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家中有涉嫌犯罪被取保候审在外的,或者家中有未成年人因涉嫌犯罪在押的,检察院邮寄来一份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意思是说检察院要将案子起诉到法院了,犯罪嫌疑人可以请律师作为开庭准备,有什么问题可以反映给检察院。
2、当然,如果你家中没有上述人员,那就是检察院寄错了,退回就可以了。
人是否会有一份刑事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权利:1、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刑诉法9条)2、对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侵犯他的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刑诉法14条)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刑诉法第28、30、31条)4、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刑诉法第32条)5、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刑诉法第52条)6、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刑诉法第75条)7、在侦查人员讯问时,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刑诉法第93条)8、犯罪嫌疑人有权核对讯问笔录。
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的,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犯罪嫌疑人有权自行书写供述。
(刑诉法第95条)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刑诉法第96条)10、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刑诉法121条)义务:1、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刑诉法93条)2、服从侦查行为。
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证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权利:1、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刑诉法9条)2、对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刑诉法14条)3、有权要求侦查机关保障其自身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刑诉法49条)4、有权核对询问笔录。
证人没有阅读能力的,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证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证人有权自行书写亲笔证词。
(刑诉法第100条)义务: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刑诉法第48条)2、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刑诉法98条)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这是什么意思
被害人。
(受害人)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作为本案的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如下:一、诉讼权利1.要求提供作证条件和保密的权利检察机关应当保证你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并为你保守秘密。
如果你的作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你有权要求保密。
2.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发表诉讼意见的权利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人民团体或你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你的监护人、亲友也可以作为你的诉讼代理人。
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应当听取你及你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你及你的诉讼代理人有权向检察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及获得翻译的权利你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如果你是聋、哑人或者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检察机关应当为你聘请通晓聋、哑手势或者当地通用语言文字且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员为你提供翻译。
4.申请回避的权利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认为检察人员具有法定回避事由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对检察机关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5.知悉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及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检察机关应当向你或者你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诉讼代理人告知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
对于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你或者你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但除原鉴定违反法定程序外,你应当承担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费用。
6.控告权如果办案人员有侵犯你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或者采用羁押、暴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行为,你有权提出控告。
7.获得保护的权利如果你因在诉讼中作证,你或者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你有权请求检察机关予以保护。
如果你因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中作证,你或者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检察机关应当依法为你采取保护措施。
8.知悉证明文件、核对笔录和亲笔书写陈述的权利你有权要求对你进行询问的检察人员向你出示证明文件。
询问笔录应当交你核对。
如果你没有阅读能力,检察人员应当向你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你有权要求补充或改正。
你有权请求自行书写陈述,检察人员应当准许。
9.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如果你由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符合法定条件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交民事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如果你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必要的时候,你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10.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权利你若未满十八周岁,询问时将通知你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你的诉讼权利。
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是共犯的,可以要求通知你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
你若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女性,询问时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二、诉讼义务1.作证的义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2.如实提供证据、陈述的义务你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陈述,诬告陷害、有意作虚假陈述或者隐匿罪证,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在询问笔录上签字和按要求书写陈述的义务经核对无误后,你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
必要的时候,经检察人员要求,你应当亲笔书写陈述。
4.接受检查的义务你应当接受为确定你的某些特征或者生理状态而进行的人身检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迹、尿液等生物样本。
如果你是女性,检查你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被公安局叫去做了询问笔录,签了犯罪嫌疑人告知书,是不是说明问题...
如果是犯罪嫌疑人,那做的不是询问笔录,而是讯问笔录,询问笔录是针对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是讯问,而不是询问,二者是有区别的。
去做讯问笔录未必如果没有拘留,那不必有事,要看公安机关最终调查的情况,只是有嫌疑,最终是否有犯罪行为,要经过公安调查,如果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那侦查完就结束了,不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如果公安认为有犯罪行为且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会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由人民法院审判。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
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扩展资料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审查起诉的内容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请问公安做笔录时一名公安做的笔录成效吗
区别方法:⑴公安机关首次询问证人时,要向证人宣读或让证人阅读证人权利义务告知书;首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也要向犯罪嫌疑人宣读或让其阅读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从首次询问或讯问告知权利义务书的内容上就能判断出公安机关是将其确定为证人还是犯罪嫌疑人。
⑵询问笔录、讯问笔录在询问、讯问结束后,证人、犯罪嫌疑人必须阅读笔录(无阅读能力的,公安机关会向其宣读),然后在上面签名、捺印。
从内容上就能看出你是证人还是犯罪嫌疑人。
⑶对证人询问结束后,证人就可以离开询问地点,而对犯罪嫌疑人讯问结束后,根据案件情况会对其采取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
如果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你就是证人,如果被采取强制措施,你就是犯罪嫌疑人。
对于你所举的案例,没有证据证明这九个保安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会将其作为证人对待的。
如果通过进一步侦查,如果有保安涉嫌参与盗窃,则保安的证人身份将会改变为犯罪嫌疑人。
从你提供的案例背景看,应用询问笔录。
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时,需去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有如下诉讼权利和义务:1.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有权辩护。
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有权为自己辩解。
5.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犯罪嫌疑人在接受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如果被逮捕,聘请的律师还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但如果本案涉及国家秘密,聘请律师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
6.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聘请的律师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7.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8.有核对讯问笔录的权利,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如果讯问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对讯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以及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9.依法接受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和人身检查、搜查、扣押、鉴定等侦查措施。
在案件侦查中,犯罪嫌疑人行使合法权利和义务的相关规定。
建议签名寄回。
人民检察院对诈骗犯罪嫌疑人提前公诉前,向诈骗犯罪被害人送达权利告知书,是依法告知被害人有哪些权利,维护被害人利益,被害人应当签名并寄回。
同时,把有法律规定支持的主张提交给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收到检察院的被害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告知书该怎么做?
被害人收到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告知书》后,可以按照《告知书》的内容做好准备,按时到检察院,依据法律提出相应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被害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3、因在诉讼中作证,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对本人或其近亲属予以保护。
4、对于侦查人员、公诉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5、有权核对询问笔录。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有权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经核对无误后,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捺指印。
有权自行书写亲笔证词。
6、未满18周岁的被害人在接受询问时有权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7、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8、公安机关对被害人的报案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9、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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