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时参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高个人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2、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有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3、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4、严格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上签署的作业任务、地点、时间进行作业。
5、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6、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有限空间。
7、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在低浓度的污水池里需要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吗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首先要确认好系统是否有效隔离是最主要的(隔离必须使用盲板或拆除管线决不能以阀门或水封代替盲板),一般做到隔离-置换-清洗-吹扫(因为置换一般使用惰性气体所以在置换完以后还得使用空气进行吹扫)-分析合格后,还得有后备救援措施,必须专人监护、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的灯具、与受限空间作业有关的机泵、设备还必须断点并悬挂标志牌。
《如果在受限空间内进行清理淤泥、煤灰之类的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用品,因为在作业前分析合格但是在作业过程中有可能挥发出来的气体造成伤害》
受限空间作业有哪些安全作业规定
4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4.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 证》。
4.2 安全隔绝4.2.1 受限空间与其它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 离措施。
4.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 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2.3 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4.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 挂警示牌。
4.3 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 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4.3.1 氧含量一般为18% ~21% ,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
4.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 GBZ2.1-2007 的规定。
4.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 时,其被 测浓度不大于0.5% (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 时,其 被测浓度不大于0.2% (体积百分数)。
4.4 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4.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 风。
4.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4.4.3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4.4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5 监测4.5.1 作业前30 分钟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 可进入。
4.5.2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5.3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 取样。
4.5.4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 小时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 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 分钟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 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
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得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4.5.5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4.5.6 采样人员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第十一条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4.6 个体防护措施 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4.3 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 作业。
4.6.1 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 业人员应栓带救生绳。
4.6.2 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 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4.6.3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 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4.6.4 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4.7 照明及用电安全4.7.1 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 ,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 压应小于等于12V 。
4.7.2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 电保护器。
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立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 可靠。
4.7.3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 GB/T 13869 规定架设和拆除。
4.8 监护4.8.1 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4.8.2 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 号。
4.8.3 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 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4.8.4 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4.9 其它安全要求4.9.1 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9.2 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4.9.3 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4.9.4 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 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4.9.5 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 应的应急用品。
4.9.6 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4.9.7 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4.9.8 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应 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
4.9.9 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动火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
4.9.10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
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 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4.9.11 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 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受限空间作业应做好哪些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包括:可靠隔离、切断电源、罐外监护、空气置换、用电安全、个人防护、急救措施、升降机具。
1. 可靠隔离: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其设备必须和其他设备、管道可靠隔离,绝不允许其他系统中的介质进入检修现场。
2. 切断电源:有搅拌机机械装置的设备,进入罐内作业前应把传动带卸下,启动机械的电机电源断开,如取下保险丝、拉下闸刀等,并上锁使在检修中不能启动机械装置,再在电源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上述措施采取后应有人检查确认。
3. 空气置换:凡用其他气体置换过的设备,作业前必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并对空气中的含氧量进行测定。
动火作业除了将作业现场空气中的可燃气体含量进行测定满足动火规定外,还因及时进行通风。
4. 罐外监护:罐内作业一般应指派两人以上进行监护。
监护人应了解介质的理化性能、毒性、中毒症状和火灾、爆炸情况;监护人应位于能经常看见作业场地内全部操作人员的位置,眼光不得离开操作人员;监护人除了向作业人员递送工具、材料外,不得从事其他工作,更不准擅离岗位;发现有异常时,立即召集急救人员,设法将受害人员救出,监护人应从事的急救工作;如果没有代理监护人,即使在非常时候,监护人也不得自己进入;凡进入抢救的人员,必须根据现场的情况配备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及安全带等防护用具。
决不允许不采取任何个人防护而冒险人罐救人。
5. 用电安全:受限空间作业照明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使安全电压在干燥的罐内不大于36V,在潮湿环境或密闭性好的金属容器内不大于12V;若有可燃性物质存在时,还应符合防爆要求。
悬吊引灯时不能使导线承受张力,必须用附属的吊具来悬吊;引灯的防护装置和电动工具的机架等金属部分应该用三芯软线或导线预先可靠接地。
6. 个人防护:受限空间作业前应使及其周围环境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戴防毒面具人罐作业,这时防毒面具务必事先作严格检查,确保完好,并规定在罐内停留时间,严密监护,轮换作业;空气中含氧量和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均符合安全规定时才能进行作业,还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7. 急救措施:根据受限空间的容积和形状、作业危险性大小和介质性质,作业前做好相应的急救准备工作。
对直径较小,通道狭窄,一旦发生事故进入受限空间抢救困难的作业,作业前作业人员就应系好安全带。
安全带以备有腰带(胸带)及肩带,用肩胛骨中央的铁环吊起来的构造为好,以便把罐内受害者以站立的姿势拉上来。
操作人员在罐内作业时,监护人应握住安全带的一端,随时准备好把操作人员拉上来。
8. 升降机具:受限空间作业用升降机具必须安全可靠。
使用的吊车或卷扬机应严格检查,安全装置齐全、完好,并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操作;在受限空间使用梯子时,最好将其上端进行固定,下端应有防滑措施,根据情况也可采用吊梯。
参考资料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_百度文库:https://wenku.baidu.com/view/033703bb31b765ce050814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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