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是一种广义的概念,它不单是指医疗事故,而是指患者及家属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服务不满意、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必须经过行政调解、法律调解或裁决、或医患双方协商解决才能了结的医疗纠纷。
1.新形势下为什么医疗纠纷发生率越来越高
1.1法制健全了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党和政府对民生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使广大的人民群众越来越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2全民文化素养的提高
社会发展很快,全民生活发展水平呈跨越式发展,随之而来的对各种生活需求、文化需求都提高了,全民都有了法制观念,他们认为患者或家属与医护人员处于同等水平,是同一事物的两个主体,错误的认为“花钱看病就如同商品消费。”
1.3个别媒体的错误导向
个别媒体为了突出其新闻的特殊性,不深入调查,他们的盲目性、片面性、倾向性的报道,使医患关系法杂化、矛盾化、对立化,仅仅根据患者片面之辞而渲染转载,起到了引导大众、煽动负面情绪的作用。还有一些患者更是把媒体当工具、筹码,向医院施压,更激化了医患关系。
1.4医疗体制的改变
随着经济的发展,全民医疗保险的改革也越来越深入,覆盖面越来越大,改变了原来的收费体制,由于医保政策复杂、规定较多,使参保人员及医务人员在理解上出现偏差。
1.5利益的驱使
有些个别患者,纯粹是为了经济利益与医院发生纠纷,医院为了息事宁人,减少影响,多采取赔偿了事。
2.医疗纠纷的危害
2.1名誉受损
由于媒体的导向、家属的大闹,在社会上给医院造成了很大的名誉损害,负面影响极大。
2.2破坏正常秩序
发生纠纷时,很多情况是病人及家属大闹医疗机构,围堵工作人员,甚至出现打砸等活动,严重干扰医院的正常秩序。
2.3严重经济损失
由于医院的正常工作无法展开,病人不能正常收治,有的赢了官司再赔钱等等使医院的经济遭受损失很大。我站为步步高论文发表网,本站刊载大量护理医学论文范文格式,临床医学职称论文。供广大论文答辩需要者、评职称需要者参考。
2.4医生个人正常生活严重影响
如果一名医生被牵进医疗纠纷当中,他会经历争吵、被调查、上法庭、宣判裁定、等候处理,甚至丢掉工作,严重影响个人名誉、个人生活、家庭生活等等。
3.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
3.1医疗过失:也就是医疗事故(包括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和医疗差错(严重差错和一般医疗差错)
3.1.1医疗责任事故:由于医院管理存在严重漏洞,或由于医务人员严重的责任心缺失,直接给患者造成重大人身伤害。
3.1.2医疗技术事故:明知医疗技术水平,仍开展一些高难度操作的医疗行为,或者具备一定的医疗水平,但仍然出现了无法预估的意外。
3.1.3医疗差错:医疗行为存在不足但不构成医疗事故。
医疗责任事故、医疗技术事故、医疗差错,都是错在医疗方,从法律上讲是赔偿的主体。
3.2非医疗过失:包括医疗意外,医疗并发症及疾病的自然转归。这方面是引起纠纷最多的部分。
3.2.1服务意识差:不论挂号、收费,还是取药窗口及急诊都是反映医院综合素质,给病人留下第一印象的地方,服务意识的强弱都会在接待病人中表现出来,在实际过程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生、冷、硬、顶的现象,这在病人进院的一刹那就埋下了纠纷的根,病人会带着不满的情绪就诊、检查、治疗,一旦在诊治过程中稍有不如意,就会诱发纠纷的爆发。
3.2.2工作粗心大意不认真:在医疗行为过程中,态度不严谨,马虎大意,漏诊漏查,病历前言不搭后语,而且医疗信息登记错误百出。
3.2.3科室间配合不密切:由于科室间互相推诿收治病人,引起病人及家属强烈不满诱发纠纷。
3.2.4重要病历书写不合格:医疗文书在防止医疗纠纷方面,是唯一能够作为证据保护医务人员的资料,应该具有规范、清晰、全面、及时性等特点,因为它上面除有相关医疗信息外,还会有会诊记录、查房记录、病重记录、病人及家属签字记录、以及病人及家属拒绝进行的诊治检查签字等,是处理纠纷时法院裁决的重要依据。急诊病历由于是实时性的,病人看病后当即就拿病历离院了,要求更高,更全、更准,一些医生恰恰相反,粗心、漏项、缺项,字迹潦草,隐患很多。
3.2.5医务人员言语技巧与纠纷:美好的语言可以减少很多纠纷,可以给病人安慰,减轻痛苦,会很快使病人和医护人员拉近距离,如:您好、别着急、慢慢说、您放心吧等,让病人感受到了尊重,否则,病人极易出现不满情绪。
3.2.6医务人员配备不足:由于工作人员少,在大抢救及批量伤员抢救时,病人检查、服务不到位,场面慌乱,也会因此引起病人的不满。
如何预防医疗纠纷?
医疗机构应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⑴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杜绝纠纷的发生 医疗质量事关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医疗纠纷的发生与医疗质量的高低成正相关关系。
要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就要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对影响医疗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控。
医院应该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狠抓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三级管理,堵塞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很抓“三基、三严”的培训,才能确保医疗纠纷不发生或少发生。
⑵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 3.重视医疗以外的其他安全问题,减少非医疗因素引发的医疗纠纷 医疗以外的安全问题在近几年医疗纠纷的投诉案中占有一定的比例。
例如:请假或自行外出的患者在院外出现意外;患者在医院内的摔伤、烫伤、自杀;精神病人在院内伤人、或外逃伤人等,依据国家的法律,医院虽对患者没有监护责任,但应负有监管责任,一旦出现问题,很难证明医院完全没有过错。
如何预防与处理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
增强防范意识的措施有:(1)医务人员要有防范差错事故的意识,要真正认识到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给患者及其家属造成的不幸和经济负担;也给自己造成心理压力;同时导致医院经济上的损失,影响医院的社会形象,甚至扰乱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如果处理不当,还会带来极其恶劣的后果。
(2)医务人员要消除医疗纠纷与自己无关的错误观念,充分认识到防范纠纷的发生不是医务科一个部门或某一个人的事,而是全院员工共同的责任。
加强责任心,提高技术水平 医务人员一定要有高度的责任感。
一切为病人着想,事事考虑周全,而不能把病人当作一个简单的治疗对象。
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诊疗水平和医疗质量,切实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学习和训练。
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医疗技术是避免医疗差错事故的重要保障。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遵守法律法规 医院管理工作做到系统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各项工作规范,建立一套完善的医疗安全保证制度和有效的管理机制,从而避免医疗过失的发生。
医院如何防范医疗纠纷?
方法是: ⑴注意各种医学文书、相关资料的书写与保管 由于举证责任倒置,医院在纠纷出现或者诉讼时有举证的责任,所以保存好各种资料就显得至关重要。
对此我们建议对以下几方面严格要求:①病历保管方面,急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的保管,保持原始性。
②病历记录要完整、及时、真实。
③各种检查报告单准确,正确发放和保管。
④各种同意书、委托书,患者拒绝治疗、尸检以及要求转院的记录保存完整。
⑤各种处方及药品、一次性用品入库的登记以及各种产品质量合格证、企业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保存完整。
⑵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我们建议医院各临床科室及广大医务人员在患者入院时要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具体要求有:①、入院时患者疾病现状的告知;②、准备为其检查的告知;③、制订治疗方案及实施治疗操作手术前的告知并签字;④、治疗预后效果及并发症的告知,可考虑签定协议书;⑤、术中改变术式,增加手术项目的告知并签字;⑥、病重、病危的及时告知,并下达通知书;⑦、明确死因、尸解、处理尸体时间的告知并签字。
⑶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医患关系 据报道“40%以上医疗纠纷与医务人员缺乏爱心、同情心、责任心有关”。
另有统计表明:导致医疗纠纷的五项构成(服务、技术、患方、费用、医德医风)中,服务原因占64.9%,由此说明服务质量与医疗纠纷密切相关,服务质量不高是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之一。
现在人们的价值观与消费观发生了巨大变化,病人到医院就医已不仅满足于疾病的施治,还要求有人格的尊重、人文的关怀、方便的服务、温馨舒适的环境等,这些做到了,医患矛盾相对较好地化解,医疗缺陷也容易得到患者的理解、谅解。
患者得不到这些满足,就容易诱发医疗纠纷。
所以医院应提升服务的理念,切实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服务,改善服务态度,加强与患者的沟通,提高服务病人的意识与技能。
⑷购买医疗执业责任保险,转嫁医疗风险 医疗纠纷的发生给医务人员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给医院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并且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常受到冲击,医院管理者常常穷于接待、应付。
医院购买医疗执业责任保险可将部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减少医务人员的心理压力和医院管理者的工作压力,使他们吃下“定心丹”,安心工作,同时也减少医院的经济损失。
医疗执业责任保险可以为医院及医生提供有利的“事后保障”。
⑸强化医院应付医疗纠纷的能力 有必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包括医疗纠纷汇报制度、医疗纠纷讨论制度、医疗纠纷现场保护制度以及全院对医疗纠纷事件的迅速报告制度,行政、保卫部门应通力协作,对于临床报告的医疗纠纷事件,应该迅速、及时赶到现场,处理纠纷,防止事态的恶化。
⑹争取社会力量的理解与支持 注意与法律界人士、新闻媒体的交流与沟通。
一方面可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也可从司法实践中得到法院对医疗纠纷反馈的信息,接受法律建议,及时发现医务工作中的不足。
有时新闻媒体不实的报道对医疗纠纷的处理起到了很大的负面作用,我们多注意与他们沟通,争取他们对医院的理解与支持,尽量使他们的报道客观公正。
医疗纠纷如何预防?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提出,力争年内完成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立法工作计划特别提出将该条例修订的着力点,放在预防和处理医疗事故纠纷,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等方面。
为有效管控、及时处置医疗纠纷,《办法》对医疗机构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医疗纠纷处置责任分别作出规定。
一方面,对医疗机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的作出规定:一是要求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二是要求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对症施策,有效处置医疗纠纷。
另一方面,要求相关管理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处置医疗纠纷:一是规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接到重大医疗纠纷报告后,要对医疗纠纷的处置进行指导、督促。
二是要求公安机关对可能或已经演变为公共安全事件的医疗纠纷,要及时出警,制止过激行为,依法打击聚众滋事、侵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办法》对医疗纠纷处理的5种法律途径作出规定:一是通过双方协商,自行和解争议;二是向卫生计生部门申请行政调解;三是通过医调委调解达成协议;四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是引入第三方机制,通过医疗责任保险解决争议。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程序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的相关规定。
《办法》根据医疗纠纷的特点,对医调委调解作出规定: (1)可就诊疗是否有过错行为、其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责任程度等咨询专家意见; (2)需要鉴定的,经双方同意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需要查阅病历资料、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和协助; (4)对调解时限作出规定; (5)对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等。
如何避免医疗纠纷?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2.医疗机构应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3.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
4.重视医疗以外的其他安全问题,减少非医疗因素引发的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怎么防范?
如实履行义务。
防范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必须树立“医方责任重于泰山”的观点,如实履行如下义务: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及诊疗护理规范,坚持进行法治教育及诊疗护理常规培训,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必须按规定书写和保管病历资料、履行告知义务,以及制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任何人员都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等。
妥善解决知情同意与保护性医疗的冲突问题。
《病例书写基本规范(试行)》中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对患者进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实验性临床医疗时需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款规定医务人员对患者要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有关情况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
这里存在冲突问题,如医务人员执行第一款规定,会违反保护性医疗制度,执行第二款规定又会侵犯患者行使知情同意的权利,若两款均不执行,则侵犯了患方的知情同意权。
研究显示,解决好这种冲突可明显减少纠纷。
具体方法为,患者要亲自行使知情同意权,就要向医院提供一份有自己签字的说明,表明自己能够正确认识疾病和诊疗行为,要求亲自签署所有的知情同意书。
这样做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依法独立进行的民事活动,其行为受法律保护。
如医务人员认为需要或患者家属要求实施保护性医疗时,可让患者提供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人的情况及代理权限,这样做可有效地约束医疗行为,将尊重患方知情同意权落到实处。
主动防范输血引发纠纷。
近年来,输血方面的医疗纠纷在全国不断增加,尤以输血后感染丙肝为著,大多数案件均由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本课题提出的防范策略,是严格把握供血单位资格,只能使用合法血站的供血,输血前医生须向患者介绍输血风险,严格掌握输血指征,认真履行复核义务。
输血协议书须以医患双方签字为据。
针对患者多以不懂窗口期为由否定自己的同意而引发纠纷,建议医务人员在输血协议书上通俗地写明窗口期的含义和病毒检测方面实际的医学技术水平,并让患方写明自己的观点和态度。
怎样预防医疗纠纷?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病人自我保护意识和对医疗保健需求水准的提高,医疗纠纷也逐渐增多,而急诊科是抢救危急重病人的阵地,也是纠纷的易发场所。
在发生的医疗纠纷中,常常牵涉到护理问题,护理人员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护理纠纷。
因此作为急诊科护士必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竭力杜绝护理纠纷
医疗纠纷怎么防范呢?
1.完整的病历、抢救记录,精湛的技术,运行良好的设备,严格的医疗制度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
(1)简明、扼要、全面地询问病史,减少遗漏、重复,避免病人不信任及厌烦情绪,使自己在病人中树立威信。
(2)病历字迹要清楚,内容全,有鉴别意义的阴性症状或体征也要记录。
(3)接诊时间、抢救时间要写清,按严格规定时间完成各项工作,并做到首诊、首问负责制。
(4)患者有生命危险、需要住院或留院观察的,要告知疾病的风险、住院的好处,介绍可供选择的治疗方法,治疗方法的利弊,向家属或患者交代后,仍拒绝住院或观察的,要由患者或家属签字。
(5)诊断要经得起推敲,要有回旋的余地,以避免误导其他医务人员。
(6)诊断或处理存在疑问、有异议时,应及时申请会诊。
(7)要向患者交代清楚需要注意的事项,特殊项目除在门诊病历写清(如骨折复位、固定后的注意事项、复查时间等)、交代清外,还要由医院留档备查。
(8)危重病人做ct、拍片、化验,要有医务人员跟随,以防不测。
(9)根据患者的经济条件,选择适当的检查、治疗方案,避免诊疗过度。
但对于必需的检查及治疗项目必须写清、并交代清其必要性。
(10)合理应用抗生素及其他药物。
告诉患者用药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做到处方药在医生指导下应用。
(11)不在患者面前评判兄弟科室工作,不对兄弟科室工作品头论足。
(12)尊重患者隐私权,特殊部位的检查要注意无关人员的回避问题。
2.良好的沟通能力,友善和关切地对待患者和患者家属,改善医患关系,可使纠纷减少到最低点。
(1)与患者交朋友,尽力推销自己,让患者觉得医生值得信任,可以依靠,值得长期交往。
(2)告知患者其所患疾病的一般知识。
(3)介绍本人及本院在该疾病的研究成果、专业水平所处的地位。
(4)介绍以前患该疾病患者的治疗情况。
(5)接诊处理过程中存在不当或不正确的,及时向患者解释及道歉,以得到患者及家属的谅解。
(6)规范医务人员文明用语,学习方言,提高语言交流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医疗纠纷如何形成及预防?
一、医疗纠纷的形成 医疗纠纷的形成一般分为 3个阶段:初期,发展期和纠纷期。
初期表现为:病人或家属对医务人员没有好感,不理解,对他们的做法半信半疑。
发展期表现为:对医务人员反感,觉得他们肯定做错了什么,开始找医院的毛病。
纠纷期也就是医疗纠纷的爆发期。
对于医疗纠纷,我们的根本对策在于预防,而预防的关键又在于初期和发展期,贯穿其中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护理工作,如多加强与病人的沟通,及时排解病人的困难,减轻病人精神上的压力,尽量避免护患矛盾的发生。
另外针对护患矛盾发生的主要因素,采取具体有效的预防措施—整体护理,提高医护质量,预防急诊护理纠纷的发生。
二、以整体护理观看如何预防急诊护理的医疗纠纷 整体护理观把服务的患者视为生物的、心理的、社会的和文化的人,并给予适合不同个体需要的护理。
整体护理观在预防医疗纠纷中非常重要。
1、视患者为生物的人,保证急救护理和基础护理质量是预防医疗纠纷的基础。
珍惜生命,及时救治。
对危重患者,只要有百分之一的抢救希望,就应做到百分之百的努力,绝不轻易放弃。
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医护人员救死扶伤的精神,有效地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此外,基础护理质量也非常重要。
熟练的护理操作能减少病人的痛苦,丰富的护理经验及果断的处理都将会给病人带来满意的效果。
这对医疗纠纷的预防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2、 视患者为心理的、社会的人,加强心理护理和疼痛护理是预防医疗纠纷的重要环节。
人的健康是生理上、心理上以及社会上的良好适应状态。
因此,加强患者心理上和社会上的适应能力是非常有必要的。
3、视患者为文化的人,提高患者对疾病的认知和了解对预防医疗纠纷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由于医患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在对待疾病的态度上不免产生偏颇。
这样就很容易导致医患、护患矛盾的爆发,一旦处理不好将会发展成为医疗纠纷。
因此提高患者对疾病的认知和了解,对预防医疗纠纷将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重大医疗纠纷如何防范?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有三类: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了3人以上人身损害的后果;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重大医疗过失,不适用当事人申请处理程序和当事人协商处理(民事责任除外),其处理机关应是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和法院:它不属于当事人协调处理的范围(民事责任除外),当事人自行协商无效。
当事人协商解决中,医方是解决后7日内履行报告义务,需鉴定的由双方共同委托鉴定。
鉴定费由双方协商预交和承担。
争议解决前,卫生行政部门并无职责主动处理。
对重大医疗过失事件,医方应在12小时内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调查,并应当进行医疗事故判定或移交医学会鉴定、鉴定费由医方负担。
可见,准许当事人对重大医疗过失事件的民事责任之外的事宜自行协调解决,否定了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有悖法意。
它不适用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解决的程序。
尽管当事人可以据此申请处理,但申请后应适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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