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办法
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3、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置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4、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材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5、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
(1)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2)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3)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4)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5)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二、转接操作步骤
1、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开出从支部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持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党委(党工委)核实后,根据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分三种不同情况开出相应的介绍信。(1)如果党员转往该党委(党工委)下属的其他支部,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2)如果党员转往市内其他党委(党工委),则开出从所在党委(党工委)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办理;(3)如果党员转往市外有关单位,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
3、党员持党员(党工委)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经核实后,根据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市委组织部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
4、党员持市委组织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该组织部门开出从组织部门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5、党员持市外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该党委(党工委)根据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6、党员持转入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到转入支部报到。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图示:
三、转接要求
1、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由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如果确系本人不慎,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3、党员应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对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要调查了解。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要予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单位另行补转。
4、党委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要及时做好党员档案的转接工作,转出单位要及时把转出党员的档案及时寄往转入单位;转入单位要主动和转出单位联系。
党员组织关系问题!!
学校一般情况下不保留学生的档案及组织关系,因为管理起来太麻烦。
按照你目前的情况,应该转回村里,因为你已经是正式党员了,以后党组织材料不常用的,所以放在村里比较稳妥,记住要按时缴纳党费,随时和村支部保持连续,按照他们的要求写思想回报等。
如果上海的工作很稳定,所在单位也有党组织,那转到上海是最佳选择,因为组织关系要和党员本人在一起。
但因为现在就业情况复杂,存在跳槽的可能性,所以要慎重。
你的人事档案在哪里?如果在上海的人才交流中心,也可一考虑把党组织关系转到那里,但人才中心一般也不愿意接受,因为管理起来麻烦,所以需要你自己去努力办。
正式党员要按时过组织生活、及时缴纳党费,履行八项权利和义务。
祝顺利!
党员的组织关系调动本人不同意和不知情能否调动
转移组织关系一般由本人提出申请,除非长期无法联系到党员的,其组织关系可能会转到党支部的上级党组织,但不能转回入党的党组织,这是不允许的。
如因党员的原因,组织上要求其转走组织关系,必须事先与党员联系沟通,如要退回入党地,必须有明确的理由,一般是入党程序有问题才会这样。
党员组织关系转,须携带哪些证明材料
(1)党组织批准。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时经党组织批准方可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2)开出证明信。
党员本人所在的支部开出证明,由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3)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由组织部门开具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涂改更正,需加盖更正章。
要用大写字注明党费交至的月份,并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有效期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
每张介绍信原则上只限一人使用,如果整个组织隶属关系变动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可使用一张介绍信并另附党员名单。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5)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6)做好审查核对。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在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要认真审查核对,对不符合接转手续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退给党员本人,让其按规定重新办理接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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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一、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证党员能够参加新单位党组织的活动,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一项组织措施。
1、在职党员。
企业在职党员调入(调出)市局或在市局内调整工作部门且所去部门与原部门不属于同一党支部的,应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负责接收的党支部应及时把他们编入小组,参加组织生活并交纳党费。
2、新工党员。
企业新招收人员(指AB类用工)是党员的,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要督促其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3、退休职工党员。
退休职工在办理完退休手续后,应及时将其组织关系转入退休职工党支部。
二、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1、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各党支部要及时提醒、督促应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尽快开具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3个月。
党组织要教育党员妥善保存并及时转移自己所携带的组织关系介绍信,防止丢失或过期。
三、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对没有正当理由、组织观念淡薄而长期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党员,党支部负责人要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办理。
超过6个月不转组织关系,且不履行党员义务,在原组织关系所在地过组织生活和自觉交纳党费的,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
︱党员组织关系怎么转
学校把你的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放在一起,会给你一张介绍信,用于把档案调出来。
如果没有,打电话问问学校。
但是档案是密封的,你要单独拿到党员档案比较困难。
最好的办法是,找到单位后,通过单位人事部把你的档案调到单位,这样你的档案就出来了。
有关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组织关系上的抬头写的是什么?就交到写的那个地方一般应该是组织部吧?那就交到组织部,如果没有专门的组织部,就交党委办公室————————————楼下的回答挺奇怪,自己的组织关系跟父母的单位有关系吗?————————————不能写党员服务中心,他没资格。
必须写县区委组织部————————————你找到工作没有,找到了,单位又有党组织,当然转到工作单位去啊(先转到工作单位所属的上级县区以上组织部,再下转到单位)如果估计较长时间找不到工作,那可以挂到人才交流中心的(先转到人才交流中心所属上级县区以上组织部,再下转人才交流中心)党员服务中心?应该是管流动党员的吧?还是社区的党员服务中心?人家确实是接受不了。
必须要落实到某个具体的党支部才行啊
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两个都错,原因:1、预备党员就可以转移组织关系了,只不过为了不耽误转正(因为转到新的党组织很大可能要延长预备期),一般不推荐预备党员转移组织关系;2、既然转正了,没有再满一年才能转移的规定;3、街道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权限,只有县委组织部可以。
所以,你的事应该这么办:1、争取到企业转正,实在等不及就以预备党员身份转移组织关系;2、企业开好介绍信后,自己依次送到街道办、县委组织部去办理。
县委组织部会开具介绍信到老家所在县的县委组织部。
3、你到老家所在县县委组织部拿介绍信,再依次到老家所在乡镇、村逐级办理。
说白了很简单:企业→街道办→县委组织部→老家县委组织部→老家乡镇→村。
以上根据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调动工作单位的,原所在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转正手续,然后将其组织关系转出。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需调离原单位,但因种种原因,原所在党组织不能为他按时办理转正手续,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原所在党组织应将不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的原因,以及能否转正的意见,负责地向调入单位党组织介绍清楚。
外单位转入的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向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
如预备党员转入时间较短,所在党组织认为对其需要作进一步考察的,可根据情况延期讨论其转正问题,但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预备党员经培养考察,具备党员条件的,转正时间仍从预备期满之日算起;需延长预备期的,延长的预备期起始时间自党组织作出决定之日算起。
2、根据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3、在国内范围接转组织关系,须由本人持信逐级接转。
党员组织关系如何转移
党员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升学、转业,从一个地区或单位调到另一个地区或单位时,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及其上级党委组织部办理,统一使用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县、旗、市委及以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
(2)中央直辖市(京沪津)的区委组织部。
(3)党中央各部委的机关党委和中央一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政治部。
(4)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
(5)解放军师一级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军队的旅。
(6)各铁路局政治部。
不按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
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限期报到。
如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4.党员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应怎样处理? 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要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
一旦发生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情况,要立即向所在单位的党委或负责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报告。
党组织应及时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
如查明确实由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
补转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单位应立即发函给接转单位党组织,通知原介绍信作废。
接转单位的党组织在接转关系时,对介绍信应进行认真地审查核对。
对丢失组织关系的党员,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给党造成损失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5.合同工、临时工党员要不要把党的组织关系转移到临时工作单位? 一般可分三种情况办理:(1)被恢复党籍的同志仍在原单位的,应让本人参加组织生活,不必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不在本单位的,由作出恢复党籍决定的单位,出具盖有区、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公章的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一般情况下,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不要调动工作,因为原单位党组织和群众对犯错误党员的情况比较了解,便于监督和帮助犯错误的党员改正错误。
如确因工作需要而必须调动时,组织关系介绍信应按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党员证明信通常叫做党员临时组织关系。
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单位党组织。
凭党员证明信,党员可在所去单位党组织临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但因其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党员仍在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0.党员在人才流动中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后,其组织关系应如何转移?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人才流动是必然的,部分共产党员参与到人才流动中去,也是自然的。
党员在人才流动中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只要符合人才流动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他们转移组织关系。
为这部分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上级单位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放在哪里好
这样和您说,你如果有工作,必须转组织关系到工作所在党组织,第一、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转到工作单位党组织,比如你考公务员,成为公务员后,您的组织关系必定要转到工作单位,不然您无法再那里过组织生活,对您的政治生涯有一定的影响。
第二、工作单位无党组织的,那么转到工作单位注册地或所在地的党组织。
如果您没有工作的,转组织关系到居住地党组织。
如果您的工作和居住地都不稳定的(这种不稳定不是您换工作的不稳定,而是因为某些原因要在各个城市到处跑的),那么您可以把组织关系放在户口所在地,然后再户口所在地办理流动党员证,持流动党员证,您可以到哪里工作就去哪里过组织生活,去那里报到。
最后提醒您一句,组织关系是随着您的工作和居住地转移而转移的,与您的户口没有关系。
如果您实在不知道转哪里,找您的原党委,这是他们的工作范围和职责,您一天没有去新的党组织报到,一天都属于原党组织管辖,中间是没有空隙的,除非原党组织开出您的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