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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校园突发事件,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突发事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第四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师生。
第五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学校管理,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六条:学校应采取各种措施,尽量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二章 事故的处理程序及办法
第七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及办法:
(一)学生在课堂(课间)发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班主任)应立即组织将其送至校医室或通知校医前来处理;校医不在或情形比较严重的,应立即向年级部、学生指导处或校领导汇报并视情况送医院急救。
骨折或病情较严重的,须通知120急救中心专业人员前来搬运救治。
(二)如需送医院的,相关教师(责任教师、班主任、校医、学生指导处成员)应及时组织送至,并及时通知当事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医院看护。
(三)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组织当事人和旁观者书写情况说明并留存。
(四)事故发生后,年级部或学生指导处必须及时保护现场,保留证据。
(五)任课教师(班主任)应于当日书写情况说明并报学生指导处留存。
(六)事发后,任课教师(班主任)应于当日晚及时电话关心和询问受伤学生康复情况;病情严重的,相关处室应及时组织责任教师或学生家长登门看望与慰问。
(七)伤害事故涉及责任问题及相关费用的,学生指导处应及时向保险公司通报,并做好调查和调解工作;问题严重的或调解不成的,应及时上报校长室协调处理。
(八)有关协议书应及时交档案室留存。
(九)发生重大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
第八条: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的,带队领导和教师除应及时救护伤者外,还应及时联系公安部门、活动场地与交通工具等的提供者协同处理。
第九条:发生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急性结膜炎(红眼病)等传染性疾病流行事件,班主任及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协同校医及时组织救治;病情严重的,要通知家长或亲自将学生送至医院抢救。相关场所(教室、实验室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做好消毒工作。学校要及时上报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并切实做好晨检工作。。
学生在家患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需提醒家长及时带孩子去医院感染科就诊、并将会诊结果通知班主任。
学生病愈后,必须持社区医疗机构的痊愈证明书,先到校医室报到,经审核后方可进班上课。
发生食物中毒的,食物需留样待查,并及时上报卫生防疫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视情况报公安部门。
第十条:发生火灾或液化气泄露、水管爆裂等突发事故,当事人及第一发现人应立即组织灭火或关闭阀门,并及时向后勤服务部门或分管校长汇报。后勤服务部门应立即组织抢修。
情况危急时,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应按预定路线将学生安全有序地撤离至安全区域。
第十一条:如遇暴雪、冰封天气,门卫及其它后勤管理人员应在学生到校前,及时在组织清扫校园内外的道路积雪;班主任、各处室成员及校医应提前到校视察情况,做好安全防护、学生教育、课间巡视等工作。
第十二条:校园施工,应以安全第一为原则。施工单位应使用符合安全规范的仪器设备并做好防护工作;学生指导处应会同年级部和班主任及时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后勤服务处要加强安全巡视,杜绝校园安全隐患。如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学校应及时联系施工单位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必要时还需上报安全监督等部门。对受伤人员的救治程序及办法,同本办法第七条之规定。
第十三条:如遇校外人员冲击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门卫及在现场的教工应及时做好疏导劝解工作;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向学校汇报或向公安部门报案;必要时,要进行现场摄像和拍照。情形严重或造成重大后果的,学校应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汇报。
第十四条:其它突发事件的处理,本着及时、有效、规范的原则,认真处理。
第三章 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及损害的赔偿
第十五条:发生校园意外事故,且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对学校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学校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应给予相应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因教师或者学校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赔偿责任,并给予适当的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因不及时处理而造成重大影响的,学校将给予相关责任人适当的处理。
第二十条: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师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中的“校园意外事故直接责任人”是指:
(一)因玩忽职守,致使事故发生在课堂(含实验课及在室外进行的有关课程)的,该课程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二)因玩忽职守,致使事故发生在专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库房的,该专用教室等管理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三)电路安全,电工是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三条:以上条文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已于2005年元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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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突发事件预防处理应急预案
一、总则
1、为使学校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付和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保证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尽最大可能避免和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化危机为转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局关于学校突发事件处置与应急预案的精神,制定本应急预案。
2、树立“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思想,全校各部门和处室,在一旦突发事件发生时,能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有序应对。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中突发性事件指学校内突然发生的不可预料的严重危害师生安全,影响学校正常教育秩序,以及会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事件。具体包括:
1、学校火灾事故;
2、组织外出活动时的意外事故;
3、学校建设、校舍及设施设备引起的安全事故;
4、学校食堂供餐或其他食品、饮品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5、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大量师生员工的相互挤压事故;
6、来自校内外的袭击、伤害性事件;学生失踪、绑架事件;
7、感染性或季节性、暴发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
8、由各种原因发生的师生员工出走、自伤、自虐、自杀事件;
9、学校财产被盗事件;
10、学生在非教学时间的校外意外伤亡事件;
11、群体性上访事件;
12、在校学生刑事犯罪事件;
13、其它自然或人为的突发恶性事件。
三、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长室、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担任,并聘请法制副校长指导学校安全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成员随岗位变化自然调整,常态下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在突发事件来临时,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
2、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统一负责处理,校长外出时,由校长指定校领导或由在家的最高领导统一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由副校长(或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党政办负责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收集和报道。
(2)、德育处、总务处、教务处、教科处等协助分管领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理工作,如人员疏散、现场维护等工作。
(3)、校长室、工会等做好突发事件原因的调查,责任的追究,责任人的处理。
四、突发事件的处理
1、突发事件的处理必须严格遵循“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自身力量并迅速请求社会有关方面快速开展各项救援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当事人必须在事发的第一时间向相关领导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采取措施情况、进展和下步打算等。相关领导再根据突发事件的等级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立即指挥启动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确定的相关人员职责开展工作。
3、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根据其性质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地妥善加以处理。如校园内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除及时向校长报告外,还需再取样本(如呕吐物等),保护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并进行对症的应急处理,及时向疾控中心报告;如有流行性传染病发生,马上对有关人员进行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对各处室进行消毒,既要向上级领导汇报,又要通知家长。在碰到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时,更要沉着冷静,决定采取相应措施,除组织抢救疏散外,要及时向消防、交警等有关单位报告,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基本控制后,应调查清楚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相关责任,认定事件性质,形成调查报告,并对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5、信息报送。 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班级、知情者和学校各部门应立即将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立即报告校长室。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报送时限:一般突发事件2小时内报送,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即时报,最迟在半小时报送,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同时应及时续报事件发展情况、原因、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五、突发事件的预防
1、全校师生员工要有“防范于未然”的思想意识,严格遵守学校的安全工作制度,及时妥善处理校园中可能发生的偶发事件,把不安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每学期开学前,总务处负责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危房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3、总务处、德育处要定期对灭火器、应急灯、楼道路灯、教学楼、寝室楼的用电线路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及时维修。
4、加强食堂和小卖部管理,确保饮食卫生安全。食堂和小卖部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对进货核查、消毒、取样等实行登记签名制;要加强食堂和小卖部安全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件发生。
5、切实执行《学校安全卫生工作条例》,加大教育的宣传力度,利用黑板报、宣传窗、班队课等形式,广泛开展预防知识宣教教育,及时印发教育资料,增强师生员工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经常邀请交警、消防人员、法制讲师团、法制副校长等来校为全体师生作交通安全、消防知识、法律知识讲座。
7、规范门卫值勤制度,严格进出人员登记。
8、完善夜自修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请假、点名制度,发现学生无故未到校的,及时与家长联系。
9、加强节假日值班制度。
10、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有机地渗透到各门学科的教学中。
六、常用报警电话:120、110、119、88418110(邱隘派出所)88412253(盛垫交警)
七、责任追究
1、学校各相关处室人员违反本预案有关规定要求导致突发事件处理受到影响或者导致事态扩大,给相关责任人及其主管人员以相应的处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重处分。
(1)突发事件接报者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导致事件处理受影响的;
(2)相关人员后勤保障不力,延误突发事件处理时机的;
(3)相关人员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信息未经领导审签,导致错报、漏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4)相关人员未及时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导致事态扩大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以相应的处分。
(1)因管理混乱、安全事故预防措施不落实,导致突发事件发生,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2)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救援措施导致损害扩大的;
(3)相关当事人未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导致处理时机延迟的;
(4)拒绝、阻挠事件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隐瞒事实真相的。
3、违反本预案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学校遇见突发事件,学生如何安全疏撤,避免踩踏事件?
范文1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校园突发事件,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突发事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第四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师生。
第五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学校管理,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六条:学校应采取各种措施,尽量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
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二章 事故的处理程序及办法第七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及办法:(一)学生在课堂(课间)发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班主任)应立即组织将其送至校医室或通知校医前来处理;校医不在或情形比较严重的,应立即向年级部、学生指导处或校领导汇报并视情况送医院急救。
骨折或病情较严重的,须通知120急救中心专业人员前来搬运救治。
(二)如需送医院的,相关教师(责任教师、班主任、校医、学生指导处成员)应及时组织送至,并及时通知当事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医院看护。
(三)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组织当事人和旁观者书写情况说明并留存。
(四)事故发生后,年级部或学生指导处必须及时保护现场,保留证据。
(五)任课教师(班主任)应于当日书写情况说明并报学生指导处留存。
(六)事发后,任课教师(班主任)应于当日晚及时电话关心和询问受伤学生康复情况;病情严重的,相关处室应及时组织责任教师或学生家长登门看望与慰问。
(七)伤害事故涉及责任问题及相关费用的,学生指导处应及时向保险公司通报,并做好调查和调解工作;问题严重的或调解不成的,应及时上报校长室协调处理。
(八)有关协议书应及时交档案室留存。
(九)发生重大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
第八条: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的,带队领导和教师除应及时救护伤者外,还应及时联系公安部门、活动场地与交通工具等的提供者协同处理。
第九条:发生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急性结膜炎(红眼病)等传染性疾病流行事件,班主任及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协同校医及时组织救治;病情严重的,要通知家长或亲自将学生送至医院抢救。
相关场所(教室、实验室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做好消毒工作。
学校要及时上报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并切实做好晨检工作。
学生在家患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需提醒家长及时带孩子去医院感染科就诊、并将会诊结果通知班主任。
学生病愈后,必须持社区医疗机构的痊愈证明书,先到校医室报到,经审核后方可进班上课。
发生食物中毒的,食物需留样待查,并及时上报卫生防疫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视情况报公安部门。
第十条:发生火灾或液化气泄露、水管爆裂等突发事故,当事人及第一发现人应立即组织灭火或关闭阀门,并及时向后勤服务部门或分管校长汇报。
后勤服务部门应立即组织抢修。
情况危急时,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应按预定路线将学生安全有序地撤离至安全区域。
第十一条:如遇暴雪、冰封天气,门卫及其它后勤管理人员应在学生到校前,及时在组织清扫校园内外的道路积雪;班主任、各处室成员及校医应提前到校视察情况,做好安全防护、学生教育、课间巡视等工作。
第十二条:校园施工,应以安全第一为原则。
施工单位应使用符合安全规范的仪器设备并做好防护工作;学生指导处应会同年级部和班主任及时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后勤服务处要加强安全巡视,杜绝校园安全隐患。
如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学校应及时联系施工单位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必要时还需上报安全监督等部门。
对受伤人员的救治程序及办法,同本办法第七条之规定。
第十三条:如遇校外人员冲击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门卫及在现场的教工应及时做好疏导劝解工作;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向学校汇报或向公安部门报案;必要时,要进行现场摄像和拍照。
情形严重或造成重大后果的,学校应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汇报。
第十四条:其它突发事件的处理,本着及时、有效、规范的原则,认真处理。
第三章 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及损害的赔偿第十五条:发生校园意外事故,且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对学校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学校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应给...
大学生学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这门课程的心得体会
一、沉着冷静,机智果断。
如果一遇到发生的事情就“怒气冲冠”,大发雷霆,失去理智,也就不可能思考和选择最佳的处理问题的措施,而且使全班学生的思想,注意力集中到这个事件上,容易激发师生之间的矛盾,有损教师的形象。
二、个别提醒,掌握分寸。
有一些突发事件,属于个别现象,不正当的处理,往往会打乱集体正常的秩序。
掌握寸很重要,稍有偏颇,就可能把成功变为失败,把学生推向对立面.举例: 一次课堂作业时,教室里静悄悄的,同学们认真地做着练习,我发现一名学生低头往课桌里看着什么(游戏机),悄悄解决。
三、耐心细致,全面了解由于一些突发事件的发生较为频繁,班主任也经常被这些事情弄得身心疲惫,但处理事情时的耐心细致实在是很关键的。
班主任了解情况要详细,处理问题要细致,要深入了解事件的前因后果,并且加以科学的分析,根据问题的性质进行相应的处理,这样面对学生才会言之有据、言之有理、晓之以情,才会使学生口服、心服,从而收到良好的处理效果。
(不要帮学生宣传,学生看课外书)
在学校遇见突发事件,学生应该如何安全疏散,避免踩踏事件的发生? ...
首先老师不能乱,要及时稳定学生的情绪,然后在每个楼梯口处均安排一个老师进行疏导工作,在把学生在教室内组织起来排成两列纵队,原则上的循序是先底楼在高楼,先把离楼梯口最近的进行疏散。
这样既节省时间又不至于混乱,但要多进行演习,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最合理的安排。
如何有效处理学生校外突发事件
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组织自身力量并迅速请求社会有关方面快速开展各项救援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办法: 1. 立即向110报警,要求救助。
2. 保护有关对象及全体学生,将保护者护送到安全处。
3. 对于出现受伤人员,马上报请120救护车抢运伤员。
4. 保护现场,做好当事人和见证人的书面材料的收集和整理,配合警方调查。
校园突发事件是指在校园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影响着学生的安全和正常生活、学习。
引起原因:恐怖分子造成的破坏性行为、由各种因素引起的对社会不满的极端分子的恶性行为、歹徒在被追捕过程中的威胁性行为、因严重利益冲突而引发的报复性行为、精神病人的严重失控行为等。
如何预防: 1、由符合条件的专职保安担任门卫,严格门卫登记、验证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2、加强对校内有精神病症状的人员的管理。
3、对可能引发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
4、加强对师生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积极组织师生进行防范暴力事件预案的演习,提高师生的防范能力。
生活老师应如何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
苏霍姆林斯基曾说:“教师的职业意味着他放弃了喜、怒、哀、乐的权利,应使自己胸怀宽广。
”作为生活教师,要用理智战胜感情,冷静处理生活当中所发生的突发事件。
初二年级学生黄冠华同学在餐厅用餐常不排队,每次一到饭堂就趁机插队,被我发现了,我从这边过去找他,他就背向我又转到那边,还强词夺理说找人;我批评他,他还骂骂咧咧的顶撞。
因为饭堂人太多,怕给其他同学造成不好的影响,我把他叫到外面,问他为什么对老师那么无理,用手指着老师骂,他情绪很激动,眼泪水都掉出来了,我就让他慢慢的先平静下来,回房间也没去找他,晚上我去宿舍找他谈,分析他今天的所作所为,对其他同学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等。
他说因为今天心情不好,所以情绪很激动,老师对不起了。
通过上例可以看出,所谓的“冷处理”就是要多方面的考虑问题:一是迅速控制突发事件的发展;二是从造成突发事件的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首先作好其安抚工作,然后再找机会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问题。
这样有条不紊地“冷处理”,就会利用“事过境迁”而引导学生学会反思,不再头脑发热,起到一种使之学会交往的教育作用。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行为宜静不宜动。
处理突发事件最能体现生活教师的自制能力和应变能力。
如初三(3)班赵世凯同学在就餐时,与同学打闹,故意将饭菜倒在餐桌上,看见我来时,躲到另一位同学的后面。
这时我走过去拿来扫帚等工具边收拾餐桌边说:“哪位同学对桌子这么好?让它也与我们一同品尝一下学校的南、北风味餐吗?不过这样做不太雅观,如果用饭盒装……”。
没等我把话说完,赵世凯同另一个同学主动过来一同收拾并面带愧色地说:“老师,是我不好,我不该在餐厅打闹,更不应该把饭倒在餐桌上,浪费粮食。
”我说:“再去打份饭吧,否则,下午你会饿肚子的。
”我什么责备的话都没有说。
等到午睡前,我同该生就中午餐厅一事再次进行探讨,分析此种做法的弊端及其影响,终于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反过来如果我当时就大发雷霆,进行斥责,我想也许会是另一种结局吧。
现在这位同学在餐厅不但能守纪律,而且还是老师的好帮手。
作为生活教师在处理学生中突发事件时,不能只凭对学生的印象浅尝辙止,应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才能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初二(3)班某学生,因一时扭转不了以往的不良习惯,对现任生活教师的管理方法很不适应。
有一次,午餐饭不吃,并故意把饭倒掉,说饭不好吃,对老师、同学们的劝告置之不理并恶语伤人,把碗使劲一扔,调头就走。
回到宿舍后生活教师不是先急于批评该生,而是叫来几位同学对该生以前的情况作以详细了解,并以母亲般的关爱,带他到自己的房间帮其泡碗面吃,边吃边聊,同时又与班主任老师一起分析在教学区的情况,最后才知道现任生活教师曾经向该生的班主任反映过他的问题。
并因此受到班主任的批评,因此,今天他才出难题。
所以,在处理突发事件时,调查要深入细致,找准原因,然后对准下药。
在处理突发事件时,过程宜柔不宜刚。
在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发生时,感情一定要真诚,方法一定要柔和,不应该简单粗暴,以至激化矛盾,徒然增加处理问题的难度。
本期的学生家长会那天,初一生活教师陪某一学生看病去了,加上家长来校,学生情绪激动,尤其是赵同学,因家住香港,父母离异,长期没人来校看他,今天母亲来后,又匆忙走了,他看到其他同学的家长与同学们一起共进午餐,心中颇不是滋味。
于是在休息时间便借故与同学发生冲突,更不服从生活教师的管理,在生活区大喊大叫,对其他班级生活教师、生活组长的管理更是视而不见,并且破口大骂保安和年级组长,情绪异常激动。
当时我什么都没说,只是让他到宿舍去,帮他擦擦脸,并把弄脏的衣服帮其洗干净,以平静他的情绪,又拿一些他喜欢的公仔面、饼干、柚子给他吃,然后让他休息,让他感受母亲般的关爱。
“老师,下次我来校时,一定给你买个大柚子”。
他天真地说。
“只要你过得开心,老师什么都不要。
”我以柔克刚,下午,他主动地向保安及老师承认自己的错误。
现在赵同学已成为生活区的小干部。
生活教师的工作是繁琐的、艰苦的。
但只要以爱的美好感情作基础,跟学生建立起感情的桥梁,创造性地运用教育艺术去打动学生的心灵,与同学们一起摸爬滚打,唤起他们美好的思想情感,相信在以后的生活管理工作中,学生在生活区里的突发事件就会越来越少,生活教师也就会越来越受到学生的理解和尊重。
中学生如何应对突发事件
1.防止意外伤害提供帮助请拨打“120”——生命转折线 在遇到突发疾病,意外事故伤害时,拨“120”电话,请记住以下几点:准确说出病人所在的详细地址,尽量提前接车,平时不可随意拨打。
请你学会自我保护招数:家有病人事危急,快拨“120”莫迟疑,详细地址认真讲,转危为安忧变喜。
2.遇险与自救——游泳抽筋了,脚尖快上跷 小故事:暑假里,晓莹与同学赵兰去游泳。
到了游泳池,晓莹换上泳装,草草冲了澡,便跳进了泳池。
赵兰则冲淋浴,做操,活动身体。
等到晓莹游完50米,她才下水。
在游第2个50米时,晓莹感到不对劲了,她的小腿越来越沉重,抽筋了。
最后小腿竟伸不能伸,屈不能屈,疼得她侧身抓住池壁,被赵兰扶上了岸。
经医务室医生做了按摩,才恢复正常。
常识:游泳时应记住以下几点: (1)天热时,先喝点冷饮,降低一下体温,之后再下水。
(2)下水前一定要充分活动一下,如能做一套体操更好。
(3)在水中不可持续地拼速度,要一会儿慢一会儿快地变换泳姿。
如果出现抽筋的现象,要把脚尖尽量上翘,缓解后,游到岸边休息。
口诀:游泳抽筋皆因凉,一旦抽筋别着慌,跷脚蹬地求缓解,吸取教训莫逞强。
3.遇险与自救——不慎落水里,智勇求生机 一位四年级的学生,不慎掉进了河里。
河不深,但水流很急。
他吓坏了,被水冲着,顺流而下。
流经一个大河滩,本来他可以趁机站起来,因为水只有小腿那么一点深,但他没有抓住这个机会。
经过的大石块、树桩,他都没能利用。
结果,他被冲进了一个大水库,淹死了。
常识:如果不慎落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憋气:要憋住气,用手捏着鼻子,避免呛水。
(2)轻装:及时甩掉鞋子,扔掉口袋里的重物。
(3)站起:当漂到水浅的地方,要及时站起,不可坐失良机。
(4)漂游:顺着水流,边漂边游,不要径直游向对岸,方向稍偏些更好。
(5)呼救:不会游泳的,要边拍水边呼救。
放松:如有人相救,自己要尽量放松,不可紧紧抓住拯救者。
口诀:掉进水中莫慌乱,狂喊力气会耗光,顺水漂流寻时机,冷静观察好脱险。
4.遇险与自救——野外旅行迷路,登高觅人 小故事:赵小锐和同学利用暑假到森林中参加生物夏令营,他看什么都感到新鲜。
突然,他发现一只美丽的大蝴蝶,他想也没想,抄起捕虫网就追了过去。
也不知道跑了多长时间,当赵小锐如愿以偿抓到那只大蝴蝶时,周围已经找不到一个同学了,也听不到一点同学们的谈笑声,甚至连那条森林中的小路也不知去向了。
他迷路了。
这时,他想起老师说过的话:“在森林中迷路时,千万不要惊慌,一定要冷静。
”想到这,小锐做了几次深呼吸,平静了一下心情,开始为如何走出困境思索起来。
不久,他就制订了一套方案:他先是回忆起自己离开队伍的时间,然后仔细观察附近的地形地貌,找到自己跑来时踩出的脚印,沿着脚印一步步慢慢地走,终于走回到来时的那条小路。
沿着路没走多久,就听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呼喊声,小锐激动得都要哭了。
他成功了! 常识: 如果在林中迷了路可以按以下方法去做。
(1)回忆:立即停下,回忆走过的道路,尽快确定方向。
(2)观察:看看四周的野草。
刚走过的路,草会被踩倒且倒向某一方向;确定了来时的方向就有可能找到来时的路。
(3)到高处去:爬上最近的山脊。
一可以确定自己的位置,二可以发现人活动的迹象。
(4)寻找水流:在林区,道路和居民点常常临水而建,沿着水流的方向,就有可能找到人家,也容易走出山区。
口诀:林中迷路要镇静,登高寻人看究竟,沿着山川寻路走,伏草蛛丝指你行。
5.社会生活安全常识 在你外出时候,最好能做到下列几点。
(1)告诉父母自己去哪里,大约何时回来,与谁在一起,联系方法是什么。
(2)尽可能结伴而行。
(3)单独外出要走灯光明亮的大道,不抄近道,不走小路。
(4)夜晚单独外出,要带手电筒等物品,万一被袭击,可用手电照射歹徒面部。
(5)不搭乘陌生人的顺路车。
(6)乘公共汽车,尽量靠近司机和售票员。
口诀:外出活动不要怕,结伴而行正气大,电筒哨子手中拿,胆大心细巧筹划。
6.女孩外出自我保护的忠告 女孩外出,应了解环境,尽量在安全路线行走,避开荒僻和陌生的地方。
晚上外出时,应结伴而行。
衣着不可过露,不要过于打扮,切忌轻浮张扬。
外出要注意周围动静,不要和陌生人搭腔。
如有人盯梢或纠缠,尽快向大庭广众之处靠近,必要时可呼叫。
女孩外出,随时与家长联系,未得家长许可,不可在别人家夜宿。
在外不可随便享用陌生人给的饮料或食品,谨防有麻醉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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