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对 2、对 3、对 4、对 5、错
6、对 7、对 8、错 9、错 10、错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ABCD 2、ABCD 3、A 4、ABCD 5、ABCD
6、A 7、ABCD 8、ABC 9、ABCD 10、ABCD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30分)
1、依法使用 法律责任
2、出枪警示 开枪射击
3、持枪戒备 安全方向
4、鸣枪警告 口头警告
5、警务督察 有关警种
6、心理辅导 佩带枪支
7、其本人及所属配枪部门负责人 负有责任的人员
8、第一责任人 公务用枪管理制度
9、安全 现实表现
10、勤务指挥部门(办公室) 治安管理部门
11、集中保管 上一级
12、100 30
13、手枪射击 工作需要
14、法律政策 射击要领
15、上班领取 下班交还枪支
四、简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人民警察佩带枪支时,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一)携带人民警察证、持枪证(执行特定侦查任务的除外);
(二)除因执法办案需要外,不得进入娱乐场所;
(三)严禁饮酒或者参加非警务活动;
(四)发生枪支丢失、被盗抢或者其他事故,应当立即向所属配枪部门、事发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告;
(五)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其他规定。
2、人民警察遇有哪些紧急情形时,可以开枪射击?
答:人民警察判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口头警告或者鸣枪警告无效的,可以开枪射击。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开枪射击:
(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十一)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十二)劫夺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
(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十四)犯罪行为人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开枪射击的其他情形。
3、人民警察遇有哪些情形时,不得鸣枪警告、开枪射击?
答:(一)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
(二)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枪支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
(三)正在实施盗窃、诈骗等非暴力犯罪以及实施上述犯罪后拒捕、逃跑的。
4、人民警察具有哪些情形时,应当暂停其配枪资格、收回持枪证?
答:(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或者被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
(二)与他人产生纠纷或者家庭存在重大变故的;
(三)因身体或者心理原因暂时丧失管理枪支行为能力的;
(四)未通过年度法律政策考试、实弹射击考核的;
(五)所属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决定的其他情形。
5、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按照《公务用枪配备办法》配备公务用枪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配备问题;
(二)建立配枪民警、公务用枪管理档案、台账情况,维护、使用《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情况;
(三)配枪民警日常教育和训练、考核情况,实弹射击训练用弹量是否符合要求,更换、增加配枪种类时的培训考核情况;
(四)配置枪支弹药库(室、柜)情况,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落实值守、双人双锁管理制度,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五)执行枪支领取、交还制度情况,民警个人保管枪支的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逾期不交还枪支的情况;
(六)枪支维护、保养情况,是否存在使用过期弹药行为;
(七)依法依规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乡镇日常工作应知应会知识
1、什么是“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是服务群众、维护稳定工作的“一线工作法”。
通过干部在一线工作、决策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感情在一线加深、威信在一线树立、创新在一线体现、成效在一线检验的办法,有效提高农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的执政能力,改善乡镇、社区干部的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2、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目的意义目的:在于从根本上改变城市基层党组织社情不明、信息不灵、掌控能力不强、处置措施不力的被动局面。
意义:有利于基层党组织服务居民群众,掌握和协调解决热难点问题;有利于社区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居民,及时掌握辖区社情动态,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升基层干部综合素质,培育和锻炼复合型人才。
3、哪些地点作为辖区重点部位?要与司法警务室确定的重点要害部位(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易燃易爆场所、金融机构等等)有所区别,主要指治安相对混乱和治安问题相对突出的城乡接合部、宗教场所、城中村、老旧住宅区、汽车站、旅馆业、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区域。
4、什么是重点人群?包括孤儿、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下岗失业人员和未就业者、低保户、困难户等弱势群体;重点优抚对象群体;农民工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群;流动人口群体;信教群众;艾滋病患者;爱国宗教人士、知名人士、各类积极分子群体等。
5、什么是重点人员?包括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国保对象、具有极端宗教思想的危安分子、具有违法犯罪倾向的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缠访闹访人员、**功人员等。
6、开展“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需要建立哪些制度?需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一岗双责”制度、分片包户制度、社区干部“错时工作制”和 村队干部轮流坐班制度、村(居)民登记制度、知名人士联络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处置制度、社区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干部考核制度。
7、什么是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即县(市)四套班子领导联系乡(镇、场)和街道,乡(镇、场)和街道干部(驻)村队、社区工作,通过组织协调城乡联系共建单位和社区共驻共建单位服务村队和社区基层组织,和经常性的调查研究、督查指导,了解掌握基层干部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8、什么是“一岗双责”制度?村队和社区干部在履行本职工作职责的同时,还要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
通过包街、包巷、包户,做到对所负责区域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增强服务居民群众和维稳工作的掌控能力。
9、什么是分片包户制度?按照巷道、片区、楼栋的分布特点,对辖区所有住户进行合理划分,使每一名村队(社区)干部都分片包联一定数量的居民群众,每一户居民都有社区干部承包,做到街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人。
不间断地对包联小区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动态掌握联系户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听取意见建议。
村队、社区“两委”正职要全面掌握整个辖区的基本情况和动态信息,乡(镇、场)、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要掌握所包村队、社区的重点情况。
10、什么是四类管理法?对社区所有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按照放心户、基本户、重点工作户、重点管控户等实行分类管理。
放心户为在本辖区长期居住或经营,有固定职业和经济收入、思想政治表现良好、遵纪守法的人员;基本户为在本辖区居住或经营,职业和经济收入基本稳定、思想政治表现和遵纪守法情况一般的人员;重点工作户为在本辖区内无固定居所、固定职业和固定收入的人员;各类证件不全的人员;有对社会不满甚至仇视社会的思想倾向和过激言论的人员;“7?5”事件涉案人员家属;辖区内的贫困群众、孤寡老人、重点上访户等;重点管控户为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人员,异常宗教现象集中整治的“两类人员”(部分少数民族妇女戴面纱、中青年男子蓄留大胡子),社区矫正的“五类人员”(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具有违法倾向的涉黄、涉毒人员,问题青少年。
11、什么是定期分析研究处置制度?村队、社区干部在入户走访中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做出判断,能处理的要当即处理并上报结果,重要问题要及时向村队、社区党组织汇报,紧急情况和重大事件由村队、社区党组织向乡(镇、场)、街道主要领导汇报,要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予以果断处置。
乡(镇、场)、街道每月,村队、社区每周召开一次社情分析会议,对收集的信息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判断,制定解决措施并及时上报县(市、口岸)党委、政府相关领导和部门。
敏感时期,每天都要召开信息通报分析会议,做到当日收集信息,当日分析处置。
对漏报、瞒报、误报、延报的要追纠责任人责任。
2017年六年级应知应会评估测试的试卷和答案
学生:考试成绩应该说,你是不是非常好,其实很失望,靠别人告诉你的信息不详细,不全面的.之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公布录取就可以了,去网上搜索,作出选择学校的决定之前,必须了解的信息.看完绝对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了一辈子,我们必须认真考虑这份工作!注意:此建议仅供参考哈!
6s现场管理应知应会应做
6S管理”由日本企业的5S扩展而来,是现代工厂行之有效的现场管理理念和方法,其作用是:提高效率,保证质量,使工作环境整洁有序,预防为主,保证安全。
6S的本质是一种执行力的企业文化,强调纪律性的文化,不怕困难,想到做到,做到做好,作为基础性的6S工作落实,能为其他管理活动提供优质的管理平台。
整理(SEIRI)——将工作场所的任何物品区分为有必要和没有必要的,除了有必要的留下来,其他的都消除掉。
目的:腾出空间,空间活用,防止误用,塑造清爽的工作场所。
整顿(SEITON)——把留下来的必要用的物品依规定位置摆放,并放置整齐加以标示。
目的:工作场所一目了然,消除寻找物品的时间,整整齐齐的工作环境,消除过多的积压物品。
清扫(SEISO)——将工作场所内看得见与看不见的地方清扫干净,保持工作场所干净、亮丽的环境。
目的:稳定品质,减少工业伤害。
清洁(SEIKETSU)——维持上面3S成果。
素养(SHITSUKE)——每位成员养成良好的习惯,并遵守规则做事,培养积极主动的精神(也称习惯性)。
目的:培养有好习惯,遵守规则的员工,营造团员精神。
安全(SECURITY)——重视全员安全教育,每时每刻都有安全第一观念,防范于未然。
目的:建立起安全生产的环境,所有的工作应建立在安全的前提下。
因其日语的罗马拼音均以“S”开头,因此简称为“6S”。
彼此关联,整理、整顿、清扫是具体内容;清洁是制度化、规范化;清扫指绕开?保持3S水平,素养是养成习惯,遵守纪律、规则、严谨认真;安全是基础,尊重生命,杜绝违章。
整理:区分要与不要,现场只适量留要的,不要的清理掉,节约空间;整顿:对要的东西进行依规定定位,尽量摆放整齐,并准确标识,节约时间;清扫:对工作场所脏污清除,并防止脏污的发生,保持工作场 所干净,对设备点检,保养保证品质、效率的技术;清洁:将3S的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并保持成果,持之以恒;素养:人人养成依规定行事的好习惯,追求的最高境界。
安全:严禁违章,尊重生命。
6S管理精髓(1)全员参与:董事长——一线员工,所有部门:生产、技术、行管、财务、后勤;(2)全过程:全产品研发——废止的生命周期人人保持——改善——保持——管理活动(3)全效率:综合效率,挑战工作极限。
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6S推行步骤(1)决策——誓师大会;(2)组织——文件“学习”、推委会、推行办、推行小组成立,各级部门周三下班前各小组名单报推行办。
(3)制订方针、目标——6S方针是规范现场现物,提高全员素质,需作标识牌,在车间悬挂;“6S管理”由日本企业的5S扩展而来,是现代工厂行之有效的现场管理理念和方法,被烽火猎头等知名猎头采用。
其作用是:提高效率,保证质量,使工作环境整洁有序,预防为主,保证安全。
1.整理(SEIRI)——将工作场所的任何物品区分为有必要和没有必要的,除了有必要的留下来,其他的都消除掉。
目的:腾出空间,空间活用,防止误用,塑造清爽的工作场所。
2.整顿(SEITON)——把留下来的必要用的物品依规定位置摆放,并放置整齐加以标示。
目的:工作场所一目了然,消除寻找物品的时间,整整齐齐的工作环境,消除过多的积压物品。
3.清扫(SEISO)——将工作场所内看得见与看不见的地方清扫干净,保持工作场所干净、亮丽的环境。
目的:稳定品质,减少工业伤害。
4.清洁(SEIKETSU)——维持上面3S成果。
5.素养(SHITSUKE)——每位成员养成良好的习惯,并遵守规则做事,培养积极主动的精神(也称习惯性)。
目的:培养有好习惯,遵守规则的员工,营造团员精神。
6.安全(SECURITY)——重视全员安全教育,每时每刻都有安全第一观念,防范于未然。
目的:建立起安全生产的环境,所有的工作应建立在安全的前提下。
大学生应知应会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对 2、对 3、对 4、对 5、错6、对 7、对 8、错 9、错 10、错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ABCD 2、ABCD 3、A 4、ABCD 5、ABCD 6、A 7、ABCD 8、ABC 9、ABCD 10、ABCD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30分)1、依法使用 法律责任2、出枪警示 开枪射击3、持枪戒备 安全方向4、鸣枪警告 口头警告5、警务督察 有关警种6、心理辅导 佩带枪支7、其本人及所属配枪部门负责人 负有责任的人员8、第一责任人 公务用枪管理制度9、安全 现实表现10、勤务指挥部门(办公室) 治安管理部门11、集中保管 上一级12、100 3013、手枪射击 工作需要14、法律政策 射击要领15、上班领取 下班交还枪支 四、简答题(每题8分,共40分)1、人民警察佩带枪支时,应当遵守哪些规定?答:(一)携带人民警察证、持枪证(执行特定侦查任务的除外);(二)除因执法办案需要外,不得进入娱乐场所;(三)严禁饮酒或者参加非警务活动;(四)发生枪支丢失、被盗抢或者其他事故,应当立即向所属配枪部门、事发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告;(五)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其他规定。
2、人民警察遇有哪些紧急情形时,可以开枪射击?答:人民警察判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口头警告或者鸣枪警告无效的,可以开枪射击。
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开枪射击:(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十一)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十二)劫夺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十四)犯罪行为人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十五)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开枪射击的其他情形。
3、人民警察遇有哪些情形时,不得鸣枪警告、开枪射击? 答:(一)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二)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枪支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三)正在实施盗窃、诈骗等非暴力犯罪以及实施上述犯罪后拒捕、逃跑的。
4、人民警察具有哪些情形时,应当暂停其配枪资格、收回持枪证?答:(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或者被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二)与他人产生纠纷或者家庭存在重大变故的;(三)因身体或者心理原因暂时丧失管理枪支行为能力的;(四)未通过年度法律政策考试、实弹射击考核的;(五)所属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决定的其他情形。
5、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按照《公务用枪配备办法》配备公务用枪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配备问题;(二)建立配枪民警、公务用枪管理档案、台账情况,维护、使用《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情况;(三)配枪民警日常教育和训练、考核情况,实弹射击训练用弹量是否符合要求,更换、增加配枪种类时的培训考核情况;(四)配置枪支弹药库(室、柜)情况,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落实值守、双人双锁管理制度,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五)执行枪支领取、交还制度情况,民警个人保管枪支的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逾期不交还枪支的情况;(六)枪支维护、保养情况,是否存在使用过期弹药行为;(七)依法依规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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