是同级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简称行政复议法)是在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通过,由1999年0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6号主席令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法律,共计七章四十三条。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8月27日通过,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7年,为了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根据行政复议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简称行政复议实施条例)并于2007年8月1日施行。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有多大用
不予行政处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以下是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调查,现已查明 (事实及证据)。
上述事实、行为违反了《 》第 条 款 项的规定。
鉴于违法行为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行政处罚法》规定以下情况可不予行政处罚:一、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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