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原单位的做法属于克扣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依据如下:
一、《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你原单位不能以你不到公司签字为理由克扣或拖欠你的工资。你只需要提供你本人的银行卡账号。单位通过银行转账的凭证,和你的签字是一样有效,可以作为发工资给你的依据的。更多追问追答追问
如果单位非要我去签字,我该怎么投诉呢?
追答《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你尽量好好跟你原公司的人资负责人说,说明你现在异地的情况,适当提醒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不是必须本人签字领取,一般不会为难你的。之前让你本人去,可能不清楚你现在异地,财务觉得转账麻烦,就让领现金。如果是故意为难你,你只能回去,但除了领工资,还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追问我走之前反复跟行政人员确认手续签完了,说了我要回外地,结果后来老板还是要求签字,要以仲裁赔偿?已什么名义呢?
追答《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综上,从法律上说,1、原单位没有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你的工资。2、原单位无故、恶意拖欠你的工资,这两条同时违反了《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从情理上说,原单位要求你从异地回来领取你应得的工资,造成你工作和生活的不便,造成你的经济损失(路费)。于法于理都可以要求赔偿。
但是实际情况中,劳动仲裁会尽量让你和原单位协商解决。原单位没道理故意为难你啊,劳动仲裁不一定有多少补偿金,但一定能拿回工资,单位也会很麻烦。
追问谢谢!
追答不客气,望采纳。
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在工资确认单上签字后,发现上面写着本人确...
公司处理挺谨慎的。
但是有所漏洞。
1.”以上结算金额是最终的”指的是工资还是经济补偿金,还是都包括?-如果没有约定,则“结算”、“最终”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也就是,日后你仍可以仲裁或起诉,主张权益。
2.“在公司支付以上款项后,你不再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和要求”相关。
-约定无效。
有问题仍可仲裁或起诉。
超过法规的约定,本身是违法的。
在纠纷发生后,公司并不能因为约定了这条,而可以被免除责任。
3.如果有可能,你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先行确认,是不是有哪些权益,你没有享受。
-社会保险。
-经济补偿金。
-工资。
-其他补助或福利。
以上。
单位写好辞职报告要求员工签字签了有效吗
当事人应该尽快去原来单位补办离职手续。
当事人想辞职,按照程序,应该书面提交辞职申请,辞职报告简单一点就好,但是应该真实合理,可以参考以下范文。
辞职报告(范文)尊敬的公司领导:我因xxx的原因,目前无法继续工作,经本人再三考虑,决定在X年X月X日辞职,特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
希望您能及时找到合适的人选接任我的工作。
辞职人:xxx年月日离职原因大体有以下几方面:1、感觉个人在公司发展的空间有限;2、薪酬待遇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15%-20%,员工将对公司产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25%,员工将极有可能选择离职)3、员工与领导层之间的互相信用程度较差,员工与上司不容易沟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视;4、与领导人在公司理念上产生分歧(这条大都发生在企业高层离职上);5、企业人际关系过于复杂,导致员工情绪低落、心情郁闷;6、公司发生改制、股东或主要经营者更换等,被调整离职;7、个人原因(如自己选择创业、离开企业所在城市、出国、考研等)选择离职;8、公司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不清晰,在员工晋升、培训、薪酬增幅、激励、承担更多工作责任方面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员工感觉到成长机会较少而选择离职;9、办公环境不佳,如有辐射、噪音、被动吸二手烟等;(这一项在女性离职原因中占有一定比例);10、合同期满或项目(工程)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提前30天写离职通知书
被单位开除,也是离职的一种,需要办理手续,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获得相应的补偿,或者能够对不公平待遇取证,因此一旦被开除,要理智对待,依法办理离职手续。
如果开除属于处罚过重,一般可以要求单位提供开除的依据,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异议,要求单位纠正,或者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离职,指员工不论以何种理由离开本职岗位的行为,其中包括员工向单位辞职,单位对员工解除聘用或中止聘用,员工调离本职岗位。
经批准辞职的员工,被解除聘用或中止聘用的员工,一般向部门主管领取《员工离职报告单》,按单位规定和报告单内容详细填写。
填写后的《员工离职报告单》,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由员工分别到相关部门办理退还领取的各种物品及工、量具、工作服。
相关部门的主管人员核对员工归还领取的物品及工、量具和工作服的品种及数量,经核对无误后,在《员工离职报告单》上签字确认。
离职员工完成上述各项手续后,持《员工离职报告单》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办理手续时,员工必须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1、已按规定填写和经相关部门主管人员签字的《员工离职报告单》。
2、员工徽章、临时出入证(限已发放徽章或临时出入证的员工)。
3、员工本人的ID卡(限已发放ID卡的员工)。
4、当月的考勤卡。
5、停车牌(如有)。
6、保管的钥匙等。
单位办公室人事部门主管人员,对离职员工的各项资料、考勤记录、就餐费用及遗失物品应赔偿的金额核实无误后,在《员工离职报告单》上签字确认,并及时将《员工离职报告单》及考勤卡移交财务部门。
财务部门主管工资核算的人员,应认真对单位办公室移交的资料核对落实,及时办理离职员工的工资发放手续。
发放时结清各种款项。
随后单位人事部门在十五日内为离职员工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手续,离职员工正式与单位脱离关系。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突然离职,只填了一张离职表,没有签字也没有交接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1、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做健康检查。
2、办理工作交接。
离职员工除工作交接外,应立即停止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从事一切业务。
将该员工经手的工作交接到其他人员或主管。
工作交接有助于防止员工仓促离职,出现工作脱节,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及清偿债务。
员工在公司期间,由公司配发的或者由员工本人掌管的属于公司的财物,企业应指定专人接收。
并将员工在职期间保管和使用的全部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如客户名单、各种图表图纸、财务账本、工作计划、技术资料等。
另外,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公司应清查该员工在职期间是否欠有公司债务,如借款、赔偿款、罚款等。
4、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
5、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6、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对于公司认为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则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明确员工的相应义务。
7、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8、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在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已在公司离职但公司还在申请工资报表
已在公司离职但公司还在申请工资报表,如果还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是有工资的。
辞职和离职的流程是: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
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
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
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辞职交接所有账目需要客户签字确认完才能交接吗?
1 首先,公司欠薪可以即刻按劳动合同法以公司欠薪为由提出离职并办理离职交接。
2、销售岗位离职,需向公司提借因业务发生联系的联系人通讯录、客户及经销商渠道在办事项说明,并配合公司变更合同签订的相关对接人。
3、职场圈子很小,回忆、传播、影响都是潜生与互通的,并将无限放大,要让自己做一个有职场信誉的人。
4、相关事项形成报告,与相关责任各方签好责任签认,并呈报公司。
相信,一位让公司信任并佩服的同事,公司上下会妥当协调并配合离职事项的。
具体可以关注私聊!
员工离职没有交接也没有领导签字同意合法吗
员工正常办理离职手续:1、一般辞职者先提交辞职报告或与部门领导报告离职意愿,购买过社保的员工亲自填写"辞职申请表"一式四份,交于所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单位确认社保停止且员工社保与单位无资金拖欠。
2、公司相关部门签字确认无误可正常离职;3、原部门确认工作交接完成,其余部门确认无工作对接,最后需人事部门最后确认。
交还公司所领物资。
4、与原单位已经办理完上诉手续若出现公司不支付工资的情况,可以到公司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申请劳动仲裁。
5、希望我的建议对您有帮助。
...
辞职具体流程。
1、应提前30天提出辞职,30天中包括法定休息日,请假肯定要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
2、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
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你不利的“案底”。
3、劳动合同被扣下,后续如果有劳动争议,就失去了最有力的证据,应该努力和公司协商返还合同。
若合同并未返还,在30天内应注意收集自己工作的证据,比如工作笔记、工作视频等,以防不时之需。
4、辞职具体流程如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
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劳动者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在月头递交辞职信,找公司离职签字同意。
(3)劳动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办理离职手续,可能要按离职单,找各部门经理签字同意。
(4)工作交接后,公司人事部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结清剩下的工资。
5、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 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2)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3)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 ,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
(4)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 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并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
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5)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6)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6、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辞职步骤: 第一步写辞职信 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
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你不利的“案底”。
第二步和主管详谈 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关键还得看这一步。
在和主管详谈之前,必须准备好离职的充分理由。
如果你平时的工作表现还不错,或者是公司的骨干力量,那么在谈话中主管很可能会挽留你,而你必须用得体的语言去应对,想方设法表明你的立场,并坚持自己的初衷。
切忌不辞而别,那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会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
第三步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
在公司还没找到合适的接替者的时候,你应该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
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来了之后,你仍必须将手头的工作交接完毕才能离开公司,以尽到自己的最后一份责任。
第四步人事手续 决定离职之后,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将你的档案转出。
另外还有你的养老关系和房屋公积金等等也需要一并转移。
假如你已经找到了新单位,那么只要将原有的劳动关系转到新单位即可,假如你是待业或者出国等等,那么就必须咨询有关部门后妥善处理,以免将来你需要用到这些关系的时候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五步离职证明 按正常途径来,走的时候要开离职证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时候要看你的离职证明的。
第六步业务知识整理 在辞职前,你就应当做一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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