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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再审驳回如何信访申诉?
申请再审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一项诉讼权利,而申诉的权利基础是公民享有的民主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的申请再审和申诉制度不仅在内容上相互交错,而且在功能上高度重叠,严重影响了其功能的充分发挥。
申诉制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法律规定的一项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
对于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请求重新审理的行为,我国民事诉讼法将其规定为申请再审制度,而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称之为申诉制度。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同时规定,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
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申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行政诉讼法也规定了申诉制度: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应当指出的是,当事人不服民事生效裁判请求法院重新审理的行为,与当事人不服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请求法院重新审理的行为,在法律上都属于相同性质的诉讼行为,应当适用相同的法律制度进行处理。
但是,我国三大诉讼法在解决同一性质的问题时,却分别规定了申请再审制度和申诉制度。
或许我国法律规定的申请再审制度和申诉制度是完全相同的法律制度,其立法意旨都是规定当事人对生效裁判不服而请求法院重新审理的活动,它们不过是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行政诉讼中的不同立法称谓而已。
但是问题在于,根据立法技术的基本要求,相同的法律制度应当在立法上采用相同的名称。
如果使用不同的名称指代同一法律制度,难免会给人们的认识带来分歧,也不利于人们在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
因此,单从立法技术上看,我国法律规定的申请再审和申诉制度也应当在名称上统一起来。
其实,申请再审和申诉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制度,它们具有不同的性质和功能。
申请再审通常被称为“再审之诉”,它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一项诉讼权利,其主要功能是启动再审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再次进行审理。
申请再审的权利基础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权。
当事人的诉权在不同的程序阶段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一审程序开始阶段主要表现为当事人的起诉权,在二审程序开始阶段主要表现为当事人的上诉权,在再审程序开始阶段主要表现为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权。
因此,申请再审同起诉、上诉一样,都是法律赋予的当事人诉权的具体形态。
当事人申请再审,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启动再审程序,以保证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的实现。
申诉的权利基础是公民享有的民主权利,即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监督权,以及参与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业的管理权和言论表达权。
在司法领域,公民的申诉权主要表现为要求司法机关对已经处理的生效裁判进行复查的权利,它没有诉讼权利的性质。
公民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诉,主要是为司法机关提供发现生效裁判是否存在错误的线索。
尽管申诉的目的是为了引发再审程序,但它仅仅是司法机关启动再审程序的材料来源和信息渠道,申诉并不会必然引起再审程序。
因此,从功能上看,申诉不像申请再审那样,具有直接开启再审程序的功能。
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法律规定的申请再审和申诉制度不仅在内容上相互交错,而且在功能上高度重叠,严重影响了其功能的充分发挥。
我国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确立的申诉制度,没有像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再审制度那样,明确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再审的管辖法院、再审的法定事由、再审裁判的法律效力等。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提出申诉的期限和次数,以及申诉的管辖机关和申诉审查的法律效力等,在立法上都处于模糊甚至空白状态(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诉,但向哪一级法院或检察机关申诉并不明确)。
因此,实践中,许多不服法院裁判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对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反复申诉、多头申诉等现象不断发生。
这种状况不仅不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影响了公众对司法的信心,损害了司法尊严和法治权威。
为此,我国法律规定的申诉制度需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改革和完善。
申诉制度改革应当从建设法治中国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战略高度出发,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紧紧围绕建立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形成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
首先,将申诉制度置换为申请再审制度。
申诉不是程序法意义上的“诉”,诉讼法不应当为申诉设置程序空间。
申请再审符合“诉”的构成要素,应当作为诉讼程序的重要内容。
因此,有必要将我国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申诉制度,调整为申请...
民事纠纷信访材料范文
如果是实名反映问题,需要以下几点:1、收信人,也就是抬头“XXXX局(政府)”,是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机关或部门。
2、事实,具体诉求的事实。
3、诉求,信访人要求,比如要求查处,要求补偿(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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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通过书信向信访部门反映问题应力求做到以下几点:1、书写工整、字迹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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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反映问题应事实求是,不夸大,也不缩小。
语言表达要简捷清楚,让人看了一目了然,一页纸能写明白的,绝不用两页,这样既节约写信人的成本,也节约工作人员的时间。
3、反映问题或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倡一信一事,就是一封信只反映一个问题或一类问题,且这些问题应属于纪检监察部门的受理范围,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应直接向司法机关反映,这样便于来信的办理和问题的处理。
4、一定要写清楚联系地址和联系人,有电话的,最好留下联系电话,有工作单位的,应写清楚本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名称,这样有利于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情况,同时也便于反馈问题的处理结果。
申请执行书已超过六个月仍未执行,当事人应该怎么办
执行以能够执行为前提,如果法院存在消极执行的问题,自法院收到当事人申请执行书超过六个月,作为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您也可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在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反映该问题。
六个月期间,不应当计算执行中的公告期间、鉴定评估期间、管辖争议处理期间、执行争议协调期间、暂缓执行期间以及中止执行期间。
什么叫申诉信访人
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被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申诉人因XXXX(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不服XXXX人民法院(写明原终审法院名称)XXXXX第XXX号XX判决,现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及理由如下:请求事项:(写明提出申诉所要达到的目的)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终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审判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陈述理由)此致XXXX人民法院申诉人:(签名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附:本申诉状副本X份(按被申诉人人数确定份数)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的范文
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标的)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写明申请强制执行所依据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人民法院的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等)此致XXXX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名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列文: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王**,男,1980年5月11出生,汉族,北京市朝阳区**公司职工,住北京市**区**街道**楼**单元**号,电话:*********被申请人: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街道***号法定代表人:李**职务:董事长电话:********邮编:1000**申请事项和理由:申请人王**诉被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赔偿一案,贵院于****年**月**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法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并于****年**月**日发生了法律效力。
该判决书规定,被告北京市******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日内赔偿给王**工伤期间工资,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共计***万元。
但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本应于****年**月**日以前归还的**万元,至今分文未付。
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32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限定期限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申请执行书》的书面格式
范文如下,你根据自己的情况改下吧 执行申请人:北京XX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大兴区XX镇XX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赵XX 电话:139101xxxxx。
被申请人:XX市XX网络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河北XX市XX道44号 法定代表人:刘XX 电话:139101xxxxx 申请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2005)海民初字第179xxx号民事判决书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339200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7889元人民币,违约金以未付货款339200元人民币,自2004年9月28月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以上共计379499元人民币(至执行立案时)。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05年10月20日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2005)海民初字第179xxx号民事判决,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339200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7889元人民币,违约金以未付货款339200元人民币,自2004年9月28月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至执行立案时违约金32409元人民币。
现在该民事判决已经生效。
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 1、判决书复印件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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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局投诉书的范本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格式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格式)呼伦贝尔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住址: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被投诉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 性别: 年龄 : 单位地址 : 电话号码:事实与理由:包括:投诉人工作期间; 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 是否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自何时至何时); 劳动合同约定事项(如工资如何支付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违法事实是否存在争议; 劳动者工作中是否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劳动者何时发现用人单位在何方面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合法权益,特请劳动监察部门协助,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投诉请求(要求用人单位履行何法定义务):1、2、3、以上所述情况属实,如有编造,愿承担法律责任。
投诉人姓名: 年 月 日投诉证据:A4纸、内容清晰1、举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复印件3、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证言材料 4、其他证据材料及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