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可以续签或者流转给其他个人或组织。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流转当事人
第十四条 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第五章 流转管理
第三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流转合同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1)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土地的用途;(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七)违约责任。
土地流转合同样本
土地流转合同书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xx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xxxx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x年,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 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
(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
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亩,(或实物x公斤/亩),合计x元(或实物x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1/2页(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
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
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批准或备案意见(盖章)
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查报告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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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与研究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资源,土地制度是农村经济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
随着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山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幅增加,各地由此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土地使用分散、闲置、流动性差,甚至出现了抛荒现象,这一问题已成为新时期影响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和制约农业生产适度规模化经营的主要障碍。
正确认识我县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势和发展趋势,强化政府服务职能,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引导发展规模经营,是当前值得探讨的重要课题。
一、我县土地流转的现状 从今年年初开始。
我县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全县农村开展了“规范、有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以完善、土地流转合同,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制度,完善合同档案管理为目的,着力抓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和排查问题、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整改和建章立制几个阶段工作,经过半年的努力,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截止6月底止,全县已承包耕地面积18.8万亩,占耕地的97.4%;承包农户3.78万户,占总农户的99.7%;签订土地承包合同3.6万份,合同签订率在95%以上,填写《土地承包经营权证》3.78万本。
全县土地流转面积3.4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7%,流转户1.18万户,其中流出户7238户,流入户4619户,全县补签合同近3万份,合同一式四份,登记和签订率达96%。
二、土地流转工作成效 抓好土地流转工作,对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增加农民收入,起了积极作用。
1、规范了土地流转合同,干部群众满意。
自发流转存在着合同不规范,协议不完善,缺乏法律约束等问题,在土地流转工作中我县按照省农业厅统一式样的合同文本,规范了土地流转合同,并对过去存在的口头协议,不规范合同重新进行了补签,规范建档,消除了以往土地流转中的各种矛盾和纠纷,使外出打工的走得放心,租田的农户种得称心,乡村干部也可以抽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解决其它问题。
2、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
通过土地流转,会手艺、头脑活,善经营的农民更多地离家外出打工,或到城镇经商置业,就近服务于二、三产业。
据统计,土地流转后全县乡(镇)外出打工或从事二、三产业的人数比去年同期增加5000人,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活跃和繁荣了城乡经济,加快了小城镇建设步伐。
3、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和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流转开始出现两种趋向:一是农户之间转包开始向租赁大户成片租赁发展;二是耕地流转发展到林地和“四荒”经营权流转,由单一的种粮向水果、蔬菜、花卉等高效经济作物和养殖业发展。
全县3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达70多户,总面积4000亩以上,有力促进了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使耕者有其田,能者尽其能,智者尽其智,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实现了粮食生产向规模化、产业化、企业化方向发展。
4、加快了现代农业的进程。
土地流转后,种植大户都渴望新技术、新品种,以提高产量、提高效益。
农业机械得到更广泛的运用。
今年机械使用量大增,今年1—6月份,全县新增耕整机32台,插秧机8台,抛秧机2台,便型拖拉机22台,有效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5、建立了土地流转机制。
全县各乡镇、村按照“规范、有序”的要求,全面建立起了土地流转档案,规范了土地流转程序,明确了规章制度。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作为管理机构,做到村有档案,乡有备案,配备专人分管档案工作。
摸索总结了四种流转形式。
即:土地出租、土地转让、土地转包、土地互换,为今后土地流转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轨道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三、存在的问题 l、法律意识较淡薄。
表现在:一些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法律、法规认识度低,知道有《土地承包法》的多,但通读过全文了解精神的不多,有的土地流转未经村委会同意或备案,有的认为签不签合同不重要,以口头协议代替合同,有的流转后再签合同,埋藏下矛盾纠纷隐患;土地承包工作中,仍有一些村组干部对党的土地承包政策和法规领会不够,为解决人地矛盾,搞“几年一调”,土地打乱重分,给土地流转造成了困难和障碍。
2、个别乡(镇)和村组干部对流转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还没有走出过去“要钱”、“要粮”的旧的工作模式。
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民自己之间的事,无须政府插手,而且土地流转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矛盾多、难度大,没有直接经济收入,有为难、怕难情绪。
有的抱应付态度,导致乡村干部沉不下去,责任不到位,工作难落实。
3、土地流转的中介服务组织匮乏,流转机制不完善。
虽然有的地方成立了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但总体上仍不能适应需要,缺少一个由下至上、网络化、多功能的中介服务体系。
由于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欠完善,土地供求双方的信息流动受阻,信息辐射面狭小,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流转的程度、规模和效益,提高了土地流转的成本,造成“有买找不到卖,有卖找不到买”的局面,并限制了土地流转的区域范围。
从流转机制看,流转形式单一,程序不规范。
有的地方即使签订合同也存在手续不规范、条款...
土地流转合同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1)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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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土地”提供仅供参考。
“农村土地流转”是什么意思?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
拓展资料:200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其中关于“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的规定,强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同时,在中国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安徽、天津等地的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开始了局部或区域试验,并发展出了重庆农地入股、广东海南出租农地、北京郊区等地小产权房等模式。
如何鉴订土地流转协议书
农村土地流转政主要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为准,相关条款摘录如下: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
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第三十六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农村土地流转意义
从金融层面讲,土地流转至少涉及了三个问题:第一,土地是否可作为各种债务的抵押品。
比如说,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作为抵押贷款或其他债务的抵押品?当土地可以作为各种债务抵押品时,就可以进行价值评定,农民的积累就可以得到承认。
第二,既然土地使用权归于农民,那么农民可以把土地使用权作为入股的根据。
第三,无论是债务还是入股,都有定价问题。
既然流转中包含着有价的交易,那么就会有一个市场可参照的定价根据。
在制度的层面,市场机制在逐步形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现,有利于在农民资金融通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
同时,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意味着债权的保障程度得到提高,市场空间得以拓展。
目前,正在建设中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仍存不足。
首先是总量不足,金融工具单一,农业保险面窄量小。
其次是从制度性缺陷看,准入过严。
参照现代商业银行监管模式,监管要求偏高。
还有就是,当前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对商业性金融机构支农没有系统规定;农业保险缺乏规范。
最后就是,政策支持力度不够。
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早已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多种方式流转,十七届三中全会又再次强调了土地承包权的流转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流转,有利于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充分实现农民对承包土地各项权益。
虽然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多种形式的流转,但是不包括抵押。
而即使法律上允许农地可以抵押,相当一部分农民是不愿抵押的,因为怕失去土地,而金融机构也要看抵押物能否处置、变现,由于农民承包土地只能用作农业,不能改变用途,目前还难以处置变现,金融机构也不愿接受农地作为抵押物。
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健全,可能会扩大土地流转规模,但目前来讲,对解决农民担保难问题还不可能有直接的、立竿见影的影响。
但间接地看,随着土地流转市场的完善,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得以发展,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发展起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可能相对更容易获得贷款支持,因为金融机构为较大规模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交易成本相对较低。
在维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长久不变前提下,可以通过适当流转方式将土地向专业种养大户集中、通过土地入股参与股份合作组织等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同时,还会有多种形式的农户联合和合作,比如,农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订单联结机制等,金融机构可以利用这些组织化的联合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降低农村金融服务的成本和风险,从而扩大农村金融覆盖面,也将促进土地进一步的流转、农户进一步合作、农业进一步组织化。
土地流转合同怎么写
土地流转合同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规定,经甲方双方共同协商,并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 流转土地面积和位置 甲方自愿将 亩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流转土地名块数和土地平面示意图附后。
二、 土地流转时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流转转费用 每年每亩 元计算,一年一付,乙方于每年 月 日付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不能干涉乙方用水用电,并保证道路畅通。
4、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治安纠纷等问题。
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在流转土地的田坎、田埂上种植任何植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依照合同规定,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
2、乙方在流转土地期间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3、在合同期内,流转土地若被征用、占用,青苗赔偿费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助土地款、安置费等归甲方所有。
4、在合同期内,国家给予的农业直补归甲方享有。
以农户名义向政府申请获得的农业扶持补贴,30%归甲方,70%归乙方。
5、乙方如遇劳动力减少,以及人力无法抗拒的因素无法继续生产经营时,可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要求。
同时,乙方承担义务相应解除。
六、违约责任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经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七、其它约定 1、在合同期内,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予第三方经营。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满,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流转该土地。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附:流转土地面积和座落方位简易图 甲方(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鉴证方(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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