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
党中央、历来十分关心重视学校的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不少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患,有的问题还非常严重,造成人员伤亡、中毒、财物损失等事故和案件时有发生:由火灾、爆炸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中小学校危房倒塌和用厕拥挤导致人员伤亡;在学校集体用餐发生食物中毒;组织学生出游发生交通事故;电线老化、燃气泄漏、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失控引发火灾;校园及其周边地区治安秩序较差,案犯入室行窃、拦路抢劫师生财物;学校基础设施年久失修存在火灾等事故>患。上述问题,有的属于犯罪分子蓄意破坏;有的属于学校领导管理不力,存在麻痹、厌倦、懈怠情绪;有的属于管理责任不落实和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深化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2号)和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情况通报的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决落实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把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从近一段时期发生的一些重大恶性事故和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提高警惕,严密防范,努力消除各种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患,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能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级领导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狠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各种刑事犯罪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要有专门负责。高等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负责;中小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由校长负责。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造成重大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的部门、单位和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要建立健全专群结合、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治安防范体系。学校要在公安机关帮助指导下建立健全基层治保组织,组织人员加强对校园、教职工和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要加大对校园及其周边地区的治理力度,严密社会面的控制,严防敌对势力、犯罪分子伺机破坏。对在学校周边200米以内区域开设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要按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或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校园居住的外来人口要进行认真清查,凡不符合规定的要责令其限期迁出校园;未经学校批准,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开展活动。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重点部门、关键部位配置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要依托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对校外学生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学校要向校外学生公寓派驻辅导员,负责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要建立健全群众治安保卫组织,联防联治;要充分发挥学校安全保卫队伍的骨干作用,并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学生会的积极作用;开展春游及其他集体活动,要精心组织,对交通、食宿等涉及师生安全的问题,要有妥善的安排,做到安全第一;对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要加大对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工作的力度,重点加强法制教育和自防自救教育,有条件的中小学校都要聘任法制副校长。要结合实际,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将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落实到教学、后勤设施,落实到学生宿舍和校外学生公寓,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
四、建立健全防范安全事故的规章制度?
各级各类学校要迅即对现有涉及安全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清理和检查。凡没有建章立制的,要迅速制定;凡规章制度不健全的,要尽快补充完善;凡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要下决心调整有关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大型活动申报、危险品管理、值班、防火防灾等规章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安全工作督查督导制度。对涉及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都要有章可盾,违章必纠,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五、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要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状况再一次进行大检查,严格查找安全方面的漏洞和事故>患,特别要把学生宿舍和校外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对属于一、>类危房的要立即拆除,属于三类危房的要限期尽快维修加固;对违章、年久失修、超载的燃气管网和电网等基础设施,要立即维修、更换;对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要严格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消防设备、消防器材要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并制定火灾应急预案;要对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安全。?
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限期整改解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采取包括落实保障安全所需资金在内的各种措施,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六、深入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的调处工作?
要注意发现和掌握本部门、本单位和本校的不安定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要把关心人民群众的生活当作一>大事来抓,坚决克>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防止因工作不及时、不深入、不扎实和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对容易引起纠纷、导致矛盾激化的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并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妥善化解和处理。对有可能采取过激行为危害社会的人员,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落实控制措施。?
七、加强学校安全保卫的信息报告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加强值班工作,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收集、处理和报送制度。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并做到准确、全面,不得>瞒不报、漏报。?
各地区要将贯彻落实本意见的情况于3月底之前报告、公安部。、公安部将对落实情况适时进行督查
通知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六条措施
这六条措施是:一是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二是迅速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地质和校舍情况进行排查,凡发现地质隐患的要迅速报当地妥善处置,对排查出的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室要停止使用,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三是每逢开学、放假前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应对洪水、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四是学校每学期要对校车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凡是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经交管部门审核合格。五是寄宿制学校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六是杜绝将学校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求一份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一、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四)集会、会操安全管理制度(五)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六)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七)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八)总务处安全管理制度(九)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十)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十一)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十三)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十四)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十五)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十六)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十七)学校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二、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三)电脑室安全管理制度(四)办公电脑安全管理制度(五)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六)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七)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八)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九)电视总控室安全管理制度(十)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管理制度三、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三)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四)中餐生管理制度(五)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六)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七)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四、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一)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二)食堂安全管理制度(三)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四)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四、学校安全教育制度五、学校安全检查制度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http://www.diyifanwen.com/fanwen/guizhangzhidu/1192219015376116.htm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药品试剂管理规定 一、一般化学药品管理规定 二、危险药品的保管使用制度 三、化验室试剂溶液使用管理规定 四、化验室药品清单 一、一般化学药品管理规定 1、存放原则:所有化学药品都不能露天存放。
危险品和非危险品都应分类,而不是混合存放。
理化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也应该分类隔离存放,仓库应干燥、阴凉、通风、低温。
远离火、水、电、震源。
2、化学药品分类存放时,无机物按酸、碱、盐分类,有机物按官能团分类。
严禁强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性物质等不相容化合物混放。
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应分类存于专用仓库中。
3、化学药品仓库和实验室均必须配备消防设备(消防水龙头、化学泡沫、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灭火器),以及砂土。
定期检查各种消防设备的完好程度,遇有失效或损坏情况应及时更换。
4、所需各种药品,根据生产需要,化验室保存最小贮存量,统一分类存放于公用药柜内和通风橱内。
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
5、化学试剂应妥善保存以防变质,应尽量减少空气、温度、光、杂质等的影响。
药品柜和试剂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热源。
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包好存于暗柜中。
6、保护药品或试剂瓶的标签。
万一掉失应照原样贴牢。
分装或配制试剂后应立即贴上标签。
绝不可在瓶中装上不是标签指明的物质,无标签的试剂不可乱倒,要慎重处理。
7、易燃易爆试剂必须随用随领,有毒试剂必须两人共同取用,并登记。
8、分析药品应计划采购,根据需用量决定购买和库存量,避免造成积压和损失。
9、建立药品台帐。
药品购进和取用须登记。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药品带出化验室作它用。
二、危险药品的保管使用制度 实验室的化学药品,从对环境影响的程度来看,可分为非危险品和危险品,前者危险性小(不是绝对没有),后者危险性大,如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等。
本制度主要针对危险品而制定。
1、危险药品分类: ①、剧毒品: a)、 氰化物:氰化钾(KCN)、氰化钠(NaCN)、氰化亚铜。
b)、砷化物:三氧化二砷(砒霜)、五氧化二砷(As2O5)、砷酸(HAsO)、亚砷酸钾(KAsO)。
c)、汞盐:氯化汞(HgCl)、氧化汞(HgO)、溴化汞(HgBr2)、碘化汞(HgI2)、汞(Hg) ②、易燃品: 乙醇、丙醇、石油醚、汽油、煤油、二硫化碳、甲酸乙酯、苯、无水乙醇、甲苯等有机液体试剂、氢、乙炔、氧等气体。
③、易爆品:过氧化钠(Na2O2)、过氯酸盐、硝酸盐、过氯酸。
④、腐蚀物品: . 盐酸、硝酸、硫酸、高氯酸、氢氟酸、氢溴酸、磷酸、过氧化氢、溴水、碘、冰乙酸、氢碘酸、氢氧化铵、氢氧化钾、氢氧化钠。
3、上述四类药品必须分类贮存。
剧毒品应存放于保险柜内;易燃品、易爆品、腐蚀性物品分类分区存放。
4、实验室禁止大批存放上述四类药品。
剧毒品随用随领,用多少领多少,多余的当即归还。
其余三类,视工作需要保存最小量。
5、使用氰化物时,必须带上橡胶手套,手指破伤时不能使用。
在酸性介质下不能使用,用完后的废物必须及时处理,注意保护环境。
三、化验室试剂溶液使用管理规定 目的:为确保水质化验质量,规范试剂溶液的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1、保证试剂溶液的质量 (1)、试液的稳定性:稳定性较好的试剂配成试液后,其稳定性可能变差。
因而,试液都应标明配制日期,并根据需要定期检查,如发现试液有变色、沉淀、分解等变质迹象,即应弃去重配。
不稳定试液应少量配制,并依照书本提示采取特贮存方法,如避光、冷藏、加入不干扰测定的稳定剂。
(2)、试液的贮存期:一般浓溶液在贮存期内的变化不大,而稀溶液则随贮存时间的延长,其浓度多会发生变化。
溶液的浓度愈低,有效使用期限愈短。
除本身不稳定的试剂以外,一般而言,稳定性较好的试剂,其浓度为10-3mol/L溶液可贮存一个月以上,10-4mol/L溶液只能贮存约一周,而10-5mol/L溶液即需在当日配制。
(3)、容器的耐蚀性:玻璃容器的耐碱性都较差,玻璃被碱腐蚀后可释放出某些杂质污染试液,所以,应采用聚乙烯瓶存放碱性试液。
软质玻璃的耐酸性和耐水性也比较差,不应采用此种玻璃制成的容器长期贮存溶液。
(4)、容器的密闭性:试剂瓶的磨口塞必须能与瓶口密合,以防杂质侵入和溶剂或溶质挥发逸出。
试剂瓶使用前应认真检查。
将玻璃塞插入瓶口后从各个方向摇动检查,严密无隙者方可使用。
2、试液的使用与保存 (1)、标准溶液常因化学变化或微生物作用而慢慢变质,这类标准溶液要注意保存并经常进行标定。
易挥发溶液需密封保存。
(2)、溶液受日光照射易引起变质,如硝酸银溶液等,应该保存于深色玻璃瓶中,最好贮存于暗处。
(3)、试液的试剂瓶应放在试液橱内或无阳光直射的试液架上,试液架应安装玻璃拉门,以免灰尘积聚在瓶口上而导致在倒取试液时引进污染。
必要时可在瓶口罩一只适当大小的烧杯防尘。
(4)、试剂瓶附近勿放置发热设备,如电炉等,以免促使试液变质。
(5)、试液瓶内液面以上的内壁,常凝聚着成片的水珠,用前应振摇以混匀水珠和试液。
(6)、试液的吸管应预先洗净和晾干。
多次或连续使用时...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001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1.总则1.1.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公司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规定所称危险作业项目,是指在安装、生产、工作中具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和各类事故的作业或任务。
如检维修设备设施高处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动火、高压带电作业等。
1.3.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高度重视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危险作业项目实施“全员参与,全面受控”的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1.4.不得将危险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1.5.危险作业项目,实行“谁组织生产,谁制定安全措施”、“谁批准方案实施,谁负责措施落实”的管理体制,并明确各方责任。
1.6.重大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交底,应履行层层签字后交底书应存档备案。
1.7.危险作业项目未经审批不得施工作业(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1.8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动火作业按《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执行),由安全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查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主管厂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1.9 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到安全部补办审批手续。
1.10安全部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全面检查,作业中应布置安全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做重点监督监护。
2.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1高处作业的定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
或者虽然在2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下面、四口、机械振动(转动)、毒害物质及其他易伤害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2.1.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2.1.1.1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2.1.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米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2.1.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米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2.1.1.4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1.2特殊高处作业2.1.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力风高处作业。
2.1.2.2在高温或低温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2.1.2.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2.1.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成为雪天高处作业。
2.1.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2.1.2.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2.1.2.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2.1.2.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2.2高处作业要求2.2.1、各单位在安装、生产、工作中,需登高作业,必须提出《危险作业许可证》申请,经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后,方可登高作业。
2.2.2、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癫痫病、贫血病等禁忌症人员以及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精力不集中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2.3、高处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赤脚及穿硬底鞋、拖鞋等易滑的鞋;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安全带;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2.4、登高所用的工具、器材及保护用品,必须建立登记,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检验、修理、报废等工作。
2.2.5、梯子确保牢固,有防滑措施。
2.2.6、两梯连接使用时,连接处必须绑扎牢固,严禁三梯连接。
2.2.7、在自然光线不足,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2.2.8、高处作业地点应避开各种带电线路,避开有烟雾、气体排放处。
2.2.9、梯子放置斜度,一般与地面成60-70度之间为宜,严禁一梯两人操作。
2.2.10 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
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主管领导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2.2.11严禁上下垂直交叉作业;必要时应采取相应隔离安全措施。
2.2.12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等不得抛掷,工作完毕做到人走料净场地清;防止落下伤人。
2.2.13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
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米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低压线路。
2.2.14悬空作业一定要按规定选好吊拉绳,保持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安全带要栓挂牢靠;并设有监护人。
2.2.15冬季及雨雪天气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2.2.16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2.2.17在薄板材料、轻型材料、石棉瓦、瓦楞铁、塑料等危险屋顶工作时,必需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
非生产(安装、施工)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擦玻璃等需要登高的工作,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3高处作业审批程序2.3.1首先承担作业任务的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作业现场、作业环境等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安全措施;然后按高处作业等级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
2.3.2遇有紧急情况或...
危险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我要所有的详细情况,谢谢
危险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车辆必须配备专人管理、专职司机、专职装卸人员、专门停放地点、车上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2、各类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
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管理制度。
3、对运输危险货物罐式专用车的经营范围一律实行危险货物品名制;4、使用期限已满七年(以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准)的罐式专用车,其罐体容积、充装介质与核定载质量不相匹配的,都要退出危险货运行列。
5、运输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厢式货车,必须要安装通风装置和固定装置;6、运输易燃易爆的专用车,一律配装符合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7、运输水平放置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专用车,其车厢宽度内部尺寸达不到钢瓶长度尺寸的,要更换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8、运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必须用厢式控温专用车;
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细则
1.建立严格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为保证危险品仓储的安全,仓库需要依据危险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根据仓库的具体情况和所储存的危险品的特性,制定严格的危险品仓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具体落实到责任人。
仓库还要根据法规规定和管理部门的要求,履行登记、备案、报告的法律和行政义务。
2.严格出入库制度危险品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把关,认真核查品名、标志,检查包装,清点数目,细致地做好登记,重点危险品要实行双人收发制度。
危险品出库时,仓库管理人员除要认真核对品名、标志、数目外,还要认真登记提货人,详细记录危险品的流向。
3.恰当选择货位和堆垛危险品的储存方式、数量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选择合适的存放位置,妥善安排相应的通风、遮阳、防水、防湿、温控条件,根据危险品的性质和包装合理确定的堆放垛型和垛的大小,要有合理的间距,消防器材和配电箱周围禁止堆货或放置其它物品。
4.保管和装卸作业安全在保管和装卸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合理选用装卸器具,对包装不符合作业要求的要妥善处理再行作业。
保管人员要定期检查危险品品种、数量和相关设施,及时清扫库场,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严格限制闲杂人员进库。
5.要有周密的应急处理和废弃物处理措施当危险品库遇到紧急情况时,要有措施安排和应急处理指挥人员,包括汇报情况、现场紧急处理、人员疏散、封锁现场、人员分工等。
应急处理指挥人员要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能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仓库要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应急情况演习,新员工上岗时要培训。
对于废弃的危险品及包装容器等,要有妥善的处置措施,如封存、销毁、中和、掩埋等无害化处理,不得遗留隐患。
处置方案要到相关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督。
剧毒危险品被盗、丢失、误用时,要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常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
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 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保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保持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必须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公安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全选 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八、经营生鲜食品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生鲜食品进行自检。
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九、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专柜进行促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
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做好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建档等事宜。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十一、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2.检验(检疫)证明;3.销售票据;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对...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有限责任公司支持性文件 XH/QZ(A)0602.03-06 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 A/0 受控状态: 分发编号: 编 制 人: 初 审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实施日期: 二○○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 XH/QZ(A)0602.03-06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司生产、建设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核实施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 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3活动程序 3.1考核规则 3.1.1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将其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如单位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所在单位工资总额100元~500元,同时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300元。
3.1.1.1消防安全责任制未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人的或管理不到位的。
3.1.1.2对员工没有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或消防工作活动无记录。
3.1.1.3重点防火单位及部位,不设置明显标志,未建防火档案,不制定灭火预案和防火制度。
3.1.1.4重点防火单位不按月开展安全防火检查或检查后无记录的。
3.1.1.5重点防火单位(部位)及禁火区发现烟头,或当场发现有人吸烟。
3.1.1.6不派员工参加消防培训或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被检查单位领导,安全员不参加检查的。
3.1.1.7指使或强令他人冒险作业的。
3.1.2各单位必须加强对灭火器材的保养、维护和管理,凡新购、更换灭火器材,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单位工资总额100元~1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500元。
3.1.2.1单位无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灭火器材未落实专人负责。
3.1.2.2灭火器材失效后,一周内不申报和更换的。
3.1.2.3未经批准、擅自购买,更换装灭火器材。
3.1.2.4应该配置灭火器材的部位,不及时配置的。
3.1.2.5埋压、圈占消防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
3.1.2.6任意更换灭火器材使用期限的。
3.1.3单位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导致火灾事故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单位工资总额500元~5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1000元。
3.1.3.1因管理不善,导致火灾发生的。
3.1.3.2发生火灾时不及时报警或隐瞒火灾事故不报。
3.1.3.3为推卸责任、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
3.1.3.4不及时召开火灾事故分析会,找出火灾原因。
3.1.4扑救火灾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单位工资总额500~2000元,考核责任人100~500元,外单位人员按有关规定另行考核: 3.1.4.1不按时向指定地点供水的; 3.1.4.2未及时截断电力、可燃气体的; 3.1.4.3在划定的警戒区、交通管制区、机动车辆及行人强行通行; 3.1.4.4故意阻碍消防车行驶的; 3.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责任单位工资总额1000元~5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1000元。
3.1.5.1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有关单位、部门未申报消防设施计划的;未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建审的。
3.1.5.2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消防配套设施未达到三同时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除给予相应处罚外,并责令限期整改。
3.1.5.3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未向消防部门申报的。
3.1.5.4火灾扑灭后,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恢复供电、供气的。
3.1.6 进入公司承包工程施工的单位,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3.1.7严禁在公司绿化区,护林区用火、吸烟、烧纸钱、燃放鞭炮,违者考核100~500元。
导致森林火灾,考核责任人500元~5000元。
如责任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1.8违反消防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由责任人承担扑救火灾的费用外,考核责任人100元~1000元。
3.1.8.1初起火灾发生后不及时扑救、逃离现场; 3.1.8.2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大的损失; 3.1.8.3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不按规定安装照明设施和禁火标志; 3.1.8.4在各公司辖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周围15米距离内停放车辆; 3.1.8.5机动车驾乘人员在油库加油时,违反油库安全防火规定; 3.1.8.6在明令禁止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3.2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灾的责任人,如其行为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3参加扑救火灾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司给予奖励。
3.4消防安全工作由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科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
对违反本考核办法的单位或个人,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科将进行考核;涉及对外单位及个人的处罚,由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科负责具体执行。
3.5各子公司的消防管理,按“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负责”的管理原则,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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