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____月__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2017年____月____日提前待产,特从2017年____月____日开始请假,期限为_____天,请领导予批准,谢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2017年____月__日
休产假工资一般是按原工资进行发放。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017年休产假的申请报告怎么写
请假申请书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X月底,现因身体需要申请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为X个月。
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正常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增加15天,我现特向公司申请X月X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X月X日--X月X日,请予批准为盼。
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XXX同志,经过近期的交接工作,XXX同志已经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了。
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恳望批准!申请人:XXXXX年XX月XX日
2017年二胎产假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现在二胎已经全面放开了,现在生育二胎只需要在网上提交申请然后就可以依法生育二胎,那二胎产假申请书怎么写?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二胎产假申请书尊敬的领导:本人已近临产(本人于***年**月份怀孕,预产期为***年**月**日),属于计划内合法生育第一胎,并属晚婚、晚育。
鉴于家庭住地(***)与工作单位(***)之间距离较远以及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产妇休假应为128天。
现申请休产假,预计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望领导给与审批为盼。
感谢!特此敬礼!
村委请假休产假申请书怎么写
第一篇xx(单位)办公室: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0天,自即日起向办公室请产假。
特此请假,恳望批准!xx(单位)xx(部门)xx(姓名)2017年 月 日第三二篇尊敬的领导:本人已怀孕____个月,预产期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因妊娠后期反应较大,经医生建议,需提前休产假,回家调养身体并定期到医院做产检。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特向领导申请休产假,请假时间从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天。
恳请领导给予批准。
申请人:申请日期:第三篇尊敬的领导:我因生产,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
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
经医生鉴定于201__年__月__日的预产期。
经医生建议定于201__年__月__日前提前待假,回家休息。
本人从201__年__月__日开始请假,于201__年__月__日收假,请假期限为173天。
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
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________同志,________同志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已经完全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
另在此非常感谢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请产假假条怎么写
方法/步骤 标题 在请假条上方的中央位置,用较大的字体注明“请假条”三个字,根据请假事由的不同,也可以将“产假”两个字加上,注明“产假请假条”也是可以的。
向谁请假 根据每个单位请假制度的不同,有时候需要向单位办公室请假,有时候需要向人事部门请假,有时候需要向某位领导请假,不管向谁请假,在标题下方、正文的左上方都需要写明向谁请假,应该顶格写上“某某单位办公室”、“尊敬的某某单位领导”等称呼,称呼后面加上冒号。
正文 不管是什么类型的请假条,正文都是最主要的内容,也是很多请假人最不会写的部分。
第二步写完称呼之后,另起一行,空两格写请假条的正文内容。
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一般为90天,但也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可以参照“注意事项”。
产假请假条的正文应该写明预产期和具体的请假日期,譬如“本人是____年____月__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前待产,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请假,到____年____月____日假期结束,期限为_____天。
”写完请假日期之后,另起一行并空两格,写上“特此申请,恳望批准”或“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的字样。
这样,产假请假条的正文就完成了。
落款 请假条正文结束之后,在请假条的右下角写明请假人的姓名,格式是“申请人:某某”,也可以更加具体的注明申请人的部门,格式是“xx(部门)xx(姓名)”。
时间 落款写完之后,另起一行,在落款的正下方,注明时间,这个时间一般是提交请假条的时间,譬如我在今年11月10日写了请假条,在11月16日将请假条提交给了单位相关部门或是相关领导,那么日期一般写“2012年11月16日”。
范文 按照上述5个步骤,产假请假条就完成了,我在这里以图片的形式附上3个产假请假条的范文,以供大家参考,如下图。
END注意事项 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
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
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
2017年产假天数多少天新规定 2017产假工资怎么算
各地区政策不同,会有微小的差异。
一、2017杭州产假时间: 1、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正常产假:98天; 2、奖励假:30天; 3、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15日; 4、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日; 5、男方的护理假:15天; 6、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1个月; 7、三个月~七个月流产、引产的:产假1.7个月 二、孕妇产假工资《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现在有效)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 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因此,保胎假期间,女职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资。
根据1995年9月29日,《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95)83号)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
具体计算方式为: a.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b.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c.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假期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d.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e.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三、孕妇产假特别提醒 1、职员生育与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享受条件不一样,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必须申请报销,一般30个工作日内可以办结; 3、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妊娠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医疗费,以及计划生育医疗费可以出院时候直接结算;在统筹外医疗机构生育或其它情形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杭州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4、杭州生育保险参保人回老家生育需要经社保部门批准,这样才可报销生育或产检费用。
产检费用与生育时住院费用可以在产后一并报销; 5、异地生育后回杭州报销生育险需提供当地生育医院等级证明、是否为当地社保定点医疗单位证明、准生证、婴儿出生证等相关资料。
扩展资料: 我国《劳动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
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
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
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
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
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产假
2017年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
98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扩展资料 在国家规定的98基础上,各个省都延长了产假。
1、《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2、《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3、《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生育津贴怎么领2017
一、什么是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生育津贴是由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给企业,作为企业在员工产假期间发放产假工资的补贴。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理解为产假期间的工资。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应符合下列条件:1、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 12 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2、职工在生育时,社保处于在保状态。
二、生育时,未缴费生育保险满一年能否领取?按杭州目前的政策,如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生育时未缴满12个月,可以等到连续缴满 12 个月后提交报销材料进行报销。
三、生育津贴领取额度——月薪 3000 可领2万元?我们都知道,从出院到产假结束,这段就真正意义上完完全全地进入了生育保险的“管辖范围”了,要发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如下: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意,这里的关键点在于:生育津贴的基数是根据生育职工所在单位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而不是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
其中,产假天数规定如下:1、正常分娩的,产假 98 天(含产前假 15 天);2、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正常分娩对待;3、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产假增加 0.5 个月;4、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产假增加 0.5 个月;5、妊娠不满 3 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假 1 个月;6、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假1.7 个月。
举个栗子:某职工剖腹产生育了一个宝宝,生育时按 3000 的缴费基数参保杭州,其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 5800 。
按照杭州市的规定,剖腹产的产假天数为 113 天,那她能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5800 ÷ 30 * 113 =21846.67 元。
辣么问题来了,有些职工的社保基数高于单位的平均工资,那岂不是亏了?其实并没有,因为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用缴纳,从某种意义上讲,企业职工并没有投入成本,更多的成本是由单位来承担。
四、当年度生育的,什么时候去申报生育津贴?在申领2017年生育保险待遇前,最好等本单位已经完成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申报(社保年调基数申报);而目前还处于年调基数申报期,部分企业的上年度平均工资申报还存在变数,因此,建议在2017年上半年生育的人员,等到2017年8月年度基数调整生效后再去申报。
五、生育津贴发放要扣个税吗?生育津贴属于免税项目,是不扣个人所得税的。
相关法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第一条的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六、产假期间企业只发生育津贴不发工资,是否违法?法定产假期间女职工依法享受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不发工资,不违法。
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如果已经参加生育保险,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般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三条 女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一)项规定条件的,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期限内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也有一些福利book思议的企业,会将工资与生育津贴一并发给员工。
七、企业可以用发放基本工资的形式替代生育津贴吗?基本工资少于生育津贴要补足吗?根据《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杭政办发[2011]22号)规定,参保人员生育津贴按照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职工生育休假期间,社保应正常缴纳。
在实际操作中,确实存在某些企业用发放基本工资的形式替代生育津贴的情况。
该做法并没有违反具体的法律法规。
但是需要注意:根据政策规定的发放金额标准,如发放的基本工资少于生育津贴金额的,企业应补足。
八、流产与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能享受生育津贴吗?标准是?流产与计划生育手术也适用生育津贴发放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其中,1、妊娠不满 3 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假 1 个月;2、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假 1.7 个月。
3、放置宫内节育器按 2 天计发;4、取宫内节育器按 1 天计发;5、输精管结扎按 7 天计发;6、单纯输卵管结扎按 21 天计发;7、产后结扎输卵管按 14 天计发;8、人工流产按 14 天计发;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按 16 天计发;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按 30 天计发;9、中期终止妊娠按 30 天计发;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输卵管按 40 天计发。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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