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本人或者其委托的代办人填写一式三份《农村五保供养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户口薄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办办理的,签署代办人姓名。
农村五保供养的审核审批程序: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和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和申请人所在自然村的显著位置公告不少于7日。村民未提出重大异议或者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通过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镇人民政府。
镇人民政府收到评议意见之日后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后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农村低保转五保需要什么条件
写公开信,给你个范文不知情情况下农村户口变城镇户口我们家是重庆市荣昌县昌元镇七宝岩村的人员,属于农村户口。
当我姐姐结婚时,发现户口本丢失,于是前去补办户口本,发现户口本上注明已经是属于城镇户口了,我们想知道,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是谁动了我们的户口,使我们从农户户口变成了城镇户口?又是凭借什么文件来转的我们的户口?农村户口转城镇户口,在县政府的公告栏写着要进行的经济补偿又去了哪里? 另外,当我姐姐生完小孩准备用农村户口去报销的几百元补助,也被医院告知我们是城镇户口,并不享受农村医疗补助? 我们希望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还我们的农村户口!!! 对于一些农民来说,毫不知情地失去了农村户口,意味我们将来在赖以生存土地使用、家乡的宅基地、孩子的教育、甚至父母的养老地方我们自己的养老地方,都失去了很多很多!!!办理单位: 荣昌县政府 办理结果: 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渝建委信箱﹝2013﹞732号信件办理的回复 来信人:您好! 你向渝建委信箱投诉《不知情的情况下农村户口变城镇户口》的来信已收悉,经昌州街道调查,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对于之前我们的个别村组干部工作做的不细,深表欠意,同时对你的理解支持表示感谢。
户籍制度改革被纳入重庆市和我县的十大“民生工程”,是一项利在千秋的惠民工程,我县坚持转户自愿原则。
为保障在城务工人员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我市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工或者其他群体转户进城。
农转城居民可长期保留自己的农房及承包地,不会被收回或占用。
农转城居民只要不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完全自愿),就享有现农村居民拥有的宅基地、承包地和林权地上的所有权利;同时,也享有社保、就业、教育、公共福利等城市居民拥有的权利。
由于此项工程惠及广大百姓,可能个别村组出现农转城热情极高的现象,这说明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惠及民生;也可能个别村组干部未将这一惠民工程涉及政策完全宣传到位,造成个别村组少数群众不够理解。
昌州街道石河片区是未来荣昌县城城市发展拓展区,农村居民也是将来荣昌城市市民的后备军。
我县先后印发了《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户籍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1〕52号)、《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户籍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荣昌府办发〔2011〕92号)和《荣昌县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转户后各种权益的通知》(荣户改办发〔2011〕14号)等文件,保障已办理农转城居民各项权益。
农转城居民未退宅基地、承包地前仍然保留农村各种惠农政策、征地权益等;待转户居民具有在城镇生活的条件及住所后,可申请退出农村宅基地,并获得退地补偿。
在此,我们把关于2010年8月1日后农村居民农转城后各种权益告之于您: 一、转户后不退地政策待遇 1.宅基地使用权: 2010年8月1日后转户的居民,可自愿保留宅基地和农房,并保留其在以后整户退宅基地时获得相应退地补偿的权利或土地征收时按规定获得土地征收补偿的权利。
保留转户居民在退地前生育子女的征地收益权,农村居民农转城且未退农村宅基地及建(构)筑物或承包地的,在保留土地期间生育的子女,可享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权利。
2.承包地经营权:继续保留承包地经营权。
未退出农村承包地继续耕种的,农机具补助、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公益林管护补助等涉及耕种行为的补贴政策在退出承包地之前继续享受。
转户后未退出承包土地的,继续保留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
本市农村籍大中专学生转为城镇户籍的继续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收益分配权。
农村居民自2010年8月1日转户后未退承包地前,继续享受家电、摩托车下乡产品补贴政策。
3.林权:林地使用权予以长期保留。
农村的林地使用权在土地征收时,按同时期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获得林地征收补偿收益。
4.养老保险:整户转户并退出了农村宅基地的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退地农转城养老保险;有用人单位的转户居民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没有用人单位的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他转户居民可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5.医疗:符合条件的,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医疗保障待遇。
6.教育:转户居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根据《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符合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房地产权证地 “三一致原则”的,县教委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学。
农村籍贫困大中专学生转户后,继续享受现有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农村贫困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继续保留。
农村籍大中专学生转户后仍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县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办理。
7.就业:劳动年龄段登记失业的转户居民可享受免费技能培训,自主创业可享受创业培训和创业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促进就业帮扶政策。
8.住房:2010年8月1日后农转城居民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
低保和五保的区别?
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分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户口性质区分,每月补助金额不等,在100-300左右,看当地生活水平。
五保是指年满60周岁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或16周岁以下无父母的孤儿,孤儿年1500,分散供养五保老人年1000,集中供养1500。
低保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
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1. 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2. 无劳动能力的; 3. 无生活来源的。
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扩展资料: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2014年9月1日起,城市特困人员,即传统意义上的城市“三无”人员,将享政府供养,吃、穿、住、医、葬五方面均将获得保障。
此前,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已由政府供养。
至此,北京市更高标准的社会保障工作完成对城乡弱势群体的全面覆盖。
参考资料:低保-百度百科 五保-百度百科
低保,五保须要那些标准
按照现有标准(目前各省市标准有一点区别),家庭成员年人均总收入低于2500元的,可以申请低保,如果母亲月薪1000不到,年薪10000不到,那人均就不到2500,。
可以申请试试,同时还可以申请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当地常住居民或持有非农业、农业户口居民;(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或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当地常住居民是指持有当地常住户口、有合法固定居所并在当地长期居住的居民;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包括户籍迁出的在校就读学生。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
货币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离退休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存款及利息、有价证券及红利、特许权使用收入、租赁收入、馈赠和继承收入、赡养费、抚(扶)养费、第二职业收入、自谋职业收入和其它一切应计入的收入。
实物收入按市场价折款计入家庭收入。
若申报对象的上述家庭收入不稳定,则按申请之日起该家庭前3个月或12个月收入的平均额除以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人数即为家庭月人均收入。
农民人均纯收入按统计部门统计口径计算(纯收入=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费支出-调查补贴-农村内部亲友赠送)。
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有: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资金;义务兵优待金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费;政府发放的奖励金和荣誉津贴;工伤和意外伤害人员的护理费、营养误工费、丧葬费、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按规定由在职人员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及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困难学生的救助金;独生子女费及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其它经地方人民政府或省级民政部门认定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五保1、对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
2、条件(二选一即可):2.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2.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注: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申请程序1、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2、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3、在本村范围内公告;4、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5、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20日内审核;6、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7、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8、颁发《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注: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七条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
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低保和五保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不同。
“五保”是指三十年前农村对孤寡老人、孤儿、丧失劳动能力的孤独残疾人等实行的保障政策,“低保”是现在实行的对城乡特困户采取的救助政策。
2、保障范围不同。
“五保”是指保吃、穿、住、医、葬(对孤儿是指保教)。
“低保”是指每年国家给予困难人员一定的生活补助费。
3、保障规定不同。
“五保”是指保终生,一保到底,“低保”是动态管理,每季度或年度根据低保人员积极发展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4、保障的透明度不同。
“五保”都是家喻户晓,不会出现冒名顶替的不正常情况,而在某些地方“低保”会出现暗箱操作,被当权者或其亲属冒领的不正常现象。
五保和低保的区别
低保是按家庭收入核算的,农村低保是指对持有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实行差额救助的制度。
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低保申请书范文
低保申请书 尊敬的主管领导及负责人: 您好! 近几年,我们一家人一直在困苦艰难中度日。
前几天,有幸听到了你们有关低保的宣传,这让我们全家犹如在漆黑的夜晚看到了指路的明灯。
欣喜之极,真诚的向政府提出低保申请书,期盼能得到政府的甘甜雨露。
现将我家的基本情况说详述于下。
我叫¥¥¥,女,¥¥年¥月出生,现居住在平谷¥¥,现无业在家照顾老人和孩子; 我的爱人¥¥¥,¥¥年¥月出生,由于没有技术,文化成度又低,在一家私营企业打工,月收入只有¥百元; 我的父亲¥¥¥,现年60岁,不但没有工作没有收入,还经常吃药打针困顿不堪; 我的孩子¥¥¥,现在才一岁多,我就不多说他了,让他跟着我们受苦了。
这就是我们一家的基本情况,四张嘴吃饭吃药,生活中的吃喝拉撒全靠丈夫那一点微薄的收入和亲朋的接济在勉强支撑着。
但值得欣慰的是国家没有忘记我们这些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出台了低保政策。
我也知道政府是不会抛弃我们的,我们也一定会坚强的生活下去,我们坚信,困难是暂时的,幸福就在某个拐角处等着我们的,我们一定会在政府的指引下,找到她的!!! 我们全家含泪期盼您的回音,那将会是上帝赐给我们最美妙的声音。
致 礼!!! 申请人¥¥¥ ¥年¥月¥日...
低保和五保同一个人可以同时享受吗?
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分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户口性质区分,每月补助金额不等,在100-300左右,看当地生活水平五保是指年满60周岁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或16周岁以下无父母的孤儿,孤儿年1500,分散供养五保老人年1000,集中供养1500. 其它暂不宜列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在农村五保中,以下人员不能再享受农村五保: (一)有了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且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二)重新获得稳定生活来源的; (三)年满16周岁,已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习生活,且具有劳动能力的...
农村什么样的人才能享受低保或五保?
生活困难的农村五保户不能同时享有低保。
农村五保户和农村低保户的概念:农村五保户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农村居民,即指60岁以上无赡养人的老人,或无抚养人的未成年人。
农村低保户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所有农村居民。
扩展资料:农村五保户 指农村中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老、弱、孤、残的农民,其生活由集体供养,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孤儿保教),简称“五保”。
享受五保待遇的家庭叫五保户。
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二)无劳动能力的;(三)无生活来源的。
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国家对五保户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所谓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
五保户是我国经济社会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五保户的数量越来越少。
近年来,农村低保、医保、敬老院等不断完善。
参考资料:五保户+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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