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婚育史证明材料
婚育史证明材料
兹有我村郑本生,男,于 1959年 9月结婚,郑本生夫妇双 方均系初婚,婚后于 1964年 10月生一男孩,叫郑士平。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小店村委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 公 示
县计生委:
县、乡、村分别在我村部,主要交通路口及奖扶对象个人 所在的村民组,将对象人员名单及本人的相关的情况,按照统 一格式进行了张榜公布,公布时间如下:
村公布时间:二 〇 一一年一月三日 -----二 〇 一一年一月十五日 乡公布时间:二 〇 一一年一月十五日 ---二 〇 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县公布时间:二 〇 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二 〇 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经公示,我村郑本生,李培芳夫妇符合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 家庭奖励扶助 对象有关政策,群众无异议。
特此证明。
王店乡小店村
二 〇 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婚育情况调查证明材料
经走访调查小店村鲁子江、李术刚、郑祖耀等五人,郑本 生,男,生于 1936年 11月, 1959年 9月和李培芳结婚,郑本 生夫妇均系初婚, 男女双方均为农业户口, 1964年 10月生育一 男孩,叫郑士平。
情况属实。
县 调 查 员:
乡 调 查 员:
村计生管理员:
小店村委会
二 〇 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范文二: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包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村计生证明;
2、个人申请;
3、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查环证、节育手术证件及复 印件各一份;
4、违反计生行为应出具社会抚养费或罚款票据;
5、本人一寸照 3张;
6、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需签订《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 育管理协议书》
村级出具证明→镇级经办人审核把关(办理跨县流出) →县计生局办理(办理跨市及以上流出)→免费, 即办 。 计生证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评先、 入党、党代、人代、政协候选人等)
1、计生情况审核登记表;
2、户口簿;
3、生育证、查环证、独生子女证、节育手术证件及复印件 各一份;
4、违反计生行为应出具社会抚养费或罚款票据;
5、抱(收)养孩子应出具公安部门同意入户证明。
申请人提供有效证件,填写登记表→村或单位审查→镇计生 办审查→县计生局法规科审核→免费, 即办 。
一胎生育服务证
1、村或所在单位计生证明(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的需双 方户籍所在村出具证明) ;
2、个人申请
3、一胎生育证申请表;
4、男女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5、夫妻近期二寸合照 2张;
村级领取申请表(计生管理员、分管村干部把关)→镇 级经办人员把关、办理→免费,即办。
再生育服务证
1、村(或所在单位)计生证明(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的 需双方户籍所在村出具证明) ;
2、个人申请
3、再生育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
4、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户口簿及复印件各 两份;
5、夫妻近期二寸合照 3张
6、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系独生子女的应提供独生 子女证明;患不孕症,收养一孩后怀孕的,需提供合法收养 证明或非法收养处罚票据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 服务机构出具的不孕证明)
村级领取申请表(计生管理员、分管村干部签字)→男 女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审核公布→镇计生办审核(经办人 员、计生办主任签章)→县计生局审批 →免费, 30天内办 理
独生子女父母父母光荣证
1、村或所在单位计生证明(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的需双 方户籍所在村出具证明) ;
2、个人申请
3、领取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
4、夫妇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查环证、节育手术
证件、子女户口簿及复印件各一份;
5、夫妻近期二寸合照 2张
育妇落实节育措施→向村委会领取申请表(签字)→镇 计生办人员办理→免费 ,即办
NO.
范文三: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
兹有 (详细地址) (姓名) ,身份证号 为 ,在 (时间)与 (配偶姓 名)合法登记结婚(配偶身份证号为 ) ,婚后 于 (时间)合法生育第一胎,取名 (性别 , 身份证号为 ) ,后又于 (时间)生育 第 二 胎 , 取 名 (性 别 , 身 份 证 号 为 ) 。 该生育行为符合我地计划生育政策 (该生 育行为不符合我地计划生育政策, 已处以罚款 元 【附带罚 款 票 据 】 ) , 目 前 避 孕 措 施 为 , 落实 年 月 是 , 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村(居)委会签意见及盖章:日期:
经办人:办公电话
乡镇(街道)计生部门签意见及盖章:日期:
经办人:办公电话
县、区计生部门签意见及盖章:
范文四: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
父亲: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母亲: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依法登记结婚, 该夫妻婚后只生育(或收养) 一个子女, 子女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否) 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证件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夫妻属于以下第____种情况 :
(1)该夫妻至今婚姻未变动过,也未曾再生育,未收养。
(2)该夫妻于_____年___月___日离异/丧偶, 女方(未再婚/再婚/丧偶、未再生育/再生育) ,男方(未再婚/再婚/丧偶、未再生育/再生育) 。
(3)其他情况。情况说明: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村社区或单位(盖章) 镇或街道计生办(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范文五:婚育证明
一孩生育登记办理程序
㈠所需要件:
1.夫妻双方的《婚育情况证明》;
2.《户口薄》;
3.《结婚证》;
4.《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5.妊娠诊断。
㈡登记程序:
1.女方怀孕后到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社区)开具《婚育情况证明》;
2.到女方户口所在社区进行微机登记;
3.到皇姑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皇姑区庐山路 4号)进行优生筛查 ;
4.到皇姑区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培训中心登记,领取“一孩生育登记单”。
㈢登记原则:
按《辽宁省办理生育手续的有关规定》执行。初次合法生育的夫妻,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免费办理《生育登 记单》。
1.农民夫妻属于婚嫁关系女方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常住、但户籍不在男方户籍所在地的,可到男方户籍所 在地免费办理《生育登记单》。
2. 夫妻一方是城镇户口的, 按照出生婴儿随父随母落户自由的原则, 到拟落户地免费办理 《生育登记单》 。
3.夫妻双方在我市境内常住,一方户籍在本市,另一方户籍在外省、市,要求在本市生育并落户的, 须持有户籍所在地乡(镇、街)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到拟落户地办理有关生育手续。 4.夫妻双方在我省境内常住,但双方户籍均在省外的,不能在我省办理有关生育手续。
㈣存查资料:
皇姑区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培训中心要将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夫妻双方各自所在工作单位或社区 (村) 的婚 育情况证明附在《生育登记单存根》后面备查。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
㈠所需要件:
1、《生育登记单》(或《生育服务证》);
2、《自愿只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审批表》一式四份。
㈡办理程序
1、育龄夫妻持《生育登记单》到街道办事处领取《自愿只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表》,写明申请理由;
2、夫妻双方工作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初审,盖章;
3、街道办事处审核,盖章;
4、到沈阳市行政审批皇姑办事大厅(皇姑区庐山路 3号)审批,免费领取《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㈢办证原则
1、夫妻终生自愿只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女方年龄不超过 49周岁的,可以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 荣证》;
2、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原则上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女方户籍不在我市,但子女随 父在我市落户的,也可以申请办理;
3、已领取《生育服务证》,现在要求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原则上到办理《生育服务证》 一方办理。
㈣存查资料
1、已办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负责分别将一份《自愿只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审批表》交 给自己单位(无单位的交给社区)。
2、 沈阳市行政审批皇姑办事大厅负责将一份 《自愿只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表》 交给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另一份自行存档备查。
【流程】沈阳办理宝宝户口及独生子女光荣证流程
第一步、上医院开出生证明(一般在出院的时候,医院会给出办理出生证明的手续)
第二步、到街道办事处领取一式四份的独生子女申请表,自己填写后到宝宝的父母单位盖章,同时街道办事处查看 生育指标后,给发一张落户通知单
第三步、拿着落户通知单到派出所落户口(需要证件:落户通知单+父母双方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医院出生证明)
第四步、上完户口后且独生子女申请表单位已经盖完章后,再回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再在独生子女申请表上 盖章,并给独生子女光荣证(未盖钢印)
第五步、到区计划生育处盖独生子女申请表的章,区计划生育处给独生子女光荣证盖钢印,然后拿着独生子女申请 表 2张,各自交给各自的单位,至此办完户口和独生子女光荣证
整个过程需要的证件有(建议这些证件在办理每一个环节都带好,省得办事处找理由推托不及时办理)
1、医院出生证明
2、父母双方户口本(若已经迁到一起,就是一个户口本)
3、父母双方身份证
4、生育指标
5、落户通知单(在流程第二步街道办事处给)
6、结婚证
7、 2寸父母合影一张
以上证件除合影+落户通知单外都需要复印(最好复印 3份,第三步和第四步都需要复印件),其中户口复印件还 要复印主页和副页(父母的和孩子全部要复印)
以上就是办理手续的全部流程,希望能对各位有所帮助
沈阳新生儿落户指南
一、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 ;
二、婴儿父母亲的结婚证;
三、婴儿的父母亲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
以上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根据户籍管理规定,新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 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为此,需 完备下列手续:
1、 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
2、 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
3、 其父在济常住《居民户口簿》 (内页复印件) ;
4、 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5、 其父母结婚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 ;
6、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 (查验原件,留存 “ 新生儿落户备查联 ” ) ;
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须知
须提供材料
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
工作程序
1、审核上述材料;
2、办理新生婴儿身份证编号手续;
3、办理新生婴儿户口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