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只要针对原告的主张进行反驳即可,如果有相应反驳证据的也可以在答辩状中列明。
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答辩状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但由于答辩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答辩状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确的判决,因此应该对答辩权给予足够重视,积极以答辩状的形式提出答辩。
民事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系被告):张××,男,31岁,××公司工人,现住××市××区七里。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所诉离婚一案,具体答辩如下:
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所诉离婚之理由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答辩人不能同意被答辩人离婚的要求。理由有三:
一、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不务正业,对家务事不管不问,经常在外赌博,致使被答辩人生活困难,连买衣服都得回娘家要钱等情况,确系捏造。事实是:答辩人单位工作制度系三班倒,答辩人下夜班后还干包工活,根本没有赌博之事。答辩人将挣来的钱交给被答辩人支配,现被答辩人有3千元储蓄,根本不存在买衣服回娘家要钱之事情。
二、被答辩人诉称近三四年来,答辩人对被答辩人张口就骂,举手就打,经常夜不归宿,在外赌博,被答辩人稍加询问,便对被答辩人进行毒打,逼得被答辩人曾两次自杀,经抢救脱险等等,更是不符合事实的。答辩人从未打过被答辩人,除夜班外,答辩人都在家住。至于被答辩人两次自杀,与答辩人毫无关系,只不过是为其离婚创造条件而已。
三、应当指出的是,被答辩人生活作风不正派。曾于××年跟×××乱两性关系,答辩人发现后,由于被答辩人和×××苦苦哀求,并表示悔改,答辩人才勉强把事情压下去。事情过后,被答辩人迄今并未有悔改表玑,但答辩人考虑到两个女儿幼小,愿等待答辩人悔改过来,重归于好。故答辩人请法院对合法婚姻予以保护,对被答辩人的不法行为给予教育,对其无理要求给予驳回,作出公正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张××
××年×月×日
有关《竞业禁止协议》,懂的人进来帮帮忙!急!我在一家公司做业...
参考: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果你不属于此类人员,可以拒签 二 竞业范围 ----竞业地域约定不明,本市?本省?国内? 1.补偿金的支付采取竞业期满分2次支付的方式 C。
乙方资料提交到甲方后,经甲方审核无误,24个月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无明确支付日期,建议与甲方工资发放同步 ----支付金额不明,建议明确每次支付金额 3.甲方如果到其不支付补偿金,应当按照每月应付补偿总金额的3%的标准向乙方加付违约金 ----到其不支付补偿金?到什么期?今年?明年? ----每月平摊补偿总金额好象就没有多少了,再加个3%,计算一下是多少? ----加付违约金?什么时间给?不给又怎么办? C。
乙方资料提交到甲方后,经甲方审核无误,24个月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甲方审核无误?标准是什么?如果一直是"有误",又怎么办? ----24个月内支付?时间拖的可真不短哪! ----建议:谁主张谁举证:说我违反协议,你拿证据来! 另: ----协议有效期约定不明 ----如果甲方经营地址改变,经营范围改变,经营不善无力支付补偿费用如何处理? ----如果不能达成"谁主张谁举证",应明确乙方提供资料甲方审核的必要手续及确认方法,以免在这里产生纠纷 按以上提示,酌情处理一下吧,但愿能帮上点小忙!
公司与员工解除竞业禁止协议,怎么写
解除禁业协议 甲方***(写明单位全名、法人、单位住址) 乙方***(自己的名字、身份证号码、住址)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决定不再执行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用工合同中第**条的约定(可以把这一条写在上面),乙方从此可以在任何时间从事这些工作,甲方不再追究乙方的任何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法人签字并盖章 乙方:签字按手印 年月日
竞业禁止协议
竞业禁止协议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避止,是对与特定的经营内容有关的特定人的某些行为予以禁止的一种制度。
竞业禁止的限制对象负有不从事特定竞业行为的义务,这种义务的产生原因有二: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公司法对董事、经理等的竞业禁止义务所作的规定;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约定,此类协议通常用于保护雇主的商业秘密。
【竞业禁止补偿金】竞业禁止与补偿金与公司签有竞业禁止,如果公...
还不知N+1是什么东东。
竞业禁止协议在你离职时生效,具体以该协议为准。
不论是你自愿离职,还是公司辞退,双方都要按协议履行,如果公司没支付补偿金,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
但竞业禁止协议不同于等价交易,不同于货物交易那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不交钱我可以不交货。
虽然公司不支付补偿金,属违约行为,但并不意味着竞业禁止协议就解除,除非双方解除或撤销该协议,否则竞业禁止协议仍是有效的,如果你不遵守竞业禁止条款,有可能被公司追究违约责任。
至于公司没有支付补偿金,你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并且要求解除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应该支付到协议解除为止。
所以,公司“如不支付, 我就可以不遵守竞业禁止条款”,严格来说是不对的。
《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中国信保调查发现,被保险人a公司与美国买家s公司之间并无正式贸易合同。
自2004年起,a公司全凭s公司发出的抬头为aa公司的订单和图纸进行生产并发货,但s公司均已能按期承兑远期汇票。
aa公司为a公司前身,1998年经过公司分立改制,成立了民营性质的股份有限公司,并正式更名为a公司。
但s公司自2007年3月开始拖欠货款,并称继续支付货款的条件是低价收购a公司的工厂股份,a公司不得再生产同类产品并与s公司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a公司派员与s公司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后,s公司又提出另外两项继续拖欠货款的理由:1、a公司不是贸易主体;2、a公司存在图纸外流情况,侵犯其。
初步了解案情后,中国信保律师立即与买家直接交涉。
买家s公司坚持己见,拒不同意付款。
渠道律师遂建议a公司通过诉讼方式挽回损失。
中国信保在综合考虑费用成本和司法裁决的可执行性等因素后认为,在美国直接对s公司提起诉讼比在中国对s公司驻中国办事处提起诉讼更为可行。
经过简要梳理,不难发现,目前a公司与s公司之间的争议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a公司与aa公司是否为两个不同的贸易主体。
根据中国《》和《》的相关规定,aa公司已于1998年分立出新的法人实体a公司。
虽然从表面来看a公司与aa公司的员工组成和办公地点并未发生变化,但实质上a公司与aa公司已经是两个不同的贸易主体。
但对a公司较为有利的是,s公司虽然是向aa公司发出订单,但仍按期承兑出口商为a公司的汇票,s公司的行为可视为其在事实上默认了二者为同一贸易主体。
(二)《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据了解,a公司某资深员工b在离职后加入s公司,并在s公司驻中国办事处任职,事实上已经与a公司生产和经营的同类产品存在市场竞争关系。
为了在中国建立其自有的工厂和仓库,以便直接生产和销售金属制品,s公司以拖延付款为要挟手段,要求a公司与其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并欲低价收购a公司的工厂。
a公司认为,《竞业禁止协议》系由该公司一名不懂英文的员工,在受到s公司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应视为无效合同。
根据中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也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
据此理解,a公司可以尽量搜集证据,证明该协议确系a公司员工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签署,以便在未来出庭时向b公司抗辩。
(三)s公司称a公司图纸外流侵犯其知识产权是否成立。
s公司在与a公司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后,要求a公司返还其图纸,并称在其他工厂发现了以前发给a公司的图纸,由此判定a公司存在图纸外流情况,侵犯了s公司的知识产权。
对此,a公司认为,由于大部分图纸均为电子版,由s公司直接发送到至a公司邮箱,而公司电脑感染病毒后又经过了数次格式化,目前图纸已难以找到。
此外,a公司称图纸外流现象在业内十分普遍,不能据此认定其侵犯了s公司的知识产权。
什么事竞业禁止?
竞业禁止,也称竞业限制: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员工在任职期间或者离开岗位后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企业同类的经营者。
它作为一项法律制度,主要体现在《公司法》和其他规章中。
如《公司法》规定: “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公司同类的营业。
国家科委于1997年公布的《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活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单位可以在劳动聘任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者技术保密协议中,与对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协商,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有关人员在离开单位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业务“。
竞业禁止补偿金我原来在一家单位工作,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
在原来...
您好,一、哪些人需负竞业禁止义务竞业禁止发展至今,已经为很多企业运用,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就是针对对象不明确。
从竞业禁止的对象上看,主要针对公司企业的五类关键岗位员工:第一,高层管理者;第二,技术研发人员;第三,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第四,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里;第五,重要信息员,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都掌握在他们手里,这主要是针对咨询行业来说。
而目前多数企业仅注意到与高层管理者和技术核心研发人员来签订竞业禁止合同,对于其他几类人群,并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
还有些企业走上另一极端,让所有员工都签署竞业禁止合同,对于非重要岗位的员工来说,签订这种合同反而阻碍了人员的顺畅流通。
目前有很多企业的竞业禁止合同都是以“范本”形式出现,从老总到普通员工全都签同一模式的条款,这样的合同签了等于没签;另外,对于在工作中不可能接触到任何经营机密、商业秘密的员工,即使签订了竞业禁止契约,也应当属无效。
竞业禁止实际上是对企业的保护条款,它保护的是企业利益。
而这一点与以往《劳动法》所主要保护的劳动者的利益是不同的。
但可惜的是,仍有大量的企业对这一有效的自我保护手段重视不够。
二、签订竞业禁止条款的注意事项企业在运用竞业禁止条款进行自我保护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有相应规定或协议的企业,一定要将条款尽量细化。
在条款设置时要考虑全面,将所有可能性都考虑进去,落实到纸面上。
第二,明确竞业补偿金问题。
获得补偿是执行竞业禁止条款的前提。
有部分企业对于竞业补偿金的问题上常与职工产生矛盾,往往在员工离职后不愿支付相应的竞业补偿金。
可一旦发生纠纷,员工就可以企业未支付补偿金为由自由离职。
关于竞业补偿金,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支付的具体金额。
《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规定,员工的年竞业补偿金不得低于上年工资的1/2。
第三,在条款制定时,要注意注明,一旦员工违反竞业禁止条款合同后该如何处理。
一般企业都没有将违反后的相应处理方法注明在条约中,而是与员工有过口头协议,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第四,在员工入职、进入核心岗位之前就应该与其签订竞业禁止合同,而不是在其提出离职后再补签。
...
法律问题,竞业禁止的问题。
1,竞业禁止的补偿金。
如果协议约定是...
1、不是的,这是三年的竞业禁止补偿; 2、最好的办法就是就是你讲的,让其报备新的工作单位,然后由你们进行核实。
这样写进协议里是有效的,这是属于用人单位和员工进行协商的部份。
你最好是把合同条文复制上来,这样就没有问题了。
一般来讲竞业禁止的补偿是一次性补偿,不会说按年来支付的,因为竞业禁止都是要求有时间限制的。
所以我讲是第二种情况,即离职前一年工资的2/3,我平常也是这样操作的,只是要稍高一点,我是按前三年的平均数来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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