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报告不是写报告。通常是一张表,没有任何事件发生时,可以不填,仅填上日期、加盖公章或信访专用章,然后传真或递交到上级有关部门。
二楼解释的很清楚,基本上这样的要求,都是在特殊时段,比如党的十七大六中全会、国庆、春节期间等。伴随着零报告制度的,通常还有24小时值班制度。
信访稳控工作四个一是什么
一是思想统一认识到位。
抓好信访工作,是当前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加强信访维稳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障。
该镇根据区委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立即召开全镇信访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当前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研究部署全镇信访维稳工作,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
并明确提出要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高度重视集体越级上访、非访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信访条例》等方面的问题,努力实现解决一批信访突出问题、遏制集体越级上访、非访和依法处置违法上访的工作目标。
二是集中排查化解到位。
针对各村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特别是越级上访的信访隐患,在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矛盾纠纷和积案化解专项行动前一阶段集中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各村再次开展矛盾纠纷和隐患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对与群众密切相关和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排查。
做到每天排查一次,不漏一事、不漏一人。
同时镇便民服务大厅周一到周日都有一名值班领导开门接访,对排查出的各类信访隐患,尤其对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或有聚会闹事苗头的纠纷和隐患,严格落实14项重大矛盾纠纷及重点信访人员调处稳控领导包案制,做到有责任领导、有专人处理、有解决时限、有包保措施,全力予以化解。
如有突发事件发生,做到四个及时(即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到位、及时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严格包保稳控到位。
对摸排出的包案案件,实行镇村社三级联动责任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天必须向包案领导汇报稳控信息。
对重点稳控人员组织人员实行“三班倒”监控,做到信访人动态时刻在掌握之中。
对可能发生越级上访的人员,加大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把群众的诉求解决好、把群众的利益维护好、把群众的情绪疏导好、把群众的意愿反映好,坚持一手抓解决问题,一手抓教育疏导,引导他们通过正当程序和途径,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四是信息渠道畅通到位。
该镇加强信访值班,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值班,所有值班人员、各村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和重点人员包案领导及成员必需24小时在岗在位,手机要二十四小时开机,外出必须向镇党委主要领导请假,确保信访信息畅通,实行“零报告”制度。
每天下午16时前,矛盾纠纷及重点信访人员调处稳控报表由各村支部书记和包案领导签名后报至镇司法所,并及时做好记录,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有案情材料、有包案领导、有排查报告、有答复意见、有稳控措施等“六有”要求。
属于哪些事项是信访人应当进行信访的?
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 1. 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2. 检举,揭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3. 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4. 其他信访事项。
前款第2项,第3项信访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对处理程序另有规定的,信访人应当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提出。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履行哪些义务?
百姓享有信访的权利,但在信访过程中也须履行一定的义务,具体如下: (1) 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不得进行诬告陷害; (2) 遵守信访程序,依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信访; (3) 遵守接待场所秩序,爱护公共财产; (4) 服从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处理决定。
如何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
当前我们国家仍然存在着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管理方式滞后、社会矛盾复杂多样以及国际对敌斗争尖锐复杂等情况,就必须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社会矛盾是引发案件的主要因素,案件是各类矛盾发展的结果,是最突出、最严重的矛盾。
以往要求政法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更多的是强调依法办案,现在进一步要求把执法办案工作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向社会管理工作拓展。
因此,审判机关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把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发挥作用的重要领域,结合办案拓展和延伸审判职能,从源头上化解,从管理上预防,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深入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是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关键 性工作,只有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健全制度机制,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始发阶段,才能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 创新工作方法, 排查矛盾抓苗头面对新形势下矛 盾纠纷出现的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必须不断创新方法,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主动排查,超前防范,在第一时间全面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详细情况和动态,做到未动预知,异动先知。
以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问题为重点,详查基本情况、诱发原因、性质类型、表现形式、危害程度、化解难度和潜在趋势,作出分析判断。
以血缘、地缘、业缘、亲缘、情缘为延伸点,详查流动人口、外出打工人员和社会闲散人群等不确定对象的情况,防止"盲区"和"死角"。
要注重专项排查,准确了解各种矛盾纠纷的特殊情形。
对一些涉法涉诉、多年上访等容易反复的矛盾,要采取 措施防止扩散蔓延,在查明历史背景、摸清来龙去脉、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尽可能地予以解决,失去条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相关解释说服疏导或救助工作。
二、 健全长效机制, 预防矛盾走前头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必须着眼于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要建立完善超前预警机制。
对重大 矛盾纠纷、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重要紧急信息,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报送、处理为一体的工作机制。
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积极推行诉前告知、诉中委托制度,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配合机制,努力做到能够在人民调解中解决的问题,力求不上升到行政调解上来;能够在行政调解中解决的问题,力求不上升到司法调解上来。
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地位和履行率,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民间、解决在基层。
要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 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全过程。
要根据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户活动,突出抓好社会治安、调整规范经济利益关系、基层民主、婚姻家庭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注重建立合理有序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坚 持依法办事,从根本上促进社会和谐。
三、 维护群众利益, 减少矛盾堵源头群众利益无小事。
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不好,矛盾就会滋生蔓延。
要牢固树立"离群众越近离稳定就越近,离群众越远离稳定就越远"的观念, 始终把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中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矛盾不激化、问题不积累。
要抓好积案清理化解和案件评查工作,在法院内部组织开展查问题、查根源、查危害和查责任"四查"以及评执法质量、评典型案例和评办案能手"三评"活动,及时查摆整 改执法中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的发生,从源头上夯实和谐社会基础。
四、深入开展司法调研活动,及时了解社会实情深入基层调研、倾听群众意见,是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的一条主要途径。
基层法院应紧紧围绕"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深化"双百"走访和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司法调研服务活动,走进社区、村镇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加强法制宣传,了解社会民意,掌握第一手资料,并积极研究审判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在创新工作、提高水平、增强实效上下功夫。
同时,要把法制宣传和审判工作宣传融入走访调研的全过程,通过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促进企业合法经营、增强群众法制观念,营造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五、深刻剖析社会矛盾,做到胸中有数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必须了解和掌握社会矛盾的新特点。
当前,我们仍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社会矛盾触点增多,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破坏性较为突出,这些社会矛盾背后集中反映了各种利益的冲突。
我们要深入认识和准确把握社会矛盾特点,探求产生矛盾的原因是什么,从经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