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读后感
哈利波特是一个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的中学生,据说,他小时候爸爸妈妈就被一个叫伏地魔的大魔头给杀了,那时,伏地魔也想杀哈利,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哈利没有死,只在额头上留下了伤疤。因此,哈利来到魔法学院的时候非常引人注目。
哈利波特分七册,第一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第二册:哈利波特与密室,第三册: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第四册:哈利波特与火焰杯,第五册:哈利波特与凤凰社,第六册: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第七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我每看一册都会到网上找电影看,电影比书里更精彩。
有时我觉得无聊,就看了会儿,不知怎么的,一看就停不下来了,一直想:“把下一页看完就走。”可是,还是停不下来,后来,好不容易才停下来的。
哈利波特写得很生动、很吸引人,所以我才喜欢它。我看了哈利波特后,就在家里玩念咒语,用妈妈的化妆品调魔法药呢!因为我想当像哈利波特那样会魔法的人,骑着飞天扫帚打魅地奇球,这种感觉一定很棒!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
有个老木匠他很想有个孩子,就用找来的一块木头刻了一个木偶,木偶的名字叫匹诺曹,匹诺曹天真无邪、正直勇敢,但又很任性、不遵守规矩、很淘气、也很调皮,有时候很喜欢撒谎,他一撒谎鼻子就变长让他出不了门,被傻瓜城的法官大猩猩抓进监狱,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一头驴子登台演出,在鲨鱼的肚子里与爸爸意外重逢,最后匹诺曹专心的读书变成了真正的小男孩了。
《感恩故事全集》读后感
最近一直在读爸爸帮我买的一本书,叫《感恩故事全集》,每一个小故事都会让我非常的感动。
其中有一篇是说:一位母亲为了让儿子上大学,独自去买了一本书,因为母亲是从农村出来的,没见过什么大事面,把一个自己最珍贵的金项链给卖了。但当儿子看见这本书时,他的泪就不由自主的落下来了。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个故事吧,从现在开始尊敬父母,报答父母给我们所有的爱。哪怕是,可以每次吃完饭,让我们帮母亲刷一刷筷子,自己的袜子自己洗,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我要学会感恩,不要认为所拥有的一切是理所当然的,尽管它的得来,也包含着我的心血、我们的努力,但也不都是我一个人的,因为没有他们的心血、他们的努力,是无法想象的。
从现在起让我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报答父母给我们所有的爱,和关心吧。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前两天,《我要做好孩子》我已经看完了。这本书介绍了金铃从小学升初中的一个过程。
金铃是一个刚过11岁生日的小女孩,因为长得很胖,脸像棉花糖一样软,很招人喜欢。她能很大方地跟别人交往,“自来熟”。给你们举个例子吧:有一次,她跟两个陌生的骑自行车的小女孩聊天,她们一会就有说有笑地熟悉了,两个小女孩把金铃送回了家,妈妈看见了吓的脸色苍白。
我觉得金铃是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小女孩。她给我留下了很美好的印象,她很善良、心软、有爱心、活泼开朗、乐观、有上进心,我应该向她学习,我也要做个好孩子!
《小天使海蒂》读后感
这是一座山,名叫阿尔卑斯山。故事里的小主人公小海蒂就住在这座山上。虽然海蒂是个孤儿,但她有一颗热情的心,像一个天真、善良、充满爱心的天使。她用纯真和无私让孤僻的爷爷回到人群中;让双目失明的奶奶心中充满了喜乐;让失去女儿的医生重新快乐起来;让讨厌学习的男孩学会识字拼读;让苍白无力的少女在花儿与青草中,奇迹般的站起来。
我看了忍不住掉下了眼泪。真是一个动人的故事!
我要向海蒂学习关爱他人!
《香草女巫》读后感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以前看的《香草女巫》我最喜欢,《香草女巫》的作者是瑞士的艾弗琳娜••哈斯勒。
书上写的是一个名叫香草的女巫的故事,香草女巫住在森林里的一栋古里古怪的小房子里,她的房子离学校特别远,每天凌晨三点,正是别人好梦方甜的时间,她就要跋山涉水去学校了,不过香草很聪明,她用金泼罗老师教她的咒语,变出了一只奇怪的蝌蚪龙,蝌蚪龙的身体有缺陷,香草原来不喜欢它,后来蝌蚪龙用自己的智慧弄来了一把红扫帚,跟香草一起飞到了人间学校,遇到了一个名叫瑞诺的男孩,他希望自己变的更加强大,香草满足了他的愿望。在此期间,香草遇到了很多困难与挫折,但她都利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困难,最终取得了成功。
香草是个可爱、聪明的女巫,我喜欢她,她是个能够接受挫折的女孩,我要像她一样,勇敢、坚强
《香草不是笨小孩》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课外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香草不是笨小孩》这本书。它讲述的是一个名叫“香草”的小女孩,因为她还没有上学,懂得的事情少,有的时候还很顽皮,所以保姆麦阿姨称呼她为“野孩子”、“笨小孩”。香草其实并不是“笨孩子”,她是一个善于观察而且非常聪明的孩子。
书中从六个故事讲述了有关香草的故事。令我感到最难忘的故事就是“甜心小猫”。“甜心”是一只走丢了小猫,无家可归,是香草一家收留了它,并且精心照顾它,对它疼爱有加,在彼此熟悉俨然成为一家人的时候,“甜心”的主人找到并且带走了它,这使得香草非常伤心难过……不过通过这件事情,爸爸说香草长大了,懂得付出爱了。
通过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做事情要善于观察,要勇于尝试、探索、创新,而且要敢于承担错误,还要不吝啬付出自己的爱!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
列那是一直机灵聪明的狐狸,它有一身赤红的皮毛。
朋友们都非常恨它,因为它不但经常欺负它们,还害死了许多动物,可是狮王却偏信列那的话,为了治好自己的病而害了别的动物。不过它也有好的一面,它不但帮舅舅找吃的,还把它救了出来呢!
读了这片文章后,让我懂得如果一个人总是做坏事,就会没有朋友,那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啊!我要多做一些好事,做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巧克力秘闻》读后感
今天,我兴致勃勃地看完了《巧克力秘闻》。知道了许多有关巧克力的知识。
巧克力在很久以前是一种美味的饮料,这种饮料只有贵族才可以喝。一些巧克力制造商就大规模的制造巧克力饮料,这样人人都可以喝到这巧克力饮料。后来,一些“巧克力英雄”把巧克力变成了块状的,还造出了各种各样的巧克力形状。
巧克力有好处也有坏处。它方便携带,能给人增加热量,补充能量,提高注意力,消灭三种能让牙有牙洞的物质。它也能让牙变坏,在热的时候溶化,冷的时候变得像石头一样硬……。
巧克力被人们广泛使用。比如说做蛋糕,为人体补充营养,让人精神百倍。,它是探险时必备的佳品。每当没有食品时,可以解燃眉之急。
巧克力也很危险。如果在巧克力饮料里面放了毒,也不容易被人察觉。块状巧克力也会被坏人放进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进行他们的犯罪活动。
巧克力有利也有弊,真让人有喜也有忧呀!我也喜欢巧克力,但大家千万别贪吃,不然巧克力会在你们的身体里“搞破坏”的哦!
几篇了??楼主自己看看,加上前三篇……作文不太规则 有多有少啊
读后感作文500字
长的:《假如给我3天光明》读后感: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以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是一个度过了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海伦·凯勒。
她把生活中经历的点点滴滴都用笔记录下来,写成了她的自传《假如给我3天光明》影响了世上的千万人。
一个在聋哑世界里的人,一生困难重重但她一直很乐观,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用爱心去拥抱世界,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光明,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办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
海伦小时候生了一场大病后,视力听力尽失,她不能喊一声妈妈,也不能述说心中的感受,她的心灰意冷到极点,但她毫不气馁,丝毫没有放弃生活。
我想如果换了别人,也许早就自暴自弃,也许会依赖父母过一辈子,可她却不一样,一个人坚强地走了下去,书的字里行间中,无不洋溢着她对生活的热爱,8岁时在老师的帮助下凭着坚强不息的精神学会了无人想象的说话,并通过艰苦的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哈佛大学。
海伦说:“身体不自由但是她的心是自由的。
”她能把别人看到的当作自己的光明,把别人听到的音乐当作是自己的音乐,把别人的嘴角的微笑当作是自己的快乐。
海伦没有哀叹命运对于自己的不公,不接受和渴求他人的怜悯,而是勇敢的接受命运的挑战,自强不息的毅力面对困境,凭着坚强的毅力到达理想的彼岸。
我常想起海伦说过的话“只要朝着阳光,便不会看到阴影”我做为一个正常人是太幸运了,我拥有优越的生活学习条件,健全的体魄……,我可以很轻松的做到很多事情,获得许多知识,享受生活带给我们的快乐,但是我从来不觉得有什么,总认为是理所应该的,当遇到困难时就退缩,往往喜欢找客观理由来为自己开脱。
海伦说:“我努力求取知识的目的在于为社会人类贡献一点力量。
” 知识的力量多么巨大,它能使一个残疾人,变成一个有益于人类、有益于社会的人。
但是做为学生的我却往往为让我多看些书多做些题目的妈妈闹不愉快,想想真惭愧!今后我一定合理安排好学习,努力学好本领,长大报效我们的祖国。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书内容令我受益匪浅,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一个人最可贵的是有坚韧不拔积极向上的优秀品质,有了这种品质,就可以克服一切困难,就不会在困难面前低头。
在今后的人生道路和求学的道路上,我将勇敢地面对学习和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和挫折,学习她永不放弃的人生信念。
短的:(1)读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的朋友一定会被作者的坚强、奋斗、乐观与勇气深深感动。
如果你还不了解作者海伦凯勒,那么就让我来向你作介绍吧。
海伦凯勒原来是位健康活泼的小女孩,在19个月大时,因一场急病导致失明、失聪和失语,从此小小的海伦凯勒变得暴躁、任性和孤独。
直到七岁,,她在充满爱心与耐心、曾经接近失明、当时只有20岁的莎莉文老师费尽心思的引导下,走出了黑暗与孤寂,感受到了语言的神秘,领悟出了知识的神奇。
从此,海伦凯勒求知若渴,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在莎莉文老师的教育和帮助下,以优等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
(2《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书内容令我受益匪浅,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一个人最可贵的是有坚韧不拔积极向上的优秀品质,有了这种品质,就可以克服一切困难,就不会在困难面前低头。
在今后的人生道路和求学的道路上,我将勇敢地面对学习和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和挫折,学习她永不放弃的人生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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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500字
西游记读后感唐僧四人一路向西,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
如今我们早已无法辨别这段充满神奇色彩的故事是真是假,但唐僧师徒四人的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值得今天的我们学习的。
唐僧在我的眼里是一个善良而又胆小的人,因为善良,分不清善恶美丑,所以常常错怪孙悟空。
孙悟空,一个活泼好动,正直的人。
他十分“强大”,因为他有火眼金睛,会七十二般变化,在取经途中妖魔鬼怪基本上都败在他的手上。
但他最怕的人还是唐僧,当唐僧错怪他,念起紧箍咒时,我都为他感到委屈、生气、埋怨,可悟空却没有打消保护唐僧去取经的念头,始终如一,坚持不懈。
为此,悟空是我最敬佩的一个人。
猪八戒,一个好吃懒做的人。
他贪财好色,见到长的美貌的人,就不顾一切的讨好她。
常常因为感到困难而打消取经的念头。
他的这些特点正好与悟空相反。
沙僧是一个寡言少语的人,当唐僧错怪悟空时,他常常说悟空的好话,说服师父。
为此,在我眼中他十分的正直、善良。
读完了《西游记》,我想到了课本上的一篇文章《在山的那一边》。
同样是为了一个心中的目标,经历了种种困难,最后取得了胜利。
同时我也想到了在生活中自己得人所作所为,自己常常因为困难,而放弃远大的理想,为此我感到十分的愧疚。
《西游记》给我的启示:在实现理想的路上,难免会遇到无数的坎坷,而正是它们,我们的理想才是美丽的;正因为它们,才吸引着我们去追寻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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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
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
”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
”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
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我们可以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
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
因为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
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
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
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小心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个弼马温,没哄住。
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
而后如来出现了,伸出他的飞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
严慈的父亲,终于压服了他调皮的儿子。
度过了漫漫的五百年后,观世音的出现给了孙悟空新的希望,踏上了漫漫西天取经之路,也踏上了漫长的人生之路。
唐僧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
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
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
“工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
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习。
学习就好像是要去取得真经。
在学校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
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
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
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的人。
若我们在学习上能个个都是唐僧,孙悟空,沙僧,有对学习的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
随着年龄的增长,《西游记》带给我们不再是对神话的幻想,它令我善良,宽容,嫉恶如仇,有面对困难的勇气。
感谢吴承恩,是他用他那超凡的想象力为我们编织了一个美丽的梦,一个充满离奇,曲折,梦幻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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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选择》读后感人类之伟大,乃是掘出精神的力量。
民族之文化,乃是把握历史的选择。
——题记鸟儿选择了天空,因为它有一双能够凌空飞翔的翅膀;鱼儿选择了海洋,因为它有一条能够游水的尾巴;骏马选择了驰聘千里,因为它有矫健的身姿;历史选择了中国,因为它的民族有团结的力量。
一个曾被称为“东亚病夫”的国家,一个曾被列强侵略的国家,一个曾饱经风霜的国家,但它并不懦弱,它选择了“千锤万凿出深山”,选择了“千磨万韧还坚劲”,正是这种精神,让历史选择了它——东方一只永恒的雄鸡。
人民的劳动,自然的结晶。
气势浩然,被称为历史长龙的万里长城;古朴雄风,精致优美如画的苏州园林;银装素裹,云气缭绕的巍峨泰山。
它们让我知道,它们能成为世界历史文化的遗产,却绝不仅仅是因为我所能看到的美景,更多的却应该是岁月流逝后,历史在那里留下的颇有独特韵味的沉淀,因为我知道是历史选择了中国。
中国有悠久而深厚的文化底蕴。
汩罗江上的一圈涟漪,让我不得不想到屈原,一个愤世嫉俗,报国无门的臣子,用孤愤的诗行代替了富贵,用楚辞《离骚》洗去了历史的铅华,一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豪情壮语成为后人追求理想的动力,铮铮铁骨的他被后人所景仰。
夜深人静,长明灯旁,一个虚弱的身影正记录着历史的沧桑,他,司马迁,饱含心酸用自己的丹青妙笔著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学臣著——《史记》,史学的天空因为有了你这颗星而更加煜煜闪光,文学的园地也因为有你这颗星而更加灿烂辉煌,我想这些是伟大人物积累而成的文化。
正是这些在漫漫岁月里历史堆叠而成的刻痕,才令中国拥有了如此深远的文化。
其实,不是每道风景都是珍贵的文化,不是每个国家都有着悠久的文化,一种有着生命力的文化,是历史粹取的结晶,是人民无穷的智慧和顽强的精神的结晶,无穷的力量感动着历史,让历史的选择成为悠久。
漫长的文化历史中,太多太多的奇迹被中国所创造,甚至成为绝响,但也有太多本不该被散化的而被散化为烟尘,我们文明的精髓,我们人民的劳动成果,却被英法联军一把火毁去,我们的“万园之园”就这样随风而去,它是被历史所淘汰了吗?中国文明犹如一座大山,能在四季中更新自己,在风雨中永葆生机。
沧海桑田,古埃及的文明已凝固成阳光下无言的石柱,而中国,这座沉稳的大山,却又一次给世界带来了喷涌而出的生机与绿意。
历史选择了中国,人类并不惊讶,因为今日的中国仍是那座山,一座永远推不倒的大山,每一粒泥土的沉淀都是千年传统的精华,林间的长啸仍是当初的潇洒,山林间生命代代更迭,真正不变的,是生机,是百折不回呈现出绿色的能力。
千载兴衰风雨,你,静静地伫立于万千苍生之上,仰天长望,你如此浩瀚。
历史选择了你,我的中国,永远的中国。
让生命充满爱的观后感500字作文
《让生命充满爱》读后感爱,在今天,我懂了……学校组织了一场观看演讲的活动,让我们从中受到教育。
坐在椅子上,观看着邹越老师精彩的演讲,不由得深受感动,也悄悄地流下了眼泪。
爱国,爱师,爱父母,爱自己。
这是这次演讲的主题。
国,是家,家,是国,我为我是一个中国人而自豪!当英国人把大麻运到华夏这片土地时,我们丢了身躯,丢了精神,但我们从未丢过一颗心——爱国之心!因此,林则徐站了出来,那一袋袋罪恶的根源被销入池中,风把这赤热的爱国之心吹到每个角落……08奥运会时,中国赢得了50多枚金牌,当奥运会领奖台上升起五星红旗时,你难道不自豪吗?我自豪,因为我是中国人!从出生时,我已被深深的烙上了中国印,我爱中国!爱老师--老师,我们再熟悉不过,这位一天陪我们快10个小时,甚至比父母陪我们的时间还长的人,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爱她?看完这次演讲后,我不禁发现,我们的第二个父母,原来是老师。
是她手把手的教我们知识,教我们做人,就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女一样,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感谢,真想大声的说一声,老师您辛苦了!然后,再深深的鞠一躬,我爱老师!爱父母--提起他们,鼻子又一酸,因为对他们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对父母想说的话,也太多了……给我生命的人,我能用什么语言去说他们,只能深深的,真真的说一句:“我爱你们!”从前的我,从前的我们都错了,为什么会以为父母给我们的一切都是应该的。
邹越老师在演讲中说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孩子和父母吵架,离家出走,母亲发动所有人力去寻找她的孩子,可想而之,那位母亲是多么的伤心啊!孩子在外边很快就饿了,看着饭店里人们吃的很开心,他只能呆呆地看着,老板给了他一碗面条,吃完后,他感激地说:“谢谢你,老板,你比我的妈妈好多了!”“冲你这句话,我这碗面不该给你。
你我只是萍水相逢,却只因为一碗面条你就这么感谢,那你的父母为你做了多少顿饭,为你买了多少件衣服,为你干了多少件事,你怎么不去感谢他们呢?”细细想想吧,我们应该做伤害父母的事吗?当我们长大后,事业有成后,家庭美满后,开着宝马车带着全家去旅游时,早已白发苍苍的老母亲在后面招手,你的心不会痛吗?我会痛!因为我爱我的父母!爱自己--我要爱自己,先说说眼前,起码应考上重点高中,可是以现在的成绩,很渺茫,所以只有要马不停蹄的努力!为了自己,为了父母,为了老师。
为了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今天过后,才了解爱了意义,爱的沉重,和我自己人生的航标!
名著的读后感作文(3篇)500字
伟大的童年 —-读《童年》有感 放寒假时,老师布置了一道作业,读高尔基“人间三部曲”其中一部。
回到家,我认真的查找了一些网站,在网上,阅读了其中一部――――童年。
作者高尔基是一位伟大的作家,在俄国,乃至世界文坛,都有的极大的盛誉,《童年》也可以说成是他的代表作。
20天后,我终于读完了这部伟大的作品,关掉网页,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想起了许多许多。
高尔基那悲惨、令人怜悯,令人感叹,令人同情的童年故事,顿时把我吸引住了。
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肮脏和丑恶,那幼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许多次沉重打击而深深震动。
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甚至可以说成算是阿廖沙的亲人,保护和支持了阿廖沙…………展示了那些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
阿廖沙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
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追求自己所希望的生活苦难历程。
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
高尔基用真实优美的文笔描述了自已苦难而令人难以置信童年,我为自己而庆幸——我没有出生在那个年代,不可能受到那种痛苦,自己没有失去亲人……我很幸福,甚至可以说我很幸运,被家长宠着。
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
我的童年,同其他同龄人一样幸福,虽然没有父母的陪伴,但我的祖父祖母把我养育成人,我同样感到了温暖,同样感到了幸福,同样感到了同龄人所感受到的一切。
但是高尔基,他却不同,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
他必须要承受这我们这个年龄所不能承受了,但他还是想我们一样成长,在那样可怕的环境里都可以出高尔基这种大师,我们这样的环境还不出人才的话,那真是愧对于父母。
我想,高尔基要告诉我们的是: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永远以那种积极,勇于拼搏的态度对待现在和未来的生活!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
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读后感500字 最好是一篇文章的
读王尔德的《快乐王子》,实话实说,没有一次让我快乐。
这种充满了痛苦、反讽和沉思意味的童话,在童话里是不多见的。
并且,王子没有遇到公主。
通常的王子都会遭遇到公主,不说是终成眷属吧,也有一段缠绵的故事。
但快乐王子和公主没有丁点关系。
当然,在这个故事中,也有一位芦苇公主,可惜她遇到的不是王子,是一只燕子。
即使这位和燕子相识的公主,身份也很是可疑。
听听燕子的朋友是怎样描述这位公主的——“她一贫如洗,亲戚又太多了点……”天!这哪里是公主啊?活脱一个社会底层关系复杂的乡下姑娘。
好了,不说公主了,单说这位变成塑像的快乐王子吧。
他浑身披戴着金箔,眼睛是蓝宝石的,剑上镶着红宝石……真一个金镶玉嵌、通体华贵的幸运儿啊!但是,且慢。
在晴朗的秋天的夜里,快乐王子落下了泪水,因为他看到了受苦受难的人民,看到了人世间的不公和剥削,看到了丑陋和凄凉……快乐王子企图用自己的力量,来拯救他的子民。
于是,他先是把剑上的红宝石,送给了一位为女王最宠爱的宫女赶绣舞会礼服的贫苦母亲,她的孩子正在发烧。
然后,他又托小燕子把自己的一只眼睛——一颗蓝宝石,送给了一个饥寒交迫的剧作家。
把另一只眼睛——另一颗蓝宝石送给了卖火柴的小女孩。
最后,他把自己全身披挂的金箔,也一片片地分送给了全城的穷苦百姓……快乐王子一无所有了,他的心因为严寒和悲痛,裂成碎片。
快乐王子真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啊! 我说这篇童话充满了反讽和沉思,是指在快乐王子这样的献身精神之下,遭到的却是嘲笑和诋毁。
那些市议员们说,快乐王子变得多么寒酸啊,他比一个乞丐好不了多少,于是他们就推倒了王子的塑像,把他放到熔炉里焚烧。
即使是那些接受了王子无私帮助的穷苦人,也无法理解王子的慈悲和博爱。
得到了红宝石的母亲并不知道这天降的福气是从哪里来的,得到了蓝宝石的剧作家,居然认为这是哪个崇拜他的阔佬送来的,以为终于有人赏识他了。
那个得到了王子另一只眼睛的卖火柴的小姑娘,干脆把蓝宝石当成了可爱的小玻璃珠……王尔德的笔触是锋利甚至有些残酷的,他不但在童话中,不动声色地抠出了王子的双眼,炸毁了王子的心脏,而且还要让这一切都神不知鬼不觉的,处于不被人理解的暗夜里,让人在痛楚之中更有无法排解的悲凉之感。
说句心里话,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在整卷童话中,一到“快乐王子”这一篇,我就会手指捻动,飞快地把它翻过去,避开读它。
虽然我承认它感动我,震撼我,使我警醒。
但我在情绪上,害怕这种撕心裂肺的酷刑式的献身。
我敬佩王子,但我觉得他太痛苦了。
当然,痛苦也是人生的一种必不可少的体验,正如王子在童话中说的——真正不可思议的是人间的苦难。
作者王尔德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严峻到他在童话的结尾,把这个无解的球,抛到了上帝的手中。
上帝说,王子铅做的心脏和冻死的燕子,是世上两件最珍贵的东西。
让快乐王子住进我的金城,让燕子永远歌唱。
关于王子,咱们就暂且说到这儿,现在再来谈谈在童话中另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就是那只进了乐园的燕子,代表着什么呢? 那些关于燕子的文字,总是让我想起一个活泼的小伙子,有着栗色的头发和一双滴溜溜转的眼睛,身手敏捷,伶牙俐齿。
当然了,实际上,他也真是一个小伙子,因为他向纤细的芦苇公主求爱,还认为芦苇随风摇摆是有点卖弄风情……看来,他不但是在热恋中,而且还多疑和小心眼呢。
燕子是热爱旅行的,他一次又一次地描述着遥远的埃及,占了很大的篇幅。
甚至因为他不能容忍未来的妻子安于在家,而中断了和芦苇公主的恋情。
好男儿志在四方嘛! 但燕子终于没有飞到埃及,他成了快乐王子忠实的仆从和信使,他准确无误地执行了王子的指令,而且在王子失去了双眼之后,忠心耿耿地为王子的事业奋斗,深情地爱着王子,最后在严寒中死去。
燕子是令人感动的友谊化身,他正直幽默见多识广,还有一点点的吹牛(我总是怀疑他所讲的埃及,是他亲眼看到的吗?夸张了吧)…… 最令我感动的,是小燕子对待王子的忠诚。
那是一种舍生取义视死如归的感情。
为了这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友谊,燕子离开了自己的伙伴,放弃了自己的旅游梦,忍饥受冻,直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燕子是一个侠义的志士。
“快乐王子”这篇故事,是童话中含意比较复杂一篇的。
心脏和燕子,象征着悲悯和献身吧?不同的人,或许会读出不同的味道。
对我来说,它是忧郁和感伤的,当然,也有饱满的期望,王尔德为它加上了一条光明的尾巴。
但我始终以为,真正的快乐,是生长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
求读后感500字 俩片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
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
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
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
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
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
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
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
(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我很羡慕他,能接到通知书,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友情是在不经意间建立起来的,也明白了它的伟大,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 只有团结在一起就能克服任何困难。
也佩服哈利,在面对可怕的伏地魔面前没有丝毫的畏惧,即使父母不在身侧,但他依然活的很有价值,让父母在九泉之下能够放心了。
这本书是英国女作家J K 罗琳写的,我很感谢她,她为我们广大读者塑造了一个平凡有不平凡的贴近我们生活的一个有血有肉的鲜活的形象,让我们在游历魔法世界的过程中,品尝人生百味,借哈利来圆我们读者的一个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