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 安全法第八十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 工商行政 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 ,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 职责的,应当书面通 知并移 交有权处 理的部 门处理。有权处理 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属于食品安全事故 的,依照本 法第七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现在的食品是分 段 管 理。质监 管生产, 工商管流通,农业管田间地头,食药管餐饮和现场制售……食药局还承担着当地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的职责,负责协调各部门和 调查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食品质量问题怎么赔偿,先找到对方协商,同时保留证据,没有造成恶劣的后果的话适当赔偿就可以了,依你个人的情况而定吧,也不要太计较了,告诫商家以后应改下就是了,如果按法律的话,赔偿的标准是以你的实际损失为依据,如果损失较大且商家有违道德或风俗之处,还应酌情赔偿精神损失。
但实践中除非情况恶劣,对消费者人格污辱,否则一般只是赔礼道歉。
如果造成价格污辱或其他有损名誉等现象,一般赔偿二三千元左右,各地市掌握的标准不一样,有的可能更多达上万元,有的更少。
...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食品过期了,怎么赔法,举一个例子:一个人在超...
只能进行赔付要赔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一般会私了。
所以经营者需要打铁自身硬,不给这些人机会。
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9年2月28日发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中华人品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百度百科
【食品安全赔偿制度】新食品安全法对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民事赔偿责...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经营者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关于“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理解,有三点要注意。
一是该项规定属于侵权损害的赔偿责任,侵权主体具有不确定性,即凡是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的一切责任主体,都应视为侵权主体,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该项侵权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
只要客观上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造成了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不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都一律承担赔偿责任。
三是从赔偿责任的范围方面看,本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属于以损失为限的补偿性的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人、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 损失。
” 关于“生产经营者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定,是关于执行民事赔偿与行政或刑事处罚顺序问题的规定,即民事赔偿优先:先将责任人的财产支付给受害人,剩余部分再支付罚金、罚款或被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有与食品安全法这一规定相类似的立法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其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食品安全法这一规定充分保证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保护公民及法人的合法权益的初衷。
新食品安全法赔偿标准
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扩展资料《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最低1000赔偿是哪条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扩展资料消费者索赔权消费者索赔权,是指消费者保护法确立的消费者基本权利之一。
又称求偿权。
1969年由美国政府提出。
其内容是只要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在客观上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或荣誉上的损害,不管主观:是否有过错,受害者都有权要求赔偿或其他救助的权利。
这种权利不同于传统民法中的损害赔偿制度,加强了对消费者的特殊保护,加重了生产经营者的责任。
参考资料:消费者索赔权—百度百科
食品安全赔偿标准食品里吃到玻璃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中第四种情况: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不合格怎样赔偿000元条款
《食品安全法》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有相关赔偿条款,如下: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但是,不合格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标准是两码事,安全标准通常为了保证食品的食用可靠性的,不合格的范围要宽很多。
打个比方,预包装食品净含量短缺,肯定是不合格的,但是净含量短缺不影响食用可靠性,并不会造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
所以,这种情况下用食品安全法就是不合适的。
应该找其他相关法规。
...
食品吃到虫子如何要求赔偿
还可以向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相关法律如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拓展资料食品安全标准:(一)食品相关产品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于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九)食品中禁止使用的非法添加的化学物质。
参考资料来源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拓展资料第九十七条是关于赔偿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的规定。
一、关于赔偿责任 民事责任是根据民法的规定,公民或法人在违反自己的民事义务或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在财产关系方面,表现为恢复被违法行为所破坏的财产权利;在人身方面,除恢复人身权利外,还必须赔偿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
对于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除了适用本条规定外,还要依据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关于民事赔偿优先的法律原则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出现违反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据本章法律责任的规定,可能会出现财产责任方面的竞合,即一方面因为给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而需要对受害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另一方面还需要接受监管部门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
当一个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同时面临民事赔偿、罚款、罚金的处罚时,可能会出现因财产不足而难以同时支付的问题。
在此情况下,我国的公司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已经作出了明确的回答,那就是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原则,本法也明确了这一原则,目的是保护权益受侵害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民事赔偿和缴纳罚款、罚金,都是一种财产责任,需要违法者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承担其违法行为的后果。
但三者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 民事赔偿属于民事责任的一种,目的是赔偿受害人所受到的人身和财产的损失,具有补偿性质; 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责任,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当事人所给予的一种处罚手段; 而罚金则是一种刑事责任,是审判机关对于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当事人所给予的刑事制裁。
从这三种法律责任的决定主体上说,民事赔偿和罚金都是由国家的审判机关决定的;而罚款是由行政机关决定的。
从这三种法律责任的性质上说,民事赔偿体现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补偿,而罚款和罚金则体现的是国家对违法者的惩罚。
确立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原则具有积极的意义。
实践中存在当违法者的财产不能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往往是罚款、罚金优先,而民事侵权的受害人得不到赔偿。
这样做的结果是,虽然违法者受到了经济上的制裁,但是受害者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其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
通过确立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原则,可以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使其受损的权利得到补偿,这充分体现了立法机关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_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食品投诉答辩书,谁走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