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规定《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2000)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规定 《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2000)(摘要)
一、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玻璃幕墙等作为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3、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4、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5、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二、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2、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4、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5、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三、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布置箱、罐的平台。
6、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8、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9、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10、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共有共用面积分摊
一、成套房屋建筑面积测算
(一)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
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二)套内房屋使用面积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1、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贮藏室、壁柜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2、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办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4、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三)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套内墙体面积。
(四)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按的规定计算。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二、共有共用面积的处理和分摊公式
(一)共有共用面积的内容
共有共用面积包括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和共用的房屋用地面积。
(二)共有共用面积的处理原则
1、产权各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
2、无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相关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比例进行分摊。
三、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
(一)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
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栋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二)共有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
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幢建筑物的共有建筑面积。
(三)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1、住宅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住宅楼以幢为单元,依照第二点的方法和计算公式,根据各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求得各套房屋分摊所得的共有建筑分摊面积。
2、商住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首先根据住宅和商业等的不同使用功能按各自的建筑面积将全幢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成住宅和商业两部分,即住宅部分分摊得到的全幢共有建筑面积和商业部分分摊得到的全幢共有建筑面积。然后住宅和商业部分将所得的分摊面积再各自进行分摊。
住宅部分:将分摊得到的幢共有建筑面积,加上住宅部分本身的共有建筑面积,依照第二点的方法和公式,按各套的建筑面积分摊计算各套房屋的分摊面积。
商业部分:将分摊得到的幢共有建筑面积,加上本身的共有建筑面积,按各层套内的建筑面积依比例分摊至各层,作为各层共有建筑面积的一部分,加至各层的共有建筑面积中,得到各层总的共有建筑面积,然后再根据层内各套内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至各套,求出各套房屋分摊得到的共有建筑面积。
3、多功能综合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多功能综合楼共有建筑面积根据各自的功能,参照商住楼的分摊方法进行分摊。
急需!:关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研究的开题报告
中国房地产投资环境的地区差异分析摘要:房地产投资环境优劣对城市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本文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微观决策的角度出发,抽象出企业进行房地产投资决策的决策模型,并依据该模型,建立房地产投资环境分析的指标体系。
在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根据各省相关统计数据,运用地理信息系统(GIS)软件对我国房地产投资环境的地区差异进行显示和分析,最后提出改善各地区房地产投资环境的相关对策建议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关键词:房地产 投资环境 地区差异 地理信息系统1 引言房地产业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
其具有高投资、高回报、高风险,综合性强、关联效应大等特征。
从1979年的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我国房地产业已经经历了20多年的潮涨潮落。
经济学家们的论证和实际事实都证明,我国目前正经历房地产业投资的第三轮快速增长。
在这种形势下,①系统地研究分析在一定时空范围内,影响房地产投资活动(特指掌握项目决策权的实业投资活动)的各种外部环境即房地产投资环境,探讨我国房地产投资环境的地区差异和成因,相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进行房地产投资的区位选择和政府有针对性地改善房地产投资环境提供参考,以避免投资的盲目性。
2 理论基础为科学地分析评价房地产投资环境,我们必须首先建立投资环境分析的理论模型,并从该模型出发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选择系列合适的指标。
目前比较成熟的投资环境评价方法有多因素分析法、等级尺度法、系统计量法、冷热国法、道氏公司评估法、风险评估法、投入产出法、系统动力学方法等多种,这些方法在分析投资环境时有一个共同之处,即都基本上是从宏观的角度出发较系统地分析区域投资环境的各个影响因素,并进而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
然而由于缺乏微观分析基础,这类评价方法是否真正体现了微观主体投资者的利益,反映了他们的决策选择,却值得怀疑。
由于本文分析的是一个产业的投资环境,而作出产业投资决策的主体是微观企业,这更要求本文要建立基于企业微观决策的分析模型。
2.1 假设假设1: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并设企业利润为 (p-c)y(1+r),其中p为房地产单位价格,c为房地产单位成本,y为企业如果进入市场会提供的房地产数量,r指房地产的增值能力。
由于房地产开发具有周期长、投资数额和风险大等特征,因而这里我们假设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会以当前市场上的房地产投资收益状况为基础,若收益为正,则预测房地产建成时的房地产投资收益;如果当前市场上房地产投资收益为负,则不进行投资。
假设2: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同质的。
因而有,y=Y/Nc,其中Y为一个区域的房地产需要量,Nc指该区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个数。
作这个假设是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
假设3:我们定义A为一个区域人们的住房投资倾向因子,即人们愿意将可支配收入的多大比例用于住房消费。
我们可以用pc/p来对其进行描述,其中pc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房屋面积的正确测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