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一种意思表示。
2、要约一经发出,邀请方可以不受自己的要约邀请的约束,即受要约邀请而发出要约一方当事人,不能要求邀请方必须接受要约。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标准
所谓要约邀请,又称引诱要约,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从法律性质上看,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经承诺就产生合同的可能性,所以,要约在发生以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应生一定的拘束力。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的要约,应承担法律责任。但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也就是说,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的有利于避免和减少因要约内容不全、市场环境变化等各种因素可能造成的对要约人的损害。尤其应该看到,既然合同成立后都允许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那么,在合同成立之前的要约行为也应可以撤销。
中标通知书范本
所谓中标通知书,是指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的通知其中标的书面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投标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民事活动。
从合同法上讲,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是吸引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自己投标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邀请;投标人向招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希望与招标人就招标项目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
而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则是招标人同意接受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条件,即同意接受该投标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属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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