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
读音:[sù]
部首:讠五笔:YRYY
释义:1.叙述,倾吐。 2.控告。
公诉词的例文
公诉词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根据法律规定,我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对我院提起公诉的张**诈骗一案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张**的犯罪事实,在起诉书中已明确认定,并为今天的法庭调查所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亦供认不讳,不需再加论证。
但是为了更加充分地揭露本案的犯罪性质及其对社会的危害性,提请法庭对被告给予严厉制裁,以保护公私财产,有必要对本案作进一步论述。
诈骗案,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象等欺诈方法,取得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虚构就是捏造不存在的某种事实骗取被骗人的信任。
所谓隐瞒事实真象,就是对被骗人掩盖客观存在的某种事实,这种事实如果被骗人知道就不会把财物“自愿”交被告。
被告张**就是以代购和借贷之名,行诈骗之实,在仅7个月的时间内,就诈骗公私财物12?3万余元,数额巨大,罪行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受到法律制裁。
被告用诈骗之款,大肆挥霍,游山玩水,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被告张**年仅23岁,正是为“四化”建设贡献力量的时候,为什么会走上犯罪道路呢?其主要原因就是他没有一个正确的人生观和明确的奋斗目标,而是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贪图享受,沉醉在花天酒地之中,以吃喝玩乐为幸福的全部内容。
由于这种腐朽的幸福观在支配着他,因而便不择手段地诈骗钱财,以满足自己的奢望。
在我们提讯张**时,他交待中有这样一段话,就清楚地说明这个问题,他讲道:“比如坐车口袋没钱就不行,还要抽高档烟,住高级宾馆等,没钱就编写所谓的理由,拿别人的钱。
”他还讲:“我见到别人都那样,我就很想那样,坐高级车,过腐化生活,叫别人羡慕,好像只有这些,才能满足,但我没有考虑后果,没有想到这是犯罪。
”多么腐化的生活观,多么可悲的人生观。
难怪他一错再错,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在短短的几个月内,他竟然用于租车的费用就达到8000余元,宾馆费用5000余元,和司机二人吃饭每一次至少达70至80元。
他自己交待一天就花近2000元左右。
这种挥金如土的腐化生活使他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然而,法律是无情的,今天被告张**被押上被告席,这就是必然结果,也是罪有应得的。
但我们诚心地希望,被告人一定要记取这次教训,认罪伏法,努力改造,重新做人。
张**诈骗案,难道给我们某些部门和个人不是也敲了警钟吗?张**多次诈骗成功,并不是他的手段如何高明,而是我们有些同志缺乏起码的警惕性,或思想上存在着某种不正当的追求,或是规章制度上存在着漏洞。
比如,本案几个受骗人和受骗单位就轻信被告花言巧语,而将现金或支票交给被告“走后门”而上当受骗。
我们有些同志一定要克服麻痹思想,杜绝不正之风,提高警惕,不给坏人有机可乘。
在审查此案中,被告对自己犯罪事实,尚能如被交待,有悔罪表现,请法庭根据被告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依法给予公正判决。
2000年3月17日
盗窃罪公诉词应该要怎么写才对
四川省xx市人民检察院起 诉 书x检刑诉[2014]xx号被告人张xx,男,生于19xx年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082419820323xxxx,x族,中专文化,无业,四川省xx县人,住xx县xx镇 xx社区x组x号。
2013年6月17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xx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8日经xx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xx县公安局执行。
本案由xx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xx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xx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xx县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8月22日报送本院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已依法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期间,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延长审查期限45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1年 4月,被告人张xx与被害人陈xx认识,后二人发生并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2012年初张xx与陈xx共同出资以按揭方式购置了一台挖掘机共同经营。
2012年8月经陈xx要求,张波将挖掘机经营权全部移交给陈xx。
2013年3月陈xx要求与张波断绝关系,张波便要求陈xx归还二人自认识后所购物品、所花现金、挖掘机股份及按揭款等相关费用,遭到陈xx拒绝。
2013年6月8日下午,陈xx约见张波要求其归还所借用小车,并邀约两个朋友劝解张波与其断绝关系,被张波误以为是陈xx找人威胁自己。
当天下午张波在xx县城xx路一商店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并于21时许躲藏到陈xx家五楼楼梯口处等候陈 xx,欲当着陈xx父母的面将二人的经济纠纷说清楚并要回挖掘机的股份。
当晚23时许,张xx将正回家开门的陈xx拖入房内,并将房门反锁,正在室内的陈母罗xx上前拉扯张波,陈xx顺手拿起客厅茶几上的一把水果刀,被张xx抓住,张xx遂拿出其所购水果刀连续戳了罗xx两刀,同时将陈xx手中的刀夺下,持所夺的刀向陈xx全身乱戳。
期间罗xx上前拉扯,也被戳中数刀。
接着张波又到厨房拿出一把菜刀,砍了罗xx后脑一刀、陈xx脸部一刀。
后因警察赶到,张 xx持菜刀自杀未遂。
经xx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陈xx因锐器伤导致颈内动脉破裂、上颌动脉断裂后失血休克性死亡。
罗xx全身多处皮肤裂伤,损伤程度为轻伤。
认定上述事实的主要证据如下: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辨认笔录,被害人罗xx陈述,证人陈xx、张xx等人的证言,抢救记录、住院病历等书证,菜刀、水果刀等物证,鉴定意见,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及同步录音录像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xx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 致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一四年x月x日附:1、被告人张xx现羁押于xx看守所。
2、随案移送卷宗2册。
盗窃罪谅解书范文,盗窃罪谅解书影响量刑吗
根据对盗窃罪处罚量刑标准和有关司法解释的了解,整理出以下两部分内容,供您参考:第一部分:盗窃罪谅解书的格式1、盗窃罪谅解书一般是被盗窃的一方写给盗窃者的,表示对盗窃者的原谅,可以让他少受一些惩罚。
2、格式如下:被盗窃谅解书 我是aa,身份证号00000000……xxx年xx月xx日,在yyy处我被bb盗窃。
被盗窃的东西有x1x2x3x4x5,总价值xxx。
后bb于xx日(被xx警方逮捕,或者在xx派出所投案自首。
)我在xx日,在xx派出所见到bb,该人认罪态度良好,并有悔罪情节,主动归还我被盗窃的物品(x1x2x3等)。
bb称,(家中有什么困难等等)我了解bb的情况后,得知bb的苦难,决定对其进行谅解,希望公安机关,法院对bb从轻处罚,下面是手签字,并按指纹写日期。
3、盗窃罪是属于公诉案件,谅解书有没有用要根据实际的案情而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累犯或者案件情节比较严重,作用不大的。
第二部分:盗窃罪处罚及量刑标准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
盗 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 于骗取出口退 盗窃罪的量刑是主要根据犯罪的数额进行量刑标准的,根据数额的量,那么可以判刑的最低处罚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则会是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具体的分析如下文,与您一起进行探讨。
二、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
盗 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 于骗取出口退税、抵 扣税款 的其他发 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
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三、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
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
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
盗窃增 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 退税、抵 扣 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税、抵 扣税款 的其他发 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
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五、3年以上10年以下...
怎样写刑事案件辩护词?
刑事案件辩护词的写作:刑事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指派我们作为其一审辩护律师参加诉讼。
通过查阅卷宗并会见被告人,辩护人了解了基本案情;通过今天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发表以下辩护意见:首先: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盗窃罪的罪名没有异议。
其次: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有以下可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1、从被告人的犯罪手段来看,被告人是在方便后回房间时误进隔壁被害人房间的情况下,一时起贪念而实施的犯罪行为。
这一点与有预谋、有计划而实施的盗窃行为是有本质区别的。
很显然本案被告人系偶犯,社会危害性也较小。
2、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来看。
被告人在第一次接受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的询问时,就毫不隐瞒地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且从始至终供述一致、稳定,没有丝毫的侥幸逃避法律制裁的心理,今天的庭审,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法,重新做人。
足以充分说明被告人认罪态度是积极和诚恳的。
3、被告人在归案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如数退赃,协助司法机关消除了自己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
使被害人基本没有受到损失。
足以表明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小、易改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恳请法庭对被告人张三酌情减轻处罚。
4、被告人张三在案发前一项遵纪守法,表现良好,从未有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系初犯,改造潜力很大。
综合以上几点意见,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张三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诚恳,一贯表现良好,并且系初犯、偶犯。
符合我国刑法适用缓刑的条件。
希望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并采纳,对被告人适用缓刑,从而调动被告人自我改造的积极性,自觉的改过自新,同时也能避免监管场所中罪犯之间交叉感染的弊端,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辩护人:******律师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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