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是党的机构,监察是国家的机构,是政府的组成部门。纪检部门负责查处党内的违纪事件,视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的处理。而监察部门是以政府的角度给予查处和行政处分的。对于党员干部,违法和犯罪后不但要予以党纪处风,还要给予政纪处理。
在体制上,纪检、监察部门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
通报这个文种的基本构成?
通报是上级把有关的人和事告知下级的公文。
通报的运用范围很广,各级党政机关和单位都可以使用。
它的作用是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和歪风邪气,通报应引以为戒的恶性事故,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各单位知道的事项。
通报是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团体经常使用的文种。
其目的是交流经验,吸取教训,教育干部、职工群众,推动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分类 1.表彰性通报。
表彰性通报,就是表彰先进个人或先进单位的通报。
这类通报,着重介绍人物或单位的先进事迹,点明实质,提出希望、要求,然后发出学习的号召。
2.批评性通报 批评性通报,就是批评典型人物或单位的错误行为、不良倾向、丑恶现象和违章事故等的通报。
这类通报,通过摆情况,找根源,阐明处理决定,使人从中吸取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这类通报应用面广,数量大,惩戒性突出。
3.情况通报。
情况通报,就是上级机关把现实社会生活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告知所属单位和群众,让其了解全局,与上级协调一致,统一认识,统一步调,克服存在的问题,开创新的局面。
这类通报具有沟通和知照的双重作用 性质 1.通报属于奖励与告诫性公文。
通报承负着“表彰先进,批评错误”的任务,因而具有奖励与告诫性质,这一点不同于通知。
2.通报属于传达和告晓性公文。
通报虽与通知均有传达、告晓职能,但通知是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而通报则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3.通报的发布范围,往往是在一个机关或一个系统内部使用。
通报虽然具有公开“通“晓,广而”报“告之意,但发布范围仅仅限于本机关或本系统。
特点 1.告知性。
通报的内容,常常是把现实生活当中一些正反面的典型或某些带倾向性的重要问题告诉人们,让人们知晓、了解。
2.教育性。
通报的目的,不仅仅是让人们知晓内容,它主要的任务是让人们知晓内容之后,从中接受先进思想的教育,或警戒错误,引起注意,接受教训。
这就是通报的教育性。
这一目的,不是靠指示和命令方式来达到,而靠的是正、反面典型的带动,真切的希望和感人的号召力量,使人真正从思想上确立正确的认识,知道应该这样做,而不应该那样做。
3.政策性。
政策性并不是通报独具的特点,其他公文也同样具有这一特点。
可是,作为通报,尤其是对表扬性通报和批评性通报来说,在这方面显得特别强一些。
因为通报中的决定(即处理意见),直接涉及到具体单位、个人,或事情的处理,同时,此后也会牵涉到其他单位、部门效仿执行的问题。
决定正确与否,影响颇大。
因此,必须讲究政策依据,体现党的政策。
注意事项 1.行文要及时。
2.事例要真实、典型。
3.要对事件(事情)的叙述实事求是,不拔高,不贬低,一就是一,二就是二,确保“通报”的客观性。
4.要把握分寸,无论表彰先进的通报还是批评错误的通报,评价或定性要十分准确,恰如其分。
写作结构 标题 由制发机关,被表彰或被批评的对象和文种构成。
通常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少数地方和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集资问题的通报》;另外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关于给不顾个人安危勇于救人的王**同志记功表彰的通报》。
此外,有少数通报的标题是在文种前冠以机关单位名称,如《中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也有的通报标题只有文种名称。
主要分为两种格式。
主送机关 有的特指某一范围内,可以不标注主送机关。
正文 表彰(批评)通报正文结构有三部分: 第一部分,说明表彰或批评的原因,即写清先进事迹或错误事实的经过情况,要求用叙述的手法真实客观地反映事实; 第二部分,对所叙述的事实进行准确的分析,中肯的评价,做到不夸大、不缩小,使人们能从好的人和事物中得到鼓舞,从错误中吸取教训; 第三部分,一般是对表彰的先进或批评的错误作出嘉奖或惩处。
最后还要根据通报的情况,针对现实的需要,发出号召或提出要求。
情况通报 情况通报正文结构一般有两个部分:一是被通报的情况,二是希望和要求。
一、出发点与侧重点不同。
奖惩性决定重在处置,它的着眼点在于奖惩有关单位或个人,它代表了领导层的权威意志。
奖功罚过是其首要目的,教育或警示他人是其次要目的。
通报的目的则是使受文单位了解某一重要情况或典型事件,从而受到教育或警示。
表扬性通报对被表扬的单位主要是理解上级的精神,更上一层楼;而对后进单位主要是学习受表扬单位的经验,起步前进;对一般单位主要是学先进、找差距、定措施。
批评性通报,对一般单位主要是对照自己,防患于未然;对有类似问题或尚有隐患存在的单位则鸣钟警戒以根除侥幸心理。
总而言之,奖惩性决定重在处置,奖功罚过;表扬批评性通报重在教育比照,或先进示范,或以儆效尤。
二、标题写法不同。
表彰性决定的标题格式通常如下:“关于授予***称号的决定”或“关于给予***表彰的决定”,如《国务院关于授予赵春娥、罗健夫、蒋筑英全国劳动模范称号的决定》。
处分性决定的标题格式通常如下:“关于对**的处理决定”,如《关于对“...
纪检委通报批评记不记入档案
纪检委通报批评不计入档案,通报批评并不是正式的处分,因此不记入档案。
行政机关所实施的通报批评行为主要有两种: 1)一种是行政机关内部上级处理违纪的下级,或者行政机关内部监察部门或者纪委处理违反纪律的人,这时通报批评只是一种行政处分。
2)另一种是行政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对违法行为人的违法事实予以公布,以导致其声誉和信誉造成损害,既制裁和教育违法者,又广泛教育他人的一种措施,这时通报批评属于行政处罚范畴。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 (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五)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八条 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九条 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
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二)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的; (三)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四)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五)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纪检执行过程中的批评教育和通报批评的区别
应当通报。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违**规党纪、需要党组织处理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报告。
审计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应当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照规定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纪律检查机关处理。
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涉及党的领导干部案件,应当向同级党委、纪委通报;该干部所在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中止其相关党员权利;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或者虽不构成犯罪但涉嫌违纪的,应当移送纪委依纪处理。
扩展材料: 一、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 2.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 3.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5.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 6.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 7.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 8.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
二、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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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校纪检被通报有什么处罚
具体机关范围包括省纪委监察厅、市纪委监察局、县纪委监察局、乡镇纪委监察室,纪委监察局驻单位纪工委、监察室。
驻单位纪工委、监察室都是地级各纪委监察局,而且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
2014年12月 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意见》从总体要求、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关系、管理保障、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思路和要求。
扩展资料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适当调整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范围和标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津贴实施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执行员、书记员以及其他办案辅助人员。
二、岗位津贴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办案人员每人每天2元。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办案人员每人每天2.2元。
其中,县级法院办案人员由现行的0.4元、0.5元、0.6元提高到2.2元。
三、岗位津贴发放办法。
根据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按月发放。
因节、假日、病、事假或脱产学习等原因未参加办案的,不发给岗位津贴。
调离上述岗位的人员,停发岗位津贴。
四、经费来源。
各级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实行岗位津贴所需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隶属关系,分级负担。
五、调整人民法院办案人员的岗位津贴范围和标准,自1997年1月1日起执行。
六、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享受公安干警岗位津贴标准,目前暂按人薪发[1992]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本通知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调整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范围和标准的通知...
试述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内容与监督权限
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任务主要工作任务是:遵照《党章》的规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为了实现这个任务,要做好以下工作:1、向党员进行党章和党的纪律教育;协助党委宣传和维护好党风。
2、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检查党员和党组织遵守纪律的情况,同各种违反纪律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3、受理党员的申诉,受理对党员和党组织的控告。
4、审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送的案件。
5、检查、指导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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