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系上海某电子公司的员工,于在Zhi期间向公司提起了追索加班工资差额的劳动Zhong裁。周某认为,其工资由基本工资(为上海Shi最低工资标准)和职务津贴两项构成,但公Si在计算加班工资时,仅以基本工资作为计算Ji数不合法,应当以工资总额作为计算加班工Zi的基数,故要求公司补足差额部分。公司认Wei,将基本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Jin在双方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也在公司规Zhang制度中明确规定,双方也按照这一约定已经Lv行两年,周某从未提出过异议,并且,每月De加班工资在发放前五日均需由本人确认无误Hou才发放的,而周某也从无异议。另外,关于Jia班工资究竟以什么作为计算基数,法律并无Ming文规定,属双方可以约定的事项。因此,公Si认为,公司以基本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Ji数并无不当,请求驳回周某的申诉。
基本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算依据。某员工离Zhi以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认为应当An照劳动合同上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费用,企业应当支付克扣的加班费用并承担赔偿金。
加班费计算基数是指用于计算劳动Zhe加班费的工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Lao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Zheng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
Bao酬……。该条法律规定表明:加班费计算基Shu应为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那么所Wei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什么呢?根据Yuan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5条的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Dong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工作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因此,加班费的计算基数,Yuan则上可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工Zi标准确定。
但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否就加Ban费的计算基数作出约定,如果未作约定,也Wei约定工资标准,应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Shu呢?各地对此有不同的操作方式,在上海,Gen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9条的规Ding,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劳动合同有约定,An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Zhi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双方无约Ding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所在岗位正常出Qin的月工资的70%确定。” 从该条规定可Yi看出,确定加班费计算基数应首先遵循“约Ding优先”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Lao动者对加班费计算基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Yong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Chang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Chou;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Neng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De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De,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
三百的工资报酬。
九、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规Ding支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Yuan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Yu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Ti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Ding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Xie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Ding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Suo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Que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Bu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Gui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加班费计算Ji数,应当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加班费计算基数不得畸低于劳Dong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员工工Zi结构通常分很多细项,但计算加班费时仅以“基本工资”或“底薪”作为计算基数,这种Qing况相对较多,偶尔有用人单位以“基本工资”或“底薪”与其他工资项目之和作为计算基Shu,也并没有包括所有工资项目。如果用人单Wei与劳动者约定的加班费计算基数畸低于劳动Zhe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该约定将因违反法Lv的强制性规
定而归于无效。
、加班费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Biao准。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Zi的底线,也是法律关于工资的强制性规定,Lao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Zhun,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加班费计算Ji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否则该约定将Yin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
北京加班工资基数
北京加班工资基数
Bei京市加班工资如何计算?这里面提到一个加Ban工资的计算基数,这个又是怎么样确定的呢?下面让我们通过案例了解一下。 加班工资Ji算基数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Xiao王在一家运输公司工作,每月工资1100Yuan。这次春节回老家,和同样在北京打工的同Cun人老赵聊天中得知,老赵的工资和他的工资Yi样,都是1100元,但是他平时加班时间Duo于老赵,可是老赵每月工资加上加班工资,Que可以拿得比小王多。小王不解,问老赵怎么Suan的,老赵说他也不知道怎么算的,在外打工,公司发给多少就拿多少娄,还要问为什么,Bu是自己砸自己饭碗嘛。春节过后,小王又回Dao公司开始工作。但是他还是忍不住心中这个Yi惑,去问了公司财务部发工资的小蔡,小蔡Bang他算了这样一笔账:按规定,加班工资要先Da七折,也就是1100元的七折是770元,然后除以每月平均计薪日,现在为21.75天,算出每天的工资,最后再根据规定乘以2倍或者3倍。小王还是不能理解,那么为老Zhao的加班工资是怎么算的呢?为什么会比他高?
《北京市工资支付办法》规定了加班工资计算De基数“(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Ren工资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Qi间工资标准确定;(三)劳动
He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Zheng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依照前款确定的加Ban工资基数以及各种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Ding的最低工资标准。”
Yin此,如果公司与小王的劳动合同中没有任何Yue定,公司也没有集体合同或者工资集体协议,那么正如财务部小蔡解释的那样,按照小王Zheng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计算。这样来看,Gong司的计算并没有错误。但是公司却忽略了一Dian,那就是根据规定,加班工资基数不管是约Ding还是根据70%来确定,都不能低于最低工Zi标准,如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要按最低Gong资标准计算。由此看来,小王的加班基数是770元,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800元,因此,尽管公司用来计算加班工资基Shu的方法是正确的,但是由于低于了最低工资Biao准,公司还必须补足这部分的差额。
Zai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既有共同的Li益,又有不同的利益需求,是一对既统一又Dui立的矛盾共同体,但总体来说,还是合作共Ying、相辅相成的关系。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需Yao劳动者的贡献,需要劳动者对企业的归属感;劳动者的主要生活保障来自于企业提供的相Dui稳定的就业岗位和能体现社会经济发展的工Zi收入增长。预防和减少加班和加班工资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需要用人单位和劳Dong者双方的共同努力。
Dui于计算加班费工资基数的工资标准,各地的Gui定不尽相同,沈斌倜律师总结来有两种:
1、按照基本工资确定。基本工资是劳动者工Zi报酬中的一部分,它
Shi工作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最基本的薪酬待遇,反映的是员工所在岗位或者所具备的技能中Xiang对固定的价值。采用基本工资作为加班费支Fu基数的法律依据是劳办发289号关于劳动Fa若干条文的说明第44条规定:“本条的“Gong资”,指的是用人单位规定的其本人的基本Gong资。”实践中,大多数人的工资待遇远远高Yu基本工资,如果按照基本工资支付加班费,Si乎有点不公平,因此由出现了下面的一种方Shi,按照地方规定执行;
2、按照地方规定执行。关于加班费的计算基Shu问题,一些省、市、自治区有自己的规定。Li如,在作者所在地北京就有特殊规定。具体Can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的第四十四条,“计算加班工资的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是按Zhao以下原则:a、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Ben人工资标准确定;b、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Qi间工资标准确定;c、劳动合同、集体合同Jun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Gong资确定。依照前款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Ge种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Zhun。”
上海加班工资基数
上海加班工资基数
Yi、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Ding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Zi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De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Dai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Gong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Zi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Wei)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Shang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Ding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Cong其规定。
Er、加班加点的日工资计算:按上述原则确定De计算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小时工资的计算:日工资除以8小Shi。 三、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Zai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Zhun支付工资:
1、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Chang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Zi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Bu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Biao准的200%支付工资;
3、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Bu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Shi劳动保障局 2004年10月18日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
加班工资基数
《加班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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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期:2014-10-21
对于计算加班费工资基数的工资标准,各Di的规定不尽相同,沈斌倜律师总结来有两种:
1、按照基本工资确定。基本工资是劳动Zhe工资报酬中的一部分,它是工作单位为劳动Zhe提供的最基本的薪酬待遇,反映的是员工所Zai岗位或者所具备的技能中相对固定的价值。Cai用基本工资作为加班费支付基数的法律依据Shi劳办发289号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Di44条规定:“本条的“工资”,指的是用Ren单位规定的其本人的基本工资。”实践中,Da多数人的工资待遇远远高于基本工资,如果An照基本工资支付加班费,似乎有点不公平,Yin此由出现了下面的一种方式,按照地方规定Zhi行;
2、按照地方规定执行。关于加班费的计Suan基数问题,一些省、市、自治区有自己的规Ding。例如,在作者所在地北京就有特殊规定。Ju体参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的第四十四Tiao,“计算加班工资的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Shi按照以下原则:a、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Dong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b、劳动合同没有约Ding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Xiu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c、劳动合同、集体He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De的工资确定。依照前款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Yi及各种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Zi标准。”
深圳加班工资基数
深圳加班工资基数
Jia班工资争议一直是劳动争议案件中一种主要De案件类型,根据统计,实践中有80%的劳Dong争议案件均涉及到加班工资争议,因此,正Que理解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处理此类案件的关Jian。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工资总额作为加班工资Ji算基数,按照劳动部的解释,“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Dong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Lao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Gong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Zi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De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Gei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Xu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Lao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介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Ta劳动收入,如国家根据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Jiang、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Jiang、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Deng,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而深圳Shi工资支付条例出台后,又明确规定加班工资Ji数基数为标准工资,但对标准工资的理解,Shi践中通常不易把握,比如福利费明确规定不Shu于标准工资,但是福利费如何理解,标准如He并无明确解释,导致有些用人单位将劳动报Chou中
Da部分归入福利费达到降低标准工资从而降低Jia班工资的目的,也发生了大量的争议。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二Shi三条规定,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劳动He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劳动合同约定De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Te区最低工资标准。这里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Ru何理解?实践中《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Xi促进条例》借鉴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De规定,《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Ding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所Zai地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Tiao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Zuo时间,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或Zhe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一工作日安排劳Dong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Ri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Shi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Neng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Xiao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Chou;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Di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De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上述条款明确了加Ban工资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而Fei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实践中用人单位支Fu给劳动者的奖金、津贴、补贴是否属于“正Chang工作时间工资”呢?《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进行了解释,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Zhe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Wei依法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正常工作时间工Zi不包括下列各项: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
Ye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Zuo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Jia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广东省高级人Min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更是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劳动者加班工资计Suan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Zhe约定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不属于正常工Zuo时间工资的,从其约定。 可以想象,今后Yong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估计都不会高,甚至于会直接等于深圳最低Gong资标准,这样,用人单位即达到了合法规避Gao加班工资成本的支付,劳动者也将无法随意De追索加班工资了,劳动争议数量势必大幅度Jian少,不知道劳资关系是否因此能够和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