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议是企业决策和沟通和主要方式之一。
一、例会制度
企业内部应形成有规律(固定时间、程序)的三级例会制度。
1、出席人员: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与议题有关的中层干部(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
2、周期:
· 每半月一次,或每月一次
· 月末举行
3、会议内容:
· 本期工作总结及下期工作安排
· 公司重大问题决策讨论
· 专题研究
4、主持人:总经理。
二、总经理办公会议(碰头会)
1、出席人员:
· 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 公司各部门经理或分公司负责人
2、周期:
· 每周一次
· 周五下午举行
3、会议内容:
各部门本周工作汇报 各部门下周工作安排
各部门间工作协调
三、部门工作会议
1. 出席人员:本部门所有人员。
2. 周期:每周一次数 周一上午举行,为短会
3. 会议内容:
本部门上周工作总结 本部门下周工作安排
公司情况传达
4. 主持人:部门经理。
四、全体员工会议
1. 出席人员:公司(总部)全体人员
2. 周期:
定期:每半年或一年 不定期
3. 会议内容: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通报 讨论职工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
讲座、培训、时事等务虚会 与公司前景在关的合理化建议
娱乐、会餐、颁奖
4. 主持人:总经理。
五、其他会议
1. 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
2. 董事会会议。按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工作条例召开。
3. 监事会会议。按公司章程规定和监事会工作条例召开。
4. 计划调度会
(1)内容:各类计划制定、讨论、会审、批准、检查、变更及资源调度。
(2)出席人员:各部部长及计划部门人员。
(3)主持人:分管副总经理。
(4)周期:定期。
5、投资决策(审议)会议
(1)内容:专设对项目投资决策进行审议。
(2)出席人员:组成人员及研发经理。
(3)主持人:一般不定期。
6、工作汇报会
(1)内容:下级向上级汇报指定内容。
(2)出席人员:上下级或有关责任人。
(3)主持人:上级主管。
(4)周期:定期或不定期。
7、鉴定、评审、论证会
(1)内容:企业对新产品开发定型、设备选型、技改验收、质量、安全、环 保、标准认证活动。
(2)出席人员:有关上级机关、相关部门、专家教授、项目组成员。
(3)主持人:分管副总经理。
(4)周期:不定期。
8、新闻发布会
(1)内容:企业对外发布产品、质量、认证、上市、购并、诉讼等有关信 息。
(2)出席人员:有关上级机关、传媒、嘉宾、公关及行政人员。
(3)主持人:分管副总经理。
(4)周期:不定期。
9、专题、研讨会
(1)内容:就某一问题研讨,可得出或不得出结论。
(2)出席人员:有关人员。
(3)主持人:相关主管。
(4)周期:不定期或定期。
10、工作午餐会
(1)内容:一边就餐,一边随意讨论有(无)主题的问题。
(2)出席人员:有关人员。
(3)主持人: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4)周期:不定期或定期。
六、会议场所布置
1. 主持人须坐地主席位置,记录人须坐在主持人右侧。
2. 座次布局:
出席人数 三人 四人 五人
突出领导 ● ○ ○ ● ○ ○ ○ ● ○ ○ ○ ○
不突出领导 ● ○ ○ ● ○ ○ ○ ● ○ ○ ○ ○
3. 会议设备准备与调试:
会议横幅 会场路线指向牌
出席者主宾座次铭牌 资料袋(内装铅笔和记录纸)
签到簿 备用桌椅、墨水
电源插头和延长线 麦克风和播放系统
录音、录像工具 茶水、饮料
水果或点心 会议礼品
停车位、贵宾接待室
投影仪、幻灯片和白析或黑板(必要时的翻译或辅助视听设备)
七、会议管理技巧
1. 控制出席人数,与会无关者不参加。
2. 每次会议须明确主题,禁止漫无达际的泛泛而谈。
3. 对重大或有分歧的议题,有关人员在会前单独联络、沟通,而在会议上争执不下时,主持人应及时制止且搁置该问题,会后再议。
4. 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相对控制每位发言时间。对发言精彩者可适时延时,对发言啰嗦或情绪不稳定者应艺术、巧妙地处理。
5. 会议主持人应提前到会场,举止得当,温文尔雅、讲话声音清晰宏亮,体现领导的气质和感染力。
6. 会议主持人要善于控制会场气氛,对不同发言风格的人员合理安排发言次序,形成一个个生动、活泼、气氛轻松的大小高潮。
7. 会议主持人自身不应过多发言,除注意发言者外,还要观察听众的反应。
8. 对多个议题的会议,每段时间只集中充分地讨论其中一个议项。主持人可在每一议项或每隔一段发言时间作出小结,及时作出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会议制度有哪些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以会议的形式来行使职权,因此必须建立规范的会议制度,主要内容为: 1.会议形式 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定期会议是由公司章程规定定期召开的股东会会议,如果是按年度召开的则可称为股东会年会。
临时会议是根据临时需要不定期召开的股东会会议,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为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
2.股东会议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首次股东会会议之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3.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的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以便于股东在会前就会议内容有所准备。
这里所指的通知是指送达,而不仅仅是发出通知。
4.会议记录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签名,以保证会议记录的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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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它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企业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
你好 《企业管理制度》你可以去这个网址下载一些作为参考!http://www.xiaoshuo.com/doc/20001354.html 《公司章程》范本 "╳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 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资产,使其人民代表大会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目的是发展经济,为国家提供税利,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四条 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住所:贵阳市╳ ╳ 路╳ ╳号 ; 第七条 公司经营场所:贵阳市╳ ╳ 路╳ ╳ 号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核准为准。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需报经审批和须领取经营许可证的,已经批准,并领取了经营许可证。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万元; 第十二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投资; 第十三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中:货币╳ ╳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 %。
第五章 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十四条 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 ╳ 公司 ╳ ╳ 单位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 分配红利; (二)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实股东转让的出资; (四)依法及依照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出资额; (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帐目,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并提出建议或质询; (六)被推选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在公司清算时,对剰余财产的分享; (八)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享有的其它权利; 第十七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章程,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二)依其所认购出资额和出资方式按期缴纳股金; (三)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公司设置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 股东的名称(姓名 )、住所、出资方式、出资数额; (二)登记为股东的日期; (三)其他有关事项。
第七章 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如下: 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 签名 ╳ ╳公司 货币 ╳ ╳万元 ╳ ╳单位 货币 ╳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出投资 第二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注册资本: (一)股东增加投资; (二)公司盈利; (三)其他原因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第二十二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只能是经营亏损。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只能是经营亏损。
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
第二十三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三十日内或自第一次公告之日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八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二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出资。
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法人)转让其出资时,须经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东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
第二十五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额后,公司重新编制新的股东名册。
第九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二十七条 股东大会会议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二十九条 股东大会分为定期和临时会。
第三十条 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股东临时会: (一)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时 (二)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三)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提议时。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通知以书面形式发送,并载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十三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出席会议的股东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四条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
《公司法》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有哪些规则呢?
1.召集权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会议依照规定负责召集,这表明董事会具有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权,必须依法行使。
但有召集权并不意味着对是否召开股东大会会议有决定权。
2.主持人 股东大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如果出现董事长既不主持又不依法指定他人主持的情况,表明董事长的行为违法,可以由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董事会采取补救措施,以保障股东大会的召开。
3.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通知各股东。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四十五日前就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事项作出公告。
4.对临时股东大会的特别规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因为临时股东大会是为了特定事项召开的,而且会议审议事项的随意变动,也不利于股东有准备地行使权利,作出决策。
公司章程有一个这样规定,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无记名股票持有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由于无记名股票的流通性,所以 其持有人是不确定的,因此发行无记名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股东大 会召开前三十曰发出公告,告知持有人会议地点、时间和审议事项等。
无 记名股票持有人凭借手中持有的无记名股票即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资格。
同时为了防止在会议期间持有人随意的变动,保障会议的顺利进行,所以 如果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如果想要出席大会,就要在规定时限内将股票交存 于公司保管。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攀枝花公司法律顾问李明华律师解答
根据《公司法》规定,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
意思就是 股东会决议通过了 有了矛盾 先内部解决 60天内解决不了 就来找我法院我来解决 但是要在决议通过九十日内来找我 你可以理解为60天先内部解决 过了60天 再给你30天起诉 过了三十天 就不行了不然一有矛盾就告法院忙不过来啊 公司也扛不住啊 找你说的那样写法条的话 股东会议通过 我不爽 第二天就跑去法院了 法条这样写的意思就是不要一有事就来劲 等六十天先自个解决 还不行就起诉 六十天加三十天就是法条说的九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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