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行政责任,名词解释
篇一: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第1-2章)
1、行政职能P1
行政职能是指狭义政府(即国家行政机关)为维护统治和促进社会发展,在社会各个领域中所承担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是相关的政治权力主体按照一定规则,经由一定过程,通过多种表达形式实现彼此价值观念和利益关系的契合,从而赋予国家行政机关在广泛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中的各种任务的总称。
2、新公共管理P3
“新公共管理”是西方国家针对政府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财政危机、信任危机以及效率危机开展的一场旨在推行政府管理民营化、效率至上和顾客导向的政府改革运动。
3、公共服务职能P5
公共服务职能是指通过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而对推动经济发展、调节社会矛盾与利益关系、提高社会公平和文明程度、保持社会稳定起到重要影响作用的政府职能。
4、行政职能转变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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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政职能转变是指政府根据社会环境的变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履行职责的范围和发挥功能的领域做出适当调整的活动。
5、行政体制P29
答:行政体制又称行政管理体制,主要指一个国家行政系统中的权力划分、职能配置、组织结构、人事制度、运行方式等制度的总和。
6、行政权力体制P30
行政权力体制是指在一个国家的行政组织体系中,行政权力配置与运用的组织形式和组织制度。
7、集权制P30
答:集权制又称中央集权制,是指一切行政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或上级机关,中央或上级对地方或下级直接指挥,地方政府或下级依据上级命令、指令,在中央或上级授权范围内处理公务的行政体制。
8、分权制P30
答:分权制是指中央政府或上级机关将行政权力授予地方政府或下级机关,地方政府或下级机关在其权力范围内,有完全的自决权,中央政府或上级机关除了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之外,不得随意进行干预的行政体制。
9、行政组织体制P31
答:行政组织体制是指按照行政组织中的纵向结构和横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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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的划分,来确定其权责范围和工作性质的组织形式和组织制度。
10、层级制P31
答:层级制又称分级制、直线制,指的是把行政组织从纵向划分为若干层次,每一层次的工作性质相同,但其权责范围则自上而下的随层次递减的组织形式和组织制度。
11、职能制P31
答:职能制又称机能制、分职制,是把行政组织从横向划分为若干部门,各部门的工作性质不同,但其权责范围基本相同的组织形式和组织制度。
12、行政领导体制P31
答:行政领导体制是指行政领导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权责关系的制度化表现形式,是行政运行机制的关键。
13、首长制P30
答:分权制是指中央政府或上级机关将行政权力授予地方政府或下级机关,地方政府或下级机关在其权力范围内,有完全的自决权,中央政府或上级机关除了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之外,不得随意进行干预的行政体制。
14、委员会制P31
答:委员会制也称合议制,是指在一个行政组织中,最高决策权由两个以上人员组成委员会来共同执掌,对所管辖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实行集体领导、共同负责的组织形式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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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名词解释(第3-4章)
1、行政组织P59
行政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组织就是一切具备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行政功能的组织,它既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政党的具有管理职能的组织系统,也包括国家机关中的立法、司法系统中具有执行性职能的
各类单位和国家的整个组织系统。狭义的行政组织是指为执行国家政务所建立的机构系统,即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组建的,体现全体人民意志、行使行政权力、执行行政职能、推行政务、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机关体系。
2、领导机关P62
领导机关是指行政系统中领导管辖全局的决策机关,它是各种行政组织的中枢首脑机关。
3、职能机关P62
职能机关是指各级政府中负责组织和管理某一专业方面行政事务的执行机关。
4、办公机关P63
办公机关亦称辅助机关或幕僚机关,是指协助行政首长处理日常事物的综合性办事机构。
5、咨询机关P63
参谋咨询机关或智囊机关是一种现代政府的组织形态,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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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汇集专家学者和富有经验的政府官员专门为政府出谋划策、提供论证和较佳政策方案的行政机构。
6、派出机关P63
派出机关是指一级政府为有效行使其职权,根据政务管理的需要,安管辖地区授权委派的代表机关。
7、行政组织结构P63
行政组织结构是指行政组织各要素的排列组合方式,尤其是行政人员以及行政机构和行政职权在各岗位、各部门、各层级的组合所建立起来的由法律所确认的相互关系模式。
8、行政责任P84
行政责任是政府及其构成主体行政官员(公务员)因其公权地位和公职身份而对授权者,法律以及行政法规所承担的责任。
9、政治责任P85
政治责任是指政府及其官员因其享有和行使国家行政权力而承担的维护社会制度,维护宪法精神和原则,维护国家法律制度,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公民生命和财产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稳定、秩序和发展方面的责任。
10、行政责任的追究P88
行政责任的追究是在行政责任确定的条件下(包括责任主体、责任实施、责任依据等),依据一定的法律原则和规定,对损害性行政行为的责任主体给予一定的行政或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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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根据情况使之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11、行政裁决P88
行政裁决是司法行政之一,亦称行政仲裁,是国家行政机关受理个别具体案件的行为。一般表现为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法定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由仲裁机构了解情况后根据有关规定作出裁决。裁决后如当事人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仲裁机构申诉或向法院上诉。
12、行政责任制P89
行政责任制就是指为确保行政责任的实现,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设计的一系列监督、控制和制裁制度。
名词解释(第5-6章)
1、行政领导过程P107
行政领导过程是指行政领导者依法行政行政权力,运用各种方法法和手段,有效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所进行的活动和行为过程。
2、领导行为理论P109
领导行为理论是围绕领导过程中领导者应采用何种领导行为方式而构建其研究视角,以期寻求最佳的领导行为模式的理论。
3、领导者影响力P110
领导者影响力是指领导者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影响和改变他人心理的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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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领导权威111
领导权威是指领导者在被领导者心目中的威望和地位,它是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相互作用的结果。
5、领导艺术P112
领导艺术是指领导者从事领导活动过程中,在一定的知识和经验基础上形成的各种创造性的领导技能。
6、双中心领导方式P122
双中心领导方式即指管理方格理论中9.9型的领导行为方式。该行为方式的忒单是领导者在实施领导的过程中同时对工作和组织成员都给予高度的关注,在保证组织环境的人际关系氛围、人们的心理取向和对组织的忠诚程度处于良好状态的同时,通过直接的方式将工作的设计、工作的落实和工作的评价纳入主要的工作日程,用以保证组织工作本身的顺利进行。
7、智囊团
又称头脑企业、智囊集团或思想库、智囊机构、顾问班子。是指专门从事开发性研究的咨询研究机构。它将各学科的专家学者聚集起来,运用他们的智慧和才能,为社会经济等领域的发展提供满意方案或优化方案,是现代领导管理体制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提供咨询,为决策者献计献策、判断运筹,提出各种设计;反馈信息,对实施方案追踪调查研究,把运行结果反馈到决策者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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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于纠偏;进行诊断,根据现状研究产生问题的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症结;预测未来,从不同的角度运用各种方法,提出各种预测方案供决策者选用。
8、行政决策P135
行政决策可以表述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国家行政事务时,为了达到预定目标而运用科学的理论与方法,在掌握大量有关信息的基础上通过系统地分析主客观条件,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或处理的事务作出决定的过程。
9、程序化决策P136
程序化决策是对重复出现的、有一定常规可循的问题的决策。
10、非程序化决策P136
非程序化决策是对偶然发生或首次出现的、没有现成规范的原则可循的问题的决策。
11、确定型决策P137
确定型决策是指面临确定的环境和条件,各不同方案结果也是确定的条件下的决策。
篇二:行政管理名词解释
行政管理:是一种一国家权力为基础,以国家组织主要是政府机关为管理主体,以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以及政府机关内部事务为管理对象的管理活动。
行政管理学:是一门研究政府组织及其人员从事从事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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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以及政府机关内务管理过程中带有规律性的原理、原则、方法和技术的科学;
权力与行政权力:A、权力是一种意志的强力,是以服从为前提的。权力是一种社会关系,总是发生在人与人的关系之中。权力是一种社会职位的标志。权力的实质是一种价值控制和资源控制,权力的运行过程,也就是社会价值和社会资源的分配过程。B、行政权力是以行政机构为主体,以执行国家意志为目的,以强制性政令为手段,对全社会进行管理的公共权力。行政权力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构。行政权力的职能是执行国家意志。行政权力的作用方式是强制性的推行命令。行政权力的客体是全社会;
职能与行政职能:A、职能指人、事务、机构应有的职责和功能。B、行政职能是指政府为了维护阶级统治和促进社会发展,在社会各个领域中所承担的职责和所发挥的作用,它反映政府活动的范围、内容、过程和方式等;
行政组织:是指国家组织根据其统治意志,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依法享有并运用国家行政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其典型形式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各类国家行政机关。它们是法定的行政组织;
行政组织结构:构成行政组织各要素的排列组合,具体指一个行政机构内部的机构设置及其相互关系的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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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机构、人员定额、职务名称、工作量、工资标准和经费额度等的总称,简称行政编制。狭义的机构编制是指一个行政管理机构的人员定额,以及各种人员的比例结构。; 人事行政:以国家公务员为主要对象的一系列管理理论,法规,制度政策的总和;
公务员:指在各级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绩效考核:主要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定管理权限按照一定原则和工作绩效测量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地所属公职人员在工作中的政治素质业务表现行为能力和工作成果等进行全面系统考察评价并作为公职人员奖惩职务升降工资增减培训和辞退等客观依据的管理活动;
行政决策:指行政组织依据既定政策和法律,就面临要解决的问题,拟定并选择对策的活动;,
现代行政决策体制:行政决策机构为中枢的,由执行系统、信息系统、咨询系统、监督系统组成的协调有序和相互作用的科学决策体制。
风险型决策:又叫随机型决策指在明有决策目标的基础上决策者对决策条件和因素可以通过计算估计预见其出现的概率但不排除随机因素决策者要有一定把握但也要冒一定风险;
行政执行:行政机关及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为贯彻国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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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和决策机关发出的决策指令所进行的行政管理过程;
行政手段又叫指令性手段是指依靠行政组织的权威凭借行政权力从上而下的行政隶属关系向上级层层发指令以控制和左右被管理者影响管理对象的措施和方法:;
经济手段:行政机关根据客观经济规律和物质利益原则运用经济杠杆来调节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以促进行政顺利实施;
法律手段: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把国家各种法律法令法规贯彻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方法; 行政公共关系:指政府为了更好地发挥行政职能、履行行政职责而运用信息沟通和传播手段,在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了解、支持、监督的基础上,与公众之间建立起相互理解、相互适应的持久联系,并在公众中塑造政府的良好形象的活动。
行政沟通:指国家行政组织和人员在内部以及内外之间,凭借一定的媒介,交流传递思想观点情感信息,以达到相互理解,协同合作的一种管理活动。
行政协调:指行政机关及其人员运用各种方法,调整行政系统内部各组织之间、人员之间、行政运行各环节各阶段之间关系、以及行政系统与其外部环境、管理对象之间关系,以便和谐合作地实现行政目标的活动。
财务行政:指政府行政机关对国家财政收支和分配进行组织、调配、控制、监督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国家预算: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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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立法机关审查和批准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
预算会计:国家财政部门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部门对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及结果进行核算、分析和检查的管理活动。
税收制度:国家用以规范税收活动和行为的各种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总和。
机关行政:指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为发挥行政职能,实现行政目标而对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和环境进行的管理活动。
会议:指有组织有领导,目的的议事活动。
行政责任制:是规定行政机关内部各部门,各机构的职位、职权和职责,调整这些部门、机构之间的责权关系的管理制度。
效率:社会活动所取得的效果和所消耗的劳动量或社会资源之间的比值。
效能:实际取得的成果和预期效果之间,实际达成程度和原定目标间相比较的效果。
行政绩效:政府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向公众提供有效服务所耗费的社会资源呢与获得的组织效果和社会效果之间的比率。
行政绩效评估:是对政府行政业绩。政府行为的有效性及政府施政能力的测量、评价,以及提高政府运作绩效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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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责任: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担的职责和义务,以及违反职责和义务时所承担的义务。
行政责任制:指为确保行政责任的实现,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设计的一系列监督、控制和制裁制度。 政党负责制:指各级政府对向执政党既中国共产党负责的责任制。
权力机关负责制:行政机关向权力机关既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制度。
内部负责制:行政机关对上级机关负责,行政官员对领导负责的制度。
司法机关负责制:指我国以人民法院为核心的司法体系,根据宪法有权对行政责任进行司法控制。
行政监督:为保证行政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由国家中各种政治团体和社会力量对行政机关及国家公务员运用行政权,开展行政管理活动所实施的监督。
立法监督:制国家立法机关对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实施的行政行为的监督。
监察监督:政府行政机关内部专门设立的监察部门对本级行政机关所属的一切职能部门和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实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施的全面监督。
行政立法:指立法机关通过法定形式将某些立法权授予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得依据授权法(含宪 法)创制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三含义:1 行政立法主体特定 2 行政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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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严格按照立法机关规定的 法定程序进行 3 行政立法制定的是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无权制定法律
行政执法:指建立在近代国家权利力的立法、执法、司法三分立的基础上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委托的组 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动。 行政司法: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授权,以裁判的身份依照司法程序,对与行政管理事务密切相关的特定争议和纠纷济宁处理和裁决的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程序,但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的制裁性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中所规定的义务,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 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机关或其他法 定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
作出裁决的行为。
行政文化:指行政实践活动基础上所形成的行政意识形态。具体包括直接反映行政活动各种心理现象 行政道德现象和精神活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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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道德:政府行政工作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的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行政精神:是以行政实践为基础,对行政关系和行政活动的反映。行政精神体现了行政意识的精华和积极的成果,对行政实践活动具有强大的反作用。
行政心理:行政关系体现者的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情感能力的总和以及对行政关系行政活动的自发的感性反映形式。
一、试论述我国政府职能的形成、发展和改革。
1、形成:193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建国后中央人民政府下设35个部门管理各工作。 行政职能体系的弊端:职能庞杂,运行紊乱 ,职能错位,政企不分,职能交叉,效率低下 职能膨胀,机构庞大 。
2、发展改革:1978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左的错误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到经济建设上。1987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进一步确定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行政体制改革核心问题。1992**提出建立社会主市场经济发展目标,将政府职能转变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联系起来宽度深度加深 。2002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对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出新的指导提出进一步转换政府职能 ,推行电子政务提高效率2007胡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发言对我国今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做出了总体部署提出新观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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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我国行政改革的目标出发论述如何有效推行行政组织改革。
1、转变政府职能,合并裁剪政府的企业教育文化等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内部专业结构,加强政府对经济宏观调控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积极性政府紧缩编制节省开支。
2、优化行政组织结构,设置机构必须合理克服官僚。
3、提高行政组织的法制化水平。
4、提高行政组织的管理水平,树立新观念接受群众公众公开注重创新实绩观念接受民主监督 提高管理设备技术方法的现代化制度 对公务员职业培训提高素质。
三、论述我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的异同。
同:1、法制管理。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3、功绩制原则。4、分类管理。
异:1、不搞政治中立 西坚持中立立场文管任员晋升不受政党干预 中要求公必须与共产党保持一致坚决捍卫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四项基本原则。
2、坚持党管干部:中共产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领导核心公务员制度是干部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 西是独立之外管理系统。
3、不搞两官分途。中国公务员没有“政务官”和“事务官”的划分。 西实行两官分途强调政务官所谓政治化和事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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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所谓职业化。
4、坚持服务于民的宗旨:中国公务员没有自己集团的特殊利益也没有任何形式的特权。西方文官是独立的利益集团,受雇于政府,是雇员,一切服从政府需要为政府利益服务。
四、结合实际谈谈行政决策的地位和作用。
决策是管理的中心,贯穿于管理的全过程。行政管理的实践表明,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活动的先导,从一定意义上说,一切行政行为都是围绕着行政决策进行的。
1、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活动的基础。
2、科学的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科学化的前提。
3、行政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和名族的存亡。
五、试论述行政执行是检验行政决策是否科学的唯一标准。
行政执行的前提是行政决策目标实施前必备的主观条件,包括:1、行政决策合法合理,这是行政执行的前提,决策的制定必须严格以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必须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2、行政执行的物质条件充足,人和行政执行都必须以一定的物质作为前提没有物质条件所有的行政执行都将无从说起。3、行政执行组织条件完备,它能保证顺利开展各种组织措施如机构的建立、人员设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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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划分等。
六、论述应当从哪些方面入手塑造政府形象。
政府形象由组织目标政策效率等因素构成其中组织行政领导者是政府形象的楷模。公务员是政府形象的塑造者和承受者。
1、政府形象是整体形象与个体形象的统一。公务员形象会影响政府形象。
2、政府形象是政府自我设计形象与人民期望的形象统一。借助各种传播渠道方式,实现形象措施迅速告知公众根据广大人民群众期望设为依据。
3政府形象是行为事实与公关宣传的统一。政府形象最终取决于公众的评价要求政府要随时对人民进行信息反馈寻找差距调整日益完美。
七、在我国现阶段,应当如何完善行政问责制?
1、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监督控制职能,在具体制度上保障人大对行政机关的有效控制。
2、健全法制,以法律来约束行政权力。可从三方面明确问责程序:a、责任的认定程序。b、问责的启动程序。c、问责的回应程序。
3、健全行政机关外部监督机构,有效落实行政责任制。
4、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的责任制度,充分发挥现有监督机构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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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试结合我国的实际谈谈如何完善行政监督制度。
1、我国行政监督的现状:a、行政监督体系还不健全。b、监督法规不完善。c、专业监督的力量薄弱且人员素质不高。d、被监督者缺乏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2、做法:a、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监督机制:1)建立和健全行政监督的领导体制。2)保证专业监督部门独立行使职权。3)充实专业监督人员队伍。4)拓展人民监督的方式和途径。5)强化国家公务员的公仆意识。 b、健全行政监督法制:1)加快行政监督方面的立法。2)健全监督保障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3)保障监督主体的合法权益。
九、联系实际谈谈加强行政法制建设的意义。
1、加强行政法制建设是依法行政的需要。实践证明,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加强行政法制建设保证依法行政的有效实施,通过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等行为,使行政权的行使处于法律的约束之下。
2、加强行政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所以要求加强行政法制建设。
3、加强行政法制建设是行政机关克服官僚主义,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
篇三:行政法-名词解释、论述题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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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3,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4,行政主体: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5,行政机关: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物的机关。 6,公务员:指在各级国家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7,行政相对方: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主织。
8,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9,行政立法: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10,行政许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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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11,行政强制: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自由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12,行政合同: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主治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便跟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13,行政指导:指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
14,行政处罚: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15,行政监督:指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即行政系统内部上下之间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的法律监督。
16,行政责任:制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17,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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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18,行政赔偿: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 19,行政追偿:是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20,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论述题
1 、试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答: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在行使其行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活动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括起来就是行政法治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性原则具体要求: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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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行政合法性原则这三方面的具体内容要求行政主体应严格依法办事,行政管理活动应有法可依,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 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救这种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2 、论述公务员的概念和双重身份 答: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任何一个公务员,不论其职位高低、职务大小,首先是一个公民。公民是每个公务员的基本身分。因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是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基本前提。 作为公民的公务员在法律地位上有下列特点:?他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同时履行宪法和法律要求公民履行的各种义务;?他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个人行为,但不能以国家名义从事公务行为,否则就是另外一种身分了;?他的个人行为只代表他个人,不具有强制性,而且行为效果归属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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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 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公民。因为他担任了行政公职,进入公务员的行列。当处于公务员法律地位时,显示几个特点:?公务员有资格作为国家的代表,以公务机关的名义从事公务行为?公务员享有行政职权,享有行政优益权,同是需要承担行政职责?公务员的公务行为具有强制性,公务行为所引起的效果,由所属公务机关承受?所属公务机关对公务员个人过错负连带责任。
3、论述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答: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是指有权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国家公务员所行使的行政职权行为和遵纪守法状况进行监督的组织和个人。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内涵: 第一,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范围极其广泛,它包括有权对行政主体及国家公务员进行监
督的一切组织和个人,具体包括政党、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和大众媒体等。相对于其他行政法主体来说,它的范围要宽得多。 第二,不同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其对行政主体所实施的监督效力不一样。一般来说在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中,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和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对行政主体及其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可以产生直接的法律效力,如改变具体行政行为、追究违法、违纪公务员的相关责任等。而国家机关系统以外的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如公民和大众传媒对监督对象的监督,往往不产生直接法律效力。 第三,行政法制监督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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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与行政监督主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和组织, 它所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和国家公务员,监督的内容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和国家公务员遵纪守法的状况。而行政监督主体则正是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行政主体,它所监督的对象则是行政相对人,监督的内容主要是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和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具体情况等。
4、论述行政行为的分类 答:一、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1、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2、具体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二、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1、羁束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依严格法律规范实施的行政行为; 2、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依法自由裁量实施的行政行为。 三、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 1、依职权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直接依法定职权实施的行政行为; 2、应请求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在相对人提出申请后依法实施的行为。 四、附款行政行为与无附款行政行为: 1、附款行政行为指主体实施的附有一定条件限制的行政行为; 2、无附款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不附条件的行政行为。 五、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特定形式。六、授益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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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论述行政立法与权力机关立法的主要区别 答:1、立法主体不同,行政立法主体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而权力机关立法的立法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特定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2、立法的调整对象不同,行政立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较为具体的行政事务,而权力机关立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重大事项。 3、立法的效力等级不同,行政立法的效力等级较低
6、论述行政许可的作用 答:1(行政许可是国家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有力手段,有助于从直接命令式的行政手段过渡到间接许可的法律手段 2(行政许可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及公民的权益3(行政许可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4(行政许可有利于控制进出口贸易,保护和发展民族经济 5(行政许可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环境保护,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健康、协调发展。
7、论述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 答:行政处罚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给予的制裁。行政处分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据行政管理法规、规章、纪律等对其所属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所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主要区别在于: 第一,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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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是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所采取的;行政处分是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所采取的。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的外部行政行为;行政处分则是行政机关的内部行政行为。 第二,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不同。行政处罚的决定者和实施者是具有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特定的行政机关,它与受处罚人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而只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普通行政关系;行政处分的决定者和实施者并不一定是特定的行政机关,它与被处分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基于行政组织关系所产生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第三,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处罚依据国家有关行政管理的普通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行政行为法和行政程序法;行政处分则依据行政组织法第四,形式不同。行政处罚的形式主要有警告、罚款、拘留、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劳动教养等,始终与被处罚人的人身自由权、财产所有权等基本权利相关;行政处分的形式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大多与被处分人职务上的权利有关。 第五,两者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同,由此产生争议后的救济手段也不一致。对行政处罚不服,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处分不服,相对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8、论述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关系 答: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是由行政机关自身系统的监督(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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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监督)和外系统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即监督行政行为)两者构成的。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构成行政监督机制的整体。 在理解两者的概念时,我们应注意两者的联系与区别。首先,两个概念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存在相同点:(1)监督的对象相同;(2)监督的内容相同;(3)监督的 目的相同。其次,我们应注意把两者的
概念区别开来:(1)行政监督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而且仅仅是行政机关,主体单一;而监督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以外的国家机关,主体呈现出多样性;(2)监督行政行为的监督对象只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而行政监督的监督对象不仅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而且还包括部分非国家机关,如行政机关主管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行政监督中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等都是这样;(3)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监督程度不同。前者是立案、调查(或查账)、结论、处分等,后者则是听取回报、评议、视察、质询、批评、审判等;(4)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权利依据不同。前者是行政权,后者则是立法权、监督权、审判权、检察权、公民的申诉控告权等;(5)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属性不同。前者纯系一种行政行为,后者是行政行为之外的行为。正是由于这种区别,使二者产生了上面主体、对象、程序、依据等方面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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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论述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答: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反映行政诉讼的基本特点,对行政诉讼具有普遍指导意义,体现并反映着行政诉讼的客观规律和法律的精神实质的基本规则。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一般性原则和特有原则。 (1)一般性原则 一般性原则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在开展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都必须遵守的共同性行为准则。 ?审判独立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辩护原则; ?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原则;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2)特有原则 特有原则是行政诉讼特有的不同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特殊原则。 ?行政诉讼客体限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原则; ?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一般不审查其合理性的原则;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原则; ?诉讼不停止行政执行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原则; ?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10、论述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P320 答: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管辖权限对案件进行初次审理的程序。 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具体内容: (一)审理前的准备 审理前的准备是合议庭开庭审理行政案件之前必须经过的诉讼阶段。审理前的准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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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以下各项内容: 1(应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审查决定是否需要并案审理或者分案审理; 3(初步审查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 4(决定是否裁定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5(准备并研究审理本案所需要依据的法律文件。 (二)庭审程序 1(开庭前准备阶段。2(出庭情况审查阶段。3(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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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16行政责任
Public Administration
行政管理学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张国庆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教授1
第十六讲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