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县委领导处理县委日常工作,协调乡镇和部门工作,沟通上下左右联系;
2、负责县委日常文书的处理、县委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县委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
3、负责县委文件、文稿的起草、批办、审核和印发工作;
4、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县委领导和上级党委反映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并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
5、及时收集、筛选、综合整理各类情况,全面准确地为县委领导、上级党委报送信息;
6、围绕县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进行督促检查,做好领导重要批示件、新闻舆论批评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查办工作;
7、负责全县党政密码通信、密码管理和密码保密及全县商用密码的管理工作;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文件和县级重要机密件的传递,领导机要专线电话的管理工作;
8、负责中、省、市领导的接待工作,负责各省(市、区、县)党委及办公室来客的接待工作;
9、主管全县保密工作,督促、检查全县及驻本县单位、部队和企事业单位对《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
10、承办县委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文秘组
(1)协助办公室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组(室、局)的关系,组织贯彻落实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县委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县级重大活动的安排和县委领导的政务活动;
(3)负责办公室组织人事、思想政治、党的建设、计划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办公室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议的会务工作以及其它活动的组织协调与服务工作;
(4)负责党群口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办公室的岗位责任制工作;
(5)负责县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议议题收集和组织工作,起草县委常委会议纪要和书记办公会议纪要;
(6)负责信访接待及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工作;
(7)负责办公室文件、材料的打印、校对、发送及有关党委机关刊物的发行工作;
(8)负责县委和县委办公室文件的规范处理、登记挂号、印制和分发;
(9)负责中央、省、市和乡镇、部门来文的收发、批办、传递和管理;
(10)负责县委和县委办公室印、信管理工作;
(11)负责县委和县委办公室文书立卷和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
(12)承担县委文件收发、报刊征订、分发和机要文件的发送工作;
(13)完成县委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综合组
(1)负责起草、修改县委领导的会议报告、讲话和其他公务文稿;
(2)承担县委重要新闻稿件的审改工作;
(3)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件以及县委、县政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合发文件的起草、修改工作;
(4)完成县委及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3、县委督查室
(1)督促检查中央、省、市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督促检查县委重要文件、会议决定、决议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
(3)督促办理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事项;
(4)负责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标、重点项目建设、重要工作任务和县委、县政府向群众承诺办理的实事进行督促检查;
(5)负责上级党委和县委领导批示的有关群众信访问题的办理或交办事项专项督查工作;
(6)督促办理各种新闻媒介和内部刊物上发表的涉及本县各方面工作的批评、建议;
(7)督促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需要由党委机关答复的有关建议、提案;
(8)开展督查调研,编发《督查工作》;
(9)负责对全县党委系统督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10)完成县委及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4、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家保密局)
(1)负责制定全县保密条例、制度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开展保密检查,查处失泄密事件;
(3)组织开展保密宣传及保密干部的培训,加强保密工作的管理;
(4)负责审批复制国家秘密载体的定点单位;负责审批携运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
(5)负责审批对外提供涉外社会调查中形成的资料和研究成果;
(6)负责涉密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前的保密审批;
(7)负责保密工作调查研究和县委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完成县委和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5、政研信息室
(1)负责全县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信息的采编,及时向上级党委和县委领导报送各方面的重要信息;
(2)健全信息网络,及时向上级党委、县委报告重大突发性事件;
(3)编发《某县信息》和《送阅件》;
(4)根据县委中心工作或上级安排,定期开展信息调研;
(5)加强基层信息工作人员培训,指导和协调全县党委系统的信息工作;
(6)负责全县政策研究工作;
(7)完成县委和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6、后勤组
(1)负责县委机关的后勤服务与管理;县委办公室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和发放;机关办公用房的基建和修缮,水、电、供热设施的管理;
(2)负责县委机关经费的计划、预算和决算;
(3)负责县委机关和县委办公室经费的管理及协调、机关基建财务的管理工作;
(4)负责县委办公室各项费用的报销工作;
(5)负责办公室工作人员医疗保险金、养老统筹金的收缴发放工作;
(6)负责来客接待工作;
(7)负责县委机关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绿化美化及通讯工作的检查和规划;
(8)负责机关食堂和县委以及县委办公室有关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
(9)负责县委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及出入证办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县委机要室
(1)负责全县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及密码设备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2)承担党政机关密码电报、秘密文件、普通文件、内部传真电报的上传下达任务;
(3)负责全县党政系统机要业务指导和密码工作发展规划的制订与实施;
(4)负责全县密码使用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密码工作干部的管理;
(5)负责全县党政机关综合信息网建设与管理工作;
(6)负责县党政密码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7)完成县委及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内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制度是什么?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提出: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是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制度,必 须认真执行。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是重 要的方法和程序。
”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什么?
2010年6月5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意见》中的“三重一大”是指国有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应由集体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
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
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征求国有企业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
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相关材料。
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
...
如何进一步完善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制度
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这是衡量有没有真正学懂、是不是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重要的标志。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必须落实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过程中去。
决策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的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成败。
党中央反复强调,正确决策是各项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
最近,****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又强调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创新发展思路,努力使我们的方针政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使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更快更好地发展起来,不断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深刻认识这些重要论述,对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能力和政策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志曾经说过:“政策是革命政党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并且表现于行动的过程和归宿。
一个革命政党的任何行动都是实行政策。
不是实行正确的政策,就是实行错误的政策;不是自觉地,就是盲目地实行某种政策。
”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始终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从而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人民的利益,充分反映群众的愿望。
深刻了解民情是决策的基础。
所谓民情,就是指存在于人民群众之中的真实情况,这是我们作出决策的根本依据。
只有当决策正确反映客观世界时,才能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促进作用,否则,就不会有什么作用,甚至还会起阻碍作用。
因此,各级党委、政府无论作出什么决策,首先必须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使各项决策真正建立在客观公正的坚实基础之上。
充分反映民意是决策的关键。
所谓民意,就是指人民群众的各种意见、建议。
在决策过程中,了解民情、体察民情是基础,反映民意、体现民意是关键。
人民群众既应是各项决策的直接受益者,又是这些决策的具体实践者。
他们的各种意见、建议和愿望,对各项决策的制定理应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作决策时必须广泛听取群众的呼声,充分反映人民的意愿,切实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各项决策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
广泛集中民智是决策的核心。
人民群众既是物质文明的创造者,又是精神文明的创造者,也是政治文明的创造者。
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基本原理,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在作决策时始终坚持以民为本、广泛集中人民智慧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提出了明确的具体要求。
人民群众的才能、智慧和丰富的创造力,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作出决策时取之不尽的源泉和动力。
综观许多地方和部门的正确决策,无一不是开发民智、集中民智、利用民智的结果。
切实珍惜民力是决策的落脚点。
所谓民力,就是指蕴藏在人民群众之中的各种力量,既包括物质力量,也包括精神力量;既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也包括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建设热情。
有效运用民力,充分调动民力,是我们党取得中国革命伟大胜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巨大成就的宝贵经验。
我们一定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爱惜人民的劳动果实,珍惜群众的建设热情,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搞那些劳民伤财、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使我们的各项决策和工作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和群众要求,从而进一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是我们党在新的世纪坚定地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头,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的现实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
**同志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为此,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进一步重视决策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落到实处。
一要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党的领导和人民政权的性质决定了我们在作出决策时必须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当前,各级决策机关、政策制定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正在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分强调把执政为民放在首位,这为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而且在实践中我们已经形成了一些下情上达的传输渠道,有些地方还制定了相关的措施,所有这些都为社情民意反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要健全社会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
社会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是现代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标志。
对那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及事项,如干部人事任免、基础设施...
如何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制度
一是完善制度,严格规定干部权限。
要在组成人员、职权和议事方法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重大事项需要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才能实施,对村党支部、村委会制定的村务大事和有关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村干部“财”权要严格限制,建议设一个额度,超过这个额度需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批准才能支出。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村干部素质。
由于历史原因,当前村干部、村代表的文化素质比较低,法律意识淡薄,要加强培训,组织学习各类法律法规,树立民主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依法办事能力。
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民主管理的实践活动,树立村民代表主人翁意识和政治热情,打破村干部决策过程中的“一言堂”,解决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只是为了“走过场”的现象。
三是加强领导,重视代表作用。
在工作中要充分重视村民代表的作用,如检查工作时要过问村民代表的工作,深入村组时要找村民代表座谈,关心他们的工作和困难,征求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对他们反映的实际问题,要有明确答复。
这样领导重视了,村干部、村民代表、全体村民都会重视村民代表的工作,才能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作用,切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建设进程。
...
党支部议事原则
党支部议事决策规则为深化党内监督工作,健全党支部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重大事项议事程序,提高决策和议事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结合上级精神和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基本原则1、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切实体现民意;4、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5、坚持在党章和宪法、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二、议决事形式妇联党支部议决事的主要形式是组织召开党支部联席会议。
三、议决事范围1、贯彻上级指示。
学习传达上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议定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工作思路。
研究决定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事关本系统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问题。
包括总体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安排及阶段性重点工作。
3、健全规章制度。
制定完善本单位重要的工作制度及程序。
4、讨论人事问题。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研究讨论有关人员录用、推荐、调整、奖惩、教育、考核和监督等问题。
其中涉及讨论干部任免事项,需提前告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将视情派员列席会议。
5、决定资金使用。
本单位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基建项目、大额物品购置、资产处置(出租、转让)、借款、对外投资、对外融资等。
6、加强廉政建设。
研究决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情况、违纪案件查处等重要事项和问题。
7、答复请示。
研究答复下级妇联组织请示的重大事项。
8、其他重大事项。
四、议事程序党支部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2次,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召开。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时,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会议。
讨论干部人事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主要领导请假。
根据工作需要,会议主持人可根据会议内容,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也可以召开扩大会议。
列席会议的人员原则上为相关主要负责人。
会议组织准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凡是提交党支部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一般要形成书面材料,并提前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除干部人事问题和紧急事项外),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事先请假,并将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会议主持人。
具体按下述程序进行:1、提出预案。
拟由支部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一般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出方案。
根据需要,有的事项要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2、科学论证。
对有些重大事项的决策,要组织相关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论证,作出评估,并形成有关材料。
必要时,可以组织听证会等形式,更广泛地征求意见。
3、确定议题。
议题由主席办公会确定或提出,经主席办公会审定同意后确定。
正式议题一般应在会议举行的三天前送交或告知各位委员。
凡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分管领导事先要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凡涉及几个办公室的事项,应先行协商,取得基本一致意见后,提交会议讨论。
对没有经过调查研究作好充分准备的和涉及几个办公室而事先没有通气协商的,均不得列入会议议题;凡提交人事方面的议题,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4、会议讨论。
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议题应逐项进行。
首先,由议题的主要提出人对议题作说明;其次,委员和列席人员就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再次,会议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初步意见。
党支部书记必须末位表态,应当在听取其他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观点和态5、逐项表决。
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
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一般应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会议实行逐项表决。
表决一般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须将表决结果记录在案。
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列席会议人员不参加表决。
讨论干部任免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6、作出决定。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班子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根据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
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作出的决策和决定,会后应及时上报和下发;宜于公布的,应适时公布。
五、议事纪律1、党支部议事决策,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
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党支部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党支部联席会议举行时应严格按事先确定的议题进行,除特别紧要情况外,不得在会上临时动议。
2、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除经组织同意公...
如何制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确保董事会工作的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有认真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五条 如本规则与《公司章程》有冲突之处,则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人数及独立董事的比例,由《公司章程》确定。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第八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九条 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应遵循合法、有利于公司运作及提高决策效力的原则。
该授权须限定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并由董事会决议确定。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各委员会一般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各委员会的召集人由董事长确定。
第十一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草案,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其职责。
1、编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草案以及提出修改意见; 2、对总经理拟定的年度发展计划草案提出意见; 3、制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草案; 4、拟定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它证券草案等; 5、拟定重大投资、资产收购或出售等草案,并负责监督核实; 6、提出修改公司章程草案; 7、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及修改草案; 8、审议总经理提交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重大调整方案并提出意见。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各类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其职责。
1、拟定公司各项基本财务制度及修改草案; 2、检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 3、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交流; 4、对内部审计人员及其工作进行考核; 5、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考核; 6、检查、监督公司存在或潜在的各种风险; 7、检查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 8、审查总经理提交的年度财务决算、预算草案,资产减值准备金的计提及核销草案,并提出意见; 9、拟定公司利润分配草案和弥补亏损草案; 10、对总经理提出的资金借贷、委托管理和担保等事项提出意见;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及提名程序,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其职责。
1、对董事会的规模和结构提出建议,明确对董事的要求; 2、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提名程序; 3、对股东、监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形式审核,向董事会提出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候选人名单; 对总经理提名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候选人提出意见。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薪酬制度并组织考核工作,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其职责。
1、拟定公司薪酬政策及制度体系; 2、拟定、审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与考核标准; 3、组织实施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4、拟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1、各专门委员会由召集人负责开展工作;一位董事或独立董事可在2个或3个委员会中任职; 2、工作程序: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自己直接起草文件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也可以由总经理提出草案,经专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如专门委员会对讨论事项未能达成一致,可下次再议,或将不同意见带到董事会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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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农村议事决策制度怎样保障农民群众决策权?
建立农村议事决策制度保障农民群众 决策权的方法:(1)民主决策17号文件要求要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凡是与 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的土地承 包和租赁、集¥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 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并、范围调整,由乡级人民 政府提出意见后,必须经民会议讨论同意,并报县级 人民政府批准。
集体经济已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要 按照改革后的有关要求进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村级民主决策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 律法规,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 产权利的内容。
(2)决策形式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 表会议。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 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 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涉及农村土地承包、调整等重大事项,应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民 主决策。
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村民 代表由村民依法推选产生,妇女代表要占一定比例。
要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健 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确保村民代表真正代表民意。
认真研究和探索村庄撤并、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不断 增多情况下村级民主决策的有效形式。
(3)决策程序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原则上要遵循以下决策程序: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1/10 以上村民联名或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由村 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党组织、村民 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事项的办理。
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会前要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意见;会后要 及时公布表决结果;对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要及时公 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决策程序提请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责任追究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除发生自然灾害等紧急情 况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 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通过村民会 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形成 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
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 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 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 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如何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建立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是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管理、民主控制的基本要求。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的核心是议事决策程序、办法和实施监督。
主要内容应包括需研究决策的事项、征求意见方式、召开会议的形式、表决需要达到的参会人数和表决通过人数规定、议事决定事项实施、对实施结果的公布及监督方式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议事、民主决策首先体现在成员(代表)大会的议事、决策上。
需要在成员(代表)大会上决策的重大事项,应事先向全体成员(代表)公布所议内容,充分讨论,征求意见。
召开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应出席人数的2/3以上,决议事项应由成员表决总数过半方可通过。
对修改章程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2/3以上通过。
其次体现在理事会、监事会的议事、决策上,决议应当发扬民主、公开透明。
其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应自觉接受监事会和全体成员的监督。
建立农村议事决策制度如何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
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 制,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
县、乡两级农村 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对农村集 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 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 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 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等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 其他事项。
当前,要加大对集体土地征用、集体企业改 制、“村改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村内“一 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发放到村 到户的各项补贴资金和物资等事项的审计力度,并将审 计结果及时公布。
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
在审计中查出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多吃多占、铺张浪 费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 违法违纪的,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移交纪检监察 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 的法律责任。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农(畜) 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所有的资产,也要实 行财务公开,加强管理与监督。
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
民主评议对象为村 党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村集体经济组 织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以及享受由村民或集体承担误 工补贴(工资)的其他村务管理人员。
民主评议由乡级 党委、政府具体组织,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 与村民座谈等形式进行。
民主评议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要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评 议结果要与村干部的使用和补贴(工资)标准直接挂钩。
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是村党组织成员的, 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或村集体 经济组织班子成员的,应责令其辞职,不辞职的应启动 罢免程序;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 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处理决定。
建立和完善村干部的激励约束制度。
要大力宣传、 鼓励和表彰积极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干部,切实 维护和保障村干部的合法权益。
对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 和管理中违反程序,独断专行,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重 大损失,或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弄虚作假、侵犯 农民民主权利的干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提 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是村党组织班 子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依法予以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