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提交的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 (二)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三)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 (四)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 (五)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六)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七)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八)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九)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 (十)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十一)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十二)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 (十三)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 (十四)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并附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 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规定提交的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选址的依据: (二)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四)占地和建筑面积: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责医疗机构的,除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址报告外,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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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筹设:(一)申请筹设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应当向区教育局提交下列材料: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个人举办的,要提供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待业证、退休证、学历证、个人民事行为能力证明书等,简历材料需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单位和团体举办的,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或委托书;联合办学的要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3.选址报告,主要包括拟筹建园的场地规划、总平面图、各层建筑设计平面图;4.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5.属捐赠性质的园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审批程序1.区教育局收到举办者提交的(一)项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即为正式受理,发出《申请筹设民办幼儿园受理书》。
2.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书面说明理由。
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
超过三年的,举办者须重新申报。
筹设期内,不得招生。
二、申请正式设立:(一)完成筹设申请正式设立的,举办者应当向区教育局提交下列材料:1.正式设立申请书;2.筹设批准书;3.幼儿园章程,首届理事会、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4.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计生证、学历证、理事会或董事会委托书);5.聘任园长、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财务人员及厨房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计生证、上岗证、学历证、健康证);6.幼儿园的房产证或租赁关系协议书;7.合法的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证明;8.医疗机构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堂卫生许可证;9.房屋安全鉴定或房屋质检证;10.消防验收合格证(为必达条件,一票否决)。
(二)审批程序1.区教育局收到(一)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委托香洲区学前教育机构设置评议委员会进行评议。
教育局根据评议委员会的结论报告,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书面说明理由。
2.具备办园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第一项的(一)中第2、3、4、5条所列材料和第二项(一)中除第1、2条外的所有材料。
3.经批准的幼儿园须到区民政局、市技术监督局、税务局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台江县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母婴健康,规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管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贵州省母婴保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是指: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筛查)、遗传病诊断、助产技术、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技术。
第三条 凡在本县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第四条 县卫生局主管本县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本县区域卫生规划和育龄人群的分布,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布点进行调控,制定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条件与相关标准,以及各项技术服务规范,实施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筛查)、遗传病诊断的审批。
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设置规划和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助产技术、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技术的审批。
第五条 县卫生局承担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筛查)、遗传病诊断行政许可的受理、资质审核、发证、注销、统计等工作以及相关的监督执法工作。
第六条 县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助产技术、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技术的业务指导、质量控制、技术考核、统计信息等业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设置规划及原则第七条 本县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设置规划及原则为:(一)助产技术:根据辖区内近五年的分娩数、床位使用率进行设置规划,使辖区内助产机构总数能满足服务需求。
机构条件应为具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并设置相应数量的产科床位。
(二)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技术:根据辖区内育龄人群分布和医疗机构的设置情况,对开展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技术机构的布点进行调整设置。
以上机构条件为具备相应医疗技术力量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三)婚前医学检查:设在县妇幼保健站。
(四)产前诊断(筛查):根据目前的技术水平和需求状况,全县开展产前诊断的机构数为10家。
(五)遗传病诊断:另行规定。
第八条 县卫生行政部门于每年12月底前,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发证和校验情况汇总表备案。
第三章 机构审批第九条 凡申请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条 凡申请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二)有关技术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五)可行性报告;(六)妇幼保健机构出具的技术评审意见书;(七)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县卫生行政部门应依照《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及相关要求,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 申请开展助产技术、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技术的机构,由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对审核合格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发给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并根据核准的项目,分别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的许可项目栏注明:1、助产技术、或单胎顺产接生技术;2、负压吸宫术、钳刮术、药物流产、中期妊娠引产、皮下埋植术、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术、输卵管绝育术、输精管绝育术、复通术。
第十三条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申请开展助产技术、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技术服务的机构需在不同县开展服务的,应当经开展服务场所所属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同意批准,并符合该区域的设置规划。
经许可在各服务场所开展助产技术、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在核准的服务场所内开展服务,并分别纳入所属区县妇幼保健专业机构业务管理范围。
第十四条 经批准开展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证机关应当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上注明相应的诊疗科目:计划生育专业。
在副本的服务内容栏上加注获准开展的服务项目。
第十五条 申请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筛查)、遗传病诊断的机构,由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对审核合格的,县卫生行政部门发给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并根据核准的项目,分别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的许可项目栏注明:1、婚前保健;2产前诊断。
第十六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凡有效期满,继续开展该项技术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按照原审批程序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换证审批手续。
第四章 人员审批第十七条 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人员,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县级医疗单位从事助产技术、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技术的人员,由州卫生行政...
人力资源规划怎么写啊
转载以下 人力资源规划范文 供参考 短期目标 –建立统一集中的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即员工关系、薪酬福利管理、绩效考核等) –实现准确、快捷的人力资源数据统计 –建立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中期目标 –实现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流程 –提升总体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建立职业生涯规划体系 –实现人力资源无纸化管理 长期目标 –建立并推广能力模型 –大规模提升人员技能及素质,为企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人员基础 根据以上的工作目标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根据本年度工作情况与存在不足,结合目前集团发展状况和今后趋势,人力资源部计划从十个方面开展2008-2009年度的工作: 1、日常人力资源招聘与配置 2、推行薪酬管理,完善员工薪资结构,实行科学公平的薪酬制度; 3、充分考虑员工福利,做好员工激励工作,建立内部升迁制度,做好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培养雇员主人翁精神和献身精神,增强企业凝聚力。
4、参考先进企业的绩效考评办法,实现绩效评价体系的完善与正常运行,并保证与薪资挂钩。
从而提高绩效考核的权威性、有效性 5、大力加强员工岗位知识、技能和素质培训,加大内部人才开发力度。
6、建立内部纵向、横向沟通机制,调动集团所有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和谐、融洽的企业内部关系。
集思广益,为企业发展服务。
7、做好人员流动率的控制与劳资关系、纠纷的预见与处理。
既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又维护集团的形象和根本利益。
8、进一步完善每个职能部门的权责,争取做到组织架构的科学适用,三年不再做大的调整,保证集团的运营在既有的组织架构中运行。
同时对集团各部门各职位的工作分析,为人才招募与评定薪资、绩效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注意事项: 1、人力资源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
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人力资源部在设计制订年度规划时,按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
如果一味追求速度,人力资源部将无法对计划完成质量提供保证。
2、人力资源工作对一个不断成长和发展的集团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需要集团上下通力合作的工作,各部门及分公司配合共同做好的工作项目较多,因此,需要董事长予以重视和支持。
自上而下转变观念与否,各部门及分公司提供支持与配合的程度如何,都是人力资源工作成败的关键。
所以人力资源部在制定年度规划后,在完成过程中恳请集团的各级领导与各部门及分公司予以协助。
3、此规划仅为人力资源部2009年度全年工作的基本文件,而非具体工作方案。
鉴于企业人力资源建设是一个长期工程,针对每项工作人力资源部都将制订与计划相配套的详细工作方案。
但必须等此工作规划经集团领导研究通过后方付诸实施,如遇集团对本部门计划的调整,人力资源部将按调整后的规划完成年度工作。
同样,每个计划项目实施的具体方案、计划、制度、表单等,也将根据集团调整后的计划进行具体落实。
根据以上的综述,和集团目前的现状,为了更好的理顺集团人力资源部和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之间的隶属关系,将集团人力资源部改为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部,新的部门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部(经理1名) 管理组(专员2名) 开发组(专员2名) 员工关系 薪酬福利 公司人力管理部门 招聘 培训与开发 考核 员工发展 对上图的说明: 管理组的主要工作为员工关系、人事管理、薪酬管理和集团分公司的人力部门的工作,在对集团分公司的人力部门的管理上,管理组担当上传下达,沟通协调的工作,在员工关系上是对集团所有员工开发组作为管理组的支持部门,将从招聘(内部招聘、外部招聘),培训与开发,考核以及员工发展等几方面工作。
人力资源工作作为未来企业发展的动力源,自身的正规化建设十分重要。
因此,人力资源部在2007年将大力加强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和规范,严格按照现代化企业人力资源工作要求,将人力资源工作从简单的人事管理提升到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的层次,使人力资源工作结果成为集团高层决策的参考依据之一。
人力资源部2009年度自身建设计划为:完善部门组织职能;完成部门人员配备;提升人力资源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提高部门工作质量要求;圆满完成本部门年度计划和集团交给的各项任务。
人力资源的人员及部门职能: 1、完成部门人员配备:在2009年7月31日前将招聘专员、考核专员、人事专员和培训专员配置到位(可兼、代); 2、完善部门职能:人力资源部在2009年要达到所有计划,必须对本部门的职能、职责进行界定。
计划设立人事专员(2名),专司人事管理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涉及:招聘、入职、离职、人事档案、考勤、薪资、合同、福利等,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工作: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部与下属分公司的管理工作;设立培训专员(1名),专司人事培训和开发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涉及:培训计划拟定、培训课题开发、培训人员遴选、培训讲师聘请、培训具体组织、培训总结与考核等。
考核专员(1名),专司考核工作,主要的工作内容涉及考核、激励等。
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全面工作,对本部门所有工作项目负全责,并负责集团整体人力...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应当经工作人员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工作人员讨论。
第五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第八条 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和规模,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和等级标准。
第九条 事业单位岗位按照下列程序设置: (一)事业单位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二)主管部门审核; (三)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 (四)事业单位在听取工作人员意见后,由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制定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 (五)组织实施。
第三章 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十条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
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式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第十二条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第十三条 公开招聘考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 公开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确定拟聘名单并予以公示; (七)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报批; (八)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内部应当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产生岗位人选。
竞聘上岗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运用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方法。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建立人事关系,应当订立书面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聘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代表; (二)工作人员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聘用合同期限; (四)岗位名称、类别、等级、职责任务; (五)工作地点;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七)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除前款规定外,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可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培训、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可以与新进人员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一般订立3年至5年的合同;对人员流动性强的岗位,可以订立3年以下的合同;对相对稳定的岗位,可以订立5年以上的合同。
对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目的订立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
聘用单位与工作人员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前款任何一种期限的合同。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工作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该工作人员订立聘用至其退休的合同。
第二十条 聘用合同经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聘用合同文本由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各执1份。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 (二)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聘用合同的; (三)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工作人员权利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聘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聘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二条 聘用合同期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协商一致,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聘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聘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聘用合同文本由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各执1份。
第二十四条 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能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或者不能达到工作标准的; (二)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 (三)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
工厂奖罚制度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目录第一章 人事管理………………………………………1第一节 总则……………………………………………1员工聘用………………………………………1员工培训………………………………………3工资分配………………………………………4员工假期待遇…………………………………4辞职,辞退,开除,离岗……………………5劳动管理………………………………………8考勤……………………………………………8奖惩……………………………………………10文秘……………………………………………16文件收发………………………………………16文件存档………………………………………16保密……………………………………………17文件打印………………………………………21会议安排………………………………………21差旅费…………………………………………23门卫管理………………………………………24电话管理………………………………………26车辆……………………………………………27医疗防疫与环卫………………………………29公司客饭管理…………………………………30公司养老保险交纳……………………………31在岗员工学习深造……………………………32宾馆,小餐厅浴室……………………………33印章管理………………………………………35合同……………………………………………37合同的签定……………………………………37公司合同的审查批准…………………………38公司合同的履行………………………………39公司合同的变更,解除………………………39合同纠纷的处理………………………………40合同的管理……………………………………42第十六章 宿舍楼,单元楼,办公楼会议室管理………42第十七章 员工守则………………………………………44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讨论稿)第一章 人事管理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公司人事管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调动员工积极性,保障员工利益.第二条 公司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面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第三条 公司本着精简,高效,合理的原则,对公司员工招聘进行严格控制.第四条 公司对员工实行全员合同管理,并建立员工有权选择岗位,企业有权选聘员工,解聘员工的双向选择机制;建立员工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第五条 为了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公司对全体员工进行有计划的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及脱岗教育.第六条 公司办公室人事劳动部门负责人事计划,劳动工资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核录用,聘用,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第二节 员工聘用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岗位工,临时工时,应向办公室人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人劳部门负责招聘事宜.第八条 聘用人员考试审查合格后,由办公室人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报到时,需向人劳部门提供学历证书,体格检查表,近期免冠照三张,人事资料等.(车间临时工报到时需带个人户口本或身份证等有关证明及体格检查表,一寸免冠照2张)第九条 聘用员工试用期根据工作岗位及本人工作情况而确定.凡新进员工到后勤系统办公室,财务科,医疗室,销售公司内勤,二期建设系统基建科,技改办试用期3个月(其它岗位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到期不能上岗者,延长试用期.调整到新岗位的员工,实习期原则上为一个月,但由科室根据本人工作情况而定.生产系统按照《新上岗和岗位转换实习期规定》执行.第十条 聘用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实际需要和受聘人专业,技能确定其岗位.在合同期内,员工因身体突发性疾病伤亡或在公司外发生人身伤亡等意外事故,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第十一条 被公安机关或其它相关单位通告,有传染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品性恶劣者和未满16周岁者不得聘用.第十二条 中层管理人员聘用由总经理提名,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副总,总经理助理,分公司经理,副经理聘用由总经理提名,董事长研究决定.第十三条 凡公司聘用员工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制,不准私自用工.第十四条 聘用员工试用期满考试合格后,由办公室人劳部门正式办理上岗手续.第十五条 上岗员工必须签订岗位合同,不适合岗位工作者,可调整待岗,违反岗位合同者,淘汰下岗.本人要求下岗的,解除岗位合同.第十六条 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由科室,车间调整待岗.第十七条 公司实行自然淘汰制,淘汰主要依据其工作表现,技术水平,操作能力,遵规守纪,身体状况等方面优胜劣汰.员工培训第十八条 员工培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第十九条 新招聘员工和转岗员工必须经过系统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第二十条 新员工和转岗员工培训内容按照《质量手册》6.2条款执行. 第二十一条 每年年底前,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下年度培训计划,经主管副总审批后报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按照各单位提交的培训计划综合平衡后,编制下年度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第二十三条 基础部分培训由办公室负责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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