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表
xx市车管所:
本公司因业务需要,特向贵所申请车辆临时牌照一副。 望批为感!
xxxxxxxxxxx
2015年10月10日
临时牌照是在机动车未取得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车辆牌照之前,作为车辆合法上路行驶的证明。在没有取得正式的车辆牌照之前,有了临时牌照,车辆便可合法上路行驶;但要注意临时牌照也有有效期的。
根据我国2008年5月实施以来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最长有效期分别为“十五日”、“三十日”、“九十日”,其中均包括工作日和节假日。所申请的临时牌照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超过有效期还没取得正式牌照的,必须重新申请,但要注意累计申请次数不能超过三次。
申请临时牌照需要准备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及复印件;
4.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车发票);
申请机动车登记,要提交哪些证件证明?
根据交通法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九条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参考来源:http://china.findlaw.cn/jiaotongshigu/jiaotongfa/dljtrqf/1036360.html
车管所办理临牌申请怎么写?
1、申请表xx市车管所:本公司因业务需要,特向贵所申请车辆临时牌照一副。
望批为感!2、临时牌照是在机动车未取得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车辆牌照之前,作为车辆合法上路行驶的证明。
在没有取得正式的车辆牌照之前,有了临时牌照,车辆便可合法上路行驶;但要注意临时牌照也有有效期的。
3、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最长有效期分别为“十五日”、“三十日”、“九十日”,其中均包括工作日和节假日。
所申请的临时牌照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超过有效期还没取得正式牌照的,必须重新申请,但要注意累计申请次数不能超过三次。
4、申请临时牌照需要准备资料: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及复印件;4.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车发票);5、这个申请是需要车管所批的,对临时牌照打印系统经营权的拜托,有哪些要求,需要哪些资质,这些只有当地车管所知道,申请书的格式都是大同小异的。
沈阳如何申请车辆号牌
新车上牌需要准备的手续: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即车主身份证或暂住证(需满一年),公车需《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IC卡;(二)购车发票(第一和第四联)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准备好后去车管所办理
车辆行驶证丢失证明怎么写?
证明XXXX交警队(或车管所)因本人不慎,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路遗失XXXXX号牌车辆行驶证一本。
以上系本人真实表述,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签名XXXX年XX月XX日机动车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的,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
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青岛市汽车牌照申请材料有哪些?
办理材料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1).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还应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3)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指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8.开车查验车辆 备注: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转移申请书怎么写
(1)初次申请自7月11日之日起至8月10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陆专段号牌摇号报名网站并根据提示填写有关申报信息。
今后按年度申报核发,符合条件的家庭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申报系统提交申请。
(2)对家庭成员名下有无机动车、驾驶证情况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可以于8月15日前到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申请复核。
(3)8月25日通过摇号方式对指标核发顺序进行随机分配,平均分配到固定时间段内核发(不超过5000个指标的直接核发;5000—20000个一年内按月核发完毕;超过20000个指标增加一年核发期限,按月核发,以此类推)。
(4)申请人自规定的核发期限之日起到报名网站提交预约审核申请。
并在约定时间携带驾驶证、结婚证、户口薄、居住地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夫妻关系及家庭成员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及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网上下载)到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金阳)一楼业务大厅指定窗口进行审核。
(5)经审核符合核发条件后,申请人应当在三个月内购买小客车并预约办理号牌核发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夫妻双方今后不得申请直接核发。
(6)专段号牌直接核发之前,申请信息系统中的家庭成员均可继续报名参加摇号。
但中签后(含自动放弃或逾期不办理作废)自指标失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再直接核发。
贵阳摇号申报条件 (1)家庭以夫妻关系(含丧偶且有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为基础构成的自然家庭;(2)申请时结婚已满两年;(3)夫妻双方或一方为贵阳市户籍;非贵阳籍但双方均持有贵阳市居住证且连续2年缴纳社保(不含补缴)。
(4)夫妻双方或一方首次或中签指标失效后报名开始两年内未中签;(5)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名下未登记有贵阳籍小客车。
(6)家庭成员至少一人持有准驾车型为A、B、C1、C2及C5类有效机动车驾驶证;(7)核发对象仅限于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且只核发一个指标。
贵阳企业摇号条件 (1)在本省投资的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行业500强、100强等全国性知名企业;(2)市外到位资金(支出法计算)在30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企业,或者累计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3)新入驻我市的招商引资企业投资额或累计纳税额未达到上述要求,但列入省、市重点调度项目的可申请一个专段号牌指标;(4)本市企业最近两个自然年度均有纳税记录且总额超过100万元的企业,年度可以申请一个指标。
(5)符合机动车登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贵阳企业摇号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税务部门指定窗口出具纳税证明,或者提供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后,自7月15日起到交管局业务窗口提出申请。
(2)交管局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名单转车辆管理部门,并通知申请单位到车管所指定窗口办理。
残疾人摇号条件 (1)持有残疾证的下肢残疾人;(2)持有C2、C5类有效机动车驾驶证;(3)申请登记车辆与申请人持有的有效机动车准驾车型相符;(4)专用号牌及配套通行证仅限于核发小型自动挡轿车,其中持有C5类驾驶证的下肢残疾人只能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轿车。
(5)名下无登记贵阳市籍原段号牌或专段号牌小客车;(6)非本市籍人员应当持有居住证且连续2年缴纳社保(不含补缴)。
残疾人摇号流程 (1)符合条件的下肢残疾人向市残疾人联合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残疾人联合会确认下肢残疾人身份,以及残疾情况和非贵阳籍的社保缴纳情况后反馈交管部门;(3)交管部门对其他条件进行审核后反馈市残联,由市残联通知申请人到车管部门指定窗口办理号牌核发手续:①号牌统一核发为专用号段贵A**CZ、贵A**CJ;②号牌核发的同时同步核发中心城区道路通行证,无通行证车辆,禁止7点至21点在中心城区一环以内道路通行。
3、其它规定。
将专用号段车辆交由他人(车辆所有人同乘时除外)驾驶,初次发现的依法处罚交通违法行为,车辆所有人写出承诺后给予批评教育;再次发现的,收回通行证,取消一年内7点至21点在中心城区一环以内道路通行的权利,第三次发现的永久取消该车辆通行中心城区一环以内道路的权利。
用于非法营运等违法犯罪的,永久取消该车辆通行中心城区一环以内道路的权利。
三、调整中签指标管理规定1、经摇号取得的小客车专段号牌配置指标(含孟关专项指标)有效期为3个月。
根据车辆买卖合同约定提车期限超过3个月的,可以在期满之日前1个月申请延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2、中签指标未使用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主动登录贵阳市小客车专段号牌管理信息系统或者到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申请撤销摇号中签指标。
未主动撤销摇号中签指标或者虽经撤销但两次摇号中签未使用指标的,两年内不得申请参加摇号。
怎样申领机动车临时号牌
申请条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申请材料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办理流程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 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对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 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对属于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或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 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对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车辆和车牌过户给直系亲属怎么办理
规定是车辆可以申请办理二手车过户手续,车牌不允许办理过户,但是车牌可以申请在车辆报废后继续使用。
车牌在原车主使用满3年前提,可以在过户完毕车辆之后,买新车申请使用之前的老车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二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过户车辆的条件:1. 需要车辆和双方一起到车辆登记车牌车管所申请办理。
2. 需要车辆违章事故处理完毕,车辆手续证件齐全。
3. 需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异地户籍的需要有在本地居住证。
车牌的条件:车牌不允许过户,需要持有满3年之后,可以终身使用(中断不能超过6个月),换车的时候也可放弃旧号免费选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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