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河南省发布《教师誓词》 今后新教师入职要宣读
惠婷?实习生王绿扬
2014年09月10日07:21????来源:河南日报?????手机看新闻
记者9月9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河南教师誓词(试行)》当日正式对外发布。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河南教师誓词(试行)》从今年8月起,历经前期征集、评选、征求意见等程序,最终得以发布。誓词内容体现我省教师从教的宣言,蕴含着全省广大教师的理想信念和责任与使命,是广大教师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实践的总结和升华。
省教育厅要求,自9月9日起,河南省各级各类学校每年教师节、新教师入职都将经历一个重要的仪式,宣读“教师誓词”。
《河南教师誓词(试行)》具体内容为:
我志愿做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国守法,敬业爱岗;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传承文明,勇于创新;严谨治学,启智求真;为人师表,乐于奉献。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范文二:河南省招聘教师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29所省属高校 2012年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 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豫人社 [2010]99号)规定,经批 准, 29所省属高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3431名(其中博 士研究生 1974名、硕士研究生 1455名、本科 2名) 。结合实际,制 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省教育厅 29所省属高校 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 人员一览表》 。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 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六)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省教育
厅 29所省属高校 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 。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分 别 在 河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网 址 http://www.ha.lss.gov.cn/) 、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网 址 http://www.haedu.gov.cn/) 、 河 南 省 毕 业 生 就 业 信 息 网 (网 址 http://hnbys.haedu.gov.cn)和各学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 为 2012年 7月 11日至 7月 20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 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相关学校联系。各学校相关信息详见下 表。
为方便应聘者报名,提高公开招聘工作效率,报名采用网上 报名方式,请登录 http://zhaopin.haedu.cn/,进入 “ 河南省教育厅省 属大中专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系统 ” 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 2012年 7月 12日至 2012年 7月 20日,每人最多填报 2个学校,请应聘者慎重 选报志愿。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 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招聘学校对应聘者进行网上资格 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应聘者。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要关注应聘学校的网站,了解应聘学校有 关招聘信息和要求,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 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参加学校的招聘。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 低于 1:3, 低于 1:3的, 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 对于一些低于 1:3的紧缺专业(每校控制在 5个专业以内) ,由学校申请,经省教育 厅、人社厅研究同意后可正常招聘。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 ,均在省教育厅指 导下,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可 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各招聘学校要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 的相关信息,包括考试的时间、地点、范围、评分标准、权重、 成绩等,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应聘者及时登录学校网站 查询相关考试信息。
(1)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主要 测评竟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满分 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具体 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用人单位网站 上公布。
(2)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 。面试满分 100分。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 1:3的比例确定。 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 方式可采取试讲、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 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 面的综合素质。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科研、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 能力及板书、课件制作水平等。
面试、试讲结束的当天在用人单位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3)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 ×30%+面试成绩 ×7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 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低于 60分,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学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 1:1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考 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 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 》 (豫教人 [2003]27号) ,有行业 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 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 招聘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 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 聘结束后上报主管部门,拟聘用人员名单和成绩,经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 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六)公开招聘时限
本次公开招聘自网上报名结束之日起,时限两个月。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 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各单位制定的招聘方案应与本方案相一致,不一致的,以本
方案为准。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89(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 29所省属高校 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 览表
附件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29所省属高校 2012年集中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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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D河南省特岗教师真题
一、选择题(20× 2,40 分)1、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 A.发展 B.全面协调可持续 C.以人为本 D.统筹兼顾C)2、个体身心发展中起主导作用的是(B A.遗传 B.学校教育 C.环境 D.家庭教育 3、心理断乳期是指( C A.幼儿期 B.儿童期 C.少年期 D.青年期 4、“举一反三”、“闻一知十”是指( B A.定势 B.迁移 ) ))C.应用 D.技能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考核的机构主体是( B ) A.教师所在地的政府机关 B.教师所工作和服务的学校 C.教师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 D.教师所在地的教育督导机构 6、教师在教学中用不同形式的直观材料或事例来说明事物的本质属性成为( A ) A.变式 B.反例 C.正例 D.比较 7、持久性心境低落为( B A.焦虑症 B.抑郁症 C.强迫症 D.恐怖症 8、教师的根本任务( A A.教书育人 B.教学 C.班级管理 ) )D.道德教育 9、“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说明教育具有( A.创造性 B.广延性 C.长期性 D.示范性 10、陶行知先生“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跟草去”强调教师的( C A.合作精神 B.友爱精神 C.奉献精神 D.自律精神 1-10: CBCBB ABACC 11、孔子代表作( A A.《论语》 B.《学记》 C.《理想国》 D.《大学》 12、个人在学习活动中感到某种欠缺而为力求获得满足的心理状态是( B A.学习动机 B.学习需要 C.学习兴趣 ) ) ) C)D.学习期待 13、教师运用口头语言系统连贯地向学生传授知识的方法是( C A.谈话法 B.演示法 C.讲授法 D.讨论法 14、在学业成功与失败归因中,内在的、可控的、不稳定的因素是( A A.努力程度 B.能力高低 C.运气好坏 D.任务难易 15、个体成功地完成某一项活动所必须具备的个性心理特征是( D A.气质 B.性格 C.兴趣 D.能力 16、新课改提出初中课程的设置是( C A.综合课程为主 B.分科课程为主 C.综合和分科课程相结合 D.综合实践活动为主 ) ) ) )17、班主任工作的中心环节是( D A.个别教育 B.建立学生档案 C.了解和研究学生 D.组织培养班集体)18、中学阶段影响学生人格的主要因素是(A ) A.教师 B.家长 C.自我 D.同伴 19、一个人遇事举棋不定,犹豫不决是意志缺乏( C A.自觉性 B.自制性 C.果断性 D.坚持性 20、学校人际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是( A A.师生关系 B.上下级 C.同事关系 D.同学关系 ) )11-20:ABCAD CDACA一、选择题1.下列理论体系中那个不属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A) A.**思想 B.**理论 C.三个代表 D.科学发展观 理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 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网上随处可搜到,另外**在的时候 这个特色还没有提出。 2.中国的基本政治体制是(A)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多党 C.群主立宪 3..三农是指(C) A.农业、农村、农民工问题 B. 农业、农民、农村教育问题 C .农业、农村、农民 4.“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属于教学中的什么原则(B) A.启发性 B.因材施教C.直观性 D.导向性 理由:《教育学》,章节-教学-教学原则 5.艾宾浩斯遗忘曲线的规律(A) A.先快后慢 B.先慢后快 C.等速 D.匀加速 理由:教育心理学知识学习那章-有关记忆的 6.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属于(D) A.选修课程 B.活动课程 C.实践课程 D.必修课程 理由:新课改上的。 7.国家实施的义务教育年限是(D) A.6 年 B.7 年 C.8 年 D.9 年 理由:《义务教育法》8.布鲁纳提出的教学方法(C) A.程序教学 B.暗示法 C.发现法 理由:《教学反方法论》13 页 9.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体现了教师工作的(A) A.示范性 B.复杂性 C.创造性 D.长期性 10.教学活动的中心环节是(A) A.上课 B.备课 C.学业成绩的检查和评定理由:《教育学》,章节-教学2010 年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试题真题及答案解析1.下列理论体系中那个不属于中国特色的神会主义理论(A) A.**思想 B.**理论 C.三个代表 D.科学发展观2.中国的基本政治体制是(A)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多党 C.群主立宪 3..三农是指(C) A.农业、农村、农民工问题 B. 农业、农民、农村教育问题 C .农业、农村、农民19. 20. 二.判断题 1、上海世博会的主题是析] 认知方式又称认知风格,是个体在知、觉、思维、记忆和理解问题等认知活 动中加工和组织信息时所显示出来的独特而稳定的风格。认知方式表现为一个人习惯于采 取什么方式对外界事物进行认知,它并没有好坏的区分。 10. 德育必须从提高道德认识开始。(X) 10、错[解析] 德育有一般顺序是从认识开始,但德育又具有多种开端,知情意行都可以作 为开端。 11.…的均衡性体现了教育的公平性。(Y) 12.学校或教育机构对学生具有教育和管理权,学生有被管理和接受教育的义务。(Y) 12、对13.智力影响学习的发生,影响学习的速度、数量和质量。(Y) 三.案例分析 1.李老师对学生的成绩进行排名,并张贴。对一个学生说规律。 参考答案要点: 顺序性和阶段性 不平衡性 稳定性与可变性 个别差异性 互补性2、简述影响能力形成和发展的因素,并说出你以后的工作中需要怎样培养学生的能力? 遗传与营养 早期经验 教育与教学 社会实践 主观努力 五、作文 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对河南人具有的精神总结为民素质为根本宗旨, 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
范文四:河南省教师绩效工资
河南省教师绩效工资
篇一:河南省教师绩效工资
谁知道河南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的标准,如果你那里有这方面的文件,贴出来,让我看看 河南教师绩效工资标准?
篇二:河南省教师绩效工资
河南省中小学老师绩效工资咋发,有标准了~
(转发)(2009-10-20 10:57:58)
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将进行重大工资制度改革: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新的绩效工资究竟如何发放,成为很多人关注的热点话题。
昨天,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正式批准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今后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和奖励,比例为7?3。
义务教育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
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个月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
多久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将每年核定一次,并随基本工资和学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绩效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省或省辖市直属学校随省或省辖市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现有津贴补贴如何去留保留
保
留
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含工资标准提高10%部分)、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不含班主任津贴)和按国家规定保留的改革性补贴
清理
归并
原地方性津贴补贴、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学校现行发
放的其他津贴补贴及我省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时对义务教育学校预增发的补贴
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
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设岗位津贴和农村学校教师补贴项目,一般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
将可设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优质服务奖等项目,学校可以根据考核结果,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校长书记怎么领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
纳入本学校绩效工资中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
将由学校主管部门按照考核结果确定
离退休教师离退休费和绩效工资没关系
绩效工资并不能作为离退休费的计发基数。已经离退休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将得到一份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具体标准由县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研究制定。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篇三: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豫政办〔2011〕13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事
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2-01-04 13:48 点击: 841 次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
意 见
豫政办 〔2011〕13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抓住建设中原经济区的历史机遇,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统筹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逐步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建立和完善与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形成事业单位与其他社会群体以及事业单位内部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之间工作人员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平衡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体现改革发展成果共享的原则。
3.坚持总量调控,内部搞活。对事业单位核定一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办法自主分配,推动单位创新发展、增强活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来自:WWw.zW2.CN 爱作文网:河南省教师绩效工资)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省直驻郑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三、清理规范津贴补贴
省直驻郑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对清理后的津贴补贴进行适当归并,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对发放的津贴补贴资金来源不合法或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项目予以取消,对清理时未上报的津贴补贴项目一律不予认可。清理规范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纪检、组织、编制、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各事业单位要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自查工作,如实上报津贴补贴发放情况。
四、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与调控
(一)绩效工资总量为省直驻郑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后确定的津贴补贴加上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即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物价消费水平、事业发展、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省直驻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水平。
(二)对经费来源不同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
1.无事业收入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省直驻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水平核定。
2.有事业收入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省直驻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水平的1.3倍以内核定。
3.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省直驻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水平的1.5倍以内核定。
4.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省直驻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水平的2倍以内核定。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因国家和省战略发展需要重点支持、在行业中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事业单位,其绩效工资总量可适当高出一定幅度。
(三)绩效工资总量首次核定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适时调整省直驻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水平。通过按年度核定省直各部门绩效工资总量,逐步将部门间、行业间的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对绩效工资总量高出省直驻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水平较多的单位,限制其绩效工资总量,特别是对依据政府赋予职能收取规费、管理费以及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事业单位,要加大调控力度,限制其过高收入;对绩效工资
总量低于省直驻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水平的单位,要通过激发其挖掘自身潜力、提高增加事业收入积极性,逐步提高绩效工资水平,使其与省直驻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水平大体相当。
(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每年根据省直驻郑事业单位上年度绩效工资实施情况,并考虑单位人员数量和结构变化、基本工资调整等因素,调整并核定省直各部门下一年度的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后,原则上当年不再调整。因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任务、单位成建制撤并等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绩效工资总量的,经批准后予以调整。
(五)省直事业单位于每年9月底前填写《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审批。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单位类别、岗位职责和经费来源等因素,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具体项目、
标准和发放方式由单位确定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基础性绩效工
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根据单位性质、经费来源不同按7?3至4?6掌握。开展技术服务等市场经营性业务,有较成熟完善的内部分配办法的事业单位可适当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比重。二者的具体比例按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程序进行核定。
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和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省直驻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水平参考标准执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可根据单位实际参照执行。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各主管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特点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事业单位内部考核的指导,引导事业单位不断提高社会公益服务水平。各事业单位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对受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和请病事假或未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可按有关政策或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减发、停发绩效工资。
(三)事业单位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召开职工(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征得多数人同意。分配办法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
报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单位公开,确保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制定对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绩效考核办法。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绩效工资,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由主管部门根据对主要领导的考核结果统筹确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绩效工资水平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水平要保持合理的比例,根据单位类别、层级、效益等因素,原则上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控制在本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3倍以内。对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在促进事业发展、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增长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其绩效工资水平可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同意后适当高定。
六、相关政策
(一)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省直驻郑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离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水平,按中纪委等部门《关于解决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8〕40号)精神执行;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水平,按照本意见确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工作人员从离退休的下月
起,停发绩效工资,改按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执行。
(二)鉴于省直机关津贴补贴调整情况,2010年1月1日至9月30日,省直驻郑事业单位住房补贴仍按原政策发放,从2010年10月1日起取消该项目。
(三)绩效工资实施后,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仍按国家现行政策继续执行,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不含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不再另行发放。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按明确其基本工资的岗位执行。
(五)事业单位中按国家规定执行见习期(初期、学徒期、熟练期)工资标准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按照本意见确定的统一标准执行,其奖励性绩效工
资由单位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实施绩效工资后,事业单位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得
违反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也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擅自发放津贴、补贴、补助、奖金等。
(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与纪检、组织、编制、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省直驻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内部分配、绩效工资的资金来源不合法、超过绩效工资总量发放绩效工资或在绩效工资总量之外以其他名义滥发津贴补贴的单位,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如属于财政支持的单位,相应核减其下一年度的财政拨款。
七、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
(一)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按现行资金保障渠道,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依据单位经费来源的不同和绩效工资发放水平,采取不同的负担办法。
无事业收入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省财政按照核定的省直驻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水平予以全额保障;有事业收入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省财政按照核定的省直驻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水平予以全额保障,其余部分由单位用事业收入解决;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实施绩
效工资所需经费,省财政按照省直驻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水平和财政补助比例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单位自筹解决;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由单位自行负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省财政按照核定标准全额保障;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省财政按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水平和财政补助比例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单位自筹解决;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由单位自行解决。离休人员生活补贴仍按原渠道解决。
(二)财政补助、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若资金不足、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水平达不到基础性绩效工资参考标准的,其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可以暂不按照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参考标准发放,但实际发放应不低于本单位在职同职级人员绩效工资实际发放水平的70%。
(三)省直驻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经费要专款专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06〕48号)规定,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事业单位工会经费、集体福利费和其他专项经费要严格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和核算。
(四)省直驻郑事业单位人员发放绩效工资必须分账核算,未实行分
账核算、擅自发放绩效工资的按违纪处理。
八、组织实施
(一)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督促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关政策。
(二)实施绩效工资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和敏感度高。在实施过程中,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关注各方面的反应,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争取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理解和支持,确保绩效工资平稳实施。要统筹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各项工
作,确保事业单位队伍稳定。
(三)按照属地原则,省直非驻郑事业单位参照当地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政策执行。
各省辖市、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参考本意见,本着事业单位与机关大体平衡、事业单位不同行业之间大体协调的原则,抓紧制
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报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
部门备案后实施。
附件:1.年度省直驻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审批表
2.省直驻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水平参考标准表
3.省直驻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水平参考标准表
4.新参加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参考标准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篇四:2013年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及分配方案
2013年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及分配方案(试行)
清徐县实验小学
按照《清徐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清教人字【2009】109号)和《清徐县教育系统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精神,为落实我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教师队伍,明确内部分配政策,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效能政府、绩效考评、城市文化”三位一体管理体系的总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校2013年7月1日起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
2.多劳多得、责重多得、绩优多得、兼顾公平的原则;
3.向一线骨干教师、作出突出贡献人员倾斜的原则。
三、领导机构
1.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教师师德、出勤、工作量、工作过程、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2.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牛惠芬
副组长:潘毓勤 邵雨林 李爱萍
成 员: 李 红 郭 峰 康艳红 郭 英 梁润仙 牛秀珍 贺志芬 梁艳萍 李艳红 武文捷 王 永 夏 牧 王冬梅
四、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70%。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凡是有编制的在岗的教职员工均可获得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按月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30%。根据《教师法》《九年义务教育法》和《清徐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按教师职业道德、工作量、德育工作、教学工作、教育教学业绩、专业发展、班主任工作、教师获奖八部分考核成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
考核的具体要求如下:
1.职业道德(满分10分,权重10%,计分。实行扣分制,无保底分,扣完10分止):
具体考核按表一实施。
2(关于工作量(计25分,考勤10分,满工作量15分。权重10%,计分。实行扣分制,无保底分,扣完10分止):
(1)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教师14-16节,其他学科专任教师16-18节,完成任务为满工作量。
(2)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等教师,若跨年级、跨学科任教备两个完整教案的,每周加1课时;
(3)具体周兼职工作量课时数:
?教研组长、工会财务各2课时。其他岗位:教务管理员6课时,科学实验室4课时,体育器材保管 4课时,档案及学籍管理5课时,图书阅览8课时,网站建设与维护5课时,学生机房及维护每人1课时,电教服务及维护2课时,负责两操升旗仪式、会场布置及广播电视系统的人员加2课时,信息报到每篇0.5课时。辅导学科竞赛和兴趣小组在满工作量前提下另行补偿。
?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一线教师,每增加一岁每周增加1课时,凡转岗者不计增课时。
?代课按本学科工作量比例结算(指中途有人因病请假,教务处
安排代课一周以上)。
?所有后勤人员按合格工作量处理、假期加班工作量作适当补偿。
4.关于考勤情况(10分,权重10%,计分。实行扣分制,扣完为止) (婚、产、丧假)
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享受婚假1个月;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
产假: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符合晚育规定的,享受产假4个月;产假期间采取长效节育措施,享受产假6个月。
丧假: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直系亲属一般安排7天。
(二)教职工一学期请假累计4天(含4天)不扣考勤分,请假累计超过4天由学校制定标准,应与考勤积分挂钩。
(三)教职工一学期请假累计超过10天考核结果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四)教职工一年度请假累计60天(含60天)以内的,出勤时间比例发放相应的奖励性绩效资。
(五)教职工一年度请假累计超地60天不满180天(含180天)的,或出现旷工现象的,不享受本年度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教职工一年度请假累计超过180天的,不享受本年度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扣除本年度已领取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七)以上请假累计天数中,不含国家规定的婚、产、丧假。
?具体考核见表三
D.能绩:(计40分)
考试、会考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依据学校期中、期末质量分析表中综合得分进行考核;科学、思品、音、体、美、信息、劳技等学科的考查,由教务处、年级组长、班主任组成考核小组,现场测试,按优秀(不超过10%)、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
说明:考试和考查学科按期中、期末分别考核,其得分:期中、期末得分各占50,。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绩效补贴总额--奖励性基金提取)?(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每一分值的绩效工资额
五、考核的组织领导及操作办法
1(教职工的考核工作由各部门负责提供教师个人相关资料,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核定。
2(考核时个人提供履行职责的条款和履行的职责情况的总结及有关材料,据此,考核小组进行逐项考核,登记考核情况并作出评价。
3(教师考核有关德部分的考核采取评议打分的办法,教师自评、
互评占50%,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占50%(其中学生问卷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评分参考)。
4(具体考核见表(二)。
5.经批准办理内退或因身体原因并经有关部门鉴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按所在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的50%发放。当年退休人员,按实际在岗时间比例发放。
范文五:河南省教师资格证
三、时间安排
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报名、考务管理及后续认定工作由各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
(一)报名(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全省拟定时间段为:7月1日—7月20日,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此时间段内自行确定报名起止时间(请申请人员关注本地具体报名时间安排)。
(二)教育理论考试全省统一时间:定于10月15日上午8:30—11:00进行,全省共在各省辖市及有关省直管县(市)分设26个考区。
(三)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公布、成绩单发放、体检、申请人“网上申报”、受理申请材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后续相关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年度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11月底完成。
附件1
全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及联系电话
附件2
各类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内容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
2、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 3、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4、小学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5、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概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注: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五本教材为2011年新编,由华文出版社出版;幼儿教育概论由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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