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编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经办人(签章)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章) :
年 月 日
(本凭证一式两联,填发此凭证的社保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各一联)
重要提示
1.本凭证是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权益记录,是申请办理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2.当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 系在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 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继续计 算利息。 到新就业地参保时, 请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本凭证, 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3.本凭证如不慎遗失,请与填发此凭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 系,申请补办。联系方式可到任何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编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参保单位(章) :申请人(签字) :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落款中的参保单位和申请人,二选一即可)
范文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20100919)
QR—GX—0003,20100101,
编号: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公民身份号码
原个人编号 户籍所在地 原参保 原参保地
所在地 社保机构行 区名称 政区划代码
原参保地 原参保地
社保机构 社保机构
名称 联系电话
原参保地 原参保地 社保机构 社保机构
地址 邮政编码
参保单位,章,: 申请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落款中的参保单位和申请人~二选一即可,
办 理 须 知
一、转入条件:尚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以下申请人:1、正在我市就业参保缴费,含灵活就业参保缴费,~其中省外户籍的参保人申请从省外转入的~需在我省首次参保时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经我市区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人员除外,。2、其它符合国办发[2009]66号文及粤府办[2008]76号文规定的转入人员。3、在我市就业的驻珠军队随军未就业配偶、安置在我市的军队退役人员及其随军未就业配偶。
二、需提交的材料: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2、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4、以下情形还需提交的材料:
(1)正式调入和非正式调入人员:正式调入人员需提供报到时珠海市区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干部介绍信》或《职工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正式调入人员可申请转入养老、失业保险关系,非正式调入人员只能申请转入养老保险关系。
(2)军队退役人员:属转业干部的~提供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出具的退役军人安置证明材料,属退役士兵的~提供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安置证明材料。该类人员可申请转入原服役军队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
(3)在我市就业的驻珠军队随军未就业配偶:军队后勤机关出具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出介绍信。该类人员可申请从随军部队转入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4)安置我市退役军人的随军未就业配偶:提供本条第2、3款的申请材料及结婚证。该类人员可申请从随军部队转入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在随军期间有工作且参加失业保险~在军人退出现役后没有就业的~可申请从就业地转入失业保险关系。
三、办理程序。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我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不符合转入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按规定~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各项手续。我中心在收到异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参保人也可拨打珠海12333或登陆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hldj.gov.cn查询办结的情况。
四、注意事项
1、原在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非正式调入我市人员,其个人身份视同企业职工。如该类人员在原参保地转出的金额,省外的达不到国办发[2009]66号文及人社部发[2009]187号文标准的,或省内的达不到粤府办[2008]76号文及粤府[2006]96号文标准的,请不要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否则我中心作退回处理。
2、从2007年7月1日起~具有视同缴费权益的广东省内转入人员,应同时转入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
3、从军队转入的养老保险关系如包括从地方转到军队部分的~还需提供原从地方转入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和个人账户档案等资料。
4、没有利息转入的,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应予说明原因。对补缴的,应注明补缴的具体时间。
5、当前参保单位或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户籍属斗门、金湾,含临港,辖区的~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转入手续。属其他辖区的~到市社保中心或拱北、南湾社保办事窗口办理。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完全同意按照国家、省、市社会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本人在珠海市外 ,填写“有”或“无”,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缴费记录。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范文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编号: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参保单位(章): 申请人(签字):王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38XXXXXXXXX
年 月 日
××××年 ×× 月 ×× 日
(落款中的参保单位和申请人,二选一即可)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相关指标解释
1、姓名:身份证信息中中文汉字“姓名”。 2、性别:身份证信息中的“性别”。
3、公民身份号码:身份证号码。
4、原个人编号:原参保地区业务管理系统中记录的识别码。
5、户籍所在地:身份证信息中“户籍地址”的具体信息。
6、原参保所在地区名称:原参保地的行政区划名称。
7、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行政区划代码:原经办机构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8、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名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的全称。
9、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电话: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的联系电话。 10、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地址: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的所在详细地址。
11、原参保地社保机构邮政编码:原参保地经办机构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范文四: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规范)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此表由申请人或代办人填写 )
编号:(闽) (福州市 ) (2011) (第 号 )
申请人(或代办人) (签字) :申请时间:年 月 日 注:①已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居民;尚未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农业或非农业。
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各地行政区划代码表填写。
③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填写此项。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此表由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填写并提供给上一参保地经办机构)
编号:(闽) (福州市 ) (2011) (第 号 )
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名称:
原在你处的参保人员,因流动就业等原因,现申请将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我处。若无不妥,请按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经办人(签章) :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章) :
电话:日期:年 月 日
注:①已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居民;尚未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农业或非农业。
②本函一式两联。一联发给原参保地经办机构,一联发函经办机构留存。
附表 3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样张、印制标准及填写要求
1. 参保凭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各省(区、市)经办机构按照标准印制;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按照 要求填写。样式、印刷标准和填写要求全国统一。
2. 表样规格基于 EXCEL 确定。
3. 采用 A4幅面 70g 无碳复写式白色电脑打印纸。
4. 参保凭证一式三联,其字体和边框分别为黑、红、蓝三种颜色。第一联(黑色)用于参保人员办理医疗保险 关系转移手续时新参保地经办机构留存;第二联(红色)由原参保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存档备案;第三联(蓝色)由 参保人员自己留存。
5. 样式中所有文字统一使用“宋体” 。标题“参保凭证”采用 20号字并加粗;其余部分采用 11号字,其中:“基本信息” 、 “ 参保信息” 、 “注意事项”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字样加粗。
6. 参保凭证中表内单元格的文字对齐方式为水平、垂直居中。其中:凭证号、参保和待遇享受起止时间、个人 账户余额大写和小写为靠左缩进。
7. 参保凭证中标题行的行高固定为 40,列宽与表格主体宽度一致。表内部分行高固定为 26。
8. 样式装订线距纸张左侧边缘 0.9㎝ 。
9. 样式“页面设臵”项目中,缩放比例一般为 100%。页眉、页脚固定为 1.5;上下边距一般为 2和 1.5,左边 距为 0.5,右边距为 1。参保凭证的居中方式为水平、垂直居中。
10. 填写统一使用“仿宋”黑色 10号文字,靠左缩进。
11. 参保凭证填写的相关内容应真实;参保凭证不得伪造、涂改和损毁。
范文五: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
托书
单位名称(签章):
本单位承诺,提供的所有材料及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并承担因材料虚假、信息错误引发的相关责任。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人数:
附件3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
No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今有职工,身份证件类型,号码,已在我中心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现申请将其在贵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转入我中心。
原工作单位:
原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 我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 资金接收账户信息:
收款户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款账号: 收款银行:
(中心、管理部业务审核章或公章)
年 月 日
注:联系函编号规则为“机构编号+6位日期+4位序列号”且不重复。机构编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发布。
附件4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
年月日
(中心、管理部业务审核章或公章)
年月日
业务办理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