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国有企业:
1)首先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单进行处罚,例如可以开除或赔偿单位损失。
2)如单位无此类规定,且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的可以法院起诉该员工”非法侵占“或”挪用资金罪“,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国有企业或国家单位:
1)直接以《刑法》中的挪用公款罪进行起诉,使其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员工挪用公款,公司怎样处理?
1、非国有企业:1)首先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单进行处罚,例如可以开除或赔偿单位损失。
2)如单位无此类规定,且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的可以法院起诉该员工”非法侵占“或”挪用资金罪“,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国有企业或国家单位:1)直接以《刑法》中的挪用公款罪进行起诉,使其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公司员工挪用公款怎么处理
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处理。
这种行为达到法定条件的,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罪。
《刑法》规定: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何预防员工挪用公款,挪用公款应受什么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公司员工挪用公款会被判刑吗?
1、公司员工挪用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构成挪用资金罪,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各省市对此罪立案量刑标准不同,请再查询犯罪所在地标准为准。
法律规定: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25 法发[1995]23号)根据《决定》》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实施《决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的,依照《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司员工挪用资金罪应如何处罚
一、法律规定:我国刑法272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它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概念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三、犯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现金、银行存款、信用卡等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或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包括董事、监事、经理、部门负责人、一般职员,即全体职员。
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外派公务员、国企及国企外派的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员工),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四、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两种:一般的挪用本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
挪用行为符合上述犯罪构成四个要件,就属于犯罪;达不到上述要件、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按一般违法违纪行为处理。
(二)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有以下几点明显的区别:1、侵犯的客体和时象不同。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财物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和财物,既包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
2、在客观表现不同。
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法占有本单位财物。
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并不要求“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只有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
3、在主观上不同。
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并非暂时使用,而是企图归己不还。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在挪用本单位资金后,确属犯罪故意发生转变,不再想退还,而是企图永久非法占为己有,在客观上有能力退还而不退还的,直接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三)挪用资金后又退还资金是否定罪 挪用单位资金的行为特征符合上述要件,即构成犯罪,应依法定罪处罚;司法实践中,多数挪用人在案发后、检察院起诉前陆续退还挪用的资金,或全退或退半,退还多少仅作为酌情从轻量刑的情节,并不免罪;不退还的部分若归自己使用的,会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因此,同一人被以挪用资金、职务侵占两罪同时处罚的,大有人在。
五、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较大指5000到20000元以上;数额巨大指50000到10万元以上。
挪用公款检讨书范文
尊敬的单位领导: 您好!对不起,我犯了一个这么严重的错误,我违反了纪律,很抱歉,我知道自己挪用公款的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利益,我对于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现在,我慎重的向您递交检讨书。
回顾我的错误,我擅自将公司公共款项用于私人笔记本购买,严重地危害了公司集体利益,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面对错误,我感到深深的羞愧,我这样的行为对不起领导,对不起同事,对不起每一个器重过我关心过我的人。
现如今,面对错误,我决心彻底改正: 第一,我必须彻底改正这种违规行为,并且将私用的这部分(检讨书 )钱全额退还给单位。
第二,我必须就此次错误向领导做出深刻检讨与道歉,并且向您与全体同事表示深深的歉意与悔改。
第三,我必须从此次错误当中充分吸取经验教训,并且以最大努力改正错误,避免重蹈覆辙。
最后,我恳请领导与单位同事的原谅,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挪用公款检讨书范文2 尊敬的联社领导: 提起笔,我的手还在不停的颤抖,眼泪却止不住地流出,今天,怀着深深懊悔的心情向你递交这份检讨,以深刻反省自己私自挪用公款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一晃21年过去了,21年来,自己每天都在和现金打交道,也从没有过如此念想,都是做到帐目清楚,没想到如今自己做出了这样的糊涂和荒唐事来。
自20XX年参加工作来到xx信用社,先后在信用社任信贷员、xx员、大库管理员,在单位还光荣入了党,多次被xx市联社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
但是,在荣誉面前,我满足于已取得的一点点成绩,不断没有继续努力,反倒丢失了自我,忘记了根本,思想开始严重滑坡。
4月x日那天上午刚上班不久,就接到家中保姆电话,孩子肺炎现在越来越厉害了,要我迅速赶回家将孩子送医院。
听到电话,我一时慌了神,从手边柜子中随便抽了一扎现金,来不及多想,给同事打了声招呼就往家赶…… 昨天(5月29日),联社领导在检查工作时查出帐上有4500元现金不对帐,这时,我才想到自己因小失大,问题严重了。
因为自己抽出那一扎钱时根本看都没看,后来自己一直想到归还但又没填上。
尽管昨天主动承认了错误,但我的行为已严重触犯了单位的现金管理制度,并有损一位共产党员的形象。
面对错误,我感到深深的羞愧。
我对不起组织的培养教育,对不起领导和同志们的热情帮助,更对不起一名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对不起每一个我关心过我的人。
通过反思,深刻剖析,使我找到了之所以犯错的根本原因。
一、财经纪律淡薄。
管好财,理好财,是每一个农村信用社职工尤其是大库管理员要严格遵守的一项财经纪律,而我作为一名基层信用社的大库管理员,本应身正为范,可我无视财经纪律,未经社领导批准,胆大妄为地随意动用了帐上现金。
二、职业道德伦丧。
作为金融部门的员工,尤其是我们信用社的职工,信字当头,只有讲职业道德,才可能做好本质。
在信用社,我们每天与金钱打交道,但是,我们经手的每一分钱都是国家的,单位的、人民的。
每一分钱都与政策法规、与诚实信用、与单位和个人的形象相联系。
因此,应该慎重对待每一分钱。
可我倒好,无视了一名财经工作者应有的职业道德,理念空虚,在大是大非面前,我行我素,丧失了一位职业人士应有的道德。
三、思想认识不足 我虽然知道自己私自动用了本不该动用的单位现金是错误的行为,但思想上没有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性,自己对自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觉得组织上应该理解和体谅我当时的实际情况和出发点,没有及时当领导面承认自己错误,归还早该归还的现金。
违纪的下一步就是犯法。
这是没有从思想上、法律法规上、财经纪律上和职业道德等各个方面去深刻认识问题的严重性。
对此,我深感悔恨。
现如今,面对错误,我决心彻底改正,在此,特向组织上作如下深刻检讨和承诺,万望组织上予以进一步的帮助教育,让我早日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第一,我必须彻底改正这种违规行为,并且将私用的这部分钱迅速退还给单位。
第二,我必须就此次错误向领导做出深刻检讨与道歉,并且向全体同事表示深深的歉意与悔改。
第三,我必须从此次错误当中充分吸取经验教训,并且以最大努力改正错误,避免重蹈覆辙。
第四,我必须以父辈一生为公、以身示范的信用社楷模为标杆,率先垂范。
父亲从业三十多年,曾经也是基层信用社领导,他一生正直平凡、光明磊落,我一定以自己父亲为榜样,做一名合格的员工。
第五,我必须倍加珍惜工作,爱岗敬业,勤奋努力,将功补过。
最后,我恳请领导与单位同事的原谅,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总之,我所犯的错误是严重的,我的教训是惨痛的。
现在,组织上对我的教育和帮助是完全应该的!这不仅是治病救人,教育和挽救我,而且也是为了教育其他干部职工,避免重犯我的错误。
在此,我恳请组织上原谅我一时的无知!并恳请组织上监督我今后的一言一行!
银行职员挪用公款会受到什么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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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384条第1款的规定,挪用公款罪的量刑幅度及处罚方法是:1.犯挪用公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挪用公款检讨书范文
尊敬的单位领导: 您好!对不起,我犯了一个这么严重的错误,我违反了纪律,很抱歉,我知道自己挪用公款的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利益,我对于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现在,我慎重的向您递交检讨书。
回顾我的错误,我擅自将公司公共款项用于私人笔记本购买,严重地危害了公司集体利益,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面对错误,我感到深深的羞愧,我这样的行为对不起领导,对不起同事,对不起每一个器重过我关心过我的人。
现如今,面对错误,我决心彻底改正: 第一,我必须彻底改正这种违规行为,并且将私用的这部分(检讨书 )钱全额退还给单位。
第二,我必须就此次错误向领导做出深刻检讨与道歉,并且向您与全体同事表示深深的歉意与悔改。
第三,我必须从此次错误当中充分吸取经验教训,并且以最大努力改正错误,避免重蹈覆辙。
最后,我恳请领导与单位同事的原谅,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挪用公款检讨书范文2 尊敬的联社领导: 提起笔,我的手还在不停的颤抖,眼泪却止不住地流出,今天,怀着深深懊悔的心情向你递交这份检讨,以深刻反省自己私自挪用公款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一晃21年过去了,21年来,自己每天都在和现金打交道,也从没有过如此念想,都是做到帐目清楚,没想到如今自己做出了这样的糊涂和荒唐事来。
自20XX年参加工作来到xx信用社,先后在信用社任信贷员、xx员、大库管理员,在单位还光荣入了党,多次被xx市联社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
但是,在荣誉面前,我满足于已取得的一点点成绩,不断没有继续努力,反倒丢失了自我,忘记了根本,思想开始严重滑坡。
4月x日那天上午刚上班不久,就接到家中保姆电话,孩子肺炎现在越来越厉害了,要我迅速赶回家将孩子送医院。
听到电话,我一时慌了神,从手边柜子中随便抽了一扎现金,来不及多想,给同事打了声招呼就往家赶…… 昨天(5月29日),联社领导在检查工作时查出帐上有4500元现金不对帐,这时,我才想到自己因小失大,问题严重了。
因为自己抽出那一扎钱时根本看都没看,后来自己一直想到归还但又没填上。
尽管昨天主动承认了错误,但我的行为已严重触犯了单位的现金管理制度,并有损一位共产党员的形象。
面对错误,我感到深深的羞愧。
我对不起组织的培养教育,对不起领导和同志们的热情帮助,更对不起一名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对不起每一个我关心过我的人。
通过反思,深刻剖析,使我找到了之所以犯错的根本原因。
一、财经纪律淡薄。
管好财,理好财,是每一个农村信用社职工尤其是大库管理员要严格遵守的一项财经纪律,而我作为一名基层信用社的大库管理员,本应身正为范,可我无视财经纪律,未经社领导批准,胆大妄为地随意动用了帐上现金。
二、职业道德伦丧。
作为金融部门的员工,尤其是我们信用社的职工,信字当头,只有讲职业道德,才可能做好本质。
在信用社,我们每天与金钱打交道,但是,我们经手的每一分钱都是国家的,单位的、人民的。
每一分钱都与政策法规、与诚实信用、与单位和个人的形象相联系。
因此,应该慎重对待每一分钱。
可我倒好,无视了一名财经工作者应有的职业道德,理念空虚,在大是大非面前,我行我素,丧失了一位职业人士应有的道德。
三、思想认识不足 我虽然知道自己私自动用了本不该动用的单位现金是错误的行为,但思想上没有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性,自己对自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觉得组织上应该理解和体谅我当时的实际情况和出发点,没有及时当领导面承认自己错误,归还早该归还的现金。
违纪的下一步就是犯法。
这是没有从思想上、法律法规上、财经纪律上和职业道德等各个方面去深刻认识问题的严重性。
对此,我深感悔恨。
现如今,面对错误,我决心彻底改正,在此,特向组织上作如下深刻检讨和承诺,万望组织上予以进一步的帮助教育,让我早日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第一,我必须彻底改正这种违规行为,并且将私用的这部分钱迅速退还给单位。
第二,我必须就此次错误向领导做出深刻检讨与道歉,并且向全体同事表示深深的歉意与悔改。
第三,我必须从此次错误当中充分吸取经验教训,并且以最大努力改正错误,避免重蹈覆辙。
第四,我必须以父辈一生为公、以身示范的信用社楷模为标杆,率先垂范。
父亲从业三十多年,曾经也是基层信用社领导,他一生正直平凡、光明磊落,我一定以自己父亲为榜样,做一名合格的员工。
第五,我必须倍加珍惜工作,爱岗敬业,勤奋努力,将功补过。
最后,我恳请领导与单位同事的原谅,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总之,我所犯的错误是严重的,我的教训是惨痛的。
现在,组织上对我的教育和帮助是完全应该的!这不仅是治病救人,教育和挽救我,而且也是为了教育其他干部职工,避免重犯我的错误。
在此,我恳请组织上原谅我一时的无知!并恳请组织上监督我今后的一言一行!
员工挪用公司资金18万怎么判
先回答你的问题:要看数额、时间、使用情况。
按照你的问题假定,18万(属于刑法上数额较大),未超过三个月归还,用于个人使用,那么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即使还了还是会承担刑事责任。
多次挪用的,如果是用后挪用的钱还先挪用的金额,要从最后一次未归还的挪用的总金额认定数额,时间从第一次挪用起算。
下附法条: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最高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第二款: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1]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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