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勉谈话指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 (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谈话。对该领导干部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机关留存。 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1)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 (2)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 (3)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 (4)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 (5)不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用人失察失误; (6)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7)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何种情况下应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第三条指出,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 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 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 力;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 原则纠纷;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搞华而不实 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铺张浪费,造成不良 影响;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用人失 察失误;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其他需要进 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有什么不同
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三者不同: 职责不同。
诫勉谈话与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各司其职,都是党组织对有问题的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 适用范围不同。
党纪处分只能适用于党员干部,组织处理,诫勉谈话无论是否为中共党员都可以适用这两种措施; 形式不同。
组织处理和诫勉谈话是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由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干部谈话规诫、监督管理,并组织跟踪考核;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中纪发[2008]19号文中的精神,组织处理是指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涉嫌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必要的岗位、职务调整的组织措施。
文件中,组织处理的方式有三种。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组织处理,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尚构不成纪律处分的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采取的处理措施和教育手段。
组织处理主要有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降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形式。
在实际工作中,组织处理还包括批评教育、通报批评、降职、责令辞职等,诫勉谈话不属于组织处理 。
组织处理由纪检机关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组织处理和行政处理、党纪处分、司法处理是不同的概念,不能相互替换,但可以同时使用。
一个犯了错误的党员领导干部,可能在被调查期间受到组织处理,在调查结束后同时受到党纪处分和行政处分,如果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还可能被移送司法处理。
一般必须处理一年后,经组织考察,本人确实认识并改正错误,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拔使用。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2015年10月19日选登的互动交流答复内容,组织处理具体形式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的组织处理方式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方式。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的组织处理方式包括责令辞职和免职等;《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多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也都把组织处理作为追究违纪责任的措施之一。
因此,执纪中如何进行组织处理,要视具体问题和具体规定而定。
关于组织处理的影响期以及在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处理,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具体规定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党纪处分 百度百科-组织处分 百度百科-诫勉谈话
诫勉谈话适用于非党员干部吗
不适用。
中央纪委法规室:诫勉谈话作为组织处理方式之一,是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措施,发挥着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用,体现严管就是厚爱、抓早抓小的精神。
它不仅适用于党员领导干部,也适用于一般党员干部。
诫勉谈话是党内谈话的一种。
关于诫勉谈话的基本规定是2016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21条:“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
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诫勉谈话适用于非党员干部吗
不适用。
中央纪委法规室:诫勉谈话作为组织处理方式之一,是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措施,发挥着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用,体现严管就是厚爱、抓早抓小的精神。
它不仅适用于党员领导干部,也适用于一般党员干部。
诫勉谈话是党内谈话的一种。
关于诫勉谈话的基本规定是2016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21条:“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
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的简介
规定了应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的七种情况,指出诫勉谈话时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并应采取适当方式对诫勉谈话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改正情况进行了解。
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函询;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适用范围,指出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要求在述职述廉前,党委(党组)要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并由主要负责人如实反馈给本人。
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开展述职述廉工作的督促指导。
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应当分别在任职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述职述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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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是什么意思?
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
诫勉谈话要严格要求,指出其存在问题,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帮助其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使谈话对象少犯或不犯错误。
具体的制度和实施细则由各个单位参照中央文件分别制定。
纪委依据什么制度规定来进行诫勉谈话
依据《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诫勉谈话。
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1)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 (2)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 (3)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 (4)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 (5)不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用人失察失误; (6)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7)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扩展资料: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而制定,本办法的制定是为加强和改进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该办法规定了应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的七种情况,指出诫勉谈话时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并应采取适当方式对诫勉谈话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改正情况进行了解。
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函询; 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适用范围,指出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要求在述职述廉前,党委(党组)要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并由主要负责人如实反馈给本人。
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开展述职述廉工作的督促指导。
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应当分别在任职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述职述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
乡纪检委可以给一般干部戒勉谈话吗
乡纪委可以对具有组织监督管辖权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可以代表党委也可以以纪委名义。
诫勉谈话是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由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对干部谈话规诫、监督管理,并组织跟踪考核。
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
诫勉谈话要严格要求,指出其存在问题,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帮助其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使谈话对象少犯或不犯错误。
具体的制度和实施细则由各个单位参照中央文件分别制定。
公务员被诫勉谈话属于党纪或政纪处分吗?对以后职务的晋升有影响吗...
不属于~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
诫勉谈话要严格要求,指出其存在问题,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帮助其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使谈话对象少犯或不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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